今天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中小学防欺凌强制报告制度合集6篇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欢迎大家阅读和参考。

中小学防欺凌强制报告制度1

为严格规范学生管理,预防校园欺凌,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生安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报告制度。

一、出现下列情况,责任人必须在当天内向学生成长管理中心(或分管副校长)报告

1.早上8点以后未请假,未到校上课并且与家长联系不上的;(报告责任人:班主任

2.在校内因各种原因受伤的;(报告责任人:第一发现人、班主任、校医)

3.在校内发生身体不适或不能坚持正常上课,需要回家休息或去医院就诊的,包括呕吐、腹泻、昏厥、水痘、红眼病等;(报告责任人:第一发现人、班主任、校医)

4.在校内外打架的(不论轻重,只要动手即报);(报告责任人:第一发现人、班主任、校医)

5.有纠结校外人员滋事倾向或行为的;(报告责任人:第一发现人、班主任)

6.携带管制刀具或其它危险品进入校园的;(报告责任人:第一发现人、班主任)

7.在校内外吸烟、喝酒的;(报告责任人:第一发现人、班主任)

8.与老师发生冲突的;(报告责任人:第一发现人、班主任)

9.请假三天以上,旷课一天以上的;(报告责任人:班主任)

10.抢夺或偷盗他人钱物的;(报告责任人:第一发现人、班主任)

11.有拉帮结派行为的;(报告责任人:班主任)

12.一周内发生两次以上午休或者其他课程不进班的;(报告责任人:班主任、值班教师)

13.情绪和行为有较明显异常表现的;(报告责任人:第一发现人、班主任)

14.私自离校的;(报告责任人:班主任)

15.未请假不进班上课的;(报告责任人:任课教师课后立即通报班主任,班主任报告学生成长管理中心)

16.有损坏公物行为的;(报告责任人:第一发现人、班主任)

18.一周以上不做课间操的;(报告责任人:班主任)

19.无事在厕所、楼梯口逗留的;(报告责任人:第一发现人、班主任)

20.本班同一天有三名以上学生因腹泻、发热请病假的;(报告责任人:班主任)

21.有其它不良行为或违纪行为的。(报告责任人:第一发现人、班主任)

二、出现下列情况,学生成长管理中心和分管副校长必须在当天内向校长报告。

1.在校内因各种原因受伤的;

2.在校内发生身体不适的;

3.有纠结校外人员滋事倾向或行为的;

4.携带管制刀具或其它危险品进入校园的;

5.情绪和行为有较明显异常表现的;

6.与老师发生较严重冲突的;

7.连续请假一周以上的;

8.未请假不到校上课且与家长联系不上满一天的。

9.打架的;

10.学生在校内外滋事的;

11.一周内连续旷课满3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课满一周的。

三、责任追究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能按要求上报的责任人,依据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计入月考核,取消各类评优资格等处理,并计入个人师德档案。

中小学防欺凌强制报告制度2

一、报告目的

本细则旨在明确学校强制报告制度的目的、范围、责任人、流程、保密措施、监督与考核、奖惩机制和总结与改进等方面的具体实施要求,确保学校及时发现并处理涉及学生安全、健康等问题的信息,保障学生权益和安全。

二、报告范围

1.涉及学生安全、健康等方面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伤害、性侵、欺凌、非法拘禁、失踪、涉及毒品及危险品等行为。

2.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重大事件,如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

3.学生在校期间因病或非因病死亡事件。

4.其他可能影响学生安全、健康等问题的信息。

三、报告责任人

1.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均为报告责任人,应积极履行报告义务。

2.教职员工在发现学生存在上述问题时,应立即向学校报告。

3.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报告流程

1.教职员工在发现学生存在需要报告的问题时,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或指定负责人员报告。

2.学校领导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学校领导在处理问题过程中,应遵循先处理后报告的原则,确保学生安全和权益得到保障。

4.在处理问题过程中,如需其他部门协助,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五、报告的保密措施

1.学校应建立健全保密制度,确保涉及学生安全、健康等问题的信息不被泄露。

2.学校在处理问题过程中,应对涉及保密的信息进行严格控制,避免泄露。

3.学校在对外发布信息时,应遵循先审查后发布的原则,确保涉及保密的信息不被泄露。

4.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教职员工,学校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报告的监督与考核

1.学校应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教职员工的报告行为进行监督和考核。

2.学校应定期对教职员工的报告行为进行评估和反馈,鼓励先进个人和集体,同时对未履行报告义务的教职员工进行处理。

3.学校应积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考核,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4.在监督与考核过程中,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真实有效。

七、报告的奖惩机制

1.学校应对积极履行报告义务的教职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其继续发挥先进模范作用。

2.对于未履行报告义务或隐瞒不报的教职员工,学校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对于因报告不及时或处理不当导致事态恶化的责任人,学校应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4.学校应建立健全奖惩机制,通过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方式,激发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八、报告的总结与改进

1.学校应对强制报告制度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找出问题症结所在并提出改进措施以不断优化完善本细则九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中小学防欺凌强制报告制度3

为切实做好我校校园欺凌治理工作,坚决杜绝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的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事件,确保我校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及时掌握我镇教育系统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进展和工作情况,建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信息报告制度如下:

一、设置并公布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号码

二、层层上报情况

要及时了解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按要求将情况信息报教育局、派出所。

三、认真组织专项治理

学校要扎实抓好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做好自查和防范工作。随时接受镇政府和教育局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

(1)学校上报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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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防欺凌强制报告制度1

为严格规范学生管理,预防校园欺凌,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生安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报告制度。

一、出现下列情况,责任人必须在当天内向学生成长管理中心(或分管副校长)报告

1.早上8点以后未请假,未到校上课并且与家长联系不上的;(报告责任人:班主任)

2.在校内因各种原因受伤的;(报告责任人:第一发现人、班主任、校医)

3.在校内发生身体不适或不能坚持正常上课,需要回家休息或去医院就诊的,包括呕吐、腹泻、昏厥、水痘、红眼病等;(报告责任人:第一发现人、班主任、校医)

4.在校内外打架的(不论轻重,只要动手即报);(报告责任人:第一发现人、班主任、校医)

5.有纠结校外人员滋事倾向或行为的;(报告责任人:第一发现人、班主任)

6.携带管制刀具或其它危险品进入校园的;(报告责任人:第一发现人、班主任)

7.在校内外吸烟、喝酒的;(报告责任人:第一发现人、班主任)

8.与老师发生冲突的;(报告责任人:第一发现人、班主任)

9.请假三天以上,旷课一天以上的;(报告责任人:班主任)

10.抢夺或偷盗他人钱物的;(报告责任人:第一发现人、班主任)

11.有拉帮结派行为的;(报告责任人:班主任)

12.一周内发生两次以上午休或者其他课程不进班的;(报告责任人:班主任、值班教师)

13.情绪和行为有较明显异常表现的;(报告责任人:第一发现人、班主任)

14.私自离校的;(报告责任人:班主任)

15.未请假不进班上课的;(报告责任人:任课教师课后立即通报班主任,班主任报告学生成长管理中心)

16.有损坏公物行为的;(报告责任人:第一发现人、班主任)

18.一周以上不做课间操的;(报告责任人:班主任)

19.无事在厕所、楼梯口逗留的;(报告责任人:第一发现人、班主任)

20.本班同一天有三名以上学生因腹泻、发热请病假的;(报告责任人:班主任)

21.有其它不良行为或违纪行为的。(报告责任人:第一发现人、班主任)

二、出现下列情况,学生成长管理中心和分管副校长必须在当天内向校长报告。

1.在校内因各种原因受伤的;

2.在校内发生身体不适的;

3.有纠结校外人员滋事倾向或行为的;

4.携带管制刀具或其它危险品进入校园的;

5.情绪和行为有较明显异常表现的;

6.与老师发生较严重冲突的;

7.连续请假一周以上的;

8.未请假不到校上课且与家长联系不上满一天的。

9.打架的;

10.学生在校内外滋事的;

11.一周内连续旷课满3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课满一周的。

三、责任追究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能按要求上报的责任人,依据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计入月考核,取消各类评优资格等处理,并计入个人师德档案。

中小学防欺凌强制报告制度2

一、报告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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