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整理了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制度,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制度篇1

一、各监控小组对本科人员做好职业暴露的培训宣教。根据科室的工作性质,做好在岗人员、新进人员的预防接种,预防某些血源性疾病的发生。

二、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三、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洗手、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必须戴双层手套。

四、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甚至还应当穿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五、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注意防止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六、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禁止将使用后的针头双手复帽,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用后的锐器。

七、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八、按照“职业暴露后处理流程”处置

九、医务人员反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医疗机构应当对其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

十、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对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

十一、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给予随访和咨询。随访和咨询的内容包括:在暴露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观察和记录艾滋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

十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情况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发生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暴露的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暴露源种类和含有艾滋病病毒的情况;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是否实施预防性用药、首次用药时间、药物副作用及用药的依从性情况;定期检测及随访情况等。

十三、各科室应当及时将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情况上报,医疗卫生机构每半年将本单位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情况进行汇总,逐级上报至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后上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制度篇2

一、医务人员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应戴双层手套。

4、在操作过程中,无论何时何种原因手套发生撕裂、破损,都应当立即脱去手套后洗手,更换手套再行操作。

二、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要注意防止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三、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四、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应立即采取正确的应急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预防保健科、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

五、预防保健科、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应积极调查核实,如疑有艾滋病、乙肝、丙肝病毒职业暴露的可能,及时给予预防性用药和随访等措施。

六、医院为医务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保障医务人员职业安全。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制度篇3

一、医务人员一定熟习职业裸露防范技术和知识,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二、医务人员在进行诊疗、护理等操作过程中,要做好标准预防工作,依据

所接触病原微生物状况,采纳戴手套、口罩、帽子、护目镜、防范衣等防范措施。

三、医务人员手部有皮肤破坏,一定进行诊疗操作时,要戴双层手套防范。

四、禁止将使用后一次性针头重复盖帽,禁止用手直接接触污染的针头、刀片、缝合针等锐器。

五、使用后的锐器应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锐器盒内,回收人员直接回收,专车运送。

六、一旦发生职业裸露伤害,要马上进行局部应急办理,并报告公共卫生院感科。

1、职业裸露后局部应急办理措施

(1)保持冷静,迅速、敏捷地按惯例脱去手套。

(2)用皂液和流动水冲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污染粘膜。

(3)刺激局部出血,若有伤口,应马上用健手从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受伤部位,尽可能挤出伤害处血液,同时用肥皂水和流动净水进行冲洗。

(4)受伤部位皮肤消毒:受伤部位伤口冲洗后,应用0.5%碘伏进行消毒,包扎伤口。被裸露粘膜,频频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2、职业裸露办理程序

(1)发生职业裸露后要马上进行局部应急办理。

(2)迅速向公共卫生院感科报告

(3)公共卫生院感科应迅速认识患者状况、发生职业裸露的经过,指导医务人员填写职业裸露登记表。

(4)对职业裸露者做好传染风险评估,作相应的药物预防及追踪检查。

(5)对发生职业裸露风险较大等状况,在诊治前对付患者进行相关检测。

(6)如为艾滋病病毒职业裸露,公共卫生院感科应即向分管院长及市疾控中心报告,由市疾控中心进行检查与治疗指导。

七、公共卫生院感科依据受伤害状况,确立职业裸露级别,进行传染风险评估,实行预防用药方案;做好血液相关抗体监测;并做好随访追踪工作。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制度篇4

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医疗模式的不断转变,原有的一些关于职业暴露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其防护方式、方法已不能更好地适应当前医疗服务的需要,加之大剂量抗生素滥用所致的细菌、病毒变异而带来的危害不断加大,医务人员的职业暴露问题越来越得到广泛关注。

感染科医务人员处在特殊的工作环境中,职业特殊性决定了他们是因职业关系而致职业感染率最高的群体。因此,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新的防护对策刻不容缓。医务人员在加强科技防护措施的同时,不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熟练掌握自我防护技能以及应急处置的能力尤为重要。

1职业暴露的危险因素

1.1自我防护意识淡薄:主要表现在对传染性疾病知识的欠缺,对传染性疾病的传播途径模糊不清,对新生传染病如非典型性肺炎(SARS)的认识不足,或者是长期接触传染性疾病患者,自认为接种过疫苗,产生了抗体,况且长久以来自身的健康状况也未见改变,产生了麻痹思想,从而造成了防护意识淡薄。

1.2防护呼吸、消化系统传染病的危害面临新的课题:众所周知,呼吸及消化系统传染病的主要传播途径是通过手和飞沫、人畜粪便以及带菌尘埃来完成的,如细菌性痢疾、霍乱、甲型肝炎、肺结核以及非典型性肺炎等。据调查报道,国外医护人员所患职业病中,感染科所占比例较高,瑞典约占10%,德国约占33%,法国更足接近40%。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医务人员的手部卫生状况堪忧,不仅容易造成医患间交叉感染,而且更增加了医护人员职业暴露的概率。据上海瑞金医院调查数据显示,在对几家医院500多名医护人员调查中发现,仅有41%的护士和16%的医生,每天能按操作流程规范洗手,而有34%的医生和20%的护士在洗手后习惯性地在工作服上擦干。更值得关注的是,一些传统的防护方式已不能适应当前变异的病毒、病菌侵扰。2003年春季暴发的非典型性肺炎就为我们的防护工作敲响了警钟!给我们的职业暴露带来了新的防护课题。

1.3血液感染问题日益突出: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所致的艾滋病(AIDS)、梅毒以及病毒性肝炎等都会通过血液传播。当前,随着静脉给药范围的不断扩大,职业暴露的感染问题日益突出。据曹桂林等3人对235名医护人员锐器伤原因调查显示:医护人员针剌伤分别是34.5%和96.0%,护士1年内受伤3~4次的高达35.71%,5次以上的占4.8l%。感染科医护人员也同样有很高的皮肤损伤率,属于职业暴露的高危人群,存在着极大的职业风险。

1.4化学消毒制剂的危害不可小视:医院病房是病原微生物聚居最多、种类最全的地方,感染科病房尤为突出。这就无法避免地要大量使用高浓度的消毒剂来杀灭这些病菌,而大剂量高浓度的化学消毒剂如甲醛、过氧乙酸、次氯酸钠消毒剂、含氯消毒剂等,都可造成空气污染,对皮肤、口腔黏膜、鼻腔黏膜、眼部软组织,甚至神经系统都有损害,极易造成溃疡等变态应激反应,更有甚者造成肝肺损伤,因此,化学消毒剂的危害也不可小视。

1.5世俗偏见所致精神压力大,心理问题突出:由于科普知识缺乏广泛宣传,人们对传染性疾病的传播途径不甚了解,加之新闻单位对传染病的片面渲染,导致了大众人群对传染病的心理恐慌,谈“虎”色变,惟恐避之不及,这就难免波及到与传染病患者朝夕相处的临床医护人员,社会交往活动中受到躲避性歧视也就不足为奇了。据一项问卷显示:90%以上的感染科医护人员因此而影响了对伴侣的选择,70%以上曾受到过躲避性歧视,以致于在遇到挫折和一些负面情绪时,很难找到倾诉对象,不能及时得到宣泄,情感得不到抚慰,长期的悲观和恐惧心理,造成他们精神抑郁,内分泌失调,严重影响了感染科医护人员的身心健康。

2职业暴露的危害

从前面所谈的职业暴露的危险因素来分析,我们不难断定,有相当多感染科医护人员的传染性疾病是与职业暴露密不可分的。在2003年的抗击“SARS”中有许多医护人员由此落下终身残疾,更有医护人员献出了宝贵生命,他们无私奉献的大无畏精神感天动地,但我们更应该从中感悟到职业暴露防护对策的至关重要,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艾滋病等传染病早已不局限在特殊人群中传播;而且各类传染病都有一定的潜伏期,很多传染病患者在潜伏期都有潜在的传播能力,而艾滋病感染者从初期至终生都可传播病毒。据美国疾病与预防控制中心(CDC)报道,截止2000年底,美国医护人员中已有包括24名护士在内的57人被确诊感染了艾滋病毒,其中皮肤刺伤造成的感染48人,占84.2%。截止2002年我国累计报告医护人员的HIV职业暴露100名,在北京1所收治HIV/AIDS的医院,有22.73%的医护人员发生了职业暴露。另据调查数据显示:临床医护人员抗丙型肝炎病毒(HCV)阳性率为2.7%,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率为10.7%,都高于非临床组。由此可知,较之急性暴发的传染病来讲,隐性期传播的传染病造成的危害后果更加严重。

3职业暴露的防护对策

3.1建立完善的职业安全防护管理体系,并做好监督执行工作:要与时俱进,进一步制定各项职业安全防护的法律、法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医院要加大感染监控部门的监督和执行力度,定期检查、随时抽查、科室自查,使各项规章制度得到充分落实。建立监控档案,把执行情况纳入到科室管理的考核及评先选优、职务晋升和职称评定制度中。

3.2做好岗前培训和在职人员的轮训工作:每一位新上岗的工作人员,无论是医生、护士、护理员,还是清洁人员都要接受岗前培训,针对不同的工作性质,采取不同的教育培训方式,内容包括:掌握一般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认知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因素,懂得安全、正确的操作程序;熟悉意外发生后的应急防护措施,比如使用过的针头不能将护帽回套,避免刺伤;接触高浓度消毒剂时,要戴一定厚度的口罩、帽子、手套和穿上密闭的工作鞋;定时室内通风;要按科学方法配置消毒液;发生职业暴露后如何迅速有效处置等。建立健全职业防护的培训档案,并住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补充和完善。在职业安全防护方面如有新技能和新进展,要组织每一位工作人员培训,做到温故而知新。

3.3加大资金投入,提高科技防护能力,开展国际、国内医疗交流合作:广泛学习国际、国内先进医院的职业防护管理经验,做好互访、考察和经验交流工作;加大资金投入,改造或引进先进的科技防护设施、设备,如护士站、治疗室和卫生间的水龙头全部更换成感应式开关、感应式给皂器、配备手部烘干机或一次性擦手纸巾,建立健全既方便医疗,又能有效隔离防护的特殊患者隔离室,为医务人员配备喷淋洗浴设施。充分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医疗防护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标准化的防护保障体系,做到硬件设施到位,防护用品充足,规章制度充分落实,为感染科医护人员创造一个安全、健康、整洁的工作环境。

3.4加大传染性疾病知识的科普宣传:在医院门诊大厅、病房的楼梯廊道等显著位置,悬挂通俗易懂的相关科普知识宣传板和有关职业规范的操作流程,以及有关的防护政策法规,即便是洗手池等地方,也要设置关于如何正确洗手的警示标志,在此基础上,还要深入学校、机关、厂矿、田间开展专题宣讲或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做好科普宣传工作,让广大群众正确认识传染病,充分了解并掌握一些传染病的基本防控方法及其重要意义。

3.5给予感染科医务人员充分的人文关怀:医院管理者对感染科医护人员在奖励机制上要给予相位的政策倾斜,如奖金分配、职称评定、带薪休假等。定期给感染科医护人员做好乙型肝炎、甲型肝炎、麻疹等疫苗接种工作,配齐充足专业防护用品,建立医护人员的健康档案,定期体检,掌握近期是否有职业暴露,动态追踪观察监控,做到发现及时,处置措施得当。在保障医护人员身心健康的同时,要帮助其切实解决一些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同时还要做好心理咨询疏导工作,帮助教育他们保持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在身心健康上充分体现人文关怀。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制度篇5

(一)标准预防

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l、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2、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

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

(二)标准预防的措施

l、洗手: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不论其是否戴手套,都必须洗手。遇有下述情况必须立即洗手:摘除手套后(接触病人前后)可能污染环境或传染其他人时。

2、戴手套:接触病人的上述物质及其污染物品时,接触病人黏膜和非完整皮肤前均应戴手套;对病人既接触清洁部位,又接触污染部位时应更换手套。

3、上述物质有可能发生喷溅时,应戴眼口罩,并穿防护衣,以防止医护人员皮肤、黏膜和衣服的污染。

4、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和适当消毒。

5、污染的床单及时处理,防止接触病人的皮肤与黏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传播。

6、锐利器具和针头应小心处理,以防刺伤。

7、医护人员进行各项医疗操作、清洁及环境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8、污染环境或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的病人应隔离。

(三)医护人员的防护要求

1、基本防护:

防护对象;在医疗中从事诊疗活动的所有医、护、技人员。

着装要求: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

2.加强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体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医护人员,传染病流行期的发热门诊的工作人员;转运疑似或临床诊断传染病的医护人员和司机。

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可按危险程度使用以下防护用品:

隔离衣:进入传染病区时;

防护镜:有体液或其他污染物喷溅的操作时;

外科口罩:进入传染病区时;

手套:操作人员皮肤破损或接触体液或破损皮肤黏膜的操作时;

面罩:有可能被病人的体液喷溅时;

鞋套:进入传染病区时。

3.严密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对传染病尸体进行解剖的医务人员。

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应使用面罩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制度篇6

一、职业防护原则

1、基本防护

防护对象: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工作的所有医、护、技人员。

着装要求: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凡接触传染病人时要加穿隔离衣。

2、加强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体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医务人员;传染病流行期的发热门诊,隔离病区等区域的工作人员;转运确诊或疑似为传染病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可按危险程度加用以下防护用品:隔离衣、外科口罩/N95口罩、鞋套、手套、防护眼罩、面罩等。

3、严密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如给特殊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等操作和作传染病人尸解的医务人员。

防护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全方位防护,应使用面罩、呼吸防护器。

二、基本预防控制措施

1、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常见感染病的传播途径、隔离防护技术,减少职业危害。

2、遵照标准预防的原则,在接触病原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在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喷溅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穿隔离衣或防水围裙等。

(3)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尽量减少创口出血,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4)处理针头时不要太匆忙,手持针头和利器时,不要让锐器面对着他人,在为不合作的病人注射时,应取得他人的协作,使用的针头不可再套回原针帽内,如果一定要套回,则采用单手复帽技术,不要将锐利器具直接传递给他人,使用后的锐器直接放入利器盒,不要折毁锐利器具等。

(5)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须戴双层手套。

3、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4、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

5、对手术前及输血前患者必须严格进行“感染筛查”。门诊小手术等有创操作前,应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和自愿原则下做“感染筛查”,如病人不同意做,应在“告知单上”签字,科室留存备查。

6、检验科接收到患者的血液标本后,应于24小时内报告“感染筛查”结果。对于HIV抗体初筛实验阳性的标本,检验科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病人所在科室负责人,医院感染管理科指导科室做好防护工作,同时相关人员要保护患者隐私。

三、发生血液传播疾病职业暴露后的应急处理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黏膜。

下面小编整理了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制度,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制度篇1

一、各监控小组对本科人员做好职业暴露的培训宣教。根据科室的工作性质,做好在岗人员、新进人员的预防接种,预防某些血源性疾病的发生。

二、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三、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洗手、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必须戴双层手套。

四、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甚至还应当穿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五、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注意防止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六、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禁止将使用后的针头双手复帽,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用后的锐器。

七、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八、按照“职业暴露后处理流程”处置

九、医务人员反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医疗机构应当对其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

十、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对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

十一、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给予随访和咨询。随访和咨询的内容包括:在暴露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观察和记录艾滋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

十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情况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发生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暴露的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暴露源种类和含有艾滋病病毒的情况;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是否实施预防性用药、首次用药时间、药物副作用及用药的依从性情况;定期检测及随访情况等。

十三、各科室应当及时将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情况上报,医疗卫生机构每半年将本单位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情况进行汇总,逐级上报至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后上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制度篇2

一、医务人员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应戴双层手套。

4、在操作过程中,无论何时何种原因手套发生撕裂、破损,都应当立即脱去手套后洗手,更换手套再行操作。

二、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要注意防止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三、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四、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应立即采取正确的应急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预防保健科、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

五、预防保健科、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应积极调查核实,如疑有艾滋病、乙肝、丙肝病毒职业暴露的可能,及时给予预防性用药和随访等措施。

六、医院为医务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保障医务人员职业安全。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制度篇3

一、医务人员一定熟习职业裸露防范技术和知识,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二、医务人员在进行诊疗、护理等操作过程中,要做好标准预防工作,依据

所接触病原微生物状况,采纳戴手套、口罩、帽子、护目镜、防范衣等防范措施。

三、医务人员手部有皮肤破坏,一定进行诊疗操作时,要戴双层手套防范。

四、禁止将使用后一次性针头重复盖帽,禁止用手直接接触污染的针头、刀片、缝合针等锐器。

五、使用后的锐器应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锐器盒内,回收人员直接回收,专车运送。

六、一旦发生职业裸露伤害,要马上进行局部应急办理,并报告公共卫生院感科。

1、职业裸露后局部应急办理措施

(1)保持冷静,迅速、敏捷地按惯例脱去手套。

(2)用皂液和流动水冲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污染粘膜。

(3)刺激局部出血,若有伤口,应马上用健手从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受伤部位,尽可能挤出伤害处血液,同时用肥皂水和流动净水进行冲洗。

(4)受伤部位皮肤消毒:受伤部位伤口冲洗后,应用0.5%碘伏进行消毒,包扎伤口。被裸露粘膜,频频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2、职业裸露办理程序

(1)发生职业裸露后要马上进行局部应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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