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核酸检测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下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精选8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精选1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核酸检测工作是落实“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重要手段,为方便群众日常核酸检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鲤城区制定出台常态化核酸检测便民服务工作方案,助力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明确日常核酸检测频次

(一)即到即检:机场、动车站、汽车站、国省道卡口、码头等入鲤关口的入鲤人员,发热门诊患者,非新冠肺炎住院患者及陪护(住院期间2天1检)。

(二)1天2检:新冠肺炎定点医院、方舱医院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三)1天1检: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机场、口岸、边检、海关一线工作人员,集中医学观察场所、集中监管仓、进口冷链相关工作人员,密接、次密接、境外入鲤、中高风险地区入(返)鲤人员。

(四)2天1检:教职员工,公安干警,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动车站、汽车站一线工作人员,公交、网约车、出租车、客运码头从业人员,快递、外卖等物流配送从业人员,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办事窗口、酒店、商超、餐饮业、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服务人员。

(五)1周1检:防范区普通市民。(六)进出社区小区外来人员须凭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七)进出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须凭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八)进出各类宾馆、民宿、出租房等住宿场所,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建立责任落实机制以属地街道、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建立“街道、社区、小区、楼栋、户”和“主管部门、行业、商户(项目)、班组、个人”五层责任落实机制,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层层传导,确保落实核酸检测频次。

(一)抓好入鲤关口人员检测在泉州西高速出口处设立24小时便民核酸采样点,检测对象为进入鲤城的司乘人员。

(二)抓好区域人员检测1.行业主管部门部署安排本行业核酸检测工作,由“个人—班组—商户(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逐级报送核酸检测人员信息,主管部门动态跟踪落实行业从业人员信息,收集整理检测信息后报送区卫健局。2.分级分类推进

(1)抓好集中人群核酸采样工作:根据学校复课安排,分时段分年级推进师生核酸检测,具体时间安排:4月15日:高三年级、中职三年级;4月16日:初中三年级;4月19日:中学、中职其他年级、小学三年级以上;4月23日:小学一二年级、幼儿园和特教学校。复学后至2022年5月底(后续视情况动态调整),每天抽取各校各个类别教职工、每个班级学生各20%人员核酸检测,循环进行,确保每一轮核酸检测全覆盖无遗漏。同时,督促与学生共同居住的家属同步开展核酸检测工作。

(2)抓好重点人群、重点区域的核酸检测工作: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建筑工地、星级酒店方面:采用流动采样队入驻相关场所进行核酸标本采集的工作模式。

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教职员工,公安干警,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机场、动车站、汽车站一线工作人员,公交、网约车、出租车、客运码头从业人员,物流配送从业人员,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收集从业人员信息,报送区卫健局,各街道设立核酸检测便民服务点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抓好隔离点周边居民群众的核酸采样工作。

三、优化采样时间

根据天气变化及群众检测需求将采样时间更改为上午7:30-11:00,下午16:00-20:00。

四、本方案自4月16日至21日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来源: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精选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xx〕4号)、省防控办《关于印发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苏肺炎防控办〔20xx〕82号)以及《xxx市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连肺炎防控办〔20xx〕11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防止疫情在我县传递和蔓延,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原则

关于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施"应检尽检';重点人群以外的其他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依照"自愿、自费'原则,实施"愿检尽检'。

二、重点人群范围

重点人群囊括:密切接触者、中高风险地区来灌人员、离京离鄂离汉来灌人员、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手术患者、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在院患者、开展内镜检查等风险操作的患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及护理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

三、职责分工

我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联防联控'原则,统筹调配检测资源,全力做好各类重点人群检测工作。

(一)密切接触者、中高风险地区来灌人员。由交通管控组、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二)境外入境人员。由涉外防控指挥部、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乡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入境人员隔离期满14天后,再诀别于第7天和第14天开展核酸和IgG抗体检测。

(三)离京离鄂离汉来灌人员。由交通管控组、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四)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手术患者、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在院患者、开展内镜检查等风险操作的患者以及在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所在医疗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在该医疗机构进行采样检测;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自行釆样送检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五)边防检查、海事等口岸查验单位工作人员釆样检测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安排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六)监所工作人员。由公安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由公安部门安排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七)社会福利和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由民政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由民政部门安排至所辖镇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

(八)重点人群以外的"愿检'人群,依照"自愿、自费'原则,由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九)采样检测费用依据《xxx市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连肺炎防控办〔20xx〕113号)由县政府承担。

四、强化保证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园区、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关于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快速部署、立即启动,组建检测工作专项工作组,提高检测效率、保证结果精准。

(二)加强财政保证。县财政部门要建立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经费保证机制,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财政资金及社会捐赠资金,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得到保证。

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

职责分工:牵头制定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对接相关乡(镇、街道)部门,统筹安排核酸采样顺序和采样人员、物资调配,协调解决全员核酸采样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同步开展卫健、公安、大数据通信、社区结合的“四位一体”流行病学调查,迅速追踪溯源,阻断传播途径;启动定点救治医院,开展新冠肺炎救治工作;同时,综合分析各乡镇街道疫情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物资调拨供应。

(二)现场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乡镇(街道)主管副职

职责分工: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按照每2000人一个核酸采样点要求,选择空旷、宽敞、通风核酸检测场地,着力打造步行10分钟核酸采样便民圈;合理设置测温区、临时隔离区、登记区、采样区等功能区域,明确标示等待一米线地标,标识清晰明确;组织人员按照10人一组进行有序采样,做好现场采样人员信息登记、负责现场配备帐篷、桌椅等物品设备,保证水电供应、消毒消杀等有关保障工作。指导培训乡镇街道干部、志愿者学习掌握信息化系统操作技术要领和要求,全面提高核酸采样现场工作效率,确保1天内完成全县全员核酸采样检测。利用社会团体、组织、机关工会等社会力量,广泛吸纳志愿者做好群众核酸采样动员组织和宣传引导。

(三)核酸采样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乡镇(街道)主管副职,各乡镇卫生院、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

职责分工: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合理确定核酸检测机构及采样点,确保短时间内迅速提高核酸能力;做好核酸检测试剂、设备物资储备和检测过程中的动态调整供应,积极协调上级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核酸检测工作。

(四)收集转运检测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乡镇(街道)主管副职,各乡镇卫生院、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

职责分工:统筹掌握全县各乡镇检测点采样和各实验室检测进度,按照生物安全标准要求,合理安排转运车辆,快速、安全、高效将采样样品收集、转运到位,确保实验室检测结果尽快发布。

(五)安全秩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分工:设立警戒线、隔离桩负责核酸检测村庄、社区、街道、小区道路临时管控和采样现场秩序维持;对扰乱现场疫情防控措施的人员,及时采取管控措施,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宣传引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分工:经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及时发布全员核酸检测结果、疫情防控工作进展,避免引起社会恐慌。做好舆情监测,及时发现不良舆情,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坚持科学防控。发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关注参与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同时,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助力疫情防控。

(七)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分工:做好接种现场应急供电照明、桌椅、帐篷、音响广播、警戒用品等设施设备准备,做好工作人员餐食、饮水、降温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时,县交通运输局做好通勤车辆调度,确保核酸检测队伍往返检测点安全顺利。

三、具体工作安排

全员各核酸检测点由所在村(社区)包村干部任点长,实行点长负责制,下设组织动员组、扫码登记组、现场采样组、秩序维护组、后勤保障组全力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根据以下要求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实施工作。

(一)组织动员组:由属地政府安排4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将核酸检测预约码提前发送至社区、村组微信群,组织动员辖区内居民群众提前一天扫描核酸检测(居民端)二维码完成预约登记;采样当天设置醒目居民端预约码,方便没有完成预约的群众现场及时填报相关信息。对采样当天采样点涵盖居民人数、楼院分布、年龄构成等因素进行提前掌握分析;在采样当天城区小区按照分街道、分小区、分楼栋,农村按照分乡镇、分村庄、分队组原则分批、分次通知,现场组织10人一组前后顺序结合,快速完成采样,及时离开采样现场。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工作专班要统筹抓好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宣传、网信、信访、机关工委、公安、经信、交通、住建、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大数据管理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具体负责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各项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视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亲自抓好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

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配合市六区和宁波高新区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业务指导、采样培训、检测服务和质量监督;大数据管理部门负责信息化支撑;公安部门负责场所码赋码;经信部门负责防疫物资保障;交通部门负责核酸样本送检相关工作;住建部门负责动员物业管理人员参与核酸检测保障服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做好公园、人行道等市政设施内采样点设置和标识;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核酸采样点医疗废物集中后的处置;信访部门负责相关投诉的受理、转交办以及咨询解释等工作;机关工委要做好机关干部的组织动员;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网信部门要及时处置舆情。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要通过官方媒体公布核酸采样点地址、服务时间等信息,并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及时予以动态调整;要加强正面引导,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准确澄清不实传言,纾解群众焦虑情绪,营造人人同心抗疫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监督考核。

纪检监察机关要牵头成立检查指导工作组,督促相关单位对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切实筑牢防疫屏障。

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精选6

 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立足“早发现,打小仗”,根据六安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六安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方案(试行)》(六指〔2022〕16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县级统筹,乡镇(开发区)实施;五天一轮,加密重点;均匀抽样,日检日清;确保质量,规范运用。

二、检测范围

(一)空间范围

1.衡山镇

辖区内全部行政村和社区(12个社区、10个行政村)。

2.其他乡镇

乡镇人民政府驻地的人员聚集区,具体由各乡镇结合实际确定检测范围。

(二)人员范围

上述区域内常住人员(主要指机关单位职工、企业员工、非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和部分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漫入上述区域连续5天及以上的人员纳入检测范围,重点是社会面活动人员。

三、职责分工和核酸检测频次

(一)衡山镇内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明确如下:

1、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由县卫健委牵头组织开展,其中发热门诊、隔离病区等重点科室每天一检;其他人员(含住院患者及陪护、保洁、保安、医废处理)两天一检。

2、教育机构人员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开展,其中学生每天按不小于20%比例进行抽样检测,每天需覆盖所有教学班级,每周实现全覆盖一次;教职员工五天一检。

3、其他重点行业人员:交通机构工作人员及公共交通一线从业人员由县交运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

邮政快递行业从业人员由县邮政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

冷链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

养老机构、殡葬行业从业人员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

农贸市场、环卫行业从业人员由县城管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大型商超、外卖行业从业人员由县商务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

监所、宾馆、酒店、足浴店行业从业人员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各类景区和文娱场所从业人员由县文旅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

(二)县直机关单位职工由县直工委牵头组织开展;企业员工由县科技经信局、开发区管委会分别牵头组织开展,各类工矿场地人员由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属地乡镇依据主体责任分别牵头组织开展;五天一轮。

(三)上述行业以外的人员由各属地乡镇统一组织开展,五天一轮。

四、日常核酸检测工作内容

(一)明确采样方式

按5天一个轮回,每月1日、6日、11日、16日、21日、26日开始一轮,每逢31日当天不检测。

以应检人员身份证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进行编组,分别对应不同采样日:原则上1、6对应每轮第一采样日,2、7对应第二采样日,3、8对应第三采样日,4、9对应第四采样日,0、5对应第五采样日(尾号为X的以倒数第二位数字为准)。采样点开展半天集中采样服务,时间为7:00至12:00,可根据时令变化调整采样时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对应采样日未检者可自行前往县医院、县中医院、就近乡镇(开发区)卫生院付费补采。

日常检测均采取扫码登记和1:20混管采集。各采样点要引导群众有序排队等候,严格执行戴口罩、一米线、不走“回头路”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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