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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的可能坠落的高处所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在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中,如果未防护,防护不好或作业不当都可能发生人或物的坠落。人从高处坠落的事故,称为高处坠落事故,物体从高处坠落砸着下面的人事故,称为物体打击事故。长期以平,预防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始终是施工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
第一节高处作业的基本类型
建筑施工中的高处作业主要包括临边、洞口、攀登、悬空、交叉等五种基本类型,这些类型的高处作业是高处作业伤亡事故可能发生的主要地点。
一、临边作业
临边作业是指: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的高处作业。
下列作业条件属于临边作业:
1、基坑周边,无防护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等;
2、无防护楼层、楼面周边;
3、无防护的楼梯口和梯段口;
4、井架、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的通道两侧面;
5、各种垂直运输卸料平台的周边。
二、洞口作业
洞口作业是指:孔、洞口旁边的高处作业,包括施工现场及通道旁深度在2m及2m以上的桩孔、沟槽与管道孔洞等边沿作业。
建筑物的楼梯口、电梯口及设备安装预留洞口等(在未安装正式栏杆,门窗等围护结构时),还有一些施工需要预留的上料口、通道口、施工口等。凡是在2.5cm以上,洞口若没有防护时,就有造成作业人员高处坠落的危险;或者若不慎将物体从这些洞口坠落时,还可能造成下面的人员发生物体打击事故。
三、攀登作业
攀登作业是指: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或采用梯子或其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在建筑物周围搭拆脚手架、张挂安全网,装拆塔机、龙门架、井字架、施工电梯、桩架,登高安装钢结构构件等作业都属于这种作业。
进行攀登作业时作业人员由于没有作业平台,只能攀登在可借助物的架子上作业,要借助一手攀,一只脚勾或用腰绳来保持平衡,身体重心垂线不通过脚下,作业难度大,危险性大,若有不慎就可能坠落。
四、悬空作业
悬空作业是指: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进行高处作业。其特点是在操作者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
建筑施工中的构件吊装,利用吊篮进行外装修,悬挑或悬空梁板、雨棚等特殊部位支拆模板、扎筋、浇砼等项作业都属于悬空作业,由于是在不稳定的条件下施工作业,危险性很大。
五、交叉作业
交叉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的上下不同层次,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
现场施工上部搭设脚手架、吊运物料、地面上的人员搬运材料、制作钢筋,或外墙装修下面打底抹灰、上面进行面层装饰等等,都是施工现场的交叉作业。交叉作业中,若高处作业不慎碰掉物料,失手掉下工具或吊运物体散落,都可能砸到下面的作业人员,发生物体打击伤亡事故。
第二节高处作业安全技术常识
高处作业时的安全措施有设置防护栏杆,孔洞加盖,安装安全防护门,满挂安全平立网,必要时设置安全防护棚等。
一、高处作业的一般施工安全规定和技术措施
1、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悬空、攀登高处作业以及搭设高处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诊断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痫病、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的疾病时,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5、高处作业人员应头戴安全帽,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腰系安全带。
6、高处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体,应一律先行撤除或予以固定。所用物件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清理时应采用传递或系绳提溜方式,禁止抛掷。
7、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和大雨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悬空与攀登高处作业。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漏雨、漏电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或重新设置。
8、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和拆除。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时,必须经有关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的可靠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
9、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二、高处作业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1、凡是临边作业,都要在临边处设置防护栏杆,一般上杆离地面高度一般为1.0-1.2m,下杆离地面高度为0.5-0.6m;防护栏杆必须自而下用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
2、对于洞口作业,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板、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
3、进行攀登作业时,作业人员要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能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4、进行悬空作业时,要设有牢靠的作业立足处,并视具体情况设防护栏杆,搭设架手架、操作平台,使用马凳,张挂安全网或其他安全措施;作业所用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技术鉴定方能使用。
5、进行交叉作业时,注意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层。
6、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电梯的进出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时,防护棚应设双层。
7、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第三节脚手架作业安全技术常识
脚手架的搭设、拆除作业属悬空、攀登高处作业,其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其他无资格证书的作业人员只能做一些辅助工作,严禁悬空、登高作业。
一、脚手架的作用及常用架型
脚手架的主要作用是在高处作业时供堆料、短距离水平运输及作业人员在上面进行施工作业。高处作业的五种基本类型的安全隐患在脚手架上作业中都会发生。
脚手架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要有足够的牢固性和稳定性,保证施工期间在所规定的荷载和气候条件下,不产生变形、倾斜和摇晃。
2、要有足够的使用面积,满足堆料、运输、操作和行走的要求。
3、构造要简单,搭设、拆除和搬运要方便。
常用脚手架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门型钢管脚手架、碗扣式钢管架等。此外还有附着升降脚手架、吊篮式脚手架、挂式脚手架等。
二、脚手架作业一般安全技术常识
1、每项脚手架工程都要有经批准的施工方案。严格按照此方案搭设和拆除,作业前必须组织全体作业人员熟悉施工和作业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长要带领作业人员对施工作业环境及所需工具、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作业。
2、脚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结构施工时脚手架要始终高出作业面一步架,但不宜一次搭得过去时高。未完成的脚手架,作业人员离开作业岗位(休息或下班)时,不得留有未固定的构件,并保证架子稳定。
脚手架要经验收签字后方可使用。分段搭设时应分段验收。在使用过程中要定期检查,较长时间停用、台风或暴雨过后使用要进行检查加固。
3、落地式脚手架基础必须坚实,若是回填土时,必须平整夯实。并做好排水措施,以防止地基沉陷引起架子沉降、变形、倒塌。当基础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取挑、吊、撑等技术措施,将荷载分段卸到建筑物上。
4、设计搭设高度较小时(15m以下),可采用抛撑;当设计高度较大时,采用既抗拉又抗压的连墙点(根据规范用柔性或刚性连墙点)。
5、施工作业层的脚手板要满铺,牢固,离墙间隙不大于15cm,并不得出现探头板;在架子外侧四周设1.2m高的防护栏杆及18cm的挡脚板,且在作业层下装设安全平网;架体外排立杆内侧挂设密目式安全立网。
6、脚手架出入口须设置规范的通道口防护棚;外侧临街或高层建筑脚手架,其外侧应设置双层安全防护棚。
7、架子使用中,通常架上的均布荷载,不应超过规范规定。人员、材料不要太集中。
8、在防雷保护范围之外,应按规定安装防雷保护装置。
9、脚手架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和醒目标志,有专人负责警戒;架体上材料、杂物等应消除干净;架体若有松动或危险的部位,应予以先行加固,再进行拆除。
10、拆除顺序应遵循“自上而下,后装的构件先拆,先装的后拆,一步一清”的原则,依次进行。不得上下同时拆除作业,严禁用踏步式、分段、分立面拆除法。
11、拆下来的杆件、脚手板、安全网等应用运输设备运至地面,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
第四节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常识
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高处作业中发生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比例最大。许多事故案例都说明,由于正确佩戴了安全帽、安全带或按规定架设了安全网,从而避免了伤亡事故。事实证明,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是减少和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这类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常称之为“三宝”。
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帽,调好帽箍,系好帽带;正确使用安全带,高挂低用。
一、安全帽:
对人体头部受外力伤害(如物体打击)起防护作用的帽子。使用时要注意:
1、选用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其上有“安鉴”标志的安全帽;
2、使用戴帽前先检查外壳是否破损,有无合格帽衬,帽带是否齐全,如果不符合要求立即更换。
3、调整好帽箍、帽衬(4~5cm),系好帽带。
二、安全带:
高处作业人员预防坠落伤亡的防护用品。使用时要注意:
1、选用经有关部们检验合格的安全带,并保证在使用有效期内。
2、安全带严禁打结、续接。
3、使用中,要可靠地挂在牢固的地方,高挂低用,且要防止摆动,避免明火和刺割。
4、2m以上的悬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
5、在无法直接挂设安全带的地方,应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拉绳、安全栏杆等。
三、安全网:
用来防止人、物坠落或用来避免、减轻坠落及物体打击伤害的网具。使用时要注意:
1、要选用有合格证的安全网;在东莞地区使用时,必须按规定到有关部门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2、安全网若有破损、老化应及时更换。
3、安全网与架体连接不宜绷得太紧,系结点要沿边分布均匀、绑牢。
4、立网不得作为平网使用。
5、立网必须选用密目式安全网。
拓展阅读
高处作业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为了便于操作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有效地防止人与物从高处坠落的事故,根据建筑行业的特点,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各种形式的洞口与临边性质的作业、悬空与攀登作业、操作平台与立体交叉作业,以及在结构主体以外的场地上和通道旁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作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作为高处作业对待,并加以防护。
作业分级
1、高处作业高度分为2m至5m、5m以上至15m、15m以上至30m、30m以上4个区段。
2、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因素有11种:
1)阵风风力5级(风速8.0m/s)以上;
2)GB/T4200-2008规定的Ⅱ级或Ⅱ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3)平均气温≤5℃的作业环境;
4)接触冷水温度≤12℃的作业;
5)作业场所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业;
6)作业场所光线不足,能见度差点;
要求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制作与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帽》(GB2811)的有关规定。
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的选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带》(GB6095)的有关规定。
建筑施工过程中,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对建筑物进行封闭(或采取临边防护措施)。
建筑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和建筑物的各种孔洞盖严并固定牢固。
对人员活动集中和出入口处的上方应搭设防护棚。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在施工前完成,最后经验收确认符合要求。
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施工。
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
登高作业需要的主要工具有梯子、安全带、安全帽、手套、等。
一、如何安全的使用登高工具(梯子):
1、梯子在使用前一定要做检查。平时多注意维护及事前的检查,是可以避免大多数的意外。
2、梯脚的检查,公司配备的铝合金梯都有梯脚套,以增加摩擦力,防止滑倒意外,在使用前应检查梯脚套是否磨耗殆尽,如有破损及时更换检修。
3、金属梯则要检查是否有螺栓松动或焊接损坏的地方,直梯在攀爬前要检查前端挂勾,如有松动及时更换检修。
4、梯子应放置在坚固平稳的地面上,禁止放在没有防滑和固定设备的冰、雪或滑的地表面上
5、梯子本身要保持清洁,泥土,油渍及其它易滑物质要经常清理。
6、上下梯子时一定要保持三点接触原则,梯子与地面的夹角应大于75度。要携带工具攀爬时,一定要使用工具袋或工具腰带,尽量不要用手拿。
7、上下梯子要一阶阶上下,攀登时人面向梯子,双手抓牢,不可背向梯子。身体重心保持在两梯柱中央。
8、在攀登任何梯子之前,都应确认您的口袋中没有任何刀具,剪刀或其它尖头工具。身体疲倦,服用药物、饮酒或有体力障碍时,禁止使用梯子。
9、梯子使用时要有专人看守看扶,看扶人员升降梯子时手要离开梯子中间部分,防止梯子升降部分突然下落造成伤害,应当用手扶住梯子两侧部分。
10、作业时禁止超过梯子标明的最大承重质量。
11、金属梯子导电,避免靠近带电场所。
二、登高作业需要注意的问题
1、登高作业时必须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2、两人都要戴上干燥的手套,登高人员使用工具包带上必要的工具斜跨到身上。
3、登高作业必须使用相应高度的墙梯、伸缩梯或人字梯上下,严禁利用其它辅助支撑物攀爬作业。
4、梯子作业附近要保持"净空",如梯子是放置在门前时,门最好上锁或绑好或设置人员戒备。
5、检查工作面是否稳定牢靠,如有问题处理后在进行作业。
三、如何安全的在高处作业
1、作业时不要站在离梯子顶部1米范围内的梯阶上,永远保留1米的安全保护高度,更不要攀过顶部的最高支撑点。
2、作业时手不要超过头顶,以免身体失去平衡,发生危险。
3、禁止人员站在梯子上利用摇摆方式移动梯子。禁止将并拢的人字梯当直梯来使用。禁止从梯子的一侧直接跨越到另一侧。
5、监护人员应全程看护作业过程并及时提醒作业人员。
6、禁止在强风或下雨中登高作业。
一、高空作业基本要求
1、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佩好安全带,工具及零配件要放在工具袋内,穿防滑鞋工作,袖口、裤口要扎紧。
2、操作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定要高挂低用。即阍安全带绳端的钩环挂于高处,而人在低处操作。
3、操作平台上的材料,不得堆放过多,要平均摆放。下班前要清扫一遍,将工具和剩余材料运到地上。
4、垂直上料架的各种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限位装置和防钢丝绳断裂装置必须定期检查,以防失灵。
5、夜间施工时,操作台、梯道等均要设有充分的照明,灯泡要设有保护罩,高空作业使用的电压,要使用不大于36V的安全电压。
6、施工现场周围要设置围栏,并挂牌警示,严禁非施工人员入内。在危险区的通道上要搭设保护棚,以保护出入人员的安全。
7、在高空用气割或电焊切割时,要采取措施,防止火花落下伤人或引起火灾,乙炔发生器不得放在下风。
8、在高空进行各种用力较大的操作时,要注意安全,防止发生“闪失”,如在高空使用撬杠时,人要立稳,附近有脚手架可已安装好构件,要一手扶住,一手操作。撬杠插进深度要适宜,如果撬动距离较大,要逐步撬动,不得急于求成。
9、地面操作人员避免在高空作业面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过,也不得在起重机的吊杆或正在吊装的构杆下停留或通过。
10、设置吊装禁区,禁止与吊装作业无关的人员入内。
11、在雨季施工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
12、登高用的梯子必须牢固。使用时绳子与固定的构件绑牢,夹角为65~70度为宜。
二、结构吊装要求
1、大型的机械设备进行高空的吊装作业前,必须检查全部机件,并经过空车和重车试运,对于安全抱刹、限位器在施工中必须定期检查以防失灵。
2、起重机行驶道或作业面必须平整、夯实。防止倾覆,横过铁路时,设保护钢轨设备,如铺设枕木、板材等。
3、严禁超载吊装。
4、禁止斜吊。
5、双机抬吊时,对起重能力进行合理分配,并在操作时统一指挥,互相紧密配合。
6、绑扎构件吊索在起重前进行计算,绑扎方法正确牢固。所有起重工具定期检查。
7、不吊重量不明的构件。
8、禁止在六级风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9、指挥人员使用统一指挥信号,信号要鲜明、准确。起重机驾驶人员听从指挥。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10、构件安装后,必须检查连接质量。只有连接确实安全可靠,才能松钩。
11、起重机行使或作业时,避开电线,防止意外发生,水平、垂直距离不得小于6米。
12、在同一施工现场中多台吊装设备交叉作业时,两机吊臂高度要错开最少数5m,水平距离5m以上。
三、安全网搭设要求
1、在施工中必须支设3m~6m宽的安全网,高空施工时,除在首层固定一道安全网外,还要在中间悬挑固定一道安全网。施工中要保证安全网完整有效,受力均匀,网内不得有积物。两网的搭接要严密,不得有缝隙。支搭的安全网直到无高空作业时,方可拆除。
2、新的安全网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旧网必须有允许使用的证明书或合格的检验记录。
3、安全网使用前,必须作破断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安全网安装时,在每个系结点上,边绳要与支撑物(架)靠紧,并用一根独立的系绳连接,系结点沿网边均匀分布,其距离不得大于750mm。系结点要符合打结方便,连接牢固又容易解开,受力后又不会散脱的原则。
5、多张网连接使用时,相邻部分要靠紧或重叠,连接绳材料与网相同,强力不得低于其网绳强力。安装好的安全网,要经过现场领工的仔细检查。
6、安装平网时,要外高内低,控制在15度左右,网不宜绑紧。
7、网的负载高度不得超过5m。
四、其它有关要求
1、参加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检,在体检合格确认无高血压、心脏病等症状,并通过安全规程的学习,在全部熟悉安全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在高空作业时,要思想集中,防止发生通行过程中踏上挑头板,被预埋拌倒等事故。
3、高空焊接时,避免焊点灼眼、发生下跌事件,故要做好护眼装置。
4、操作人员不准穿硬底皮鞋。
5、焊接的电焊条焊头及时回收。
6、报废的绑线、安全网,没有利用价值的板材等及时回收处理,防止造成污染。
一、培训目的:为加强现场施工人员在现场进行登高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意识,了解并且意识到登高作业的危险性、不可预见性,特安排本次培训。
二、培训内容:登高作业
三、培训地点:
四、参培人员:
五、培训时间:
六、培训内容:
1.什么是登高作业:
在施工现场,常常借助于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这类作业称攀登作业,亦称登高作业。
2.登高作业的管理与要求: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适时组织宣传教育,充分认识安全生
产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保护意识。
(2)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良好,患有有关禁忌症(如高血压、心脏病、
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禁止从事相关登高作业。
3.高空作业分级:
只要从事在坠落高空离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或有坠落可能存在的工作,均称高空作业。高空作业分为三级:
(1)一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2米一5米。
(2)二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5米-15米。
(3)三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15米-30米。
(4)特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
4.高空作业人员防护要求:
(1)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良好,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禁止从事高空作业。
(2)在工作区的每个人都要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用具,(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等)。
(3)进入工作区时不得佩戴会被钩住、挂住的珠宝首饰或其它装饰品。头发及胡须不得妨碍防护用品的有效功能。
(4)发现登高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有缺陷或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
5.设施设备的选择要求:
(1)所使用的梯子,应保证踏板完好无损,无缺陷及开裂现象,立脚无弯曲变形;
(2)登高单梯只允许1人操作,支设角度60-70度为宜,梯子下脚要采取防滑措施;支设人字梯时,两梯夹角40度,同时两梯要固定牢固,移动时禁止上面站人。
(3)发现登高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有缺陷或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
5.设施设备的选择要求:
(1)所使用的梯子,应保证踏板完好无损,无缺陷及开裂现象,立脚无弯曲变形;
登高单梯只允许1人操作,支设角度60-70度为宜,梯子下脚要采取防滑措施;支设人字梯时,两梯夹角40度,同时两梯要固定牢固,移动时禁止上面站人。
(2)使用的安全帽应经检验合格。
6.高空作业实施要求:
(1)作业现场要按规定设置足够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必须醒目,并得到妥善保护。地面人员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进行高空作业前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应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2)高空作业前,必须对所有高空作业器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或脚手架、建筑物上乱放工具。
(3)离地面2m以上高度作业人员,应系上符合要求的安全带。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4)其他人员尽量不进入高空作业区,如确实需要进入,进入前必须戴好安全帽。
(5)作业人员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6)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时,梯子的闭锁部件应完好,底部坚实防滑。
(7)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用电设备维修需高空作业前应先切断电源,如确实需带电作业,需同时有两个人在场方可作业。
(8)在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高空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工具套(袋)内,有防止坠落的措施。特殊情况下,如必须从高空向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必须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在同一坠落平面上,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中间应有隔离防护措施,且上层不准堆放工具、物件。
(10)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得站在跳板的端头。在同一跳板上的作业人员不得超
过2人。
(11)高空作业的沿口、孔洞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防止失足踏空。
(12)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笑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1.定义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2.分级
2m-5m,称为一级高处作业。其可能坠落半径为2m。5m-15m,称为二级高处作业。其可能坠落半径为3m。15m-30m,称为三级高处作业。其可能坠落半径为4m。30m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其可能坠落半径为5m。
高度越高,危险等级随之增长!
3.类型
1)临边作业: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的高处作业。
下列作业条件属于临边作业:
基坑周边,无防护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等;
无防护楼层、楼面周边;
无防护的楼梯口和梯段口;
井架、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的通道两侧面;
下面小编整理了登高作业安全培训内容,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按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的可能坠落的高处所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在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中,如果未防护,防护不好或作业不当都可能发生人或物的坠落。人从高处坠落的事故,称为高处坠落事故,物体从高处坠落砸着下面的人事故,称为物体打击事故。长期以平,预防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始终是施工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
第一节高处作业的基本类型
建筑施工中的高处作业主要包括临边、洞口、攀登、悬空、交叉等五种基本类型,这些类型的高处作业是高处作业伤亡事故可能发生的主要地点。
一、临边作业
临边作业是指: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的高处作业。
下列作业条件属于临边作业:
1、基坑周边,无防护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等;
2、无防护楼层、楼面周边;
3、无防护的楼梯口和梯段口;
4、井架、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的通道两侧面;
5、各种垂直运输卸料平台的周边。
二、洞口作业
洞口作业是指:孔、洞口旁边的高处作业,包括施工现场及通道旁深度在2m及2m以上的桩孔、沟槽与管道孔洞等边沿作业。
建筑物的楼梯口、电梯口及设备安装预留洞口等(在未安装正式栏杆,门窗等围护结构时),还有一些施工需要预留的上料口、通道口、施工口等。凡是在2.5cm以上,洞口若没有防护时,就有造成作业人员高处坠落的危险;或者若不慎将物体从这些洞口坠落时,还可能造成下面的人员发生物体打击事故。
三、攀登作业
攀登作业是指: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或采用梯子或其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在建筑物周围搭拆脚手架、张挂安全网,装拆塔机、龙门架、井字架、施工电梯、桩架,登高安装钢结构构件等作业都属于这种作业。
进行攀登作业时作业人员由于没有作业平台,只能攀登在可借助物的架子上作业,要借助一手攀,一只脚勾或用腰绳来保持平衡,身体重心垂线不通过脚下,作业难度大,危险性大,若有不慎就可能坠落。
四、悬空作业
悬空作业是指: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进行高处作业。其特点是在操作者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
建筑施工中的构件吊装,利用吊篮进行外装修,悬挑或悬空梁板、雨棚等特殊部位支拆模板、扎筋、浇砼等项作业都属于悬空作业,由于是在不稳定的条件下施工作业,危险性很大。
五、交叉作业
交叉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的上下不同层次,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
现场施工上部搭设脚手架、吊运物料、地面上的人员搬运材料、制作钢筋,或外墙装修下面打底抹灰、上面进行面层装饰等等,都是施工现场的交叉作业。交叉作业中,若高处作业不慎碰掉物料,失手掉下工具或吊运物体散落,都可能砸到下面的作业人员,发生物体打击伤亡事故。
第二节高处作业安全技术常识
高处作业时的安全措施有设置防护栏杆,孔洞加盖,安装安全防护门,满挂安全平立网,必要时设置安全防护棚等。
一、高处作业的一般施工安全规定和技术措施
1、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悬空、攀登高处作业以及搭设高处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诊断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痫病、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的疾病时,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5、高处作业人员应头戴安全帽,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腰系安全带。
6、高处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体,应一律先行撤除或予以固定。所用物件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清理时应采用传递或系绳提溜方式,禁止抛掷。
7、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和大雨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悬空与攀登高处作业。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漏雨、漏电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或重新设置。
8、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和拆除。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时,必须经有关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的可靠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
9、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二、高处作业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