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最新版4篇,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欢迎阅读下载。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最新版1
一、关于《规范》的修订情况介绍
(一)充分认识贯彻执行《规范》重要性
积极推进科学、先进的工程项目管理,是提高我国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是加快与国际工程管理方法接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新形势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国工程建设类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我们国家经过建国以来长期的积累和20多年改革开放的发展,应该说从一些专业技术上来讲,我们跟国外的差距逐步在缩小,甚至在某些方面我们的专业技术并不比国外差多少。但是从管理方面来看,如果从更高的层次上来要求,或者工程建设管理的深度和广度的角度来看,我们管理方面的差距比技术方面的差距要大得多。之所以编制《规范》就是为了提升我国的项目管理水平。
《规范》的修订是在借鉴国际先进项目管理知识体系与通用做法,全面地总结我国二十年来推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主要经验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经过近2年来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新《规范》已经在2006年6月21日颁布,将于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与原《规范》相比,新《规范》仍保持18章的规模,节数由68节增加为69节,但条数却由367条降低为328条,减少了39条,占新《规范》的12%.新《规范》的颁布和实施对进一步深化和规范项目管理的行为和基本做法,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个建筑业企业都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规范》的培训和实施工作。
(二)对原《规范》进行修订的原因
修订原《规范》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原《规范》只规范了施工项目管理做法,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的名称含义不一致,不能满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各方的要求。
2、原《规范》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行为规范不够全面,对范围管理、采购管理、环境管理、沟通管理、风险管理等重要内容的规范力度较差,有严重缺项。
3、原《规范》对项目管理的国际化要求不明确,只提出与国际惯例接轨。“国际惯例”这个词是比较模糊的,到目前为止,项目管理还没有被所有国家公认的国际惯例,只有一些应用较广、通用的做法;我们讲项目管理国际化,强调在进行国际工程承包和管理中,其行为准则能够被各国的业主所接受,也能被我国的项目或项目管理委托方所接受并给予认可。所以,《规范》是把国际上一些通行做法与我国实践成果经验融为一体,不是简单的照抄照搬国外做法。
4、原《规范》发布以来,我国的项目管理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又有了很大发展,使得原《规范》相对滞后。首先,进入21世纪后,我国项目管理知识的学习和实践应用力度大大加强,世界银行、IPMA、PMI、澳大利亚、新加坡、香港等模式的项目管理理论和实践进入我国;其次,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建设部制定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再次,工程总承包企业和项目管理企业队伍迅猛发展,项目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水平都上了一个新台阶。作为《规范》,必须具有长效性,但更重要的是要适应形势变化,能够对事业的发展起引导和助推作用。
5、原《规范》对施工项目管理的一般规定在有的条目中相对较细,近似规程,但对某些关键做法和要求又显得较粗,粗细相差悬殊,需要协调统一。
6、原《规范》没有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出自主创新的要求,特别是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都提出了建立创新型国家是我国在2020年以前的宏伟发展目标,它对我国的各项事业具有统领作用。近20年来我国所走过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之路,就是以自主创新为主要特征的,原《规范》虽然对此进行了总结,但是条文中没有强调。新《规范》明确提出,坚持项目管理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走我国自主创新道路。
因此,修改原《规范》,推出能够满足新时期以及市场化需要的新《规范》,是我国工程建设的迫切要求,是项目管理的专业化、科学化、国际化发展的需要。新《规范》正是根据这些原则和需要进行了较大范围的修订。
(三)新《规范》的主要特点
1、项目管理行为规范化
新《规范》规范的是项目管理行为。新《规范》针对一个组织进行项目管理时需要的管理行为进行规范,而不管这个组织是建设工程项目的哪一个相关组织。只要他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就应该这样去做。因此,新《规范》反映了项目管理的规律和对项目管理各方的共性要求。新《规范》不对项目管理的各类组织的独特项目管理行为进行规范,这项工作是相关项目管理规程的任务。项目管理规范对将来各类工程建设相关企业编制项目管理规程具有指导作用。
2、项目管理内容全面化
新《规范》从项目管理理论体系的全局上对项目管理做出了全面的规定。新《规范》与原《规范》都是18章,但是新《规范》有8章是新名称,有许多新内容,包括项目范围管理、项目管理组织、项目采购管理、项目资源管理、项目环境管理、项目风险管理、项目沟通管理、项目收尾管理,其余各章也都有较大的修改。这样一来,新《规范》的内容体系完整了,规范行为的范围全面了,条文涉及的对象更广了,所能发挥的作用也就更大了。
3、适用范围广泛化
由于新《规范》约束的对象是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和各环节的管理行为,规定其主要的组织要求和管理技术要求,可以供建设单位、开发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供应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单位使用。只要某个单位进行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项目管理活动,就应该按照新《规范》去做。当然,新《规范》并没有规范所有组织全部的项目管理行为,也不应该要求《规范》包容各类组织的所有项目管理行为。
4、促进项目管理的国际化
一些国际上的项目管理组织的先进做法在我们国家得到广泛的应用,所以《规范》能将这些内容反映进去,与我们的实践成果也是分不开的。当然,《规范》的主要着眼点在于提高我们国家本身的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但是另一方面,对于我们的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为国外的业主服务是会有帮助的。《规范》与国际接轨的话,也是对我们“走出去”的一个有力的技术保障。
5、有利于促进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发展
我国要大力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除了要进行组织、技术、资产等硬件建设以外,还要进行管理体制、管理模式、管理文化等软件建设。项目管理方面的建设是建立工程总承包企业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重要软件建设内容。新《规范》的制订,充分考虑了我国的这一新情况和新需要,为工程总承包企业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提供了项目管理的模式、理论、组织、方法和运行的全面支持,有利于支持工程总承包企业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快速发展。
6、有利于建造师执业素质的提高
我国新建立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建造师的主要岗位是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是建造师必须具备的最主要的知识和最关键的技能。过去,我国没有形成供给建造师学习和应用的项目管理规范,没有适应我国实际需要的项目管理系统知识,故只能零散地引用国外的一些东西。项目管理是从国外引进的,我们在他人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实际上是三种自主创新(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中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新《规范》就是在项目管理方面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建造师要接受这方面知识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并在执业中实施应用。新《规范》出台以后,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中关于项目管理的一些知识的考核点,都可以结合新《规范》来命题,使得我们有关建设事业的各项制度、各项技术标准、行政管理法规,虽然各有分工,但是互相之间又有衔接。
(四)《规范》的新内容
1、《总则》中提出一系列新思想
在《总则》中提出了以下项目管理新思想:第一,促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国际化的新思想;第二,按照《规范》要求建立项目管理组织、规范组织的项目管理行为的新思想;第三,坚持自主创新、采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的新思想;第四,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新思想;第五,全面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思想。这些思想适应了我国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和发展战略。
2、重视“范围管理”
原《规范》中是没有范围管理的。没有范围管理就没有明确的管理对象,就没有明确的职责界限,也就没有办法保证目标实现。不对范围进行控制,就不能掌握和处理范围变更,就会使目标失控。所以,新《规范》学习国际项目管理模式,增加了范围管理一章。
3、项目管理必须编制规划
在原《规范》中虽然规定了项目管理规划的必要性,但是由于受习惯的影响,实践中基本没有被接受,仍沿用施工组织设计。在新《规范》中的4.1.5条是这样规定的:“大中型项目应单独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承包人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可以用施工组织设计或质量规划代替,但应能满足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要求”。为了搞好项目管理,项目管理规划是必需的,就如同规划对于设计、设计对于施工那样重要。现在要求承包企业编制的三个文件都可以用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代替,三个文件的重复操作问题解决了。
4、设置了新章《项目管理组织》
新《规范》对项目管理组织的定义是:“实施或参与项目管理工作,且有明确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的人员和设施的集合。包括发包人、承包人、分包人和其他有关单位为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而建立的管理组织”。
项目管理组织不一定是企业,它可能是进行项目管理的非法人组织、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团队等。项目经理部是由项目经理领导的项目管理组织,也可称为项目团队。
5、继续强化项目经理责任制
大家好,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最新版4篇,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欢迎阅读下载。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最新版1
一、关于《规范》的修订情况介绍
(一)充分认识贯彻执行《规范》重要性
积极推进科学、先进的工程项目管理,是提高我国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是加快与国际工程管理方法接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新形势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国工程建设类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我们国家经过建国以来长期的积累和20多年改革开放的发展,应该说从一些专业技术上来讲,我们跟国外的差距逐步在缩小,甚至在某些方面我们的专业技术并不比国外差多少。但是从管理方面来看,如果从更高的层次上来要求,或者工程建设管理的深度和广度的角度来看,我们管理方面的差距比技术方面的差距要大得多。之所以编制《规范》就是为了提升我国的项目管理水平。
《规范》的修订是在借鉴国际先进项目管理知识体系与通用做法,全面地总结我国二十年来推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主要经验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经过近2年来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新《规范》已经在2006年6月21日颁布,将于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与原《规范》相比,新《规范》仍保持18章的规模,节数由68节增加为69节,但条数却由367条降低为328条,减少了39条,占新《规范》的12%.新《规范》的颁布和实施对进一步深化和规范项目管理的行为和基本做法,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个建筑业企业都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规范》的培训和实施工作。
(二)对原《规范》进行修订的原因
修订原《规范》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原《规范》只规范了施工项目管理做法,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的名称含义不一致,不能满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各方的要求。
2、原《规范》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行为规范不够全面,对范围管理、采购管理、环境管理、沟通管理、风险管理等重要内容的规范力度较差,有严重缺项。
3、原《规范》对项目管理的国际化要求不明确,只提出与国际惯例接轨。“国际惯例”这个词是比较模糊的,到目前为止,项目管理还没有被所有国家公认的国际惯例,只有一些应用较广、通用的做法;我们讲项目管理国际化,强调在进行国际工程承包和管理中,其行为准则能够被各国的业主所接受,也能被我国的项目或项目管理委托方所接受并给予认可。所以,《规范》是把国际上一些通行做法与我国实践成果经验融为一体,不是简单的照抄照搬国外做法。
4、原《规范》发布以来,我国的项目管理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又有了很大发展,使得原《规范》相对滞后。首先,进入21世纪后,我国项目管理知识的学习和实践应用力度大大加强,世界银行、IPMA、PMI、澳大利亚、新加坡、香港等模式的项目管理理论和实践进入我国;其次,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建设部制定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再次,工程总承包企业和项目管理企业队伍迅猛发展,项目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水平都上了一个新台阶。作为《规范》,必须具有长效性,但更重要的是要适应形势变化,能够对事业的发展起引导和助推作用。
5、原《规范》对施工项目管理的一般规定在有的条目中相对较细,近似规程,但对某些关键做法和要求又显得较粗,粗细相差悬殊,需要协调统一。
6、原《规范》没有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出自主创新的要求,特别是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都提出了建立创新型国家是我国在2020年以前的宏伟发展目标,它对我国的各项事业具有统领作用。近20年来我国所走过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之路,就是以自主创新为主要特征的,原《规范》虽然对此进行了总结,但是条文中没有强调。新《规范》明确提出,坚持项目管理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走我国自主创新道路。
因此,修改原《规范》,推出能够满足新时期以及市场化需要的新《规范》,是我国工程建设的迫切要求,是项目管理的专业化、科学化、国际化发展的需要。新《规范》正是根据这些原则和需要进行了较大范围的修订。
(三)新《规范》的主要特点
1、项目管理行为规范化
新《规范》规范的是项目管理行为。新《规范》针对一个组织进行项目管理时需要的管理行为进行规范,而不管这个组织是建设工程项目的哪一个相关组织。只要他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就应该这样去做。因此,新《规范》反映了项目管理的规律和对项目管理各方的共性要求。新《规范》不对项目管理的各类组织的独特项目管理行为进行规范,这项工作是相关项目管理规程的任务。项目管理规范对将来各类工程建设相关企业编制项目管理规程具有指导作用。
2、项目管理内容全面化
新《规范》从项目管理理论体系的全局上对项目管理做出了全面的规定。新《规范》与原《规范》都是18章,但是新《规范》有8章是新名称,有许多新内容,包括项目范围管理、项目管理组织、项目采购管理、项目资源管理、项目环境管理、项目风险管理、项目沟通管理、项目收尾管理,其余各章也都有较大的修改。这样一来,新《规范》的内容体系完整了,规范行为的范围全面了,条文涉及的对象更广了,所能发挥的作用也就更大了。
3、适用范围广泛化
由于新《规范》约束的对象是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和各环节的管理行为,规定其主要的组织要求和管理技术要求,可以供建设单位、开发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供应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单位使用。只要某个单位进行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项目管理活动,就应该按照新《规范》去做。当然,新《规范》并没有规范所有组织全部的项目管理行为,也不应该要求《规范》包容各类组织的所有项目管理行为。
4、促进项目管理的国际化
一些国际上的项目管理组织的先进做法在我们国家得到广泛的应用,所以《规范》能将这些内容反映进去,与我们的实践成果也是分不开的。当然,《规范》的主要着眼点在于提高我们国家本身的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但是另一方面,对于我们的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为国外的业主服务是会有帮助的。《规范》与国际接轨的话,也是对我们“走出去”的一个有力的技术保障。
5、有利于促进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发展
我国要大力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除了要进行组织、技术、资产等硬件建设以外,还要进行管理体制、管理模式、管理文化等软件建设。项目管理方面的建设是建立工程总承包企业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重要软件建设内容。新《规范》的制订,充分考虑了我国的这一新情况和新需要,为工程总承包企业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提供了项目管理的模式、理论、组织、方法和运行的全面支持,有利于支持工程总承包企业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快速发展。
6、有利于建造师执业素质的提高
我国新建立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建造师的主要岗位是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是建造师必须具备的最主要的知识和最关键的技能。过去,我国没有形成供给建造师学习和应用的项目管理规范,没有适应我国实际需要的项目管理系统知识,故只能零散地引用国外的一些东西。项目管理是从国外引进的,我们在他人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实际上是三种自主创新(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中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新《规范》就是在项目管理方面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建造师要接受这方面知识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并在执业中实施应用。新《规范》出台以后,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中关于项目管理的一些知识的考核点,都可以结合新《规范》来命题,使得我们有关建设事业的各项制度、各项技术标准、行政管理法规,虽然各有分工,但是互相之间又有衔接。
(四)《规范》的新内容
1、《总则》中提出一系列新思想
在《总则》中提出了以下项目管理新思想:第一,促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国际化的新思想;第二,按照《规范》要求建立项目管理组织、规范组织的项目管理行为的新思想;第三,坚持自主创新、采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的新思想;第四,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新思想;第五,全面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思想。这些思想适应了我国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和发展战略。
2、重视“范围管理”
原《规范》中是没有范围管理的。没有范围管理就没有明确的管理对象,就没有明确的职责界限,也就没有办法保证目标实现。不对范围进行控制,就不能掌握和处理范围变更,就会使目标失控。所以,新《规范》学习国际项目管理模式,增加了范围管理一章。
3、项目管理必须编制规划
在原《规范》中虽然规定了项目管理规划的必要性,但是由于受习惯的影响,实践中基本没有被接受,仍沿用施工组织设计。在新《规范》中的4.1.5条是这样规定的:“大中型项目应单独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承包人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可以用施工组织设计或质量规划代替,但应能满足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要求”。为了搞好项目管理,项目管理规划是必需的,就如同规划对于设计、设计对于施工那样重要。现在要求承包企业编制的三个文件都可以用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代替,三个文件的重复操作问题解决了。
4、设置了新章《项目管理组织》
新《规范》对项目管理组织的定义是:“实施或参与项目管理工作,且有明确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的人员和设施的集合。包括发包人、承包人、分包人和其他有关单位为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而建立的管理组织”。
项目管理组织不一定是企业,它可能是进行项目管理的非法人组织、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团队等。项目经理部是由项目经理领导的项目管理组织,也可称为项目团队。
5、继续强化项目经理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