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好的方案可以让事情更加顺利地朝着计划进行,为了保障事情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小编这里整理了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行动方案模板,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行动方案模板1

为规范推进我区医养结合机构发展,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按照《关于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而落实关于医养结合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职责分工,着力解决影响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规范、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主要目标。

到20xx年底,医养结合服务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初步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得到提升。到20xx年底,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基木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检査。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对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进行检查,检查要以自查、实地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等方式进行,全面排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方向和内容,建立台账限期整改,推动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二)规范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

推进医养结合机构中医疗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科室设置、人员配备、设施设备配备、药品配备、信息化建设等,应根据医疗机构类型符合相应医疗机构基木标准和要求。医疗卫生服务严格执行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标准。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完善医疗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确保机构内老年人医疗卫生安全。

(三)落实医养结合机构服务和管理相关制度标准。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等相关政策、法规和指南。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管理、用药管理、病历管理和医疗废物管理,规范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行为。

(四)努力提升医养结合机构人员队伍能力。

加强医养结合机构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护理员等人员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教育,设立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分级分类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常识培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或执业资质证书,并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积极参加全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做好职称评定和继续医学教育等工作。鼓励医护人员和退休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和有效使用。

(五)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机构信息化建设。

加强信息技术支撑,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医养结合机构内老年人信息互通共享和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管理控制,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继续开展医养结合监测工作,医养结合机构按照要求登录全国医养结合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填报相关服务信息及数据。持续推进国家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工作,使老年人在医养结合机构即可获得远程诊疗指导、在线复诊等服务。

(六)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传染病防控。

加强医养结合机构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及时调整完善医养结合机构疫情防控策略,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严格执行自治区疫情防控有关部署及工作规范、指南,及时修订和完善防控预案,做好物资储备、明确责任分工,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医养结合机构感染管理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消除机构内交叉感染风险。

四、工作安排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自20xx年起开始实施,为期两年,每年按照“自查自纠一整改核查一总结提升”程序开展工作。

(一)自查自纠(1-3月)。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蒙中医药管理部门安排部署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责任,组织辖区内所有医养结合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并向旗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自查结果、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度。

(二)整改核查(4—8月)。

各医养结合机构根据自查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可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方案及期限。各医养结合机构填写《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自查整改表》,向当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自查及整改情况。在机构自查整改基础上,盟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所辖旗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医养结合机构进行全而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分类指导,督促整改;对存在违法违纪违规的机构,依法依纪依规处置。

(三)总结提升(9-xx月)。

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蒙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随机实地抽查,全面总结行动开展情况,推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各盟市要将年度行动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并填写《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汇总表》,于每年10月20 H前报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专家开展抽查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蒙中医药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学习《关于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精神,将此项工作作为年度重点任务安排部署,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抓好落实各项行动任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将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范畴,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和规范执行,确保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安全和稳步提升。

(二)全面排査整改。

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辖区内医养结合机构全面自查、逐一核查,建立台账、督促整改。自查和整改工作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对自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各地要统筹研究解决。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请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在1月份组织一次自查,于20xx年1月25日前将总结报告和汇总表报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三)加强舆论宣传。

各市要通过电视媒体、报刊杂志、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专项行动,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认真总结行动中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而展示工作成效。有关情况及时报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加强与其他盟市交流分享,互学互鉴。

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行动方案模板2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xx年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武卫健函发)[20xx]190号)要求,为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现就做好我区20xx年质量提升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医养结合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针对20xx年自查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足感。

(二)规范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内部医疗卫生服务

推动医养结合机构严格落实各项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标准,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核心制度,根据相关要求配置科室、人员和设施设备,规范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

(三)落实完善医养结合机构服务和管理相关制度和标准

按照《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和《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等相关指南加强服务管理。完善医养结合相关服务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

(四)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医养结合机构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护理员等人员队伍能力建设,加大培养培训力度。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促进人才有序流动。落实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为医养结合机构管理和服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

(五)加强医养结合机构信息化建设

继续做好医养结合监测工作,提高监测质量,依托市区两级老年健康指导中心,加强信息技术支撑,扩大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使老年人在医养结合机构即可获得远程诊疗指导、在线复诊等服务。

(六)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传染病防控工作

加强医养结合机构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部署及工作规范、指南,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医养结合机构感染管理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消除机构内交叉感染风险。

二、工作安排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自2020年起开始实施,为期三年,每年按照“全面自查—整改核查—总结提升”的程序开展工作。

(一)全面自查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制定工作落实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组织辖区内所有医养结合机构认真开展自查。各医养结合机构填写《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自查整改表》,向辖区卫生健康委报告自查及整改情况。

(二)整改核查

各医养结合机构要结合自查情况,对发现问题认真整改,可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方案及期限。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业务培训,指导各区卫生健康委对医养结合机构进行核查,对发现问题进行分类指导、督促整改。对存在违法违纪违规的机构,依法依纪依规处置。

(三)总结提升

各区卫生健康委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并填写《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汇总表》。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请各区卫生健康委于20xx年1月25日前将2020年度总结报告及汇总表报送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20xx年9月底前及20xx年9月底前分别报送20xx年度和20xx年度总结报告及汇总表。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中医局每年组织专家对各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评估。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高度重视,将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作为年度重点任务安排部署,加强工作保障,落实各项任务,确保取得实效。将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范畴,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和规范执行,确保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安全。

(二)全面排查,整改提高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对辖区医养结合机构逐一核查,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并督促整改。自查和整改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对自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统一研究解决。

(三)巩固成果,宣传推广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坚持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影响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行动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有关情况请及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

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行动方案模板5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需求,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等xx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黑卫老龄规发〔20XX〕1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我市医养结合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指示要求,以满足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为主要目标,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市场驱动作用,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等资源,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创新服务模式,逐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老年人健康福祉。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市场驱动。发挥政府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市场规范、投入引导等方面的主导作用,统筹各方资源,推动形成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以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城乡联动,以城带乡。在推动城市医养结合工作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医养结合工作加快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在健康扶贫中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全面提高为老服务水平。

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强化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加强养老和医疗资源共建共享。依照老年人需求,提升政策引导、投入扶持、服务监管等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优化整合服务项目和内容,推动形成整体联动、深度融合的服务模式。

改革创新,优化供给。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科技创新为先导,创新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和资金保障方式,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激发各类服务主体的潜力和活力,不断丰富老年健康养老服务产品供给。

(三)发展目标

到20xx年,基本建立符合市情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规模适宜、功能完善、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老年人能力显著增强,医养结合机构的医养护一体化服务更加优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效共享和无缝对接,老年人得到连续、适宜、规范、便捷的健康医疗服务。

——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推动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以上;

通过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合理配置并整合各类医疗和养老等服务资源,推动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的有序开展,使社区居民能够在居住地就近享受医疗、康复、健康体检、养老等各项医养服务,促进社区居家养老、分级诊疗等制度的落实,降低群众医疗费用,提升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水平,实现以医带养、以养促医、医养结合的工作目标。

三、方法步骤

由区医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实施,采取统一部署、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方法,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有序开展。

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XX年5月底前),在充分调研论证并学习借鉴其他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三元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做好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方案》;第二阶段(20XX年7月底前),在城关街道建新社区、富兴堡街道富兴社区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完善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第三阶段(20XX年9月底前),完成城关、白沙、富兴堡三个街道的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机构建设。

四、实施办法

(一)设置统一服务平台。

1.设置及要求。由区政府统一设置医养结合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医养服务网络平台。城关、白沙、富兴堡街道原则上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置1个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的社区,由该中心加挂牌子并履行医养结合的工作任务,不再单独设置服务站。非新建的服务站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新规划建设的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挂“三元区卫计局XX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牌子。

2.举办方式。采取“公办托管、购买服务”的方式举办,由区政府提供服务站业务用房,市财政补助设施设备购置费用,区卫计局公开招聘具备条件的个体医疗诊所转型为服务站,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延伸托管。具体实施过程中,坚持做到五个结合: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与民政、残联等部门的老年人日间照料和残疾人康乐等服务项目相结合、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结合、与社区医生签约服务项目相结合、与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相结合。

3.加强服务站规划建设。区规划、住建部门要按照《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标准》和每个社区设置一个服务站的要求,在规划新区、住宅小区、商品房开发等项目时,做好服务站点设置规划,规划建设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并处在该社区相对中心位置、交通便利(以临街为主),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无偿使用。具体布点安排:

(1)城关街道(共9个社区):红印山、崇宁、芙蓉、建新、新亭、凤岗、复康、新龙社区各新建1个服务站;下洋社区由城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服务站牌子或延伸服务,不再另行设置。

(2)白沙街道(共7个社区):台江、长安、桃源、桥西、群一、群二社区各新建1个服务站;白沙社区由白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服务站牌子或延伸服务,不再另行设置。

(3)富兴堡街道(共5个社区):东霞、永兴、富文社区各新建1个服务站;富兴社区由富兴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服务站牌子或延伸服务,不再另行设置;由于新南社区毗邻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且人口偏少(约2500多人),日常诊疗业务量不足,因此采取由永兴社区服务站统一提供服务的方式解决,不再另行设置服务站。

4.加强养老机构的医疗机构设置。由区民政部门牵头组织集中养老机构创造条件,依法按有关标准设置卫生所、医务室、门诊部、护理站等。

5.推进老年康复医院、临终关怀医院等老龄型医疗机构建设。鼓励辖区内市级医疗机构设立老年人服务窗口或老年病专区,鼓励部分医院转型为养老护理院。对社会资本举办的康复养老医疗机构,并经民政部门审查符合养老机构设立条件的新增养老床位,可享受社会资本办医的优惠扶持政策;对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在职称评聘、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享有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待遇。

(二)建立多方投入机制。

1.明确服务站投入责任。

(1)市级。市财政对服务站的设施设备购置给予适当补助。

(2)区级。区财政负责统筹安排服务站业务用房所需资金的筹集;区民政、人社、残联、卫计等部门对养老服务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扶持医养结合项目做大做强;区国资委统筹全区国有房产资源,提供部分位置合适的房产作为服务站业务用房,缓解区政府租赁或新建服务站的资金压力。

(3)街道。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统筹各自街道及所辖社区的房产资源,提供部分位置合适的房产作为服务站业务用房,缓解区政府租赁或新建服务站的资金压力。

(4)服务站承办人。区政府提供服务站业务用房后,由服务站承办人负责内部整修、科室设置以及开办服务站所需的其他经费开支,保证服务站正常运营。

(5)社会各界。鼓励社会各界为实施老年人日间照料、残疾人康乐服务的机构进行捐助,鼓励志愿者提供护理、卫生清扫、帮厨等志愿服务。

2.明确服务站收入来源。

(1)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依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度考核办法,经区卫计、财政部门考核后拨付。

(2)服务站的诊疗服务收入和签约服务收入。

(3)区民政、人社、残联、卫计等部门的有关康复养老等服务项目经费和政府的适当补助,在相关部门考核后拨付。

3.支持享受相关医保政策。由区卫计局协调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对服务站和养老机构卫生所、医务室、门诊部、护理站等符合医疗定点条件的,依申请并经验收纳入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定点服务协议。参保人员在服务站就诊的,按照规定享受优惠的医保待遇。

(三)探索建立多种服务模式。

1.普通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平台,为本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双向转诊、预约诊疗、社区医生签约等服务,并为本社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诊疗、体检、康复等服务,推动基本医疗与养老健康服务有机结合。

2.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在有条件的社区,将服务站与社区居委会业务用房统筹,把医养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及日间照料服务相结合,在普通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基础上,为在社区居委会进行日间照料的老年人以及社区居家养老的对象实施上门诊疗、体检、康复等服务。

3.与部门养老服务项目相结合的服务模式。积极与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对接,将服务站与民政部门的老年人日间照料、残联部门的残疾人康复等服务项目相结合,在普通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基础上,对部门养老项目服务点的对象实施定向诊疗、体检、康复等服务。

4.与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在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建设的同时,鼓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台江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一医院分院以及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站与市、区两级民政部门直属养老机构建立医疗服务协作关系,建立急救、转诊等合作机制,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定期主动上门为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医疗健康服务。

(四)规范服务行为。

1.建立档案和台帐。区卫计局与各服务站签订托管协议,并委托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各服务站要建立每天业务开展和财务收支情况账册,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社区医生签约服务档案、需提供养老医疗服务的人员资料档案和上门诊疗服务台帐,以便区卫计部门业务考核和经费拨付。

2.明确药品进口渠道。服务站临床用药可自行采购,也可采购三明市药品限价采购目录内药品,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一律按三明市药品限价采购药品价格结算。

3.细化医养服务内容。组建全科医生团队,公布联系方式及服务流程,制订完善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严格规范静脉输液和抗菌药物使用,为老年人和残疾人等提供及时、有效的健康服务。

4.健全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基层一体化卫生信息管理,充实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立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等互联互通、有效协同、共享应用的健康信息服务体系。

5.规范医养服务范畴。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对象主要是病情轻的常见病、慢性病和经医疗机构住院后的康复老年人患者,残疾人家庭、计生家庭行动不便的人员。处于急性或重大疾病的老年人,应采取医疗机构住院的方式解决,不适合医养结合范畴。

6.实施慢病统筹管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开具高血压和糖尿病的确认证明。对明确诊断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服务站就诊的,给予免费提供限定的基本药物,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的按医保规定比例报销。

五、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宣传栏等媒介,以及社区居委会入户走访等时机,大力宣传医改工作成效,宣传医养结合服务的内容,让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医养结合的内容、实施方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以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的“三好一满意”和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为载体,推动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服务能力,逐步实现“看病就医方便经济、医疗服务安全可靠、公共卫生服务可及、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城乡居民满意信任”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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