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各地方一定要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2022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2022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严查严防严控药品领域质量安全风险,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环境,按照国家药监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及省药监局、省市场监管局和市局(X市监函〔2022〕14号)文件统一部署,结合我县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把“四个最严”要求落到实处,坚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与强化日常监管相结合,切实维护药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二、工作目标

针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违法生产中药饮片、网络非法销售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拳出击,深入开展为期一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严查违法、严控风险为主线,持续加大监管力度,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移送一批犯罪线索,消除一批风险隐患,完善监管机制,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盲区,提升监管能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三、主要任务和整治措施

按照国家和省、市局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突出抓好“六整治一保障”,即:突出抓好案件查办和药品、医疗器械、中药饮片、化妆品、网络药械等六个方面重点整治,为专项行动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各方面整治任务和措施参照相关附件内容开展。

(一)案件查办方面整治任务和措施(附件2)

(二)药品方面整治任务和措施(附件3)

(三)医疗器械方面整治任务和措施(附件4)

(四)中药饮片生产方面整治任务和措施(附件5)

(五)化妆品方面整治任务和措施(附件6)

(六)网络药械方面整治任务和措施(附件7)

(七)专项整治法治保障任务和措施(附件8)

四、阶段划分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2月)

县局成立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召开全县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传达国家和省市局会议精神,部署开展我县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下发全县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各所、大队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计划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3月—10月)

紧紧围绕“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这条专项整治行动主线,县局成立六个专门工作组,针对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全县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中药饮片等重点品种、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新建企业等重点对象,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严查违法与严控风险两手抓、两手硬,统筹协调、互促共进。既通过严查违法推动风险严控要求落实落细,又通过风险严控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集中力量严惩重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对各类问题和违法违规线索建立问题清单,逐一实施销号清零,确保既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又能形成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复发和反弹。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1月)

各市场监管所要及时汇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专项整治阶段性成效和经验做法,适时组织经验交流和工作讲评。重点查找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发现监管薄弱环节,堵塞监管漏洞,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监管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持续保持打击药品经营使用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以强烈的政治担当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投入到专项整治行动中来。各市场监管所、大队要成立以所长(大队长)为组长的领导工作小组,统筹全系统资源和力量,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落实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职尽责。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结合本地实际,细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整治措施和整治要求,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专项整治有力有序推进。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检查稽查融合,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药品执法队伍。要将此次专项整治与安徽省“药安乡村2022”药械专项稽查行动等已部署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联动,严惩违法行为。要坚持全县“一盘棋”,统一指挥、上下贯通,做到局、所两级联动、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一体推进、检查和执法信息互通互联。要加强与卫生健康、医保、公安、经信、网信等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形成案件查办合力,使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打好监管“组合拳”,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依法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要加大对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要求,对违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实施行业禁入。依法公开案件处罚信息,加大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要严格政治纪律,站稳人民立场,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坚决杜绝有案不查、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等问题发生。

(三)积极宣传引导,及时上报信息。要将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以及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重大案件查办的曝光力度,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营造“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氛围。要切实加强舆情监测,与公安、宣传、网信等有关部门建立舆情应对协作机制,凡对外发布重大信息必须认真评估社会稳定风险,及时向县局报告,防止误读和炒作。县局将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把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和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价,并加大考评分值。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开展督查督导,对工作部署不及时、协同配合不好、案件查办不力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有案不立、有案不移、有案不接涉嫌失职渎职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各市场监管所于2022年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前分别报送本辖区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其中六整治一保障分项列报),2022年11月1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在整治行动中发现重大问题或取得典型经验随时上报。上报邮箱:XXX

2022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药监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根据《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武市监发〔2022〕30号)要求,结合XX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将抽查检验与稽查执法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与强化日常监管相结合,突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属地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查严防严控质量安全风险,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移送一批犯罪线索,消除一批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盲区,提升监管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整治任务

(一)配合做好药械化研制生产环节整治工作。配合省药监局、省药监局XX执法检查局做好药械化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专项整治。

(二)全覆盖开展药械化流通环节整治工作。采取交叉互查、飞行检查、有因检查、“以查带训”现场执法检查等方式和综合运用监督检查、抽检、监测预警和投诉举报等手段开展检查。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涉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的违法行为,及时将案件线索和检查有关资料报区局药械化妆品监管股移交省药监局XX执法检查局。

1、药品领域整治重点

(1)突出重点品种:突出做好疫苗、血液制品、中药饮片、集采中选、特殊药品、A型肉毒毒素、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国家明令禁止零售的药品、网络销售药品等重点品种的检查。

(2)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对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的药店、诊所开展集中检查整治。

(3)突出重点企业:重点检查近三年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质量管理滑坡较大的企业。

(4)突出重点环节:重点检查药品购进渠道、销售流向、验收储存、复核运输、委托储运、异地设库等关键环节;检查计算机系统、温湿度监测系统,药品购销存记录、台账、票据等,查验“证、票、账、货、款”的一致性。

(5)突出重点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2月-3月上旬)

成立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召开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制定下发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3月中旬-6月)

紧紧围绕“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主线,针对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全市专项整治行动。既通过严查违法推动风险严控要求落实落细,又通过风险严控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集中力量严惩重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对各类问题和违法违规线索建立问题处理台账,逐一实施销号清零,确保既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又能形成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复发和反弹。

(三)重点攻坚阶段(2022年7月-9月)

组织开展疑难问题讨论、经验交流、案件会商、信息通报、案例征集、处罚信息公示等系列活动。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景市局汇报。学先进、查漏项、促发展,提升整治行动实效。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0月-11月)

及时汇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专项整治阶段性成效和经验做法。重点查找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发现监管薄弱环节,堵塞监管漏洞,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监管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持续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工作措施

(一)严惩重处违法行为。要敢于碰硬,不徇私情,出重拳、强威慑,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强大震慑力量。要按照《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最严厉的处罚,以做效尤。对故意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以及生产经营企业,加大处罚力度。要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要求,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严厉处罚,依法实施行业禁入。依法公开案件处罚信息,加大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切实起到打击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

(二)及时移送犯罪线索。要主动与公安机关保持密切协作,建立健全案件移送、线索通报、证据转换、检验鉴定、信息共享、联合督办、信息发布等方面的行刑衔接机制。要积极联合公安机关共同确立一批案情重大、影响恶劣、涉案地区多的案件,实施联合挂牌督办,加强信息联合发布。发现无证生产销售药品信息等涉嫌犯罪线索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争取公安机关早介入、早支持、早侦查,形成案件查办合力。针对公安机关提出的涉案产品检验认定请求,要第一时间响应,积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做好案件相关检验、鉴定、认定等技术工作。建立健全重大案件管理制度,及时汇总本地案件情况,及时通报大案要案查办线索、调查进展、处理情况,为专项整治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强部门查办协作。要增强大局意识,统一行动,各司其职,加强与卫生健康、医保、工信、网信、商务等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建立高效快捷的核查协作工作机制,对相关协查请求要迅速办理、及时反馈,形成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合力,进一步增强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和威慑力。发现”卫”字号、”消”字号、”健”字号等相关产品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刻认识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以强烈的政治担当落实监管责任,把”严”的主基调贯穿于药品监管工作全过程,采取坚决有力措施,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让监管始终跑在风险前面,确保我市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强化队伍建设。要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整顿和规范并重、打击与建设并重,积极探索治本之策,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要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与贯彻落实我省《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结合起来,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坚持强基础、补短板、破瓶颈、促提升,强化审评、检查、检验、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加强药品监管机构和检查稽查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与监管事权相适应的专业监管人员、经费和设备等,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在官网上开辟宣传专栏,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三微一端”等各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要深入挖掘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加强面向企业的政策宣传和警示教育,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措施和成效,提高公众参与性,推动形成与各级政府、相关企业、社会组织、公众以及媒体良性互动的局面,积极营造全社会广泛支持和共同关注药品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对外发布重大信息,须认真评估社会稳定风险,及时向省药监局报告,防止误读炒作。

2022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4

为深入贯彻实施“两法两条例”,全面提升农村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开展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现农村药品安全风险排查100%、投诉核处100%、违法查处100%、整改落实100%,查办一批重大案件,惩处一批违法人员,曝光一批典型问题,真正让公众用上安全、放心、有效药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地区:全县乡镇农村和城乡结合部。

(二)重点单位:整治对象为辖区所有涉药涉械涉妆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重点是乡镇卫生院、零售药店、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美容院。

(三)重点内容:

药品方面: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及超范围经营使用药品、非法配制使用制剂、非法渠道购进、非法虚假宣传、非法添加、违法经营使用假劣药品、执业药师挂靠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经营使用过期药品、不符合法定条件经营使用药品、私设仓库储存药品、未按要求储存养护药品、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未建立购销(用)记录或记录不真实准确完整等违法违规行为。

医疗器械方面: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及超范围经营使用医疗器械,销售、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索证索票,未按规定建立采购验收、使用记录,宫内节育器等植入类医疗器械销售、使用等信息无法追溯等违法违规行为。

化妆品方面: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经营或进口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或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经营者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化妆品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标签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组织开展: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初至3月底)

各分局要在摸清本辖区各类涉药涉械涉妆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底数的基础上,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广泛宣传发动,明确整治要求,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报告自查结果。

(二)检查整治阶段(20XX年4月至8月底)

各分局依监管职责分工对照整治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内容,全面开展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场检查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务。检查发现自查自纠流于形式或仍然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依法采取告诫、约谈、限期整改以及暂停经营使用等措施;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的,依法立案从严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从重查处直至吊销(或通报建议吊销)药品经营使用相关许可证,并对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依法“处罚到人”;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对违法医疗机构在依法查处的同时通报同级卫健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总结阶段(20XX年9月至10月底)

各分局要及时汇总辖区内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和相关数据报表(详见附件1),切实加强工作调度和工作督查。对立案查办的案件要进行办案指导,对重大案件要进行全程督办。专项整治期间,县局将由局领导带队,采取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随机抽查1-2个乡镇进行督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生命健康,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决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农村药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将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列为年度药品安全监管的重点中心工作,制定具体措施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到位。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县局成立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谢兴斌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龙辉同志、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吴光富同志任副组长,各分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各分局、相关股室对应成立整治工作专班,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确保全面落实专项整治工作。

(二)严厉打击违法,突出案件查办。要切实加强专项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案件查办的数量和质量,务求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范风险;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坚决杜绝有案不查、重案轻办、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等问题。

(三)加强信息报送,建立长效机制。各分局应于20XX年3月26日前向县局药械股报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联络名单(详见附件2)和宣传自查阶段情况;于每月25日前(月报制)报送本辖区专项整治情况和相关数据报表,重大案件要立即专报;于10月11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附本辖区农村药品安全题清单、责任清单和建立的农村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认真总结农村药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完善措施,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织密织牢农村药品安全防护网。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各地方一定要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2022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2022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严查严防严控药品领域质量安全风险,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环境,按照国家药监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及省药监局、省市场监管局和市局(X市监函〔2022〕14号)文件统一部署,结合我县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把“四个最严”要求落到实处,坚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与强化日常监管相结合,切实维护药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二、工作目标

针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违法生产中药饮片、网络非法销售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拳出击,深入开展为期一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严查违法、严控风险为主线,持续加大监管力度,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移送一批犯罪线索,消除一批风险隐患,完善监管机制,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盲区,提升监管能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三、主要任务和整治措施

按照国家和省、市局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突出抓好“六整治一保障”,即:突出抓好案件查办和药品、医疗器械、中药饮片、化妆品、网络药械等六个方面重点整治,为专项行动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各方面整治任务和措施参照相关附件内容开展。

(一)案件查办方面整治任务和措施(附件2)

(二)药品方面整治任务和措施(附件3)

(三)医疗器械方面整治任务和措施(附件4)

(四)中药饮片生产方面整治任务和措施(附件5)

(五)化妆品方面整治任务和措施(附件6)

(六)网络药械方面整治任务和措施(附件7)

(七)专项整治法治保障任务和措施(附件8)

四、阶段划分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2月)

县局成立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召开全县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传达国家和省市局会议精神,部署开展我县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下发全县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各所、大队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计划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3月—10月)

紧紧围绕“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这条专项整治行动主线,县局成立六个专门工作组,针对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全县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中药饮片等重点品种、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新建企业等重点对象,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严查违法与严控风险两手抓、两手硬,统筹协调、互促共进。既通过严查违法推动风险严控要求落实落细,又通过风险严控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集中力量严惩重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对各类问题和违法违规线索建立问题清单,逐一实施销号清零,确保既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又能形成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复发和反弹。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1月)

各市场监管所要及时汇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专项整治阶段性成效和经验做法,适时组织经验交流和工作讲评。重点查找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发现监管薄弱环节,堵塞监管漏洞,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监管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持续保持打击药品经营使用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以强烈的政治担当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投入到专项整治行动中来。各市场监管所、大队要成立以所长(大队长)为组长的领导工作小组,统筹全系统资源和力量,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落实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职尽责。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结合本地实际,细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整治措施和整治要求,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专项整治有力有序推进。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检查稽查融合,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药品执法队伍。要将此次专项整治与安徽省“药安乡村2022”药械专项稽查行动等已部署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联动,严惩违法行为。要坚持全县“一盘棋”,统一指挥、上下贯通,做到局、所两级联动、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一体推进、检查和执法信息互通互联。要加强与卫生健康、医保、公安、经信、网信等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形成案件查办合力,使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打好监管“组合拳”,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依法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要加大对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要求,对违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实施行业禁入。依法公开案件处罚信息,加大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要严格政治纪律,站稳人民立场,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坚决杜绝有案不查、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等问题发生。

(三)积极宣传引导,及时上报信息。要将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以及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重大案件查办的曝光力度,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营造“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氛围。要切实加强舆情监测,与公安、宣传、网信等有关部门建立舆情应对协作机制,凡对外发布重大信息必须认真评估社会稳定风险,及时向县局报告,防止误读和炒作。县局将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把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和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价,并加大考评分值。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开展督查督导,对工作部署不及时、协同配合不好、案件查办不力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有案不立、有案不移、有案不接涉嫌失职渎职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各市场监管所于2022年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前分别报送本辖区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其中六整治一保障分项列报),2022年11月1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在整治行动中发现重大问题或取得典型经验随时上报。上报邮箱:XXX

2022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药监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根据《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武市监发〔2022〕30号)要求,结合XX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将抽查检验与稽查执法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与强化日常监管相结合,突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属地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查严防严控质量安全风险,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移送一批犯罪线索,消除一批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盲区,提升监管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整治任务

(一)配合做好药械化研制生产环节整治工作。配合省药监局、省药监局XX执法检查局做好药械化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专项整治。

(二)全覆盖开展药械化流通环节整治工作。采取交叉互查、飞行检查、有因检查、“以查带训”现场执法检查等方式和综合运用监督检查、抽检、监测预警和投诉举报等手段开展检查。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涉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的违法行为,及时将案件线索和检查有关资料报区局药械化妆品监管股移交省药监局XX执法检查局。

1、药品领域整治重点

(1)突出重点品种:突出做好疫苗、血液制品、中药饮片、集采中选、特殊药品、A型肉毒毒素、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国家明令禁止零售的药品、网络销售药品等重点品种的检查。

(2)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对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的药店、诊所开展集中检查整治。

(3)突出重点企业:重点检查近三年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质量管理滑坡较大的企业。

(4)突出重点环节:重点检查药品购进渠道、销售流向、验收储存、复核运输、委托储运、异地设库等关键环节;检查计算机系统、温湿度监测系统,药品购销存记录、台账、票据等,查验“证、票、账、货、款”的一致性。

(5)突出重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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