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餐厅劳动管理规章制度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餐厅劳动管理规章制度1

一、打卡之规定:

1、上班提前5分钟准备好上班,由值班经理检查上班时间和员工仪容仪表,合格后再签名确认,方可打卡;下班或休息时,打卡后由值班经理签名确认,否则视同无效。

2、穿便服打上、下班卡者解雇。

3、忘打卡1次扣当月薪资5元,累计3次者书面警告一次。

4、下班时间已到,因未完成值班经理所交待之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者,薪资不以计算。

5、一月内超3次(包括3次)未签卡者书面警告一次。

二、出勤之规定:

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包括30分钟),扣除0.5小时薪资,并口头警告一次

2、迟到或早退30到60分钟(包括60分钟),扣除1小时薪资,并书面警告一次

3、迟到或早退60分钟以上,则按旷工论处。

4、开铺迟到1次者,扣除当月全勤奖。

5、开铺迟到2次者,另加书面警告一次。

6、开铺迟到3次者,停班一周。

7、旷工之处理:

迟到1小时以上,薪资扣除迟到时间的3倍,并书面警告一次

三、代班及换班之规定:

1、因个人身体不适或遭遇不可抗力之事件(如天灾或家庭事故)者,而不能上班者皆以代班论,可电话报备值班经理确认,否则视同无效。

2、困其它个人原因不能上班者,至少提前2小时通知值班经理,并自行找人代班及换班,否则不予受理。

3、一月内累计代、换班达3次者(包括3次),书面警告1次。

4、换班人与被换班人均算换班1次。

5、代班人若未来上班者,以旷工论处。

6、请假规定:

四、请假之规定:

1、请假1天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请假之当日值班经理,并至少提前1天,签字后方可生效,否则视同无效。

2、请假在一周以内者(包括1周),以书面形式通知餐厅人事经理,并至少提前3天,签字核准后方可生效,否则视同无效。

3、请假1周以上至1月以内者,以书面形式通知餐厅经理,并至少提前1周,签字核准后方可生效,否则视同无效。

4、请假1月以上者,以书面形式通知区督导,并至少提前1周,签字核准后方可生效,否则视同无效。

5、请假逾时不归及不给班表者,则按自行离职论处。

6、班表公布再请假者,皆以“代班”论处。

7、请假1月以上者,必须交出更衣柜钥匙,否则不予办理。

五、旷工之规定:

1、未事先请假或请人代班者,事后又无充分理由而无故不上班者,以“旷职”论处,扣除当日3倍薪资。

2、1月内无正当理由,旷职达3次以上者(含3次),按自行离职论处,并通知各餐厅永不录用。

3、无故不参加员工大会及各项测试课程和其它会议者,以旷职论处。

六、给班制度之规定:

1、请于每周三下午8点钟以前给出下周给班时间,否则视同放弃。

2、兼职人员连续两周无故不给班表者,书面警告一次,累计一月不给班表者以自行离职论处。

3、兼职人员每周最少给班四天,每天最少4.5小时,凡每周给班少于四天者,请找人事经理说明理由,否则不予排班。

4、全职人员从到职日期起至6个月内,不能转为兼职人员,否则解雇。

5、如仅周六、日给班表者,请以书面形式向人事经理申请,许可后方可转为假日班。

七、警告之规定:

口头警告一次当月扣款10元;书面警告一次扣款20元;小过一次当月扣款50元;大过一次当月扣款100元。

八、离职之规定:

1、全职员工到职日期起至3个月内不办理离职手续。

2、如需离职,则必须管理组需提前三个月、全职员工提前一个月、兼职员工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餐厅人事经理,由人事经理通知餐厅

经理,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但此周已排好之班表必须上完,否则以旷工论处。

3、离职时须将餐厅之有关物品如制服、训练资料、员工柜钥匙等,全部退回,否则不予办理。

九、解雇之规定:

1、委托别人或代替他人打(刷)卡。

2、对餐厅任何同仁或顾客使用暴力咒骂或是威胁。

3、未经授权而擅自从收银机中取钱,或是收款之后没有立即将钱放入收银机中。

4、偷取餐厅,顾客或同仁之财务。

5、患有严重疾病,但故意隐瞒不报者。

6、未经核准借用、损耗、窃取或破坏的机器及工具原物料和产品或其他财产(偷窃行为并将诉诸法律)。

7、在柜台工作时,故意短收货款或赠送食品及饮料给顾客。

8、不按照餐厅操作程序工作,对餐厅造成重大损失者。

9、偷窃餐厅财物、偷食餐厅食品,一律解雇,扣除当月薪资及制服费,并将送交法办。

10、其他以上未列记事项内,但属违反规定的行为,经管理组人员认定给予解雇处分者。

11、偷食餐厅原物料,如打烊之产品

十、奖励之规定:

1、在完成餐厅对外促销任务方面成绩突出者。

2、向餐厅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工作有创新者,对提高服务质量增收节支、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题等显著绩效者。

3、在控制营运物料损耗、降低进货成本中有突出表现者。

4、爱护公共财物。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或减少重大损失有功者。

5、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抵制不正之风中表现突出者。

6、其他方面有表现突出者,经管理组认定给予奖励者。

7、口头嘉奖一次当月奖金10元,书面嘉金一次当月奖金20元,小功一次当月奖金50元,大功一次当月奖金100元。

十一、工作站之规定:

1、不可以身穿制服在餐厅随意坐下休息,不可以在餐厅吃自带食品,如盒饭等。

2、进内场要配带名牌。

3、工作期间不可以随意喝水、休息、上厕所、进入其它工作岗位,不可以随意进入干仓、冷冻库、经理室等,有事请报备值班经理或会计,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按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4、所有内场工作人员上班都要配带围裙。

5、所有用完餐的员工能自行打扫员工休息室,若被发现用完餐之后没有清理干净就去上班者,罚打扫休息室一周之处分。

6、所有上早班和晚班的员工,必须做完当日例行公事和通过值班经理的检查方可下班,否则视同早退。

7、员工上班期间不得带有任何现金和通讯设备,如手机等,如有携带请在上班之前交于会计保管。

十二、以上制度餐厅暂行,如有变更,再行通知。

餐厅劳动管理规章制度2

1、遵守考勤制度,上下班须及时打卡,不得漏打或代打。

2、上下班走员工通道,并接受保安的检查。

3、上岗前检查个人仪容仪表,以饱满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4、工作时间不得穿工作服外出购物,不准听手机音乐,不准大声喧哗或闲聊。

5、员工不准使用电梯,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

6、了解当日客勤情况,及当天工作安排,熟记当天菜品、酒水供应情况,急推,沽清、特色菜品等。

7、餐前检查包厢内的照明及桌椅是否损坏,保证硬件设施正常运转。

8、餐前整理检查,台面餐具及卫生状况,按标准摆放整齐。

9、按所定岗位立岗,面带微笑,标准站姿,热情迎客,无论在何时何地只要见到客人必须微笑问好。

10、客人到时,必须问清楚客人订餐情况,引领至包厢。

11、服务中不可扎堆聊天,不可倚靠在物品上,始终保持正确的站姿。

12、有针对性的为客人主动推销适合的菜品及酒水。

13、餐中盯台人员为客人进行热情周到,灵活的服务,做到四勤:(眼勤、手勤、脚勤、嘴勤)。

14、餐中服务人员进行崔菜或其他事情时,必须找其他人员接替。

15、上菜时要求先整理后台,撤去多余盘上菜,必须报菜名。

16、餐中保持台面清洁,桌面无杂物,清理时必须使用托盘。

17、对于客人换台、换菜、退菜,餐中预定等要求,必须及时通知上级。

18、对突发事件和客人投诉,能灵活应变,处理不了时及时上报上级。

19、客人离店主动提醒客人不要遗忘物品,如有发现及时上交吧台,不可私自保留,一旦发现给予开除。

20、餐后整理要整洁、有速,台面所有物品恢复。

21、关闭所有电源后方可离开。

22、值班人员必须巡视每个岗位,无安全隐患,填写当天值班记录,方可离岗。

请餐饮部每位员工,自觉遵守此规章制度。

餐厅劳动管理规章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人事政策

1、建立并维护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和谐关系。

2、使每位员工对公司的政策、服务和发展感到自豪。

3、尊重每位员工,维护其尊严,注重其发展。

4、选择优秀员工担任各级管理职务。

5、为每位员工安排完善的培训,以提高其技能和效率。

6、确保公司员工在安全、整洁、舒适的环境中工作。

7、给予每位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奖励。

8、为员工服务、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

第二条工作规则

1、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是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实行统一管理,具体责任到人。

2、建立一个结构合理、职责分明组织,并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适当的人安排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人才吸引和员工激励机制是本公司的人事工作原则。

一、更衣柜制度:

1、每位员工配有一个更衣柜,由员工使用。

2、衣柜钥匙由人事部统一安排发放,如丢失不得擅自更换锁,损坏照价赔偿。

3、个人物品一律存入更衣柜,不得带入工作区。

4、不得将钱财及其它贵重物品存放在衣柜内,若发生遗失,公司概不负责。

5、不得与他人私自更换更衣柜。

6、保持更衣室清洁。破坏更衣柜或更衣室内其它设施的,照价赔偿。

7、离店时应将衣柜钥匙交还公司。

二、出入通道制度:

1、员工上、下班必须走员工通道。

2、不得在宾客活动区域随意来往。

3、不得在宾客活动区域休息和睡觉。

三、用餐制度:

1、公司实行定额工作餐制度,人事部每月给员工发放500元餐补。

2、工作餐用餐时间为30分钟,所有员工必须在指定的时间范围内文明用餐。

3、员工用餐时间严禁喝酒,任何食物不得带入或带出公司。

四、个人仪容规范:

1、头发:

不染夸张颜色,梳洗整齐。男性头发标准为前不遮眼,后不盖领,两侧不过耳;女性长发要盘好,统一用发网固定,不得戴太夸张的发饰。

2、脸部:

清爽干净。男性不得蓄须,女性不得戴耳饰;女性上岗时需化淡妆,不得戴饰物,不可戴手饰。

3、手部:

不得留长指甲,指甲要清洁不得藏污垢,不可涂指甲油。

4、脚部:

男性穿黑袜,每天换洗、鞋子上班前要擦亮。女性要穿规定的袜色,不挂丝,不破损。

5、气味:

要经常洗澡,保持身体气味清新,防止汗臭,上班前不吃异味食品,饭后漱口,保持口腔清洁,无异味,不得用强烈香料(香水)。

6、制服:

上班时必须穿规定的工作服,洗烫整洁、纽扣要全部扣好,袖口及裤脚均不得卷起。制服只准在上班时间内穿。员工名牌:佩牌上岗,上岗前仔细检查名牌是否佩戴在正确适当的位置,保持牌面整洁,无破损。

五、基本服务礼仪:

1、在会所内见到客人、上司或同事都主动、热情地问好。

2、始终面带微笑,始终保持正确的立相、坐相、走相及使用规范的行礼方式。

3、以正确的方式与客人说话,听客人说话。

4、做到四轻—说话轻、走路轻、关门轻、操作手势轻。

5、走路靠右,不在客人面前横穿,不超越客人。

6、不串岗,不在工作场所扎堆聊天。

7、使宾客感到亲切和温暖,是一种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的礼貌礼仪。

六、基本待客用语:

1、寒喧:欢迎光临、您好、您早、晚安、再见、请多关照、真是个好天气、请走好、告辞了、辛苦了、请进、谢谢、不客气、请再次光临。

2、承答:是、知道了。

3、谢绝:十分抱歉,实在对不起、真不好意思、打扰了。

4、询问:对不起,请问……

5、请求:给您添麻烦了……

6、道歉:照顾不周,实在抱歉,让您久等了,打扰了,给您添麻烦了,今后一定注意,请稍等一下。

7、中途退席:失礼了。

8、确认姓名:对不起,请问是哪一位?

9、接话:是、好的。

第二章公司人事政策:任用、招聘及录用

1、人事方针:

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量才定岗;强化培训、优升劣汰。

公司各级人员任用制度如下:

公司各级人员由项目经理任免,报人事部执行。

新进人员经项目经理面试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

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未满十八周岁者。

公司录用的员工需满足下列条件:

热爱祖国,忠诚于公司的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服装整洁、言语大方、举止端正。

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接受能力强。

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能认真完成本岗位任务。

会普通话,具备一定的表达沟通能力。

2、招聘原则:

公司实行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申请人应如实提供各项所需的证明、证件和有关资料。

3、招聘程序:

A、应聘人员在试用培训前,需向公司提供如下数据:

身份证复印件

职位申请表(简历表)

外地人员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健康证(指餐厅工作人员)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学历证明

B、新进人员报到后如需申请住宿,由人事部填写住宿申请表,办理住宿手续。

C、新进人员报到后,填写新聘员工的<物品领用清单>,交一份到人事部备存,并于人员离职后将公司财产归还始可结清工资。

4、员工试用期:

试用人员的薪金是正职员工薪资的80%,表现优良者,由项目经理核准正式录用,试用人员表现欠佳者,应由项目经理免职,不予正式录用。

试用期内公司和新员工均有选择双方的权利,公司可对试用期员工根据其表现及能力提出辞退。试用期满,由项目经理及其主管领导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转正。经考核合格转正后,公司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5、签订劳动合同:

员工经考核转正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2年,临时工合同为半年。

6、辞职与解除合同:

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辞职,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上交《辞职报告》,如无提前递交报告,按合同规定需支付公司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违约金。

7、离店手续:

以下内容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餐厅劳动管理规章制度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餐厅劳动管理规章制度1

一、打卡之规定:

1、上班提前5分钟准备好上班,由值班经理检查上班时间和员工仪容仪表,合格后再签名确认,方可打卡;下班或休息时,打卡后由值班经理签名确认,否则视同无效。

2、穿便服打上、下班卡者解雇。

3、忘打卡1次扣当月薪资5元,累计3次者书面警告一次。

4、下班时间已到,因未完成值班经理所交待之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者,薪资不以计算。

5、一月内超3次(包括3次)未签卡者书面警告一次。

二、出勤之规定:

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包括30分钟),扣除0.5小时薪资,并口头警告一次

2、迟到或早退30到60分钟(包括60分钟),扣除1小时薪资,并书面警告一次

3、迟到或早退60分钟以上,则按旷工论处。

4、开铺迟到1次者,扣除当月全勤奖。

5、开铺迟到2次者,另加书面警告一次。

6、开铺迟到3次者,停班一周。

7、旷工之处理:

迟到1小时以上,薪资扣除迟到时间的3倍,并书面警告一次

三、代班及换班之规定:

1、因个人身体不适或遭遇不可抗力之事件(如天灾或家庭事故)者,而不能上班者皆以代班论,可电话报备值班经理确认,否则视同无效。

2、困其它个人原因不能上班者,至少提前2小时通知值班经理,并自行找人代班及换班,否则不予受理。

3、一月内累计代、换班达3次者(包括3次),书面警告1次。

4、换班人与被换班人均算换班1次。

5、代班人若未来上班者,以旷工论处。

6、请假规定:

四、请假之规定:

1、请假1天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请假之当日值班经理,并至少提前1天,签字后方可生效,否则视同无效。

2、请假在一周以内者(包括1周),以书面形式通知餐厅人事经理,并至少提前3天,签字核准后方可生效,否则视同无效。

3、请假1周以上至1月以内者,以书面形式通知餐厅经理,并至少提前1周,签字核准后方可生效,否则视同无效。

4、请假1月以上者,以书面形式通知区督导,并至少提前1周,签字核准后方可生效,否则视同无效。

5、请假逾时不归及不给班表者,则按自行离职论处。

6、班表公布再请假者,皆以“代班”论处。

7、请假1月以上者,必须交出更衣柜钥匙,否则不予办理。

五、旷工之规定:

1、未事先请假或请人代班者,事后又无充分理由而无故不上班者,以“旷职”论处,扣除当日3倍薪资。

2、1月内无正当理由,旷职达3次以上者(含3次),按自行离职论处,并通知各餐厅永不录用。

3、无故不参加员工大会及各项测试课程和其它会议者,以旷职论处。

六、给班制度之规定:

1、请于每周三下午8点钟以前给出下周给班时间,否则视同放弃。

2、兼职人员连续两周无故不给班表者,书面警告一次,累计一月不给班表者以自行离职论处。

3、兼职人员每周最少给班四天,每天最少4.5小时,凡每周给班少于四天者,请找人事经理说明理由,否则不予排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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