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以下内容是小编根据各位的需求,为大家整理出的有关于餐饮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文档,欢迎各位阅读和借鉴。
为了更好地组织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有效预防、及时缓解、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一、组织机构
1. 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局长任总指挥,主管副局长任副总指挥,稽查队、质量股、办公室为成员单位。应急指挥部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工作。
2.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工作分队,局长任指挥和应急分队队长。应急工作分队负责具体的应急处置工作。
3. 质量股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负责相关的职责,包括抽检工作、协助分析食品质量问题和增强技术支持能力。
二、食品安全事故的分析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的危害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一般事件、重大事件和特大事件。
1. 一般事件是指单个企业生产加工、销售的食品对身体健康造成较严重损害,但不具有即时致死性的食品安全事故。
2. 重大事件是指部分企业或区域性行业生产加工、销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可能对身体健康造成较严重损害,但不具有即时致死性的食品安全事故。
3. 特大事件是指生产加工、销售的食品具有毒性,能致人死亡或已致人死亡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
1. 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掌握食品质量状况。
2. 不定期巡查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检查是否存在违规行为,了解食品安全状况。
3. 接受群众和消费者举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4. 根据上级部门或同级部门的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获取安全信息。
5. 设立投诉电话,发动群众监督食品安全。
6. 关注媒体关于食品安全信息的报道,扩大信息来源。
四、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1. 一般事件三级状态
- 对涉嫌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进行执法检查,封存并抽样检验,依法查处。
- 要求生产者追回存在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对已售出的食品责令经销者追回并跟踪处理。
- 曝光存在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
- 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同类食品和生产企业。
- 应急指挥部成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联络畅通。
- 各有关股要及时报告应急处理情况。
2. 重大事件二级状态
- 加强与相关食品的质量监督工作。
- 组织质量专项整治,打击制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
- 向消费者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 报告应急工作完成情况,提出建议。
- 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进行抽查和执法检查。
3. 特大事件一级状态
- 停产涉嫌有毒食品的企业。
- 追回销毁有毒食品,并进行救治。
- 封存涉嫌有严重质量问题的食品,抽样检验,依法查处。
- 公布有毒食品的相关情况,防止扩散。
- 每天向县政府报告清查和进展情况。
- 24小时值班,及时报告情况。
五、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1. 报告食品安全问题,转交稽查队进行查处。
2. 总指挥召集应急指挥部成员,布置任务。
3. 调集应急工作分队,进行应急工作。
4. 进行技术监督执法工作,抽样检验。
5. 抽样,检验并上报结果。
6. 查扣嫌疑食品,追查销售源头,进行调查和处理。
六、应急救援工作要求
1. 确保人员、车辆、物资保障,不得延迟救援工作。
2. 快速集结,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3. 各单位服从指挥,协作支持。
4. 接待群众质量投诉,认真处理。
5. 加强宣传工作,稳定群众情绪。
6. 统一管理和发布应急处理信息。
七、责任追究
对隐瞒、缓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的人员,拒不服从指挥或拒绝协作的人员,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人员,要进行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餐饮食品安全应急预案2
1. 目的
为了应对食品安全事故,我们制定了一套措施,以便能够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并采取适当的指导和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3. 职责
3.1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记录、分析和组织处理紧急事故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
3.2 公司食品安全小组负责识别潜在的紧急情况和事故,并与相关部门合作制定必要的紧急预案。在紧急事故中,协调处理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问题。
3.3 销售科负责具体执行产品召回工作,一旦确认为食品安全事故。
3.4 生产科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在事故发生后,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和食品安全小组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分析,并妥善处理涉及不安全产品和原料的问题。
4. 工作程序
4.1 报告程序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各部门应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并由公司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书面报告。任何个人或部门都不能隐瞒、谎报或缓报食品安全事故,并且不得销毁任何相关证据。
4.2 初次报告
初次报告应尽可能详细地描述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报告单位及联系人员和联系方式、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以及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的控制情况等。
4.3 阶段报告
阶段报告应包括新发生的情况,以及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理进程和事故原因等。
4.4 总结报告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产品和原料,并进行检验、分析和调查。对确认有污染的产品及其原料,应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并进行召回和销毁。
5. 纠正与完善
发生事故后,质量科将组织分析事故原因,并编制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对于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例如异常作业和操作人员缺乏培训等,责任部门将采取纠正措施,并在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确认后实施。
食品安全小组将向事故发生部门备案一份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并监督验证其实施效果。
事故发生后,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制度和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以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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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
为了更好地组织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有效预防、及时缓解、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一、组织机构
1. 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局长任总指挥,主管副局长任副总指挥,稽查队、质量股、办公室为成员单位。应急指挥部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工作。
2.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工作分队,局长任指挥和应急分队队长。应急工作分队负责具体的应急处置工作。
3. 质量股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负责相关的职责,包括抽检工作、协助分析食品质量问题和增强技术支持能力。
二、食品安全事故的分析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的危害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一般事件、重大事件和特大事件。
1. 一般事件是指单个企业生产加工、销售的食品对身体健康造成较严重损害,但不具有即时致死性的食品安全事故。
2. 重大事件是指部分企业或区域性行业生产加工、销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可能对身体健康造成较严重损害,但不具有即时致死性的食品安全事故。
3. 特大事件是指生产加工、销售的食品具有毒性,能致人死亡或已致人死亡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
1. 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掌握食品质量状况。
2. 不定期巡查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检查是否存在违规行为,了解食品安全状况。
3. 接受群众和消费者举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4. 根据上级部门或同级部门的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获取安全信息。
5. 设立投诉电话,发动群众监督食品安全。
6. 关注媒体关于食品安全信息的报道,扩大信息来源。
四、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1. 一般事件三级状态
- 对涉嫌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进行执法检查,封存并抽样检验,依法查处。
- 要求生产者追回存在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对已售出的食品责令经销者追回并跟踪处理。
- 曝光存在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
- 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同类食品和生产企业。
- 应急指挥部成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联络畅通。
- 各有关股要及时报告应急处理情况。
2. 重大事件二级状态
- 加强与相关食品的质量监督工作。
- 组织质量专项整治,打击制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
- 向消费者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 报告应急工作完成情况,提出建议。
- 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进行抽查和执法检查。
3. 特大事件一级状态
- 停产涉嫌有毒食品的企业。
- 追回销毁有毒食品,并进行救治。
- 封存涉嫌有严重质量问题的食品,抽样检验,依法查处。
- 公布有毒食品的相关情况,防止扩散。
- 每天向县政府报告清查和进展情况。
- 24小时值班,及时报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