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一定要做好医疗乱象整治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2023医疗乱象自检自查报告》,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我院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
现将自查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xx为组长,xx、xx、xx、xx、xx、xx为组员的自查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保定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进行自查自纠行动。
二、自查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三、自查工作重点
1、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①有无相关资质开展医疗活动的'行为
②有无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等行为
③有无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
无正当理由要求患者到社会药房自费购置药品、耗材等行为。
④全面排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
⑤有无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编制虚假病历、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行为。
⑥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等行为,转介潜在捐献者信息行为
2、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
我院正在申请医疗定点机构,还不是医疗定点机构,暂时还不涉及这些行为,但是提前预防也做了部署工作。
3、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
①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②冒用或假借他人名义,特别是冒用或假借国内外知名医院、知名专家进行虚假宣传,误导诱导患者的行为。
③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健康养生类专题节(栏)目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④医院标志设计、医院装饰等方面易与知名医院混淆,蒙骗患者的行为。
⑤以人物形象代言、编辑故事短片等变相发布医疗广告,或利用网络宣传,街头发放宣传材料等其他方式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⑥在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行为。
4、查处乱收费、诱导消费、不规范收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①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
②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诊疗,特别是术中加价、违规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开展医疗机构医疗乱象自查自纠,规范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维护医疗市场秩序。
2、坚决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从事诊疗活动,严禁超范围执业行为。
3、加强机构内从业人员的依法执业的监管,对存在为行为的科室和人员要严肃查处。
五、自查结果
1、我院未发生《医疗机构许可证》诊疗范围以外的医疗行为。
2、我院未开展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
3、我院没有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
4、我院未存在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未存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和超范围执业行为,坚决杜绝无证卫生技术人员单独进行诊疗活动的行为。
5、未存在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等行为,转介潜在捐献者信息行为。
6、未发现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
为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我院医疗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院成立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我院的全面工作进行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行为,改善医疗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医疗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自查时间
20xx年xx月xx日14:00全面开展自查。
二、自查工作重点
1、坚决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严禁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禁止无证行医和不符合要求的医疗行为。
2、查有无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3、查有无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编制虚假病例、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行为。
4、查有无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
5、查有无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6、查有无通过虚假宣传、体检等名义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有无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卡等行为,有无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的行为,有无串换药品、虚记、多记药品及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7、查有无过度医疗、诱导医疗、违规收费等行为。
三、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2、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自查工作,严禁非卫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严禁超范围执业。
3、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院内从业人员管理和监督,保证依法执业。
五、自查结果
1、我院无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2、无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无编制虚假病例、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行为。
3、无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
4、无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行为。
5、无通过虚假宣传、体检等名义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无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卡等行为,无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的行为,无串换药品、虚记、多记药品及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6、无过度医疗、诱导医疗、违规收费等行为。
虽然此次检查我院未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但一定要警钟长鸣、保持警惕,同时形成长效机制,防微杜渐!
为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我院医疗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张北县卫健局、网信办等七部门我院成立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我院的全面工作进行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行为,改善医疗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医疗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自查时间
20xx年6月6日14:00全面开展自查。
三、自查工作重点
1、坚决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严禁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禁止无证行医和不符合要求的`医疗行为。
2、查有无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3、查有无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编制虚假病例、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行为。
4、查有无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
5、查有无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6、查有无通过虚假宣传、体检等名义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有无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卡等行为,有无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的行为,有无串换药品、虚记、多记药品及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7、查有无过度医疗、诱导医疗、违规收费等行为。
四、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白xx
副组长:司xx
成员:张xx、赵xx、宋xx、龚xx、陈xx、马xx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2、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自查工作,严禁非卫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严禁超范围执业。
3、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院内从业人员管理和监督,保证依法执业。
六、自查结果
1、我院无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2、无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无编制虚假病例、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行为。
3、无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
4、无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行为。
5、无通过虚假宣传、体检等名义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无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卡等行为,无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的行为,无串换药品、虚记、多记药品及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6、无过度医疗、诱导医疗、违规收费等行为。
虽然此次检查我院未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但一定要警钟长鸣、保持警惕,同时形成长效机制,防微杜渐!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管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业行为,提高补偿效益和加大监管力度等日常工作,切实把这项解决农民“病有所医”“因病致贫”和“有病贵”“看病难”的重大举措和造福广大农民的大事要抓紧抓实抓好全力推进新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我院健康稳固持续发展,根据20xx年责任目标要求新农合自查工作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严格执行新农合的药品目录合理规范用药。
2、参合农民就诊时确认身份后,使用新农合专用处方并认真填写《新农合医疗证》和门诊登记,严格控制开大处方,不超标收费,在补偿账本上亲自签字及按手印,以防冒领资金。
3、在药品上严禁假药,过期药品及劣质药品,药品必须经过正规渠道进取。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公示情况,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农合医疗制度,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把新农合每月补偿公示工作做好,并做好门诊登记。
二、存在的问题
有的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对新的优惠政策了解不够,还有极少部分人没有参与进来,我们今后要在这方面一定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参加的农民继续参加农合,未参加的应积极参与进来。
部分医务人员还不能完全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及相关操作。需进一步加强学习。
医务人员电脑录入业务不熟悉。及时录入不够完善。
三、未来工作计划
1、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审处方报销费用。
2、加强本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病人的处方和减免情况进行入户核实力度。
3、加强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及业务知识加大宣传力度。
4、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医务人员做好处方、病历、门诊日志、台账等资料的填写等工作。
通过自查自纠的工作,看到在新农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加以改正,进一步加大新农合工作的督察力度,审核力度,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安全,促进我院新农合的健康发展。为确保广大参保农民
享受较好的基本医疗服务,今后本院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工作。对内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圆满完成参保农民的医疗服务工作。
各地一定要做好医疗乱象整治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2023医疗乱象自检自查报告》,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我院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
现将自查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xx为组长,xx、xx、xx、xx、xx、xx为组员的自查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保定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进行自查自纠行动。
二、自查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三、自查工作重点
1、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①有无相关资质开展医疗活动的'行为
②有无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等行为
③有无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
无正当理由要求患者到社会药房自费购置药品、耗材等行为。
④全面排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
⑤有无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编制虚假病历、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行为。
⑥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等行为,转介潜在捐献者信息行为
2、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
我院正在申请医疗定点机构,还不是医疗定点机构,暂时还不涉及这些行为,但是提前预防也做了部署工作。
3、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
①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②冒用或假借他人名义,特别是冒用或假借国内外知名医院、知名专家进行虚假宣传,误导诱导患者的行为。
③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健康养生类专题节(栏)目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④医院标志设计、医院装饰等方面易与知名医院混淆,蒙骗患者的行为。
⑤以人物形象代言、编辑故事短片等变相发布医疗广告,或利用网络宣传,街头发放宣传材料等其他方式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⑥在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行为。
4、查处乱收费、诱导消费、不规范收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①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
②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诊疗,特别是术中加价、违规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开展医疗机构医疗乱象自查自纠,规范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维护医疗市场秩序。
2、坚决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从事诊疗活动,严禁超范围执业行为。
3、加强机构内从业人员的依法执业的监管,对存在为行为的科室和人员要严肃查处。
五、自查结果
1、我院未发生《医疗机构许可证》诊疗范围以外的医疗行为。
2、我院未开展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
3、我院没有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
4、我院未存在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未存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和超范围执业行为,坚决杜绝无证卫生技术人员单独进行诊疗活动的行为。
5、未存在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等行为,转介潜在捐献者信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