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整理了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本内容,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本1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促进我局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生产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xx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及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各生产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条:生产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条:生产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或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生产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五条:生产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六条:生产单位的主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并做现场指导。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应当及时上报林业局研究处理。检查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第七条:生产单位应当制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生产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上报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八条:生产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签定责任状,生产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生产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九条:对违章作业人员的处罚:针对生产作业当中存在的实际情况,要对违章作业行为予以严厉的处罚。特别是对违规作业、驾驶室超员或酒后驾车、作业人员不佩戴安全帽、作业现场设施不符合安全标准等违章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监察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违章当事人进行每人次50元罚款,对其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千元罚款的经济处罚,并责令其认真整改。对发生伤亡事故的单位,按《xx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执行。

第十条:本办法由林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解释。

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本2

一、工厂规章制度—安全生产

1、填写要认真、严肃、实事求是,必须经过班长同意。

2、班长负责检查相关记录情况,并每月上交相关记录,并立案归档。

3、记录情况应保存至少五年以上。

四、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事故。锅炉在运行中,由于锅炉受压部件、附件或辅助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导致锅炉被迫停炉或减少供汽量的称为锅炉事故。

2、锅炉事故报告的类别一般分为锅炉爆炸事故、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爆炸事故:在使用或试压锅炉时发生破裂,使压力瞬间降至等于大气压力的称为爆炸事故。

重大事故:由于受压部件严重损坏(变形、渗漏)、附件损坏或炉膛爆炸等被迫停止运行、必须进行修理的称为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损坏程度不严重,不需要停炉修理的事故称为一般事故。

3、事故报告程序。根据事故的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报告方式。

(1)发生爆炸或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尽快地报告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锅炉检验所,以便组织调查。

(2)锅炉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尽快将事故情况、原因及改进措施书面报告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锅炉检验所。

(3)设备发生一般事故时,应分析原因,采取改进措施,可以不报告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所属单位进行分析调查、处理,制定改进措施并存档。

4、锅炉发生事故后,除了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事故扩大或抢救人员,一定要保护好现场,以备调查分析。

5、发生事故的当班人员应如实反映和提供情况,主动配合和协助调查人员开展工作,并做到不隐瞒真相,不推卸责任。

6、调查事故报告时,必须认真查清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根据调查结果填写"锅炉事故报告书",报送单位的安全主管部门和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本3

为了进一步加强车间安全管理规定的贯彻执行,提高各级各类人员对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力度,切实做好安全预防工作,坚决防止车间发生各类事故,车间决定加大对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力度。经车间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制度以保证工段、班组、工位安全生产的控制。

一、安全职责:

1、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应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开好班前会议,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也要进行安全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2、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有责任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对新进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指派专人进行帮带,传授技能,确保安全。建立班组联保互保安全网络体系,以保障班组的安全作业。

3、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有责任对安全工作环境进行主动监控和隐患消除,并对无法解决的问题逐级上报并协助解决。

4、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每天应对员工的安全作业情况和劳保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对于因身体或疲劳作业等原因无法进行原来的生产作业的员工,应给予适当的调配以保障其安全。对于无法进行协调的情况,应主动上报,寻求上级帮助安排解决。

5、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有责任对本单位设备、工具的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控。对于出现的违章作业情况有权进行制止和主动予以消除,并对无法进行正常管理的情况有义务进行上报。

6、工段长对本工段的安全生产情况负有监管责任,必须对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工段内的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并检查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领导本工段班组开展安全活动,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二、安全考核项目:

工段、班组、工位每个月都会接受公司、车间的检查,以下是检查的项目:

1、存在的隐患未主动消除、上报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

2、隐患未在规定时间内排除的情况。

3、员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设备、工具、车辆的情况。

4、设备、工具等安全装置不全或损坏后不及时进行维护、维修继续使用的情况。

5、新进员工未进行安全培训就上岗作业的情况。

6、新进员工未定期与老员工进行监护和帮带的情况。

7、员工劳保用品使用不当的情况。

8、公司、车间规定的其他违章行为。

三、安全奖惩和考核:

车间每年拨出一部分经费并根据安全考核情况罚款,成立安全管理基金,用于对安全工作管理较好的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和员工进行奖励。对于安全管理效果较差的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进行考核和处罚(员工的安全管理和考核由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进行)。班组长、工段长的奖惩和考核如下:设立安全积分,制定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年度安全分考核制度。对于年度安全分被扣完的工段长、班组长进行下岗处理(工段长每年安全分60分,班组长、工位长每年安全分30分)。

1、对于公司、车间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每次对班组长、工位长扣除1-2分,出现安全事故的班组、工位扣除安全分3-5分。工段长连带扣除50%的安全分。

2、安全分每月公布一次。对于本月没有扣分的工段长,每月奖励200元安全基金,对于扣分在3分(不含3分)以下的,每月奖励100元安全奖金。对于扣分超过5分(含5分)的,除了扣发安全奖励之外,每多扣1分进行100元经济处罚。对于本月没有扣分的班组长、工位长,每月奖励100元安全基金,如出现扣分,则扣发当月安全奖励。对于扣分在3分(含3分)以上的,每多扣1分给予100元经济处罚。

3、车间每季度进行安全管理评比,对安全管理较好的1个工段长和9个班组、工位长(包括A、B、C、F、吊装、准备、备料、试交、特改)进行季度安全奖励,每人每次奖励300元(本季度发生安全事故的工段、班组、工位将不得参加本项评比)。

4、对员工的安全奖励:车间积极推行员工对安全隐患的主动排查、自主消除,多提安全合理化建议的自主安全管理制度。每月20日班组对本班组内安全隐患消除和安全合理化建议的搜集情况进行上报。经工段、车间确认实际效果后,每次给予100-200元的奖励。为了积极推行这一活动,每三个月对获得最多此项奖励的工段车间给予500元的工段组织奖励。

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本4

一、总则

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厂发展,结合本厂生产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实用于本厂全体人员,具体包括车间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二、人员管理

1、车间全体人员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如:车间开早会所有车间人员提前5分钟到,主管主持);考勤制度,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晚上:19:00-22:00;每月厂长根据生产进度安排公休一天;

2、车间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命令或工作安排;

3、全体车间人员必须按要求佩带工牌,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4、车间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吃东西,聊天,听歌,离岗等行为,吸烟要到厂指定区域;

5、对恶意破坏工厂财产的行为或盗窃行为,不论大小一经发现,一律交总经办严厉处理;

6、车间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按厂请假程序向各级主管申请,得到批准方可离开;

7、工作时间内,倡导全体人员说普通话,禁止拉帮结伙。

三、作业管理

1、车间严格按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2、生产流程确认以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错误,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向负责人报告研究处理;

3、车间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所操作设备及工作区域进行清理,保证工序内环境卫生,通道或公共区域主管安排人员协调清理;

4、车间人员领取物料时必须持车间主管开具的领料单不得私自拿走物料。生产完成后,如有多余的物料及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域内;

5、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并要做出明显的标记,不能混料。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移交物料要交际协调好,标示醒目;

6、车间人员下班时,要清理好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保养工作。最后离开车间要将门窗,电源关闭,若发生意外事故,将追究最后离开者的责任以及生产主管的责任。

7、车间人员严格按工艺规程及产品质量标准进行操作,擅自更改生产工艺造成品质问题,由作业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生产现场物品摆放及清洁卫生

1、原材料直接放置到生产现场的,仓管员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并摆放整齐,标示清晰;各生产现场原材料保管和适用,由该现场直接管理人员或该工序直接操作使用员工直接保管和维护,不得随意放置物品。

2、生产现场均为设定作业区,员工不得随意到非作业区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场地,应请示批准。

3、包装好的产品应放置在暂放区内,标示明确,以便检查验收及转序寻找,搬运方便,防止在使用型号,规格时拿错。

4、每日在清理现场时必须将不能回收的废物及时放到垃圾桶或外面的垃圾堆里,现场清理余料时,将有用的余料清理出来,能及时合理分配使用。

5、若在清理现场时,发现价值较高或良性物品,从重处罚。

五、工程技术人员(出模师)评审

1、工程技术自行设计,放样品经过第一次评审不合格,修改后第二次评审仍不合格的,罚款100元;

2、工程技术放样品评审合格后,投入生产,未将生产资料传达给相应的部门一次罚款100元。(例如:效果图,模板,模板台帐,材料清单,工艺流程,以及技术指导性文件等)

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本5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施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灾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x区与管理工作责x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x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x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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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本1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促进我局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生产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xx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及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各生产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条:生产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条:生产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或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生产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五条:生产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六条:生产单位的主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并做现场指导。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应当及时上报林业局研究处理。检查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第七条:生产单位应当制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生产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上报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八条:生产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签定责任状,生产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生产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九条:对违章作业人员的处罚:针对生产作业当中存在的实际情况,要对违章作业行为予以严厉的处罚。特别是对违规作业、驾驶室超员或酒后驾车、作业人员不佩戴安全帽、作业现场设施不符合安全标准等违章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监察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违章当事人进行每人次50元罚款,对其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千元罚款的经济处罚,并责令其认真整改。对发生伤亡事故的单位,按《xx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执行。

第十条:本办法由林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解释。

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本2

一、工厂规章制度—安全生产

1、填写要认真、严肃、实事求是,必须经过班长同意。

2、班长负责检查相关记录情况,并每月上交相关记录,并立案归档。

3、记录情况应保存至少五年以上。

四、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事故。锅炉在运行中,由于锅炉受压部件、附件或辅助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导致锅炉被迫停炉或减少供汽量的称为锅炉事故。

2、锅炉事故报告的类别一般分为锅炉爆炸事故、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爆炸事故:在使用或试压锅炉时发生破裂,使压力瞬间降至等于大气压力的称为爆炸事故。

重大事故:由于受压部件严重损坏(变形、渗漏)、附件损坏或炉膛爆炸等被迫停止运行、必须进行修理的称为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损坏程度不严重,不需要停炉修理的事故称为一般事故。

3、事故报告程序。根据事故的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报告方式。

(1)发生爆炸或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尽快地报告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锅炉检验所,以便组织调查。

(2)锅炉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尽快将事故情况、原因及改进措施书面报告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锅炉检验所。

(3)设备发生一般事故时,应分析原因,采取改进措施,可以不报告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所属单位进行分析调查、处理,制定改进措施并存档。

4、锅炉发生事故后,除了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事故扩大或抢救人员,一定要保护好现场,以备调查分析。

5、发生事故的当班人员应如实反映和提供情况,主动配合和协助调查人员开展工作,并做到不隐瞒真相,不推卸责任。

6、调查事故报告时,必须认真查清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根据调查结果填写"锅炉事故报告书",报送单位的安全主管部门和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本3

为了进一步加强车间安全管理规定的贯彻执行,提高各级各类人员对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力度,切实做好安全预防工作,坚决防止车间发生各类事故,车间决定加大对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力度。经车间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制度以保证工段、班组、工位安全生产的控制。

一、安全职责:

1、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应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开好班前会议,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也要进行安全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2、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有责任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对新进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指派专人进行帮带,传授技能,确保安全。建立班组联保互保安全网络体系,以保障班组的安全作业。

3、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有责任对安全工作环境进行主动监控和隐患消除,并对无法解决的问题逐级上报并协助解决。

4、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每天应对员工的安全作业情况和劳保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对于因身体或疲劳作业等原因无法进行原来的生产作业的员工,应给予适当的调配以保障其安全。对于无法进行协调的情况,应主动上报,寻求上级帮助安排解决。

5、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有责任对本单位设备、工具的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控。对于出现的违章作业情况有权进行制止和主动予以消除,并对无法进行正常管理的情况有义务进行上报。

6、工段长对本工段的安全生产情况负有监管责任,必须对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工段内的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并检查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领导本工段班组开展安全活动,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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