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出的关于2023年意识形态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各位带来帮助,欢迎各位前来阅读与下载。

2023年意识形态方案1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局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全局意识形态工作,主动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工作对象的团结引导服务,妥善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确保全局意识形态安全。

总体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关乎地方和谐稳定。

局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一)完善领导责任制,形成意识形态常态工作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室、队、站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要对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民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加强工作制度建设,提升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能力。

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管可控。

(三)强化理论学习教育,增强意识形态教育影响力。

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坚持每周集中学习1次,将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和材料作为全局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

进一步强化理论宣讲培训工作,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人心,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四)坚决维护网络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局党组书记要亲自抓,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

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督促完善网上舆情管控各项预案,切实提高重大突发事件网上应急防范处置能力,确保网上舆论平稳健康。

切实加强对网评员的培训力度,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

(五)开展思想舆论斗争,提升重大问题处置能力。

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的思想和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节的开展舆论斗争。

对坚持错误思想的领袖、网络“大v”、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要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

要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组织开展新闻发布会。

(六)做好引导服务工作,团结凝聚社会各界力量。

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注重同新闻出版界、广播影视界、文学艺术界、教育科技界知识分子交朋友。

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

选优配强宣传思想工作力量,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干部队伍坚强有力。

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应当及时作出调整。

(一)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全体党员干部要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在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时,要第一时间向局党组汇报。

(二)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考核制度。

局党组要把党员干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要把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的范围。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1.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加强对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两新”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的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八)选优配强乡宣传思想文化干部工作队伍。

大胆使用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及时调整不合适、不适应的人员,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

(一)研判机制。

乡党委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综合分析,并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通报1次,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及时向县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二)检查机制。

意识形态工作检查分为综合检查和专题督查。

综合检查由党委办公室会同党委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每两至三年开展一次,检查结果向乡党委报告,并上报县委宣传部门。

检查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列席有关会议等方式。

综合检查一般单独开展,专题督查可以单独或结合其他工作一同开展,综合检查和专题督查不重复进行。

(三)汇报机制。

每年6月和12月各一次,汇报内容可以是综合性的工作报告,也可以是专题性的情况汇报。

专题汇报可以书面汇报或当面汇报。

书面汇报以乡党委名义报上级党委,并抄送县委宣传部门;乡党委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四)教育培训机制。

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专题学习,领导干部定期参加县委党校举办的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内容的专项课程。

充分利用每周干部例会,加强对乡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教育,强化党性意识。

(五)绩效考核机制。

明确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程序。

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下一级党委制定的考核体系中“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权重,不得低于上一级党委制定实施的考核体系中的相应权重。

(一)乡党委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乡党委书记为景南乡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二)党支部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支部委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三)各科室分工负责各方面具体工作,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

四、责任追究

(一)全乡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党校党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对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4.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5.公开发表的论文和课堂教学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6.丧失对本单位各类媒体、网站、信息平台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实际控制权,出现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7.举办的培训班、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

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三)实施责任工作制问责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023年意识形态方案3

总体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深入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守正创新,坚决维护高校政治安全和校园稳定,强化“质量党建、精准思政、积极维稳、数字赋能、系统推进”,以全面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为牵引,着力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新生态,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新征程上迈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坚实一步。

指导各地各高校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入探索党建与事业发展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方法路径。

持续注重在青年学生和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遴选展示一批典型案例,推动党员发展质量不断提升。

加强和改进师生党员教育管理。

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围绕增强高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启动遴选第四批全国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培育单位、第三批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工作室、第三批“百个研究生样板支部、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

梳理总结第三批党建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工作成果。

11.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

对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进行全面系统调研,督查相关制度文件落实情况。

深入研究民办高校党组织建设相关体制机制、职能定位、决策监督、干部选派、队伍配备、资源保障等问题,筹备召开全国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推进会,提出加强工作的指导意见。

12.深入做好高校统战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做好高校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新时代高校统战工作专项调研。

继续办好“团结•奋进”大讲堂。

广泛宣传高校党外知识分子“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典型事迹。

指导高校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13.防范化解高校稳定突出风险隐患。

(略)

14.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略)

15.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研究推进高校安全管理现代化,统筹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反恐防暴等重点工作,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校园。

进一步加强高校国家安全教育工作,精心组织“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校园日活动,打造“高校学生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高校学生国家安全素养展示”等特色品牌,组织学生开展体验式、浸润式国家安全教育。

16.进一步强化数字赋能。

探索建立高校“思政指数”。

坚持边建边用边完善,提高相关数字化平台建设、运行、服务质量。

升级高校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动态分析与会商指导信息化平台动态监测功能,为精准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供有力支撑,拓展省级校级平台管理运用,实现分层分级的大数据分析及典型案例研讨。

依托高校辅导员队伍能力提升大数据赋能平台,整合共享优质培训资源,完善高校辅导员能力提升课程体系。

用好高校党建基础数据统计分析平台、高校党建工作联络机制信息化平台,持续提升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借助高校思政工作创新发展中心管理服务系统,常态化开展思政项目数据采集和绩效评估。

17.加强一线工作队伍建设。

继续举办高校党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以及院系党组织书记、“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组织员、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带动各地各高校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能力和专职组织员党务工作专业化水平。

强化政策保障,健全完善辅导员素质能力标准,建立更加突出工作实绩的考核评价体系,探索构建符合辅导员队伍特点的职业发展体系和岗位晋升制度。

研制高校辅导员队伍培训规划,加强示范培训、专题培训、全覆盖培训。

继续开展“最美高校辅导员”推选展示,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高校网络教育名师培育支持计划、思政骨干专业学位攻读计划。

总结评估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一期建设情况,遴选二期建设单位。

18.大力加强调查研究工作。

围绕时代背景、技术手段、国际国内形势发生的深刻变化,聚焦工作中面临的新挑战、新问题、新要求,深入基层一线和师生群体问情问计问需,努力找到好方法、深化规律性认识、赢得战略主动。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改进调研方式,提高调研质量。

进一步加强对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思想政治教育分会、宣传工作研究分会、统战工作研究分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保卫学专业委员会和全国党建研究会高校党建研究专业委员会的指导。

19.持续深化政治司局自身建设。

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加强制度化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部党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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