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出的关于重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各位带来帮助,欢迎各位前来阅读与下载。

重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1

一、总则

1、目的

为快速、有效、妥善地应对和处理我市城市桥梁可能出现的重大事故,及时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组织实施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桥梁重大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明确职责。

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城市桥梁行政主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牵头组织,市人民政府有关部、委、办、局(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和城区人民政府参与,根据城市桥梁事故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明确应急机构职责,落实应急处置的责任,建立市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桥梁管理单位三级预警体系。

(2)相互协调、快速反应。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与有关部门、城区人民政府密切协作,保证城市桥梁事故灾难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

有关部门、单位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预案

(3)分工协作、属地负责。

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处置实行属地负责制。

市人民政府是处置事故的主体,承担处置事故的首要责任。

有关部门、城区人民政府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的处置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将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3、编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桥梁安全运营管理办法》、《常德市城市桥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本市市区内城市桥梁在建设、维修、检测、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隐患或发生洪水、冰冻、撞击、坍塌等自然灾害或重大事故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以及发生等级以上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常德市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市人民政府统一指挥,成立“常德市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桥梁应急指挥部”),指挥部由办公室、各相关部门、桥梁管理单位以及专家工作组等组成。

1、桥梁应急指挥部及其主要职责

在常德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桥梁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赴现场组织、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1)指挥长:市分管城市建设工作的副市长

(2)副指挥长:市政府联系建设工作的副秘书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市安监局局长。

(3)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卫生局局长、市水利局局长、市水文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市规划局局长、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市城市桥梁管理处主任。

桥梁应急指挥部成员未在市内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按职位顺序递补。

桥梁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指导和协调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工作,部署市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及时了解掌握城市桥梁突发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事故情况,提出应急措施的建议。

根据事故等级,组织专家开展事故调查和提出善后处理意见,协调桥梁应急指挥部各组的应急工作。

2、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副局长及桥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一名领导担任,成员由桥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

3、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牵头制定(或参与)《常德市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负责与市人民政府应急机构及有关部门桥梁事故应急机构的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

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桥梁应急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成员单位和专家工作小组之间的联络,及时传达桥梁应急指挥部的指令,拟定报告和建议。

及时传达和执行市人民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报告执行情况。

根据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协调各部门的应急工作,组织对事故发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

组织审查城市桥梁重大事故的新闻发布稿件,编发事故应急情况简报。

指导桥梁管理单位利用城建档案,为事故发生地的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基础性资料。

组织全市范围桥梁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

11、医疗救援组组成单位

市卫生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城区政府、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城市桥梁管理单位派人参与。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1、工作准备

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成市城市桥梁管理单位时刻做好应对重大事故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急机制,做好资源准备与日常工作,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处置水平。

2、日常维护

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单位负责城市桥梁的日常养护维修、检查,根据有关规定对桥梁进行定期检测,建立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和技术档案。

3、隐患处置

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奖励机制,对及时发现桥梁险情、避免恶性事故的人员给予奖励,有关部门接报后,要迅速查明情况,及时排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四、应急响应

1、事故分级及其响应程序

按照国家相关事故划分标准,以及城市桥梁的损坏程度和事故性质分为:一级事故、二级事故、三级事故三个级别。

一级事故

(1)城市跨江,桥长2000米以上的大桥,以及列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城市桥梁,因自然灾害、人为事故等导致桥梁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2)城市桥梁坍塌导致死亡和失踪人员30人以上的事故。

二级事故

除一级事故中规定以外的各类城市桥梁发生突然坍塌的事故。

三级事故

(1)城市桥梁虽未坍塌,但桥面已出现沉陷、孔洞,主体结构失去承载力,随时可能出现坍塌事故,必须立即采取封桥断路措施的事故。

(2)道路立交桥及道路下穿铁路立交桥,因超限车辆撞击上跨桥梁造成桥梁设备严重损坏的事故。

2、预案启动

(1)一旦确认城市桥梁发生一级事故,桥梁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本预案和以下各级预案,并向市人民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民政府报告。

(2)二、三级事故发生后,桥梁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本预案和以下各级预案,并向市人民政府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告。

3、响应程序

(1)城市桥梁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单位立即报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立即启动桥梁管理单位应急子预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迅速核实情况后,立即上报市人民政府,并立即启动本预案和程序。

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现或接到报警,应立即上报或通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市公安局,同时报市人民政府。

城区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迅速通知城区桥梁应急指挥小组和城区有关成员单位赶赴桥梁事故现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随时向桥梁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

(2)应急指挥小组各成员单位立即实施现场指挥,按照事故的性质和现场情况,依据各自职责组织并实施抢险救援工作,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力控制事态发展,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迅速组织、安排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抢修和现场处置。

同时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协调、安排好交通疏导工作。

必要时架设临时便桥,尽快恢复交通。

(3)指挥小组根据事故等级和事故发展态势,协调指挥抢险救援,主要内容有:根据现场救援工作需要,协调有关部门、联系相关的队伍、装备、物资、保障事故抢修需要。

组织专家指导现场抢救工作,协助市政府提出对策方案

4、扩大应急

若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城市桥梁事件,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事发地区城市桥梁管理部门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危害时,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

领导小组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向市政府报告,请求市政府及有关方面增援。

实施扩大应急行动应急时,全市各级城市桥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及时增加应急处置力量,加大技术、装备、物资、资金等保障力度,加强指挥协调,努力控制事态发展。

5、应急结束

事故的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由市人民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救治、慰问及善后处理,及时清理现场,迅速抢修受损设施。

(10)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六、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1)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全市各级城市桥梁管理部门要逐步建立城市桥梁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根据城市桥梁管理系统的特点,结合城市桥梁信息化建设进程,不断提高城市桥梁事件应急处置的信息化水平。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城市桥梁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的综合集成、分析处理。

2、设施保障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设置专用办公室1间、电脑2台(配置宽带网络)、电话2部、传真机2台、打印机2台、电台1部、专用公务车2台、指挥车1台及其他办公用品若干。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维护保养上述设施设备,确保全市突发城市桥梁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3、队伍及装备保障

(1)全市各级城市桥梁管理部门,应组建一支城市桥梁事件应急抢险处置队伍,明确抢险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对抢险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人员调整和补充。

应选择素质较高、技能优秀的人员进入应急处置队伍,年龄原则上控制在25周岁至40周岁以内,其中女性不超过总人数的20%。

(2)应急处置队伍应根据不同的处置内容,配备足额、优良、适用的各种应急处置装备,并对应急处置装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4、通信保障

应急指挥部和各有关人员、有关单位的联系方式应保障畅通,应急网络电话24小时开通,保证信息及时畅通。

5、医疗保障

市卫生局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协调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

6、经费保障

(1)应急处置专项资金是指城市桥梁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化建设、处置装备、日常运作和保障重大事件应急处置相关科研和成果转化、预案维护等工作的资金。

(2)应急处置发生的费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事件事发地区在应急状态解除以后,商相关部门进行核算拨付。

(3)对城市桥梁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需的专项资金由市、区政府予以保证。

(4)应急处置专项资金应根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名目挪用、借用或作他用。

7、物资保障

全市各级城市桥梁管理部门应储备相应的各种应急处置物资,确保城市桥梁事件应急处置时所需的物资供应。

8、技术支持

建立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应急处置工作。

9、监督检查

市人民政府和省主管部门对常德市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附则

1、奖励与责任

对在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不听指挥、玩忽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2、预案管理与更新

(1)本预案由市政府批准发布。

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桥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以及有关单位参照本预案,制定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桥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并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2)本预案应根据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应急机构的调整,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不超过2年。

(3)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日常管理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

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订并负责解释。

4、预案的生效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五、一次事故中发生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重大事故,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要亲自到现场进行指挥抢险工作。

六、一次事故中发生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由我方承担的,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委托小组成员到现场协助事故单位及当地交警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

事故责任在50%以下的事故,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亲自到现场抢救并协助当地交警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章: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作业人员进入工地前,项目负责人必须召开全体人员安全生产会议,分析不安全因素,讲明注意事项,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第十三条、各作业班组分散作业前,必须进行班前教育,认真做好个人防护。

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全操作规范》。

第十四条所有危险品的使用、储存单位,不管其生产经营规模大小,均应配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第十五条全职和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应当进行专门的应急救援培训,具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知识,适应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熟练掌握应急救援器材和社备的使用。

第十六条对于配备的所有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维修和保养,按要求及时废弃和更新,保证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预案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应急救援”是指发生重大事故,为了抢救事故遇险作业人员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救援行动。

二、“遇险”是指建筑施工、交通事故、火灾等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生命危险或发生重大事故,靠自己能力难以摆脱困境,需要外界援助。

三、“就近救援义务”指凡是应急救援系统中的成员,当接到在本区域或临近区域内的求救信号或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令后,必须无条件立即前往救援。

重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3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总指挥:赵江临副总指挥:

应急后勤保障:

教学楼师生疏散指挥负责人:

食堂师生疏散指挥负责人:

住校生宿舍疏散指挥负责人:

与有关部门联系或求援事宜负责人:

临时救护工作负责人:

有关对外情况通报负责人:

根据安全事故应急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学校各科室、各部门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包括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检查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等。

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市教育局和市党委、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

学校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如若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后,市教育局接到事故报告,教育局应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市委、政府,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组织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市教育局。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其它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到远离火源的安全地带。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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