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于强制报告制度实施方案6篇模版范文,欢迎各位阅读和下载,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确保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特制定《小吉场镇教育管理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
一、各校点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全体教职工会,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
二、各校点每学期要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发一封公开信,向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明确家长(或监护人)的法定职责。
三、各校点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家长会,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
四、各校点各班级每学期至少要开展一次性知识和自我保护方法教育。
五、各校点要按规定开展好防“六灾一渗透”安全教育,建立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人员职责,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持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改,协调配合综治、安监、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扎实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六、各校点要千方百计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控制在%以内。
七、各校点要积极开展留守儿童关爱行动,落实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措施。
八、各校点要按照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保证未成人在校体育锻炼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
九、有条件的校点每学期至少要出一期“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宣传专刊。
十、各校点要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及有关法律和部门规章制度规范教职工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并将师德师风建设考核落到实处,执行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制。
十一、各校点教职工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时必须主动制止侵害行为,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领导,各校点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上报教管中心。
十二、各校点全体教职工每学期至少要写一篇“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心得体会。
十三、严禁男性人员擅自进入女生宿舍,严禁住校女生擅自外出超时不归。
十四、严禁教职工在非公共场所或非在校学习时间辅导学生、安排事务、处理教育教学等问题。
十五、严禁午间及下午放学后滞留学生进入教师宿舍或办公室。
十六、各校点全体班主任教师每学期对班级所有学生要至少完成一次以上家访或电访,科任教师每学期对相应班级留守儿童至少完成一次家访或电访。
十七、各校点各班级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讨论“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
十八、各校点三年级以上班级每学期至少要在学习园地办一期“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宣传专刊。
强制报告制度实施方案2
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的人数在逐渐增加,其保护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安全,我国实行了小学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该制度进行解析。
制度概述
小学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是指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对小学生中发现的需要保护的未成年人,学校及时向有关保护未成年人的组织或者有关单位报告的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对象是小学学生中的未成年人,例如发现遭受家庭暴力、性侵犯、失踪或被拐卖等情况的未成年人,学校应及时将其情况报告有关部门。此项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安全,避免或减少发现问题后因信息不畅通、社会捆绑等原因耽误处理情况的可能性。
实施细节
小学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主要由以下几点组成:
发现问题
在发现未成年人有需要保护的情况时,学校应立即采取措施解决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自已发现的未成年人需要保护的情况;
•此次活动或区域内的未成年人需要保护的情况;
•他人向前来举报的未成年人需要保护的情况等。
报告途径
学校应通过学校内部保护未成年人工作机构,向当地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或单位报告。报告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电话报告
•出具报告书件
保护流程
当有关保护未成年人的组织或者有关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着手处理,并对受影响的未成年人进行保护和帮助。主要有以下几个流程:
•加强对受影响未成年人的保护和照顾;
•调查事件细节,了解情况和各项情况的转变;
•制定具体的保护措施,避免再次受到不合理的侵犯;
•对不负法律责任的行为人做出警告,对负有法律责任的行为人要追究刑事责任;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
行业形势
小学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出台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在校园安全、儿童保护等方面保障了未成年人的权益。
但同时,该制度的实施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例如,学校人手不足,缺少专业技能,保护措施不力;查办问题过程中,行政机关与学校不协调,把责任转嫁;保护没有到位,或处理不当导致被调查人或者被举报人的严重伤害等。
因此,未来社会应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和帮助机制的建立,完善制度、健全法规、强化宣传,切实把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贯彻到日常工作中。
结语
小学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是一项深刻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制度。虽然在实施中存在一些困难,但是它仍然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制度,伴随未成年人的成长受到了广泛的支持和赞誉。
强制报告制度实施方案3
校园欺凌以强凌弱、以多欺少、以大欺小,性质十分恶劣。校园欺凌常常给
被欺凌者留下身心伤害,给未成年人的心灵造成巨大阴影。防范和制止校园欺凌
行为是包括家长、老师在内的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为进一步做好校园欺凌防治工
作,从源头上消除校园欺凌行为,经校委会研究,特制定《校园欺凌信息强制报
告制度》。
一、任何组织或个人发现校园欺凌行为或者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以及
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无论发生在校内或校外,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
向学校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二、教师若发现校内欺凌行为,无论何时何地,都要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
如因漠视不管或冷眼旁观,造成学生身心伤害,以致事态扩大的,视情形在师德
考核中扣减相应分数,直至记录师德不合格。
三、家长若发现自己的或他人的孩子有欺凌或被欺凌行为的,要第一时间向
学校及相关部门报告,学校接到报告信息要及时受理,相关教师、班主任要及时
将信息汇报学校,不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不能置之不理。如因处理不及时或
不当,视情形在师德考核中扣减相应分数,直至记录师德不合格。
四、学生受到欺凌,向老师或班主任报告的,老师和班主任要先向学校政教
处报告,然后在政教处的指导下按处置预案处置,不得私自处理,不得四处张扬,
给学生心灵造成二次伤害。校园欺凌的处置过程要有书面记录,书面材料要求各
厉害方签字,学校留存备案。
五、校园安保人员在对学校隐蔽空间和摄像头未覆盖区域进行巡查时,发现
校园欺凌行为的要及时报告并制止,如因报告不及时,造成学生伤害或事态扩大
的,学校将建议安保公司按照失职渎职处理,直至解聘。
强制报告制度实施方案4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做好我园预防幼儿性侵工作的要求,建立《前卫镇第二幼儿园预防性侵犯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明确所有教职工对性侵害幼儿案件或线索都有报警、报告的义务和责任。
1.一旦发现幼儿在幼儿园内遭受性侵犯,幼儿园或家长要立即报警,责任报告人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幼儿园要积极协助公安、司法部门尽快侦破案件,惩办罪犯,对推卸责任、延缓上报的要追究幼儿园领导的行政责任,对包庇罪犯、隐瞒不报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对性侵幼儿者,要依法严惩,决不姑息。对于幼儿园管理人员失职渎职造成性侵害幼儿案件发生的,或者发现性侵害幼儿案件瞒报、谎报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分或者移送有关门部门查处。
3.要保护和帮助受害幼儿。在案例报告时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幼儿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幼儿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避免再次伤害,幼儿园要与共青团、妇联、家庭和医院等积极配合,向被性侵犯的幼儿及其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被性侵犯的幼儿有转学需求的,幼儿园应予以安排。
4.有性侵“前科”的不得担任教职人员;幼儿园发现相关线索要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幼儿园要对拟招聘的教师、幼儿园行政人员以及保安、门卫、保洁员等是否存在性侵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开展入职审查,并对已招聘的上述人员开展全面筛查,若有“前科”,将不予聘用。
5.幼儿园还要建立举报机制,及时纠正教职员工不良行为。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疑似遭受不法侵害等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和主管部门强制报告。
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于强制报告制度实施方案6篇模版范文,欢迎各位阅读和下载,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强制报告制度实施方案1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确保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特制定《小吉场镇教育管理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
一、各校点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全体教职工会,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
二、各校点每学期要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发一封公开信,向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明确家长(或监护人)的法定职责。
三、各校点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家长会,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
四、各校点各班级每学期至少要开展一次性知识和自我保护方法教育。
五、各校点要按规定开展好防“六灾一渗透”安全教育,建立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人员职责,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持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改,协调配合综治、安监、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扎实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六、各校点要千方百计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控制在%以内。
七、各校点要积极开展留守儿童关爱行动,落实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措施。
八、各校点要按照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保证未成人在校体育锻炼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
九、有条件的校点每学期至少要出一期“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宣传专刊。
十、各校点要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及有关法律和部门规章制度规范教职工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并将师德师风建设考核落到实处,执行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制。
十一、各校点教职工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时必须主动制止侵害行为,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领导,各校点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上报教管中心。
十二、各校点全体教职工每学期至少要写一篇“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心得体会。
十三、严禁男性人员擅自进入女生宿舍,严禁住校女生擅自外出超时不归。
十四、严禁教职工在非公共场所或非在校学习时间辅导学生、安排事务、处理教育教学等问题。
十五、严禁午间及下午放学后滞留学生进入教师宿舍或办公室。
十六、各校点全体班主任教师每学期对班级所有学生要至少完成一次以上家访或电访,科任教师每学期对相应班级留守儿童至少完成一次家访或电访。
十七、各校点各班级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讨论“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
十八、各校点三年级以上班级每学期至少要在学习园地办一期“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宣传专刊。
强制报告制度实施方案2
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的人数在逐渐增加,其保护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安全,我国实行了小学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该制度进行解析。
制度概述
小学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是指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对小学生中发现的需要保护的未成年人,学校及时向有关保护未成年人的组织或者有关单位报告的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对象是小学学生中的未成年人,例如发现遭受家庭暴力、性侵犯、失踪或被拐卖等情况的未成年人,学校应及时将其情况报告有关部门。此项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安全,避免或减少发现问题后因信息不畅通、社会捆绑等原因耽误处理情况的可能性。
实施细节
小学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主要由以下几点组成:
发现问题
在发现未成年人有需要保护的情况时,学校应立即采取措施解决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自已发现的未成年人需要保护的情况;
•此次活动或区域内的未成年人需要保护的情况;
•他人向前来举报的未成年人需要保护的情况等。
报告途径
学校应通过学校内部保护未成年人工作机构,向当地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或单位报告。报告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电话报告
•出具报告书件
保护流程
当有关保护未成年人的组织或者有关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着手处理,并对受影响的未成年人进行保护和帮助。主要有以下几个流程:
•加强对受影响未成年人的保护和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