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及检查方法精选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及检查方法精选1

为深刻汲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按照《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系统谋划、整体推进、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思路,深刻吸取近年来国内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一线三排”,进一步巩固全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成效,坚决防范遏制燃气较大及以上事故和重大涉险事故;围绕制约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综合性、精准化治理,加快完善安全设施,加强预警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到20xx年12月底前,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彻底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瓶装液化石油气跨区经营、黑气黑点、充装过期气瓶等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涉及燃气安全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加快推进,行业整体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企业安全管理风险和重大隐患

我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共23家,个别企业规模偏小、实力较弱,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在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安全投入等方面问题突出

各县(市、区)要对辖区燃气企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从业人员素质、安全制度落实、应急能力建设、市场经营秩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强化企业责任落实

严格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

企业工作人员要百分百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在重要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

要建立本企业信息监控平台,实现实时监测

二是强化专业培训考核

重点整治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不按规定组织参加专业培训、考核并取得相关资质,从业人员存在无证作业等问题

三是强化安全制度落实

重点整治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不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传导不力,责任书签订走形式,“三违”行为突出;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四是强化应急能力建设

重点整治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未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队伍、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演练不落实、走过场等问题

五是强化经营秩序监管

严厉打击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以及储存、充装、销售燃气等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燃气市场准入,全面开展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清理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燃气企业,严格依法取缔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等资质证照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落实

以下均需地方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全面排查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对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城乡结合部进行全面摸排,建立燃气使用用户名录,重点排查整治用气环境、设施设备、防范措施等方面的问题

一是开展用气环境安全整治

重点整治燃气管道被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设置气瓶间或违规使用燃气,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超量存储气瓶,在有钢瓶、燃具和管道的房间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居住人员等安全隐患

二是组织设施设备安全整治

重点整治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气瓶、灶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私接“三通”;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等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隐患

20xx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餐饮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所有餐饮用户完成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对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餐饮场所,燃气企业不得供气,有关部门依法严处

三是推动用户落实防范措施整治

重点整治未与燃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不按规定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接受公众监督,场所安全投入不足,防火、防爆设备设施不完善,安全用气常识缺乏,用气操作不符合要求等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各县(市、区)要对老旧小区用气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整治燃气设施、用气环境等安全隐患

一是组织户内用气环境安全整治

通过燃气企业入户安检,重点排查整治用户使用不合格气瓶、燃气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燃气具安装场所不符合安装要求,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在“开放式”厨房、通风条件不良场所使用燃气,室内管道严重锈蚀等安全隐患

按照“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用户负担”相结合的思路,推动居民用户更换燃气专用金属软管,其他居民小区同步推进更换

二是组织小区燃气设施安全整治

全面排查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重点整治燃气管道埋深不足,燃气调压站最小保护范围内建设建构筑物、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燃气盘管、立管锈蚀严重,燃气管道未设套管穿板、穿越部位未作防泄漏处理、穿越电力和污水管沟或同沟敷设等安全隐患

对在老旧小区内违规设置的非法储存充装点、不符合安全间距及消防要求的供应站,以及“黑气点”要坚决取缔,依法依规处罚

三是组织“不常居住房”燃气使用安全整治

建立不常居住房燃气安全检查专项制度

全面摸清“不常居住房”底数,建档立册,准确掌握燃气具情况,强制改装终端智能气表和燃气安全保护装置等安全设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各县(市、区)要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违法施工、野蛮施工以及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严格等问题

一是组织燃气工程安全整治

重点整治限额以上的燃气工程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未依法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等问题

对在建市政燃气管道工程项目,要严格对主要管材规范检验,按方案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

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扩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要坚决予以处罚和清退

二是组织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安全整治

制定燃气管线保护范围及控制范围工程活动管理办法,加大对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惩戒力度,重点整治不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未经安全交底开展作业,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落实重要部位、关键节点实施前安全条件验收,未落实燃气管线精准探测工作,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各县(市、区)要加大对不合格燃气具等排查整治力度,坚持源头治理,全面查处生产、销售、认证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组织违法生产销售燃气具安全整治

要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加大对产业集中区域、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等地区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

对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不落实对经营者管理责任、未采取措施制止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等行为

严格依法查处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等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堵住不合格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

二是组织开展燃气具认证专项整治

开展燃气具认证专项检查工作,对发现ccc认证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求对其认证情况进行溯源,重点核查获证组织持续符合认证一致性要求、认证机构规范实施认证及对获证组织开展证后跟踪监管等情况,依法严厉查处虚假认证、减少遗漏认证程序、未有效实施证后跟踪监管等情况

同时加强ccc认证标识排查,重点对未标示中文厂名、厂址、产品执行标准等“三无”燃气具产品,以及应标示但未标示ccc认证标志的燃气具产品进行核查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场站等燃气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各县(市、区)要组织对燃气管道、场站等燃气设施进行普查建档,准确掌握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资料,积极推进更新改造,全面消除安全风险

一是推进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

对已排查出阳东区需要改造3.5千米老旧燃气管道以及江城区1千米、阳东区3.1千米和阳春市1.6千米共5.7千米需要改造立管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重点推进改造,同时深入对现有燃气管道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新改造

二是组织燃气场站安全整治

对燃气场站进行安全评估,重点整治周边环境新增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场站内燃气设施设备老化损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管理人员和运维操作人员专业素质不强等安全隐患

三是组织占压燃气管道清理行动

全面组织占压燃气管道排查,按照占压物是否有地下基础、占压物是否为正方位占压管道、占压物是否形成密闭空间、占压物内是否有人居住、压占物是否会阻碍管道巡检维护等进行排序,采取拆除占压物、管道改线、重点监控等方式排除安全风险隐患

四是落实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法定检验

加强公用管道检验机构监管,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检验检测,以及未经监督检验投入使用和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全面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各县(市、区)要全面摸排本地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经营状况、在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情况、气瓶流通使用情况并建立台账,重点排查整治充装、运输、储存、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构建全流程智能监管平台

加快推进建设瓶装液化气智能监管平台,按照省统一的功能规范、数据共享交换技术规范,与省瓶装液化石油气“互联网+监管”数据汇聚平台对接

同步推进与智能监管平台相配套的钢瓶加装“二维码”以及钢瓶与充装秤联锁改造工作

二是推行统一配送入户模式

于20xx年6月前,研究制定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安全管理制度,积极推动取消用户“自提气”,由燃气企业统一配送入户

三是积极推进“瓶改管”工程

按照应改尽改、能改都改的原则,推动供气管网已经覆盖的城中村、老旧小区等,以及公福机构和商业单位开通使用天然气,在主城区内具备条件的强制推行公福机构、商业单位“瓶改管”

四是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燃气行为

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钢瓶等行为

在20xx年6月前,研究制定本地区瓶装液化石油气集约化发展实施方案,加大力度淘汰一批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企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12月)。市安委会召开全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部署启动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摸底(20xx年1月至3月)。各县(市、区)组织对本地区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用户终端用气安全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地区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

(三)重点攻坚(20xx年4月至10月)。各县(市、区)有关部门组织全面攻坚,严查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立行立改,并落实资金保障。对于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时间表和线路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要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多措并举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总结提升(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对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高度重视,完善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要亲自部署推动,层层压实责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方案,各级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市燃气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燃气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商务、消防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燃气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要重点执法。要严格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强化执法震慑。要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对有关违法违规的燃气企业实施惩戒。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从业人员,依法严肃责任追究,依法实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对无证经营、非法储存气瓶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单位及个人,加强刑事责任追究。

(三)强化督导,考核问责。积极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市安委办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加强宣传,广泛引导。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营造人人重视燃气安全的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分别于20xx年2月18日、5月18日、8月18日、11月18日之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执法案例和《阳江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阳江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问题隐患清单》《阳江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表》(见附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上述时间节点后3日内将全市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安委会。

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及检查方法精选2

根据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河南电网迎峰度夏和主设备专项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全面落实河南电网迎峰度夏重点措施,防止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重大设备损失事故和局部影响较大事件,确保实现“三个不发生”目标,经研究决定,公司在7—8月期间,组织开展电网迎峰度夏和主设备专项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全面落实公司迎峰度夏工作部署,认真总结春检百日安全活动成效和经验,以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和局部影响较大事件为重点,充分发挥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有效落实防止电网稳定破坏和大面积停电的各项措施,有效落实防止机场、铁路、煤矿等重要用户和公共场所停电的各项措施,切实加强设备全过程安全质量管理,确保实现“三个不发生”目标,确保世博会保电万无一失,全面完成电网迎峰度夏任务。

为加强对迎峰度夏和主设备专项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领导,确保专项检查深入开展,取得实效,公司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整个检查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同时,成立安全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抽查。

今年的迎峰度夏和主设备专项安全大检查以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程制度、查隐患为主,结合上级有关要求和季节特点,突出防人身事故、防误操作、防雷害、防接地网和继保事故、防外力破坏、防变电所房屋漏水等。为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指导监督,保证专项安全检查取得实效,明确以下检查内容和分工:

(一)安全监察部

1、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检查领导是否亲自批阅上级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是否主持安全分析会,是否经常听取本部门安全员的汇报;检查安全分析会是否正常召开,会议纪要明确的事项是否得到落实;检查各级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是否严格履行。

2、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完善、执行情况。检查各岗位所需各种规程、制度是否齐全;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是否严格执行。

3、检查安全生产反违章开展情况。检查反违章活动宣传情况;检查国网公司《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落实情况;检查本单位员工接受安全警示教育情况;检查行政正职是否亲自讲安全课;检查职工是否参观公司安全教育室;检查现场违章查纠情况;检查作业现场督查情况。

(二)生产计划

1、检查配电线路专业管理情况。检查线路地理结线图、线路路径图、线路断面图等资料是否齐全、完整;检查是否坚持按周期定人、定线、定时进行巡线,各种巡线记录是否齐全、准确;检查线路跳闸是否有记录、有分析、有预防措施;检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鱼塘岸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牌情况,与鱼塘主签订安全协议情况;检查是否有计划的开展防污工作,监密测量、绘制污区分布图;检查是否开展线路检修标准化作业。

2、检查检修施工现场管理情况。检查项目法人及各参建单位在各项工作中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工程分包管理,临时工、外包工管理,是否存在违规转包、分包情况;检查特种作业、特种机械以及作业现场动火的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施工、调试、启动方案制定情况;检查《变电设备作业现场围栏和标示牌设置规范》执行情况。

(三)农电发展部

检查低电保护专业管理情况。检查低电保护标准化作业开展情况;检查低电保护图纸管理情况;检查微机保护软件版本管理情况;检查直流开关和熔丝管理情况。

(四)市场营销部

检查高危客户供用电安全管理情况。检查高危及重要客户供用电安全隐患治理的执行情况;检查用户设备,低压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检查客户原因安全隐患是否采取防范措施并向地方政府备案;检查电网原因安全隐患是否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检查高危客户是否有供电应急预案

(五)调度中心

检查非电力生产类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六)输变电部

1、检查电网迎峰度夏准备情况。检查迎峰度夏输变电工程及技改工程实施进展情况;检查去年夏季、冬季用电高峰期间电网和设备暴露出来的问题是否进行了整改;检查去年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安全性评价等发现的问题是否有整改计划以及计划的完成情况,对于一时无法整改的问题是否有相应的应对措施;检查电网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有关错峰限电措施的制订和落实情况。

2、检查变电运行专业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两票三制”执行情况;检查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和典型操作票及时修订、审查情况;检查操作队危险点分析预控开展情况;检查操作录音执行情况;反违章督查开展情况;检查复杂操作,部门专职和班组长到岗到位情况;检查变电站设备反措执行情况,是否满足防潮、防雨、防小动物、防雷要求,站内接地网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定期开挖检查;检查防止误操作工作开展情况及解锁钥匙使用管理情况。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及检查方法精选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及检查方法精选1

为深刻汲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按照《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系统谋划、整体推进、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思路,深刻吸取近年来国内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一线三排”,进一步巩固全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成效,坚决防范遏制燃气较大及以上事故和重大涉险事故;围绕制约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综合性、精准化治理,加快完善安全设施,加强预警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到20xx年12月底前,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彻底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瓶装液化石油气跨区经营、黑气黑点、充装过期气瓶等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涉及燃气安全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加快推进,行业整体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企业安全管理风险和重大隐患

我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共23家,个别企业规模偏小、实力较弱,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在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安全投入等方面问题突出

各县(市、区)要对辖区燃气企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从业人员素质、安全制度落实、应急能力建设、市场经营秩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强化企业责任落实

严格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

企业工作人员要百分百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在重要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

要建立本企业信息监控平台,实现实时监测

二是强化专业培训考核

重点整治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不按规定组织参加专业培训、考核并取得相关资质,从业人员存在无证作业等问题

三是强化安全制度落实

重点整治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不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传导不力,责任书签订走形式,“三违”行为突出;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四是强化应急能力建设

重点整治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未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队伍、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演练不落实、走过场等问题

五是强化经营秩序监管

严厉打击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以及储存、充装、销售燃气等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燃气市场准入,全面开展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清理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燃气企业,严格依法取缔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等资质证照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落实

以下均需地方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全面排查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对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城乡结合部进行全面摸排,建立燃气使用用户名录,重点排查整治用气环境、设施设备、防范措施等方面的问题

一是开展用气环境安全整治

重点整治燃气管道被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设置气瓶间或违规使用燃气,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超量存储气瓶,在有钢瓶、燃具和管道的房间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居住人员等安全隐患

二是组织设施设备安全整治

重点整治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气瓶、灶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私接“三通”;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等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隐患

20xx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餐饮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所有餐饮用户完成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对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餐饮场所,燃气企业不得供气,有关部门依法严处

三是推动用户落实防范措施整治

重点整治未与燃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不按规定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接受公众监督,场所安全投入不足,防火、防爆设备设施不完善,安全用气常识缺乏,用气操作不符合要求等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各县(市、区)要对老旧小区用气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整治燃气设施、用气环境等安全隐患

一是组织户内用气环境安全整治

通过燃气企业入户安检,重点排查整治用户使用不合格气瓶、燃气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燃气具安装场所不符合安装要求,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在“开放式”厨房、通风条件不良场所使用燃气,室内管道严重锈蚀等安全隐患

按照“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用户负担”相结合的思路,推动居民用户更换燃气专用金属软管,其他居民小区同步推进更换

二是组织小区燃气设施安全整治

全面排查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重点整治燃气管道埋深不足,燃气调压站最小保护范围内建设建构筑物、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燃气盘管、立管锈蚀严重,燃气管道未设套管穿板、穿越部位未作防泄漏处理、穿越电力和污水管沟或同沟敷设等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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