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个人自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下载。
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个人自查报告篇1
根据集团公司工会转发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材料公司工会认真开展了工会经费管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材料公司工会自20xx年9月22日开展工会经费管理自查工作。工会办公室组织工会财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的新规定,不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二、完善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控制。
1、材料公司工会成立以来,结合《工会法》和企业实际,制定了相关财务规章制度,并不断完善。通过建立健全《材料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材料公司工会财务管理规定》、《材料公司工会经费管理规定》、《材料公司工会会费管理规定》、《材料公司帮扶救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工会经费管理工作。
2、材料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都按照规定对工会经费进行年度审计,监督工会经费管理工作。材料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认为公司工会在财务管理及会员缴纳会费等方面,能够认真执行国家的财经纪律,工会经费收支明细账及记录,各项支出均符合《工会法》和工会经费管理等相关规定;会计工作规范,账目清楚,凭证齐全、数据准确,开支手续完备,经费使用合理;做到了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经本次自查,材料公司工会经费使用都能够在规定支出范围之内,每笔业务开支属实,审批程序符合规定。没有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
通过这次工会财务自查,进一步严肃了财务纪律,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工会经费的正确合理使用。
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个人自查报告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省基层党建工作视频会精神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实现基层组织标准化建设向机关党组织拓展延伸,我局开展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如下:
一、党组织基本情况
我局设立局支部委员会,现有党员干部20人。20xx年我支部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四型”为目标,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两大核心任务,大力弘扬“三严三实”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通过查摆对照,查找出党建工作的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1、党员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高,对党章党规,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规定配齐、配到位。
2、对《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制度规定学习研究不深入,对党支部“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及谈心谈话、提醒告诫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理解不透彻、坚持不经常、落实不到位,对所属党员基本情况不能做到“一口清”。
3、机关党组织对所属党员干部教育开展不经常、方式不灵活,党员干部深学实学、以学促做的主动意识还不够强。
4、机关党组织没有定期组织所属党支部书记、党组组长和党员开展党建知识培训。
三、整改措施及成效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和督查督办工作。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学习,提升个人素质和修养。强化责任,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方案,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时限,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位,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规章制度,每季度公布执行情况,及时公布制度落实情况。在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完成工作指标的基础上,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个人自查报告篇3
为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我院医疗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张北县卫健局、网信办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张北县医疗乱象专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院成立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我院的全面工作进行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行为,改善医疗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医疗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自查时间
20XX年6月6日14:00全面开展自查。
三、自查工作重点
1、坚决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严禁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禁止无证行医和不符合要求的医疗行为。
2、查有无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3、查有无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编制虚假病例、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行为。
4、查有无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
5、查有无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6、查有无通过虚假宣传、体检等名义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有无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卡等行为,有无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的行为,有无串换药品、虚记、多记药品及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7、查有无过度医疗、诱导医疗、违规收费等行为。
四、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白占云
副组长:司鑫泽
成员:张雅璐、赵宏彪、宋国峰、龚春艳、陈晓霞、马小燕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