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通用9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

xx将至,人民生活必需品销售增加,部分商品价格上涨,为了繁荣丰富节日市场,保持市场价格平稳,切实做好20xx年xx市场供应工作,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节日市场供应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管科,办公室主任由杨向阳同志兼任。

二、应急工作期限

20xx年1月6日——20xx年2月6日期间均为应急工作阶段。

三、工作职责

肉禽公司重点搞好生猪调运和屠宰工作,确保肉品质量和供应不断档;盐业公司重点搞好食盐调运、加工生产和盐品检测工作,确保市场供应;中油高陵公司重点搞好成品油调拨,确保车辆用油;食品工业股份合作公司重点搞好食品的加工生产;市场服务中心重点搞好阳光新生活超市节日商品供应工作;饮食服务公司重点搞好浴池及调味品的供应工作。

四、商品准备

应急期间,联系调运生猪3000头,库存食盐90吨,成品油调运700吨(其中:中油高陵公司500吨),食品(水晶饼1.5万斤),其他食品及调味品等200余吨110余种。

五、应急

1、在商品出现断档时,各企业应按照各自所经营商品积极组织货源,投放市场。

2、如果出现雨雪天气使商品供应断档,各企业应连夜联系,组织商品调运。

3、各企业要有专门应急值班人员,在出现商品断档后,由值班人员及时进行商品联系调运工作。

4、出现商品断档后应及时报告县局领导,以便及时掌握情况,组织商品调运。

六、几点要求

1、各企业法人代表是应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应急工作负总责,并根据各自所经营的商品,提早与相关部门企业联系货源情况,做到遇到商品断档时心中有数,及时调运回商品。

2、各企业要对车辆进行保养检修,一旦出现问题,车辆立即投入运输。

3、各企业领导要及时掌握天气资讯情况,一旦天气出现变化,提早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使应急工作不慌不乱,安全有序,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的节日。

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2

为进一步加强中秋、国庆两节市场监管,确保我县食品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经研究决定“两节”期间,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任务

以治理“五个种类、一个行业”(即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的节日商品为重点,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市场巡查力度,加大节日商品监测和检测,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确保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明确工作重点

一是重点区域及部位

主要:种养殖基地、水产品批发市场、疏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猪屠宰厂点、加工作坊、旅游景区、大中型餐饮场所、农村家宴餐馆、学校、机关、企事业食堂等。

二是重点品种

主要:食用油、原粮、月饼、酒类、肉类食品、乳制品、水产品保健品等。

三是职责分工

要求食安委成员单位,要认真分析“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特点,明确职能分工,加强日常监管,排查问题隐患。主要是:

县农业局重点抓好农产品源头监管,要深入农产品源头基地,加强各类食用农产品药物残留监管及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禁止使用高毒剧毒高残留农药,禁止使用违禁添加剂,消除果蔬农药残留、畜禽产品药物残留、动物疫病防控等食品安全隐患

县海洋与渔业局要深入水产品养殖区和水产品批发市场,加强监管,严查使用孔雀石、呋喃硝基等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禁止使用甲醛浸泡水产品和水发产品,消除水产品药残安全隐患

县经贸局要加强定点屠宰场管理,提高肉品品质。加大执法力度,组织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依法取缔私宰窝点。县工商局、县城管大队等部门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依法严处销售私宰肉行为。

县质监局要加强对各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检查,进一步加大力量打击非食用物质添加与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中秋月饼等食品及原辅材料质量,确保食品安全。

县工商局要重点加强对各类经营食品的市场、企业、个体工商户巡查,依法取缔无证照经营和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要进一步加强超市熟食制品的监管,督促超市完善设施,规范熟食制品销售行为,杜绝污染。

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4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安全、规范、服务”的理念,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的经营行为,逐步建立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规范运行、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为建立安全规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成品油市场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藁城市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商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贸局局长温永恒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沟通、宣传、联系等工作。(联系人:陈雪强办公室电话:xx)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相互之间配合与协调,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三、整治重点

依法依规查处违规建设加油站(点),非法经营成品油,非法流动油罐车售油,销售劣质油品,违规销售其他油品,成品油销售缺斤短两,存在安全隐患违规运营,私自拆改加油机,成品油批发企业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点)等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对违规建设的加油站(点),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关停取缔。

(二)对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点),责令停止营业。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超范围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以及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经营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限期整改取缔,确保加油站(点)合法运营。

(三)对非法仓储点和流动加油车要依法依规全部予以关停取缔。

(四)严厉打击购进销售非标油品违法行为,确保油品市场经营秩序;乙醇汽油销售要严格按照规定实现封闭运行。

(五)对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由质监部门予以严查,确保加油站(点)计量准确,精度可靠。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原则上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安监部门要对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周边建筑物与加油站储油罐、通气管、加油机的安全距离不足)的加油站(点)监督其通过采用阻隔防爆技术改造或对加装油气回收系统加以改造,整改合格率要达到100%。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七)对成品油经营企业不具备《成品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或未参加、未通过年检的或年检不合格且经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12日——7月20日):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全市成品油市场开展拉网式排查,真正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非法经营者登记造册,并在7月19日前上报市商贸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1日-8月5日):在全市开展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活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对不规范经营的加油站(点),责令限期整顿,非法经营的,要依法取缔。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8月6日-8月20日):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综合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整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与8月20日前书面上报市商贸局。

五、职责分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及时沟通,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综合整治工作。

1、市商贸局: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牵头联系及协调。重点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违规新建、迁建、改扩建等行为,《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对成品油经营资格年检情况进行梳理,将未参加年检、未通过年检的加油站(点)名单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报送市商务局按程序报省注销。

2、市工商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主体资格,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或证照不全问题;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经销劣质和油品、违规促销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对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依法进行取缔。

3、市安监局:负责加油站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是否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达到安全生产标准。

4、市质监局: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

5、市公安局:重点负责对违法生产、销售成品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立即立案查处;对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阻扰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市消防大队:负责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行为依法处理。对消防警示牌、消防设备等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取缔。

7、各乡镇(区):各乡镇(区)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加油站(点)的监督管理,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非法加油站点的摸排,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事关全市安全生产稳定大局。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和良好秩序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抓好成品油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要互相沟通,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坚决打好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攻坚战,确保我市成品油流通市场情况明显好转。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成品油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四)创新机制,长效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在开展综合整治、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完善各部门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我市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规范化。

(五)从严执法,严厉打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各类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要依法依规对无证无照经营、买卖出租转借转让证照、违规私建站(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无证经营油品及劣质油来源要追根溯源,汇总上报。同时,要督促成品油批发企业建立索证登记制度,对违规向无证经营者供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六)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快速、成效显着的乡镇和部门通报表扬,对因态度不坚决、行动不迅速、执行不到位,如期不能完成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5

按照省公安厅、建设厅、经贸委、工商局、安监局、人防办《转发公安部等六部局关于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确定自20xx年7月7日起在全市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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