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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工作方案1
根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摸清区内人群疫情风险,落实“早发现”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22次全体会议和第16次周例会精神,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部《永宁县全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永疫指发〔20xx〕1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实施以全域核酸检测为核心的预防策略措施,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快速高效管控疫情;规范全域核酸检测组织、采样、检测、报告等工作流程,统筹调配核酸检测资源,提高核酸检测质量;力争在1天内安全高效完成一轮全域核酸筛查检测任务,摸清我县当前疫情风险。
二、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负责、行业协同,应检尽检、免费检测,统一行动、集中实施”的原则开展。
三、检测时间
根据永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安排,6月2-3日开展全域核酸检测,1天半内完成。
四、采样检测人群范围
采样检测当日永宁县域内所有常住及流动人员,检测范围为6个乡镇、2个农场和1个街道全部常住居民和暂住居民,约32.9万人。
五、组织领导
(一)组织体系
1.成立永宁县卫健系统全员核酸检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由李建平担任组长、沈建华、李斌为副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统筹协调分配辖区医疗卫生资源,解决各医疗机构实际困难,指导落实工作规范、防疫责任及其他相关事项。
2.领导小组下设11个工作专班
(1)应急处置专班,由杨志星(杨和、街道、望远)、王金玉(胜利、望洪、李俊)、宋志学(闽宁、黄羊滩、玉泉营)同志负责。主要职责:协调处置应对突发事件,联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分管领导以及协调公安、民政、交通、市监、教育、财政、县团委、城管、综合执法、住建、环保、各乡镇等部门解决大范围核酸检测工作中人员组织、秩序维护、物资保障、交通安全、废物处置、场地设置、运送车辆、样本送检等突发问题以及相关责任落实。
(2)现场督导专班,由王洪、李洋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检查指导核酸采集、检测工作情况,督导落实工作规范、防疫责任及其他事项。
(3)信息系统保障专班,由纳扬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提前做好核酸采样点码、台码、箱码、管码分配、标识以及人员扫码等信息采集、使用培训工作;及时保障和解决核酸采集过程中出现的断网、乱码、缺码、重码等应急问题。
(4)数据统计专班,由李斌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各单位数据统计上报人员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上报核酸采集数据,核对、汇总后上报县医疗健康总院、卫健局、市卫健委等部门、单位。
(5)人员保障专班,由沈建华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统筹调配各公立医疗机构和民营(个体)医疗机构人员,按照核酸采样范围、点台设置组织、抽调、分配工作人员,确保各点位、台位人员配置到位。
(6)院感管控组,由窦艳雪同志担任组长,主要职责:负责各医疗机构院感管控相关知识、技能培训,督导、检查各采样点院感管控、医废处置、人员防护等工作,指导各单位、点位落实整改措施。
(7)样本转运专班,由陈丽娟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核酸样本收集、运送相关知识培训和转运路线设定工作,督导、检查各采样点、台样本处置、管理等工作,调度车辆、人员及时转运核酸样本,及时上报核酸样本收集、转运数据。
(8)物资保障专班,由谢炜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提前做好物资采购、储备工作,按照核酸采样范围、人数、点台设置提前分发相应物资以及及时回收剩余物资工作,及时解决核酸采样过程中物资短缺等应急问题,按时统计物资采购、储备、使用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
(9)技术指导专班,由吴学英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各医疗机构、各点位规范性设置、合理分区、人员防护、核酸采集技术规范等工作,督促整改措施落实。
(10)医疗保障专班,由马军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调度120救护车辆做好核酸采集点位之间巡回急救保障和采集过程中突发疾病急救和病人转运、急救工作。
(11)应急核酸采样小分队专班,由王洪同志负责,主要职责:组建永宁县应急核酸采样小分队,核酸结果报告异常情况时组织采样复核。
(二)工作职责
1.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上级卫健行政部门、永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安、交通及乡镇(街道、社区)等部门、单位支持配合核酸采样检测工作。
2.医疗健康总院。负责组织各医疗机构采样人员进行核酸检测信息系统、核酸采样和送检、院感防控知识等培训及实操演练;负责统筹调配人员、物资及组建核酸采样、样本运送、核酸检测、信息平台技术保障和相应的应急处置等队伍,保证现场采样工作顺利开展。
3.各医疗卫生机构。在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工作专班统一指挥调度下,按照各自职能和任务分工履行职责,全力支持核酸检测工作顺利开展。
六、组织实施
(一)完善信息登记
各单位主动对接辖区政府,摸清待检测人员底数,切实保证应检尽检,同时注意做好居民信息安全保护。
(二)规范设置采样点
根据检测任务实际和核酸检测人员分布等情况,科学规划采样点布局,科学设置采样点和采样台。一个采样点可由多个采样台组成,一个采样台应包含采样人员、信息采集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及相关必要物资。
1.人员准备
(四)做好物资储备。检测耗材、防护物资按照集中物资统筹调度的原则,由县医疗健康总院统一储备和调配病毒采样管(混采及单采)、防护服、生物安全转运箱等核酸应急采样、送检所需相关设施设备和物资。
(五)做好经费保障。本次全员核酸检测筛查工作费用由本级财政负责,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发热患者、新住院患者核酸试剂和检测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予以保障。
(六)广泛深入宣传。各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向广大群众告知核酸检测有关流程和要求,引导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主动参与核酸检测工作。
(七)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各医疗机构要指导乡镇、社区(街道)加强核酸检测点人流监测、预警、分流,通过预约登记、提前告知等方式,疏导人流,避免扎堆聚集。同时,要做好采样现场医疗保障和区域医疗急救,保障工作人员和群众生命安全。
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工作方案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xx〕4号)、省防控办《关于印发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苏肺炎防控办〔20xx〕82号)以及《连云港市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连肺炎防控办〔20xx〕11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防止疫情在我县传播和蔓延,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原则
对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施“应检尽检”;重点人群以外的其他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按照“自愿、自费”原则,实施“愿检尽检”。
二、重点人群范围
重点人群包括:密切接触者、中高风险地区来灌人员、离京离鄂离汉来灌人员、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手术患者、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在院患者、开展内镜检查等风险操作的患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及护理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
三、职责分工
我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联防联控”原则,统筹调配检测资源,全力做好各类重点人群检测工作。
(一)密切接触者、中高风险地区来灌人员。由交通管控组、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二)境外入境人员。由涉外防控指挥部、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乡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入境人员隔离期满14天后,再分别于第7天和第14天开展核酸和IgG抗体检测。
(三)离京离鄂离汉来灌人员。由交通管控组、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四)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手术患者、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在院患者、开展内镜检查等风险操作的患者以及在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所在医疗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在该医疗机构进行采样检测;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自行釆样送检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五)边防检查、海事等口岸查验单位工作人员釆样检测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安排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六)监所工作人员。由公安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由公安部门安排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七)社会福利和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由民政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由民政部门安排至所辖镇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
(八)重点人群以外的“愿检”人群,按照“自愿、自费”原则,由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九)采样检测费用依据《连云港市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连肺炎防控办〔20xx〕113号)由县政府承担。
四、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园区、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对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快速部署、立即启动,组建检测工作专项工作组,提高检测效率、保证结果精准。
(二)加强财政保障。县财政部门要建立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经费保障机制,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财政资金及社会捐赠资金,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得到保障。
(三)加强实验室建设。县疾控中心和有条件的二级医疗机构于6月30日前建成符合要求的实验室,具备独立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的能力。镇卫生院、综合医院等不具备新冠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及时与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或者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第三方机构签订检测协议,不折不扣完成“应检尽检”和“愿检尽检”任务。
(四)加强政策宣传。各镇、园区、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政策宣传,重点宣传检测工作安排、收费政策、结果出具时间等内容,争取公众理解和支持,避免造成纠纷和投诉。
(五)加强信息报告。县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汇总整合重点人群和“愿检”人群核酸检测开展情况于每日上午9:00前将前一日检测情况统计表统一报送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预防控制组。
(六)加强督导检查。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将组织人员对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组织实施情况、检测能力建设、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质量控制、政策宣传等方面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履职尽责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工作方案3
根据市防控办关于印发《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汉疫控指办发〔20xx〕43号)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总要求,我县一旦发生疫情,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在精准快速的流调排查、社区管控基础上,科学研判疫情传播风险,划定区域核酸检测范围,加强组织管理,优化采、送、检、报流程,提升核酸检测质量和效率,在24小时内完成划定范围的区域核酸检测任务。必要时,申请全市支援。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属地负责。全县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工作由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筹指导。各镇(街)党委、政府对辖区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负总责,强化统筹协调、区域联动、部门联动,扁平化管理,科学调配当地核酸检测资源,合理划片、科学布点、摸清底数、备足物资、配齐人员,充分运用网格化管理模式,贯通镇(街)、村(社区)和网格各级,确保按照标准要求完成检测任务。
(二)分级分类、重点管控。按照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涉疫地人员、14天内到过涉疫地人员;高风险地区人员、中风险地区人员;重点人群、低风险地区人员等圈层,由内到外,全面开展核酸检测。根据疫情传播趋势,以风险为导向,第一时间科学划定风险地区并动态调整,精准确定核酸检测重点人群。
(三)梯次推进、精准施策。根据流调溯源、密接人员推送等情况,研判疫情传播趋势,第一时间科学划定风险地区和区域核酸检测范围并动态调整。原则上,疫情发生后的前3日,每日开展1轮区域核酸检测,摸清社会面潜在风险;之后根据流调溯源情况、封控范围、核酸筛查结果等综合研判,确定后续的筛查范围和频次。若社会面风险未得到控制、风险点位不清,则继续每日开展1轮区域核酸检测。当社会面风险得到控制、风险点位基本摸清时,可根据病例分布情况,针对有关街道、社区、小区划分重点区域,对重点区域每日一检,非重点区域可视情况隔日一检或3日一检,并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检测结果。逐步缩小核酸筛查范围,提高筛查精度,科学精准筛查。县防控办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结合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有关要求,推进“抗原筛查、核酸诊断”的监测模式,增加抗原检测作为区域核酸检测的补充手段,制定并细化实施方案后组织实施。
(四)统筹调配,分级支援。疫情发生后,按照“先属地、后支援”的原则,立即统筹动员本县核酸检测力量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必要时向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书面申请支援,同时启动第三方检测机构。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将依据核酸检测能力缺口,统筹调度全市核酸检测力量,开展市内互。支援队员交通和食宿费用由受援地负责,支援任务结束后,按疫情防控要求在受援地完成隔离后由受援地安排车辆点对点送回。
三、组织管理
为科学、高效完成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任务,成立县级核酸检测工作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县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郑莉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共青团略阳县委员会、县农业农村局、略阳供电局等部门相关领导组成(详见附件),多方联动,建立扁平化工作机制,出现疫情时紧急启用,统筹协调区域核酸检测工作。工作组下设8个工作专班。
(一)综合管理专班。由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核酸检测专班负责,主要负责撰写区域核酸检测工作方案、核酸检测分析报告,以及核酸检测工作组内各工作专班的综合协调保障工作。
你知道工作方案怎么写才更有新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工作方案1
根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摸清区内人群疫情风险,落实“早发现”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22次全体会议和第16次周例会精神,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部《永宁县全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永疫指发〔20xx〕1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实施以全域核酸检测为核心的预防策略措施,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快速高效管控疫情;规范全域核酸检测组织、采样、检测、报告等工作流程,统筹调配核酸检测资源,提高核酸检测质量;力争在1天内安全高效完成一轮全域核酸筛查检测任务,摸清我县当前疫情风险。
二、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负责、行业协同,应检尽检、免费检测,统一行动、集中实施”的原则开展。
三、检测时间
根据永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安排,6月2-3日开展全域核酸检测,1天半内完成。
四、采样检测人群范围
采样检测当日永宁县域内所有常住及流动人员,检测范围为6个乡镇、2个农场和1个街道全部常住居民和暂住居民,约32.9万人。
五、组织领导
(一)组织体系
1.成立永宁县卫健系统全员核酸检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由李建平担任组长、沈建华、李斌为副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统筹协调分配辖区医疗卫生资源,解决各医疗机构实际困难,指导落实工作规范、防疫责任及其他相关事项。
2.领导小组下设11个工作专班
(1)应急处置专班,由杨志星(杨和、街道、望远)、王金玉(胜利、望洪、李俊)、宋志学(闽宁、黄羊滩、玉泉营)同志负责。主要职责:协调处置应对突发事件,联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分管领导以及协调公安、民政、交通、市监、教育、财政、县团委、城管、综合执法、住建、环保、各乡镇等部门解决大范围核酸检测工作中人员组织、秩序维护、物资保障、交通安全、废物处置、场地设置、运送车辆、样本送检等突发问题以及相关责任落实。
(2)现场督导专班,由王洪、李洋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检查指导核酸采集、检测工作情况,督导落实工作规范、防疫责任及其他事项。
(3)信息系统保障专班,由纳扬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提前做好核酸采样点码、台码、箱码、管码分配、标识以及人员扫码等信息采集、使用培训工作;及时保障和解决核酸采集过程中出现的断网、乱码、缺码、重码等应急问题。
(4)数据统计专班,由李斌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各单位数据统计上报人员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上报核酸采集数据,核对、汇总后上报县医疗健康总院、卫健局、市卫健委等部门、单位。
(5)人员保障专班,由沈建华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统筹调配各公立医疗机构和民营(个体)医疗机构人员,按照核酸采样范围、点台设置组织、抽调、分配工作人员,确保各点位、台位人员配置到位。
(6)院感管控组,由窦艳雪同志担任组长,主要职责:负责各医疗机构院感管控相关知识、技能培训,督导、检查各采样点院感管控、医废处置、人员防护等工作,指导各单位、点位落实整改措施。
(7)样本转运专班,由陈丽娟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核酸样本收集、运送相关知识培训和转运路线设定工作,督导、检查各采样点、台样本处置、管理等工作,调度车辆、人员及时转运核酸样本,及时上报核酸样本收集、转运数据。
(8)物资保障专班,由谢炜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提前做好物资采购、储备工作,按照核酸采样范围、人数、点台设置提前分发相应物资以及及时回收剩余物资工作,及时解决核酸采样过程中物资短缺等应急问题,按时统计物资采购、储备、使用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
(9)技术指导专班,由吴学英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各医疗机构、各点位规范性设置、合理分区、人员防护、核酸采集技术规范等工作,督促整改措施落实。
(10)医疗保障专班,由马军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调度120救护车辆做好核酸采集点位之间巡回急救保障和采集过程中突发疾病急救和病人转运、急救工作。
(11)应急核酸采样小分队专班,由王洪同志负责,主要职责:组建永宁县应急核酸采样小分队,核酸结果报告异常情况时组织采样复核。
(二)工作职责
1.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上级卫健行政部门、永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安、交通及乡镇(街道、社区)等部门、单位支持配合核酸采样检测工作。
2.医疗健康总院。负责组织各医疗机构采样人员进行核酸检测信息系统、核酸采样和送检、院感防控知识等培训及实操演练;负责统筹调配人员、物资及组建核酸采样、样本运送、核酸检测、信息平台技术保障和相应的应急处置等队伍,保证现场采样工作顺利开展。
3.各医疗卫生机构。在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工作专班统一指挥调度下,按照各自职能和任务分工履行职责,全力支持核酸检测工作顺利开展。
六、组织实施
(一)完善信息登记
各单位主动对接辖区政府,摸清待检测人员底数,切实保证应检尽检,同时注意做好居民信息安全保护。
(二)规范设置采样点
根据检测任务实际和核酸检测人员分布等情况,科学规划采样点布局,科学设置采样点和采样台。一个采样点可由多个采样台组成,一个采样台应包含采样人员、信息采集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及相关必要物资。
1.人员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