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内容精选4篇》,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内容1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科学精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在认真总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印发后的防控工作实践,特别是针对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速度快、隐匿性强等特点的基础上,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组织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优化调整风险人员的隔离管理期限和方式
将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隔离管控时间从“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措施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4天核酸检测,采集鼻咽拭子,解除隔离前双采双检”调整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核酸检测,采集口咽拭子”,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前不要求双采双检。密接的密接管控措施从“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核酸检测。
二、统一封管控区和中高风险区划定标准
将两类风险区域划定标准和防控措施进行衔接对应,统一使用中高风险区的概念,形成新的风险区域划定及管控方案。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中风险区,中风险区连续3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其他地区对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中风险区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其他地区对近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居家医学观察措施。低风险区指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其他地区对近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要求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
三、完善疫情监测要求
加密风险职业人群核酸检测频次,将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核酸检测调整为每天1次,对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从业人员核酸检测调整为每周2次。增加抗原检测作为疫情监测的补充手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可疑患者、疫情处置时对中高风险区人员等可增加抗原检测。
四、优化区域核酸检测策略
明确不同人口规模区域核酸检测方案,针对省会城市和千万级人口以上城市、一般城市、农村地区,综合疫情发生后感染来源是否明确、是否存在社区传播风险及传播链是否清晰等因素进行研判,根据风险大小,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确定区域核酸检测的范围和频次。
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内容2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坚决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和境内疫情反弹。坚持科学精准防控,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疫情防控,提高监测预警灵敏性,及时发现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有力、有序、有效处置疫情,做到发现一起扑灭一起,以最短时间、最低代价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特征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以下简称新冠病毒)属于β属冠状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人群普遍易感。传染源主要是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主要传播途径为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经气溶胶传播,接触被病毒污染的物品后也可能造成感染。目前,奥密克戎变异株已成为我国境外输入和本土疫情的优势流行株,现有研究提示,奥密克戎变异株平均潜伏期缩短,多为2-4天,传播能力更强,传播速度更快,感染剂量更低,致病力减弱,具有更强的免疫逃逸能力,现有疫苗对预防该变异株所致的重症和死亡仍有效。
三、公共措施
(一)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互联网、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和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品等传统媒体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强调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倡导公众遵守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合理膳食、适量运动等健康生活方式,自觉提高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疫情期间减少聚集、聚餐和聚会,配合做好风险排查、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保持自我健康管理意识,提高身体免疫力,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策略措施培训,消除恐慌心理,科学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宣传教育内容可参考附件1《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二)疫苗接种。
1.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人群范围扩大至3岁以上,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原则,鼓励3岁以上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应接尽接。
2.对于符合条件的18岁以上目标人群进行1剂次同源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不可同时接受同源加强免疫和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3.重点提高60岁及以上老年人群等重症高风险人群的全程接种率和加强免疫接种率。
4.根据疫苗研发进展和临床试验结果,进一步完善疫苗接种策略。
(三)爱国卫生运动。
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公共聚集场所等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创新方式方法,持续推进城乡环境整治,不断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树立良好饮食风尚,推广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在村(居)委会建立公共卫生委员会,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进社区、进村镇、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四、疫情监测
(一)疫情发现报告。
1.病例发现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流行病学史采集和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监测,一旦发现可疑患者及时开展实验室检测,发现初筛阳性人员要遵从“逢阳必报、逢阳即报”原则,在出具检测结果后2小时内进行初筛阳性报告,经确诊后应在2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并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或方舱医院治疗,根据病程进展及时订正临床严重程度。核酸初筛阳性人员的报告和管理要求详见附件2《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管理指南》。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在2小时内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落实“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核酸检测策略,也可同步进行抗原检测,尽早发现疫情。加强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密接的密接)、入境人员、风险职业人群、重点机构和场所人员、纳入社区管理人群的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做到早发现。
2.无症状感染者发现报告。无症状感染者是指新冠病毒病原学检测呈阳性但无相关临床表现者。主要通过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入境人员、风险职业人群、重点机构和场所人员、纳入社区管理人群等核酸检测、传染源追踪、流行病学调查、区域人群筛查等途径发现。核酸初筛阳性人员,要在出具检测结果后2小时内进行初筛阳性报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应在2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并转运至方舱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严格做好健康监测,如后续出现相关症状或体征需在24小时内订正为确诊病例。
3.聚集性疫情发现报告。聚集性疫情是指一周内在同一学校、居民小区、工厂、自然村、医疗机构等范围内发现2例及以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聚集性疫情主要通过常规诊疗活动、传染病网络直报数据审核分析、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流行病学调查、重点机构和场所人员以及重点人群的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途径发现。聚集性疫情应在2小时内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网络报告。
(二)多渠道监测预警。
按照点与面结合、症状监测与核酸检测结合、传染病监测系统与其他部门监测系统结合的原则,开展人、物、环境等多渠道监测。地方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汇总多渠道监测信息,开展综合分析和风险研判,提出风险评估结果和预警响应建议,及时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和健康风险提示。
1.医疗机构就诊人员监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应当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和报告意识,对所有发热患者和其他无发热的可疑患者、不明原因肺炎和住院患者中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所有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不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对上述人员进行抗原检测。
2.风险职业人群监测。对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如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口岸进口物品搬运人员,海关、移民管理部门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一线人员等),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等每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对从业环境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从业人员(如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等)、口岸管理服务人员以及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外的其他科室工作人员等每周开展两次核酸检测。如出现本土疫情后,根据疫情扩散风险增加核酸检测频次。
3.重点机构和场所人员监测。学校和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精神专科医院、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人员,监管场所、生产车间、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常态化下应做好相关人员症状监测。辖区内出现1例及以上本土感染者后,应及时组织完成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可根据检测结果及疫情扩散风险按照每天至少20%的抽样比例或按照辖区检测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4.社区管理人群监测。纳入社区管理的新冠肺炎出院(舱)感染者及其同住人员在出院(舱)后第3、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入境人员和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区域协查人员、涉疫场所暴露人员、解除闭环管理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等,按照防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5.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机构监测。对启用的集中隔离场所定期开展环境核酸检测。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前采集隔离房间内物品、环境(包括手机表面、行李物品、枕头表面、卫生间门把手等)标本进行核酸检测。对普通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定期开展环境核酸检测。
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内容精选4篇》,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内容1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科学精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在认真总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印发后的防控工作实践,特别是针对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速度快、隐匿性强等特点的基础上,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组织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优化调整风险人员的隔离管理期限和方式
将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隔离管控时间从“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措施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4天核酸检测,采集鼻咽拭子,解除隔离前双采双检”调整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核酸检测,采集口咽拭子”,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前不要求双采双检。密接的密接管控措施从“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核酸检测。
二、统一封管控区和中高风险区划定标准
将两类风险区域划定标准和防控措施进行衔接对应,统一使用中高风险区的概念,形成新的风险区域划定及管控方案。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中风险区,中风险区连续3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其他地区对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中风险区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其他地区对近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居家医学观察措施。低风险区指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其他地区对近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要求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
三、完善疫情监测要求
加密风险职业人群核酸检测频次,将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核酸检测调整为每天1次,对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从业人员核酸检测调整为每周2次。增加抗原检测作为疫情监测的补充手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可疑患者、疫情处置时对中高风险区人员等可增加抗原检测。
四、优化区域核酸检测策略
明确不同人口规模区域核酸检测方案,针对省会城市和千万级人口以上城市、一般城市、农村地区,综合疫情发生后感染来源是否明确、是否存在社区传播风险及传播链是否清晰等因素进行研判,根据风险大小,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确定区域核酸检测的范围和频次。
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内容2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坚决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和境内疫情反弹。坚持科学精准防控,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疫情防控,提高监测预警灵敏性,及时发现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有力、有序、有效处置疫情,做到发现一起扑灭一起,以最短时间、最低代价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特征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以下简称新冠病毒)属于β属冠状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人群普遍易感。传染源主要是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主要传播途径为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经气溶胶传播,接触被病毒污染的物品后也可能造成感染。目前,奥密克戎变异株已成为我国境外输入和本土疫情的优势流行株,现有研究提示,奥密克戎变异株平均潜伏期缩短,多为2-4天,传播能力更强,传播速度更快,感染剂量更低,致病力减弱,具有更强的免疫逃逸能力,现有疫苗对预防该变异株所致的重症和死亡仍有效。
三、公共措施
(一)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互联网、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和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品等传统媒体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强调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倡导公众遵守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合理膳食、适量运动等健康生活方式,自觉提高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疫情期间减少聚集、聚餐和聚会,配合做好风险排查、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保持自我健康管理意识,提高身体免疫力,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策略措施培训,消除恐慌心理,科学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宣传教育内容可参考附件1《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二)疫苗接种。
1.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人群范围扩大至3岁以上,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原则,鼓励3岁以上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应接尽接。
2.对于符合条件的18岁以上目标人群进行1剂次同源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不可同时接受同源加强免疫和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3.重点提高60岁及以上老年人群等重症高风险人群的全程接种率和加强免疫接种率。
4.根据疫苗研发进展和临床试验结果,进一步完善疫苗接种策略。
(三)爱国卫生运动。
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公共聚集场所等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创新方式方法,持续推进城乡环境整治,不断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树立良好饮食风尚,推广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在村(居)委会建立公共卫生委员会,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进社区、进村镇、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四、疫情监测
(一)疫情发现报告。
1.病例发现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流行病学史采集和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监测,一旦发现可疑患者及时开展实验室检测,发现初筛阳性人员要遵从“逢阳必报、逢阳即报”原则,在出具检测结果后2小时内进行初筛阳性报告,经确诊后应在2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并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或方舱医院治疗,根据病程进展及时订正临床严重程度。核酸初筛阳性人员的报告和管理要求详见附件2《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管理指南》。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在2小时内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落实“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核酸检测策略,也可同步进行抗原检测,尽早发现疫情。加强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密接的密接)、入境人员、风险职业人群、重点机构和场所人员、纳入社区管理人群的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做到早发现。
2.无症状感染者发现报告。无症状感染者是指新冠病毒病原学检测呈阳性但无相关临床表现者。主要通过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入境人员、风险职业人群、重点机构和场所人员、纳入社区管理人群等核酸检测、传染源追踪、流行病学调查、区域人群筛查等途径发现。核酸初筛阳性人员,要在出具检测结果后2小时内进行初筛阳性报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应在2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并转运至方舱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严格做好健康监测,如后续出现相关症状或体征需在24小时内订正为确诊病例。
3.聚集性疫情发现报告。聚集性疫情是指一周内在同一学校、居民小区、工厂、自然村、医疗机构等范围内发现2例及以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聚集性疫情主要通过常规诊疗活动、传染病网络直报数据审核分析、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流行病学调查、重点机构和场所人员以及重点人群的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途径发现。聚集性疫情应在2小时内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网络报告。
(二)多渠道监测预警。
按照点与面结合、症状监测与核酸检测结合、传染病监测系统与其他部门监测系统结合的原则,开展人、物、环境等多渠道监测。地方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汇总多渠道监测信息,开展综合分析和风险研判,提出风险评估结果和预警响应建议,及时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和健康风险提示。
1.医疗机构就诊人员监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应当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和报告意识,对所有发热患者和其他无发热的可疑患者、不明原因肺炎和住院患者中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所有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不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对上述人员进行抗原检测。
2.风险职业人群监测。对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如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口岸进口物品搬运人员,海关、移民管理部门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一线人员等),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等每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对从业环境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从业人员(如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等)、口岸管理服务人员以及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外的其他科室工作人员等每周开展两次核酸检测。如出现本土疫情后,根据疫情扩散风险增加核酸检测频次。
3.重点机构和场所人员监测。学校和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精神专科医院、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人员,监管场所、生产车间、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常态化下应做好相关人员症状监测。辖区内出现1例及以上本土感染者后,应及时组织完成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可根据检测结果及疫情扩散风险按照每天至少20%的抽样比例或按照辖区检测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4.社区管理人群监测。纳入社区管理的新冠肺炎出院(舱)感染者及其同住人员在出院(舱)后第3、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入境人员和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区域协查人员、涉疫场所暴露人员、解除闭环管理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等,按照防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5.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机构监测。对启用的集中隔离场所定期开展环境核酸检测。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前采集隔离房间内物品、环境(包括手机表面、行李物品、枕头表面、卫生间门把手等)标本进行核酸检测。对普通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定期开展环境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