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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周边环境整治方案1
长期以来,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先后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由于少数部门和学校仍存在着安全意识淡薄、检查防范不力、安全工作机制建设滞后、安全教育缺乏等问题,仍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认真落实各级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事故发生,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中小学、幼儿园和少年儿童安全事故为目标,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全面落实各中小学、幼儿园和少年儿童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少年儿童的人身安全。
二、整治重点
1、彻底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全面整顿中小学、幼儿园的周边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清理周边违章建筑,取缔违法经营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经营点和小卖部、饮食店等,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各类经营场所,应立即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2、全面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
对校园内各类建筑和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公共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处理,限期整改,不留死角。
3、全面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和教职工队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民办武校、幼儿园的办学资质进行一次普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设立的,要予以关闭或限期整改,并妥善安置少年儿童到其他学校就学。
对各类学校教职工队伍进行整顿,凡思想品质不好、业务水平较低下的人员要予以清退。
4、严肃查处一批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典型案件
对中小学、幼儿园的周边治安状况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安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逐一梳理近年来发生的针对中小学、少年儿童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对影响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要挂牌督办,限期侦破,坚决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5月4日---5月8日)
各有关部门及中小学要广泛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整治重点及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层层动员,形成共识,力求实效,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自查自纠阶段(5月8日---5月12日)
各有关部门及中小学要认真对照中小学、幼儿园和少年儿童安全管理的各项职责任务,开展自查工作,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3、集中整治阶段(5月13日---5月20日)
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4、检查验收阶段(5月21日---6月1日)
乡政府将组织检查组对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部门职责
卫生防疫站要切实抓好中小学、幼儿园的卫生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对照卫生保健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和验收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
派出所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和交通秩序维护,指导开展内部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工商部门要全面清理校园周围的无证摊点和商贩。
各中小学要按照加强内部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建立专门组织,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职责,促进各项安全管理职责,促进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五、保障机制
1、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乡政府将建立由教育、公安、卫生、工商、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管理工作汇报,研究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切实解决有关问题。
2、健全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要建立健全校园内部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制。
全面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校园内部安全工作,实施负责人负责制。
要确定一名副校长具体负责学校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动员和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共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要不断完善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对门卫、值班、巡逻、消防、食品安全、人员准入等各个环节,切实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及时解决和消除内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杜绝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镇文广站,责任单位:镇中心派出所、镇市场监管所、镇文明办)。
(四)取缔校园周边非法行医行为。
禁止在校园周边非法行医的诊所。
(牵头单位:镇卫生院,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五)拆除校园周边违法建设,规范流动摊贩。
拆除校园周边的违法建设,取缔学校门前和周边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流动摊点,禁止校园周边商户出店、占道经营。
(牵头单位:镇文明办,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六)整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
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幼儿园、中小学校门口两侧200米范围内不得确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
全面清查校园内及周边出售食品的商店,依法查处销售“三无”食品、过期变质或不合格食品的行为,把奶制品、熟肉制品、饮料、儿童食品、即食食品、裸装食品等作为重点监管品种;全面检查学校周边“小餐桌”经营户的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和管理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责令限期整改,杜绝食品安全隐患;教育学生远离“三无”食品、“垃圾食品”。
(牵头单位:镇市场监管所,责任单位:镇教管委、镇卫计办、)。
(七)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教育引导学生及家长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加强上放学期间学校门前交通秩序的管理,重点查处校园门前道路掉头、逆向行驶、违章停车等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完善学校附近的交通安全标识、设施;加强对校园周边小区的管理,明确责任,确保小区安全稳定,强化校园周边道路技防、路灯建设,确保学生夜间上下学安全。
(牵头单位:镇中心派出所,责任单位:镇教管委、镇住建办)。
(八)强化消防安全监管。
全面清查校园内及周边环境的消防安全,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
(牵头单位:镇教管委,责任单位:镇中心派出所)。
(九)查处校园周边违法户外广告。
对校园周边的各类户外广告展开地毯式检查,重点清理和查处一些影响学生心身健康,与环境不协调的广告。
(牵头单位:镇文明办,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十)排查和稳控社会危险人员。
开展拉网式摸底调查,切实把本辖区内易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对社会严重不满、心理失衡的人员排查出来,立即逐一落实教育、疏导,落实稳控措施,坚决防止其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杜绝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极端个人行为的发生。
(牵头单位:镇中心派出所,责任单位:镇教管委、镇卫计办)。
(十一)加强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管理。
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制度和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批制度。
重点查处校车超员、超速和无许可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从事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违法行为,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
(牵头单位:镇教管委,责任单位:镇综治中心,镇中心派出所)。
(十二)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
重点检查学校周边出租房屋、小旅店等部位存在的治安问题;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的各重点地段增设执勤点,增加执勤、巡逻警力;严厉打击盗窃、敲诈、抢劫师生财物、侵害学校及师生人身权利的各类流氓团伙、黑恶势力,防止拦路抢劫、敲诈、校园欺凌等案件发生;坚决铲除校园周边场所存在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对学校师生的报警、求助迅速出警处置;对发生的侵害师生安全的恶性案件,公安机关要加大办案力度,做到快侦快破。
(牵头单位:镇中心派出所,责任单位:镇教管委)。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劝导阶段(20xx年3月):镇相关职能部门对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拉网式摸底,摸准各类整治对象的底数,登记造册。
通过发放一封信、上门宣传等形式,对相关经营户进行宣传教育。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4月1日至5月31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由牵头单位组织,集中力量开展全面的整治活动,完成12项整治任务。
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整治活动。
3.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5月1日至6月30日):镇综治办适时对全镇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4.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