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整理了关于202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一起来看看吧。

202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1

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环境,为广大城县居民带给整洁、礼貌、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迎接x级精神礼貌现场会召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

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职责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

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职责人职责。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

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

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礼貌意识。

三、整治任务、职责单位及完成时限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

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7月30日前达标,并构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

按照职责路段划分,对职责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职责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职责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

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

(经典搞笑签名)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

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

(1)牌匾。

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剩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资料务必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到达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

(2)户外广告。

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开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务必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职责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20日前达标。

(五)场卫生整治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

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职责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

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

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职责单位:场主办单位或收取卫生费的保洁单位负责保洁,各类场内场及县由工商局负责监管;露天场由执法局负责监管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六)行业卫生整治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掉。

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

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

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到达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七)交通环境整治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刻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八)环境污染整治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务必通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

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持续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职责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认真领会上级指示精神,充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重点整治任务,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不搞“一刀切”。

(三)多改合一,提高效率。

鼓励各村探索实践,发挥创造性思维。

将餐余垃圾等堆肥,减少垃圾运输量,缓解农业生产污染现状。

将可回收垃圾与村容村貌治理相结合,将可回收垃圾制作成人工景观,改善村容村貌,宣传可回收垃圾二次利用,提高农户环保意识。

变拆为建,将影响村貌村貌的空心房改造成公共厕所或文化宣传栏。

公共厕所的兴建结合村容村貌改造,可以在公共厕所外墙,结合实际进行彩绘。

四、工作任务

对照中央、省、市、县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着力推进“七改”。

(一)改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不断深化农村垃圾“四分”模式。

加大农户房前屋后、沿村公路、河道水系和公共区域的保洁力度,全面落实卫生保洁机制和门前“三包”责任制。

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化,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使农户生活垃圾通过“回收、堆肥、转运、无害化处理”等方法,就地分类减量进行处理,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2、切实加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岛”、“垃圾围村”等现象,实现村庄周边无垃圾积存,街头巷尾、集贸市场干净通畅,房前屋后整齐清洁,交通沿线、乡村旅游点周围无垃圾的目标。

3、积极推行垃圾处理新模式。

在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的城乡一体化处理办法的基础上。

积极推行餐余垃圾有效处理办法。

认真探索“减量化分类、网格化收集、市场化转运、多元化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

(二)农村水环境治理

1、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全面清理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隐患,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

加大河道排污口的整治力度,建立健全水源地长效管护机制。

2、扩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因地制宜采用“污水管网管集镇、人工湿地管人口集中聚居点”的建设模式。

加大我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力度。

对城镇污水管网短期内覆盖不到的农户,推广四格净化池+小型人工湿地或集中式无(微)动力等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设施,着力处理农户家庭生活污水。

3、开展房前屋后沟塘清淤疏浚。

针对不少河塘沟渠多年淤积阻塞、垃圾横生的状况,全面组织清淤疏浚行动,着力解决山平塘淤塞和渗漏问题,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

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排查,开展黑臭水体整治。

4、强化河道环境整治。

深入推进河长制,实施“一河一策”。

加强巡河、护河,严禁向河道及沿岸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丢弃病死畜禽等行为。

强化对水面漂浮物打捞常态化工作机制。

严格禁止电鱼、炸鱼、毒鱼,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三)农村落后有害厕所治理

1、全面普及农户无害化厕所。

进一步做好农村厕所情况摸底调查。

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加快未达标厕所的改造。

农村新建住房、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农民安居工程必须同步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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