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方案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方案1
根据市里统一部署,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属地包保、依法查处、确保稳定”的原则,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长效监管”的工作方针,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维护合法经营者和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净化城市交通环境,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二、目标任务
取缔汽车站、机场、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等非法营运车辆聚集点,查处伪造假出租车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非法营运活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营运健康的客运市场经营秩序。
三、整治重点
(一)车辆
(1)从事非法营运的私家车和企事业单位车辆;
(2)经伪造的假出租车辆;
(3)从事非法营运的残疾人代步车辆;
(4)从事非法营运的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电瓶车。
(二)人员
(1)从事伪造及销售假出租车的违法犯罪人员;
(2)从事伪造、销售或盗窃出租车设施设备及证牌的违法犯罪人员;
(3)从事非法营运的违法犯罪团伙。
(三)区域
汽车站、机场、工业园区、高速公路出入口、商业中心、大专院校、医院周边及城乡结合部等地区。
四、步骤与措施
专项整治行动从x年9月20日至x年11月5日,结束后转入长效管理阶段。
专项整治行动分宣传动员、集中查处二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x年9月20日至9月30日)
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政策、目的和意义,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在汽车站、机场和工业园区等非法营运多发地段,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宣传,动员出租车驾驶员和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行为;在出租汽车上张贴专项整治行动公益广告;各街镇组织人员深入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主家中,逐户逐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集中查处阶段(x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对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人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区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公安部门对妨碍执行公务、滋事闹事及暴力抗法等犯罪分子进行严厉打击;鼓励广大市民提供非法营运线索及证据,对举报造假出租汽车窝点并协助查处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对举报造假出租汽车并协助查扣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对举报非法营运车辆,能提供有力证据,并愿意作证的,一次性奖励500元。
五、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成立x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表)。
各相关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区住建局
区住建局是专项整治活动的牵头单位,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二)各街镇
1、各街镇要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服务保障等工作。
2、会同运管部门对非法营运车辆、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调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逐车逐人见面,上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开展耐心细致的劝导工作;实行包保教育,责任到人,包保到户。
3、会同公安、工商、运营等部门捣毁制、贩假证牌出租汽车窝点,打掉涉嫌犯罪的非法营运团伙。
4、通过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形式,深入社区、村组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行为。
(三)x运管所
1、负责调查摸排全区涉嫌非法营运车辆及残疾人车辆的基本情况;
2、负责组织协调参与联合执法的人员和车辆;
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协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指导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
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上下联动,相互配合,集中力量,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行为,确保政治工作顺利开展;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实行“每日一上报,一周一调度制度”。
(三)严格要求,依法行政。
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有关单位、部门的督促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存在的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行为,泄露工作秘密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要坚持依法行政、阳光处罚,体现公平、公正。
有关单位要严格使用自由裁量权,杜绝“说情风”,在扣查非法营运车辆后8个小时内,必须将车辆和执法文书移交到非法营运处罚办公室统一处理,实行网上公示、网上处罚。
(四)长效管理,常抓不懈。
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专项整治基础上,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从事非法营运各环节的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维护客运市场经营秩序。
x运管所要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常抓不懈,依法有效地查处非法营运行为;各街镇要落实专门协调机构,与区运管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车辆行为;残联组织各街镇加强对残疾人车主的宣传教育力度。
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方案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XX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XX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XX市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字交字〔201*〕65号)精神,从201*年3月至6月全面开展打击“黑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专项整治行动。
现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1*年“三打”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标准不变、力度不减的要求,协调公安等部门,以建立完善非法营运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为目标,全面开展打击“黑车”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切实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为市委市政府实施“一园两特带动一精”产业发展战略,建设富庶美丽幸福XX创造规范、安全、有序、便捷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交通运输局成立打击“黑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指导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协调处置突发事件,
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及监督检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兼任。
三、工作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重点主要是以XX线为重点,严厉打击长期盘踞在XX汽车客运站、XX火车站及县城XX路XX公司门口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
要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要打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运营和扰乱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15日至3月31日)通过日常巡查、走访、接受群众举报等方式,全面摸清县内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经营者情况,掌握其活动规律及经营范围,并进行登记造册。
同时做好开展打击“黑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营造开展整治行动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6月15日)根据摸底调查掌握的情况,对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和重点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要按照方案的有关要求,通过跟踪、伏击等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取证,必要时,
可以请求市局或XX局、XX区局执法人员支援,开展联动执法,查处一批长期在XX线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严重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违法经营者。
一旦发现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欺行霸市团伙或暴力抗法行为,立即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协调县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三)总结巩固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对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探索建立非法营运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体系和行业诚信经营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
“黑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不仅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而且危害乘客安全,侵害合法经营者利益。
我们要严格按照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要求和部署,以维护市场公平、服务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作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充分认识打击“黑车”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黑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客运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二)部门联动,综合治理。
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公安、工商、住建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实施综合治理,把打击“黑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作为常态化措施予以深入推进。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要广泛宣传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打击“黑车”从事非法营运,保障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性;还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典型案例及打击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引导乘客自觉抵制乘坐“黑车”,营造严厉打击“黑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舆论氛围。
(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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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方案1
根据市里统一部署,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属地包保、依法查处、确保稳定”的原则,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长效监管”的工作方针,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维护合法经营者和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净化城市交通环境,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二、目标任务
取缔汽车站、机场、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等非法营运车辆聚集点,查处伪造假出租车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非法营运活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营运健康的客运市场经营秩序。
三、整治重点
(一)车辆
(1)从事非法营运的私家车和企事业单位车辆;
(2)经伪造的假出租车辆;
(3)从事非法营运的残疾人代步车辆;
(4)从事非法营运的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电瓶车。
(二)人员
(1)从事伪造及销售假出租车的违法犯罪人员;
(2)从事伪造、销售或盗窃出租车设施设备及证牌的违法犯罪人员;
(3)从事非法营运的违法犯罪团伙。
(三)区域
汽车站、机场、工业园区、高速公路出入口、商业中心、大专院校、医院周边及城乡结合部等地区。
四、步骤与措施
专项整治行动从x年9月20日至x年11月5日,结束后转入长效管理阶段。
专项整治行动分宣传动员、集中查处二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x年9月20日至9月30日)
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政策、目的和意义,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在汽车站、机场和工业园区等非法营运多发地段,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宣传,动员出租车驾驶员和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行为;在出租汽车上张贴专项整治行动公益广告;各街镇组织人员深入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主家中,逐户逐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集中查处阶段(x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对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人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区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公安部门对妨碍执行公务、滋事闹事及暴力抗法等犯罪分子进行严厉打击;鼓励广大市民提供非法营运线索及证据,对举报造假出租汽车窝点并协助查处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对举报造假出租汽车并协助查扣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对举报非法营运车辆,能提供有力证据,并愿意作证的,一次性奖励500元。
五、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成立x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表)。
各相关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区住建局
区住建局是专项整治活动的牵头单位,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二)各街镇
1、各街镇要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服务保障等工作。
2、会同运管部门对非法营运车辆、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调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逐车逐人见面,上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开展耐心细致的劝导工作;实行包保教育,责任到人,包保到户。
3、会同公安、工商、运营等部门捣毁制、贩假证牌出租汽车窝点,打掉涉嫌犯罪的非法营运团伙。
4、通过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形式,深入社区、村组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行为。
(三)x运管所
1、负责调查摸排全区涉嫌非法营运车辆及残疾人车辆的基本情况;
2、负责组织协调参与联合执法的人员和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