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发生的森林大火造成了很多人的伤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森林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森林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一
20XX年X月X日,受广丰县森林公安局的委托,广丰县林业调查设计队派出了2名专业技术人员对横山镇和沙田镇的西坑、毛坞弄、纪家垄、仙部等山场森林火灾的林木损失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森林火灾发生的时间: 20XX年X月X日;
2、森林火灾发生的地点: 西坑、毛坞弄、纪家垄、仙部等山场;
3、本次森林火灾涉及2个镇3个村: 横山镇前洋村、上孚村和沙田镇十六都村。
二、调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3)《江西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操作细则》(2009年4月);
(4)《江西省伐区调查设计原则要求》。
三、调查范围
20XX年X月X日广丰县横山镇与沙田镇的西坑、毛坞弄、纪家垄、仙部等山场发生森林火灾的范围。
四、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主要按照《江西省伐区调查设计原则要求》、《江西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操作细则》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调查内容进行。面积调查:利用1:10000的地形图到实地进行现场勾绘,区划发生森林火灾的小班,确定地类、权属、起源、林种、龄组、优势树种等因子,并通过透明方格纸计算方格法求算森林火灾发生的面积;蓄积调查和幼树株数及经济林株数调查:采用目测的方法进行调查。
五、调查结果
1、森林火灾发生的面积:本次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1436亩。其中(详见附表1-3):
按地类划分:有林地面积475亩,疏林地面积113亩,宜林地面积711亩,未成林造林地面积119亩,非林地面积18亩。
按林种划分:用村林面积1188亩,防护林面积230亩(均属沙田镇十六都村国家公益林),其它面积18亩。
按镇村划分:横山镇过火总面积596亩,其中:前洋村278亩、上孚村318亩;沙田镇过火总面积840亩,均属沙田镇十六都村。
2、森林火灾受害的林木蓄积:本次森林火灾受害的林木蓄积量为1180立方米(其中横山镇前洋村405立方米、上孚村292立方米,沙田镇十六都村483立方米),主要树种为松木;受害的幼树16700株(其中横山镇前洋村5200株、上孚村5500株,沙田镇十六都村6000株),主要树种均为松木;受害的经济林2600株(其中横山镇前洋村600株、上孚村600株,沙田镇十六都村1400株),主要树种为油茶;受害的毛竹株数为800株,均属横山镇前洋村。
森林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二
20XX年8月3日(星期五)下午5点20分左右,我公司木材烘烤房发生一起火灾事故,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火灾发生与扑救情况
20XX年8月3日下午5点20左右,我公司办公室接到***火灾报警(发现烘烤房透视窗内突冒黑烟,由透视窗向外逼出)后,立即赶到现场查看和采取相应措施(第一时间切断电源;拨打119向县消防大队求助),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总经理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扑救:打开消防栓,动用全公司各个部位的灭火器约30只,及时展开扑救。大约10分钟左右,消防官兵赶到现场,采取一系列有效控制与灭火措施;县领导、县公安局和***区领导闻讯后,赶到现场指挥。经过2个多小时奋力扑救,晚上7时30分左右火被扑灭。
2、火灾原因分析
建厂时穿过厂区的高压线一直没能得到搬迁,木材烘烤房只好搭建临时低矮厂房,厂区面积较窄,无法安装现代化的木材干燥设备。现使用的'烘烤房只是一种临时性的自制烘烤设施,完全靠温度计掌控。这次火灾是由于温度计失灵,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发现,没有打开天窗降温造成的。
3、火灾损失概况
此次火灾共造成损失近**万元。其中烘烤房、彩钢瓦房、围墙等损失***万余元,木材损失(烧毁)**万余元,其他财产***万余元。由于报告及时、扑救及时、疏散及时、撤离危险物品及时,所以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更大的财产损失,过火面积***平方米左右。
4、灾后措施
一是查明火灾原因并尽快上报;
二是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行全方位、全覆盖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灾等安全隐患;
三是加速第二期扩建项目的建设。引进现代化的先进木材干燥设备,做到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在二期工程未完工之前,公司这次失火的烘烤房予以废置,不得启用。公司生产所需的木材,在外厂烘烤;森林火灾事故报告
四是抓住*******、生产经营正在良性发展的机遇,启动*****程序,做强做大企业,以更优异的业绩感谢各级领导及各部门对公司的大力支持。
森林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三
20XX年3月30日15时35分许,凉山州西昌市经久乡和安哈镇交界的皮家山山脊处发生森林火灾,在救援过程中因火场风向突变、风力陡增、飞火断路、自救失效,致使参与火灾扑救的19人牺牲、3人受伤。这起森林火灾造成各类土地过火总面积3047.7805公顷,综合计算受害森林面积791.6公顷,直接经济损失9731.12万元。
为了全面查明火灾原因,深刻汲取惨痛教训,举一反三,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坚决防止和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省政府西昌市“3·30”森林火灾事件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从应急厅、公安厅、退役军人事务厅、民政厅、省总工会、省林草局、省气象局、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等部门抽派人员,到凉山州西昌市“3·30”森林火灾事件现场开展调查;省纪委监委成立西昌市“3·30”森林火灾追责问责组,同步开展调查。同时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与调查。邀请了省外电力专家和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等单位选派专家组成专家组参与调查。
调查组始终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紧扣广大人民群众以及社会舆论的关切。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询问、查阅资料、无人机航拍、调取相关资料以及对可燃物载量、预留引流线风摆、灾损确定等委托有关科研机构或第三方机构进行试验、检测检验、调查评估、专家论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件经过、原因及森林受害面积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件性质,分清了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建议,形成了《凉山州西昌市“3·30”森林火灾事件调查报告》,并经省政府批复同意。
经查,凉山州西昌市“3·30”森林火灾起火直接原因为:110千伏马道变电站10千伏电台线85-1号电杆架设的1号导线预留引流线(长约1.9米),受特定风向风力作用与该电杆横担支撑架抱箍搭接,形成永久性接地放电故障(时长16分钟零3秒),造成线体铝质金属熔融、绝缘材料起火燃烧,在散落过程中引燃电杆基部地面的杂草、灌木,受风力作用蔓延成灾。火灾性质为:是一起受特定风力风向作用导致电力故障引发的森林火灾。从调查中发现,凉山州及西昌市存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部署要求不及时、不到位,“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未能根本树立,责任落实有空档,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操作性、针对性、科学性不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历史欠账多、建设滞后,标本兼治的措施落实不力。尤其是西昌市“3·30”森林火灾发生后处置初期不规范,因准备不足、仓促上阵、应对乏力,个别干部失职、失责,特别是指令传达不及时、不准确、不顺畅,致使火灾扑救统筹协调不到位,加之灭火直升飞机因特殊天气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在缺乏专家研判、火情不明的情况下贸然组织扑救,以致发生扑火人员重大伤亡的惨痛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