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整理了幼儿园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1

根据各级部门关于切实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以及市教育局对学校食堂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园实际,为切实保障幼儿园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燃气安全工作方案

一、成立燃气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幼儿园燃气安全工作我园领导一直高度重视,将“幼儿至上、生命至上”放到工作的首要位置,成立“燃气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燃气安全工作及应急突发事件的统一指导和安排工作。

组长:园长

副组长:副园长

副园长

组员:办公室主任、食堂管理员、保健医

二、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

幼儿园结合伙房实际,制定并完善了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幼儿园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燃气泄漏、防火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三、完善相关措施

1、燃气设施设备符合国家燃气安全使用标准

食堂内所有的燃气管道、燃气灶具,用气环境等各部位都符合燃气安全标准。

在燃气使用场所,安装了燃气泄漏报警器及燃气泄漏紧急切断阀,灶具内安装了熄火保护装置,严格执行报警器的年检制度,并配备足量专业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如灭火器和灭火毯等设备,所有的燃气管道一律刷成区别于其他管道的黄颜色。

同时与燃气有限公司签订了安全供气合同

2.加强从业人员的燃气安全知识培训 

食堂内燃气的使用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落实岗位责任人,同时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燃气安全知识培训,并定期邀请专业人员来园进行安全培训,了解安全用气的重要性,增强安全使用意识,掌握必要的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同时幼儿园每个学期进行一次燃气泄漏应急演练,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发生。

3.加大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力度

坚持每日、每周检查与每月安全自查相结合,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问题有整改。

并定时邀请燃气公司的专业检测人员对我园的管道燃气设施进行了全方位的安全检测确保各部位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安全无小事”,我园将努力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幼儿园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和全市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会议要求,深刻吸取我市近期发生的居民家庭燃气爆燃事件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燃气使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市政府制定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具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校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学校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责任体系和预防体系建设;压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教职工岗位责任;结合学校安全“双控”机制建设和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学校燃气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切实提升学校燃气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教职工和学生安全用气意识,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校园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育事业安全发展。

二、排查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内(含拥有产权的出租场所)的食堂、浴室、实验室、实训车间、锅炉房、出租校产等使用燃气的场所。

三、排查整治时间

20xx年2月22日起至3月21日。

四、排查整治内容

(一)迅速开展学校燃气安全检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压实安全责任,加强与有关部门和燃气企业协调联系,开展燃气安全拉网式排查,主动协调燃气企业做好入校入场所安全检查工作,做到“全域覆盖、全面排查、彻底整治”,入校入场所检查要达到100%,全面摸清学校燃气用户(包括食堂、浴室、实验室、公寓等)底数,全面了解掌握校园燃气和瓶装(罐装)液化石油气的管线

布局、维护保养情况。

重点检查使用燃气学校及校内用户是否与合法供气

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是否按要求做好日常安全检测、维护保养;学校在与食堂等产权场所的承租企业或个人签订合同、协议时,是否针对允许使用燃气的企业或个人载明燃气使用安全责任,是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使用管理;使用燃气场所的管线布局、设施设备安装、燃气器具、配件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存在超期未检和超期服役及使用不合格产品现象;与用电线路及电器设备、火源间距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对排查发现学校燃气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燃气管道、间距、设施设备(钢瓶、灶具、锅炉、热水器、报警装置、软管、配件等)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逐项建立台账,进一步明确问题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确保问题隐患及时彻底整改销号。

(二)切实加强燃气使用安全宣传教育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扎实推进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师生群众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努力提高

师生安全素质和学校整体安全水平。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在春季开学前对燃气管理使用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知识技能培训,认真制定修订切实可行的燃气使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演练。

要结合实际,通过设立本系统本校安全举报邮箱、举报电话和宣传12350安全生产举报热线等,积极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查找举报校园及周边包括燃气安全隐患在内的各类安全隐患,共同保障校园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

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教育局和属地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专人负责,迅速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二)加强督促指导。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当地住建、应急管理、

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工作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排查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市教育局将积极协调配合市级有关部门,采取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三)加强措施保障。

各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使用燃气的学校(单

位)进一步深化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双控”机制建设,推进学校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学校要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清单、隐患排查清单,并在燃气使用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燃气安全风险公告栏或告知卡。

幼儿园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3

为有效防止xxxx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燃气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xxxx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指导,坚持政府统一指挥、有关各方协调一致的原则,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确保燃气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对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凡属xxxx市区范围内发生的燃气生产、运行、经营、运输过程中的突发性事故,均适用本预案。

根据《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省、市关于重特大事故的有关规定,结合燃气行业特点,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定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

(一)在燃气生产、运行、经营、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爆、泄漏等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受伤2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

(二)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三)造成区域性管道燃气用户停气、脱压或超压在5000户以上的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建立xxxx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警戒、封闭事故现场、道路或区域;决定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决定临时调度有关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以及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其它重大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具体负责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并传达领导小组有关指令。

经领导小组授权,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和专家意见,拟定事故处置的技术措施。

负责对外协调沟通、事故分析汇总、信息上报等工作。

(二)建立xxxx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救援保障小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城区政府,建设、公安、交警、消防、卫生、技术监督、环保、安全生产、市政、燃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

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负责现场灭火、设置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收集相关证据、疏通道路交通、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严防新的伤亡事故发生;负责设立现场救护所,对受伤、中毒人员进行抢救,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食宿安排;如发生大面积停气事故,应同时协调相关城区政府及街道做好居民的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对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三)建立xxxx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调查小组,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和市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

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按规定上报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并提出对事故责任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建议。

四、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统一发布事故信息及抢险救援情况,做好新闻媒体的协调工作。

市城管办: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职能,协助领导小组进行现场指挥协调;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市政环卫方面的工作。

相关区政府及街道(社区):负责做好对市民群众的宣传、解释、劝导、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做好现场疏散、疏导工作;服从领导小组的决定,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市建委:参与事故现场指挥,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参与事故现场指挥、事故调查;负责协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及辖区公安机关等部门的配合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危重病人救治,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市质监局:参与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抢险方案的制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和技术、质量分析。

市安监局:负责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并参与事故处理工作;负责监督一般事故的查处情况。

市环保局:参与现场环境污染的处置。

市监察局: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总工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劳动保障局: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负责组织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协助领导小组指挥现场抢修,保障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负责协调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负责协调对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会同辖区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负责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工作。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参与制定抢修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现场的灭火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或燃气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协助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具体组织实施现场抢修;做好生产调度、抢修作业、安全监护、用户通告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

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参与事故抢修方案的制定及事故原因的分析。

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负责协调对事故造成的道路损坏的修复及其他配合工作。

市市容环卫监管中心:负责协调事故处理后的现场清扫及其他配合工作。

五、报告制度及处置程序

(一)报告制度。

1、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发生事故的燃气供应单位接警后,应立即报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值班室或行政负责人,涉及消防、交通、救护等工作的,应拨打“110”报警电话、“119”火警电话、“120”急救电话等,并报告相关部门。

2、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或燃气事故发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接警后,应立即赶赴

现场,并将初步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市安监局、市建委、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

无上级主管部门的燃气供应单位,应直接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及相关部门。

3、燃气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份)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现场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

由于事故现场情况变化导致伤亡人员数量变化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补报。

(二)处置程序。

1、各相关人员在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2、及时抢救生命。

凡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救援保障组应首先组织力量全力抢救伤员,送入就近医院抢救。

3、制止事故发展或及时消除隐患。

如事故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要积极组织人员、设备或物资,尽快制止事故发展并及时消除隐患;如发生燃气大面积泄漏或爆炸,应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再次发生人员伤亡。

4、警戒与疏散。

事故现场需紧急疏散人员或物资时,应在最短时间内划定警戒范围,组织引导人员、车辆和设备的疏散。

如发生燃气泄漏,现场应禁止所有火种,人员应向逆风方向疏散。

5、做好现场保护。

事故处置结束,应保护好现场,为事故调查、分析提供直接证据,待事故调查组有明确指令后,再决定清除事故现场。

如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签字,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进行录像或拍照。

6、联系外界求援。

因处理事故需要有关区及市、区部门支持配合的,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调度、落实。

7、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置结束后,事故调查组应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议,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检查控制事故进一步发展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报市政府。

如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调查处理工作机构,事故调查组应如实提供证据并配合调查。

对处置事故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与单位,应予以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做好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熟悉预案,组织演练。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本预案,明确各自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训练和演练。

(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到装备、人员落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力争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加应急处理工作;凡无故、借故不参加或拖延参加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或不服从统一指挥者,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各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相应的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确定人员,制定相关工作预案,设立专线电话。

要建立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调度、供给等应急保障网络体系,确保政令畅通,保障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幼儿园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4

为加强校园燃气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xx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责任主体

全市使用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的中小学、幼儿园及看护点(统称学校)。

农村小学的教学点如使用燃气,纳入所属小学统一进行专项整治。

二、整治范围

全市学校内的食堂、浴室、实验室、实训室、锅炉房等使用燃气的场所。

三、整治内容

1.学校燃气用户(包括学校和使用燃气的承租企业或个人,下同)应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

2.对学校燃气用户使用的燃气设备(配件、钢瓶、灶具、锅炉、热水器等)进行隐患排查整治。

3.学校用气、储气场所应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有条件的学校燃气用户应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4.学校在与食堂、浴室等使用燃气的承租企业或个人签订合同、协议时,应载明燃气使用安全责任。

5.学校应每月对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在用气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燃气安全使用信息。

6.制定完善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7.具备使用管道天然气条件的学校应逐步改用管道天然气。

四、完成时间

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专项整治。

2020年8月起,学校燃气用户每月下旬集中开展一次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五、方法和步骤

1.学校燃气用户对照《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燃气安全须知》)、《中小学幼儿园燃气设施安全自查表》,对燃气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如实填写自查表。

2.学校燃气用户对照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逐点逐项抓好整改,并建立燃气安全排查及隐患整改台账。

3.学校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明确校内各有关部门、单位燃气使用安全责任。

六、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迅速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2.各使用燃气的学校要对排查发现的违规行为和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建立有效机制,推进学校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学校要在用气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

3.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使用燃气的学校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及时收集、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4.各市管学校20xx年7月24日前将《中小学幼儿园燃气安全排查整改情况登记表》报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20xx年7月31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条目式,做法、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举措)连同《中小学幼儿园燃气安全排查整改情况汇总表》报市教育局。

下面小编整理了幼儿园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1

根据各级部门关于切实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以及市教育局对学校食堂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园实际,为切实保障幼儿园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燃气安全工作方案:

一、成立燃气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幼儿园燃气安全工作我园领导一直高度重视,将“幼儿至上、生命至上”放到工作的首要位置,成立“燃气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燃气安全工作及应急突发事件的统一指导和安排工作。

组长:园长

副组长:副园长

副园长

组员:办公室主任、食堂管理员、保健医

二、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

幼儿园结合伙房实际,制定并完善了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幼儿园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燃气泄漏、防火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三、完善相关措施

1、燃气设施设备符合国家燃气安全使用标准

食堂内所有的燃气管道、燃气灶具,用气环境等各部位都符合燃气安全标准。

在燃气使用场所,安装了燃气泄漏报警器及燃气泄漏紧急切断阀,灶具内安装了熄火保护装置,严格执行报警器的年检制度,并配备足量专业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如灭火器和灭火毯等设备,所有的燃气管道一律刷成区别于其他管道的黄颜色。

同时与燃气有限公司签订了安全供气合同。

2.加强从业人员的燃气安全知识培训 

食堂内燃气的使用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落实岗位责任人,同时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燃气安全知识培训,并定期邀请专业人员来园进行安全培训,了解安全用气的重要性,增强安全使用意识,掌握必要的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同时幼儿园每个学期进行一次燃气泄漏应急演练,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发生。

3.加大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力度

坚持每日、每周检查与每月安全自查相结合,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问题有整改。

并定时邀请燃气公司的专业检测人员对我园的管道燃气设施进行了全方位的安全检测确保各部位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安全无小事”,我园将努力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幼儿园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和全市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会议要求,深刻吸取我市近期发生的居民家庭燃气爆燃事件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燃气使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市政府制定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具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校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学校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责任体系和预防体系建设;压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教职工岗位责任;结合学校安全“双控”机制建设和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学校燃气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切实提升学校燃气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教职工和学生安全用气意识,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校园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育事业安全发展。

二、排查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内(含拥有产权的出租场所)的食堂、浴室、实验室、实训车间、锅炉房、出租校产等使用燃气的场所。

三、排查整治时间

20xx年2月22日起至3月21日。

四、排查整治内容

(一)迅速开展学校燃气安全检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压实安全责任,加强与有关部门和燃气企业协调联系,开展燃气安全拉网式排查,主动协调燃气企业做好入校入场所安全检查工作,做到“全域覆盖、全面排查、彻底整治”,入校入场所检查要达到100%,全面摸清学校燃气用户(包括食堂、浴室、实验室、公寓等)底数,全面了解掌握校园燃气和瓶装(罐装)液化石油气的管线

布局、维护保养情况。

重点检查使用燃气学校及校内用户是否与合法供气

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是否按要求做好日常安全检测、维护保养;学校在与食堂等产权场所的承租企业或个人签订合同、协议时,是否针对允许使用燃气的企业或个人载明燃气使用安全责任,是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使用管理;使用燃气场所的管线布局、设施设备安装、燃气器具、配件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存在超期未检和超期服役及使用不合格产品现象;与用电线路及电器设备、火源间距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对排查发现学校燃气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燃气管道、间距、设施设备(钢瓶、灶具、锅炉、热水器、报警装置、软管、配件等)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逐项建立台账,进一步明确问题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确保问题隐患及时彻底整改销号。

(二)切实加强燃气使用安全宣传教育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扎实推进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师生群众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努力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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