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院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精选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预案管理制度
1.按照本地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要求,根据医疗机构职责任务,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卫生应急预案,主要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类。
2.卫生应急预案种类和内容满足我院实际工作需要,尤其需明确突发事件各阶段的卫生应急工作流程,应包括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组织体系及职责、信息监测和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附则等要素。
3.预案以文件形式正式发布,定期通过桌面推演、专题培训、综合演练等途径使相关人员全面掌握。
4.预案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及时更新完善,至少每厂2年修订1次,做好修订记录,实现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5.协助市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修订的预案,应全面考虑辖区内各类突发事件监测资料和各类卫生应急资源储备现状。由于医疗机构职责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影响其履行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时,应及时提出预案更新意见及建议
二、应急响应与终止制度
1.对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和对应急响应工作进行评估。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根据事件发展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对事件可能的发生趋势进行预测,并提出后续应急响应工作建议。同时,应急响应启动后应尽早安排对应急响应工作的评估。在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后规定时间内,需召开事后评估会议,对本单位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应急管理情况和技术措施开展情况进行系统回顾和评估,提出改进工作计划。在后续工作中按照改进计划的要求落实,不断提高卫生应急能力。
2.启动应急响应后,定期召开各部门例会,通报突发事件进展情况和采取措施落实情况,研讨安排后续应急响应工作。
3.在启动应急响应的同时,根据应急响应工作机制有关要求,任命应急指挥负责人。后续可根据突发事件变化情况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对应急响应管理框架进行适当调整,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工作制度进行及时调整。
5.突发事件现场医疗救治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本级人民政府或同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或经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医疗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卫生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三、应急值守制度
1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制,采取总值班管理制度,院办公室统一排班,由行政总值班承担应急值守任务。
6.应急值守的主要内容为接听、接收上级、各科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机构及群众有关卫生应急的电话、传真,报告的特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7.总值班人员和应急办接到和监测到卫生应急相关信息时,应迅速按总值班分类处理规定报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联系人,相关科室接到和监测到相关的卫生应急信息后,应及时按照各自的职能或职责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8.值守人员接收卫生应急信息时,必须尽可能询问清楚信息来源、事件性质、涉及范围与人数、危害程度、控制措施等内容,登记做到准确全面。
9.卫生应急各分队成员实行24小时待命,保持联系通畅,离开单位时应向科室负责人请假。
10值守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感,不迟到、不早退,严守工作岗位,严格交接班手续,准确记录交接班时间。因特殊情况不能值守的,应报告院领导负责人后安排人员接替。
四、现场工作制度
1.各科室接到相关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要求后,应立即汇报给本单位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分析情况后,按应急响应级别,分别报告给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决定启动响应范围。
2.本单位各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根据应急响应要求,调度相应资源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根据情况变化调整响应范围和级别。
3.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协调,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从制度和技术两个方面保障卫生应急指挥协调,确保卫生应急指挥协调工作畅通有序。
4.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全过程中,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应及时报告事件进展情况,随时接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接受专家组关于现场医疗救援的指导,加强与其他部门和机构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实现资源最优配置。
5.根据突发事件类型,携带相应的防护装备,做好个人防护。
6.任何部门和医务人员在未得到应急领导小组授权时,不得向新闻部门通报突发事件现场的任何信息。
五、信息报送制度
1.注重报告时效
信息报告工作要把握重点,特别注重报告时效。对于涉及10人及以上人员伤亡的事件,应报告总值班及分管领导上班事件报应急办、医务科及分管领导,应急办或医务科在接到报告或在收治伤员并初步确认后,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基本情况,并及时续报。
2.规范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应做到要素齐全、内容规范,简明扼要。信息应统一出口,统计口径应一致,可根据工作需要采用多种报告形式,涉及到敏感内容的,应通过机要途径报告。
六、队伍管理制度。
1.根据我院制定的预案及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部署要求,基于辖区内重点关注和防范的突发事件类型和发生频率,结合人力资源情况,系统分析评估医院医学救援队建设需求。
2.将部分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技术保障人员选拔至医学救援队,并根据各类突发事件任务需要增配相应专业和数量的人员,根据事件性质,动态调整。
3.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级负责、协调运转”的原贝II,组建人员数量和专业比例适当的卫生应急队伍。队员应具备现场应急指挥与决策、应急管理和协调、监测预警与风险评估、现场检伤分类和应急处置、伤员分流转送、后勤保障等技能。
4.严格依据政治素养、职称学历、业务能力、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队员遴选,接受过卫生应急培训或参加过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者优先考虑。
5.将参加卫生应急一线人员纳入高危职业人群管理,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在重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伤抚恤或工伤保险等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保障。
6.队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当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告知。
七、物资管理制度
1.建立卫生应急装备库房和台账,成立后勤保障小组,明确人员职责,在本单位应急办领导下开展工作。
2.定期对库房进行卫生清整,保持良好温度和湿度,保持通风。各类装备物资统一、整洁,达到“三定”(定分管领导、定管理科室、定使用保管人)和“六防”(防火、防潮、防盗、防冻、防霉烂变质、防鼠咬虫蛀)标准。
3.物资出入库管理应启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出入库管理登记本,核对各类出入库装备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批号、入库时间、出库时间,对新入装备物资进行拍照、编号、建档。定期进行库房盘点,拟制盘点小结,确保帐物相符率达到95%以上。
4.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做好装备物资的更新和轮储,确保达到动态平衡。
5.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各种装备,对操作人员须进行严格培训,培
训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
6.后勤保障组定期开展装备物资管理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库房和物资的安全。
八、培训演练制度。
1.对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培训需求进行科学系统的评估,在此基础上明确卫生应急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制定培训计划,分阶段、系统性开展培训工作。
2.根据实际需要,采取理论授课、实践操作、案例分析、想定作业、桌面推演、学术讲座、经验交流、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充分利用视频、广播电视、远程教育等先进手段开展培训。
3.对培训前后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培训满意度(包括培训科目的需求、培训方法的可接受性,需改进和提高的方面)进行测评,了解培训效果,并进行绩效考评。
4.依据分级管理、逐级培训的原则,协助市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本级和下级技术骨干的卫生应急培训。各科室应支持本科室的卫生应急骨干成员参加培训。
九、奖励制度
对本单位卫生应急工作表现突出者,根据国家或部门相关规定予以嘉奖和表彰;在同等条件下,对卫生应急工作人员的职称晋级、评先选优等方面予以倾斜。
十、惩处制度
在卫生应急行动中,对不服从调派者,不认真履职,违反相关制度和纪律的个人和部门要予以惩处。如因失职等原因造成突发事件危害扩大,产生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责任。
医院应急预案管理制度2
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本预案适用于在医院职工食堂就餐而发生的食品中毒事件。
一、成立突发食物安全事件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医院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医院分管领导
成员: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门诊办、院办、保卫科、总务科等主要负责人。
二、应急流程:
(一)在职工食堂就餐者出现呕吐、腹泻、发热现象(总人数超过5人以上)应立即报告医务科(节假日报告总值班)及分管院长。
(二)医务科负责通知救治组人员对食物中毒者采取紧急救治,明确诊断,必要时对共同进餐未发病者进行预防性用药。病情严重者及时转上级医院进行治疗。
(三)护理部负责护理应急人员参与急救,并协调抢救物品、器械到位。
(四)院感科报区疾控中心,协助进行相关检测,同时指导消毒隔离工作。
(五)保卫、总务科负责现场秩序,对相关用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保护现场,封存可疑中毒食物、原料。
(六)药品采购办负责相关急救药品供应。
(七)食堂负责人协助相关部门进行食品、食材取样及分析原因,停止销售并追回已售出的可疑中毒食物。
(八)停止食堂供餐,立即联系院外供餐企业提供临时供餐。
医院应急预案管理制度3
一、总则
1、为了及时发现、有效控制突发性传染病,规范突发性传染病发生后的报告、诊治、调查和控制等应急处置技术,指导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制定本预案。
2、本预案适用在我院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突发性传染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患者或死亡病例,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发病率水平的情况。包括以下情况:
(1)、发生甲类或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及暴发疫情;
(2)、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死亡;
(3)、发生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
(4)、发生新发传染病的疑似病例;
(5)、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疫情。
二、突发传染病应急管理组织及职责
(一)、突发传染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医院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医院分管领导
成员: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门诊办、院办、保卫科、总务科等主要负责人。
(二)职责:负责对突发性传染病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置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重大决策。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1、感染科
负责传染病的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工作。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并上报所在辖区内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传染病事件进行收集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估,对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预警。负责对疫情发生地的消毒隔离以及工作人员防护工作的监督指导。
2、医务科
负责组织专家对突发传染病的诊断、救治和会诊,对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调查和采取的治疗控制措施提出建议。调配医生对患者进行救治。
3、临床科室
负责病例(疫情)的诊断和报告,并开展临床救治。积极抢救危重病例,如不具备救治条件,及时将患者转送定点医院救治。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负责实验室监测样本的采集等工作,落实医院内的各项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三、报告
医务人员接诊具有相似临床症状的突发性传染病患者时要立即报告感染科,感染科核实后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方式向区卫生行政部门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的范围和标准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要求】执行;报告的内容包括疫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受威胁人数、发患者数、死亡人数、年龄、性别和职业、发病的可能原因、采取的应急措施、现状和趋势、报告人的联系电话等。
四、应急响应和终止
1、应急响应的原则
突发性传染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未发生突发性传染病的地方,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
2、应急响应程序
(1)、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对患者、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疑似患者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对医疗机构内的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书写的病例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例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
(2)、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感染科负责联络和组织相关部门对本院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和无害化处置。书写的病例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例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
(3)、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要确保参与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针对不同的突发性传染病,特别是一些重大突发性传染病,应急处理人员还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4)、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性传染病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经过一段时间后无新的病例出现。特别重大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讨论证。
医院应急预案管理制度4
一、工作目的
为确保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紧急情况,提高突发事件处置的快速反映和协调水平,预防和控制各种突发事件在我院发生,保障广大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我院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依法管理、预防为主、强化培训、适时演练、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应对、快速反应、措施果断、科学处置、协调发展的原则。
三、定义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包括突发患者个体事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患者个体事件是指患者在门诊诊疗过程中,突发本身自有疾病(如脑溢血、心肌梗塞等)或者遭遇突然伤害(如摔伤、碰伤等)的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发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如饮用水污染事件、医院性感染暴发事件、生化恐怖袭击事件、免疫接种引起的群体性事件、重大医疗事故、医院水电及医疗设备事件、自然灾害事件等)。
四、适用范围
本制度及预案仅适用于门诊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五、监测与预警
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门诊各诊疗单元应制定相应的监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一个灵敏准确的监测体系,落实人员对监测数据及时进行科学分析与综合评价。门诊各诊疗单元均为突发事件的监测单元,每个职工均有监测的责任和及时报告的义务。
根据突发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危害影响,门诊部设定两个级别的预警及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仅影响门诊部部分区域或部分诊疗单元且危害较小的突发事件,定为黄色预警,应急响应为相关部门人员;影响门诊部整体工作或危害较大的突发事件,定为红色预警,应急响应为全门诊部所有部门及人员,必要时向院部领导和医务科请求监测科室支援。
六、报告责任及程序
1.责任报告人:发现疫情的首诊医师、应急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发现患者个体突发事件、饮用水污染事件、医源性感染暴发事件、生化恐怖袭击事件、免疫接种引起的群体性事件、重大医疗事故、医院水电及医疗设施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事件的任何人均为责任报告人。
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院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精选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应急预案管理制度1
一、预案管理制度
1.按照本地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要求,根据医疗机构职责任务,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卫生应急预案,主要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类。
2.卫生应急预案种类和内容满足我院实际工作需要,尤其需明确突发事件各阶段的卫生应急工作流程,应包括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组织体系及职责、信息监测和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附则等要素。
3.预案以文件形式正式发布,定期通过桌面推演、专题培训、综合演练等途径使相关人员全面掌握。
4.预案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及时更新完善,至少每厂2年修订1次,做好修订记录,实现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5.协助市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修订的预案,应全面考虑辖区内各类突发事件监测资料和各类卫生应急资源储备现状。由于医疗机构职责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影响其履行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时,应及时提出预案更新意见及建议
二、应急响应与终止制度
1.对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和对应急响应工作进行评估。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根据事件发展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对事件可能的发生趋势进行预测,并提出后续应急响应工作建议。同时,应急响应启动后应尽早安排对应急响应工作的评估。在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后规定时间内,需召开事后评估会议,对本单位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应急管理情况和技术措施开展情况进行系统回顾和评估,提出改进工作计划。在后续工作中按照改进计划的要求落实,不断提高卫生应急能力。
2.启动应急响应后,定期召开各部门例会,通报突发事件进展情况和采取措施落实情况,研讨安排后续应急响应工作。
3.在启动应急响应的同时,根据应急响应工作机制有关要求,任命应急指挥负责人。后续可根据突发事件变化情况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对应急响应管理框架进行适当调整,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工作制度进行及时调整。
5.突发事件现场医疗救治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本级人民政府或同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或经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医疗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卫生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三、应急值守制度
1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制,采取总值班管理制度,院办公室统一排班,由行政总值班承担应急值守任务。
6.应急值守的主要内容为接听、接收上级、各科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机构及群众有关卫生应急的电话、传真,报告的特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7.总值班人员和应急办接到和监测到卫生应急相关信息时,应迅速按总值班分类处理规定报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联系人,相关科室接到和监测到相关的卫生应急信息后,应及时按照各自的职能或职责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8.值守人员接收卫生应急信息时,必须尽可能询问清楚信息来源、事件性质、涉及范围与人数、危害程度、控制措施等内容,登记做到准确全面。
9.卫生应急各分队成员实行24小时待命,保持联系通畅,离开单位时应向科室负责人请假。
10值守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感,不迟到、不早退,严守工作岗位,严格交接班手续,准确记录交接班时间。因特殊情况不能值守的,应报告院领导负责人后安排人员接替。
四、现场工作制度
1.各科室接到相关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要求后,应立即汇报给本单位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分析情况后,按应急响应级别,分别报告给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决定启动响应范围。
2.本单位各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根据应急响应要求,调度相应资源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根据情况变化调整响应范围和级别。
3.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协调,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从制度和技术两个方面保障卫生应急指挥协调,确保卫生应急指挥协调工作畅通有序。
4.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全过程中,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应及时报告事件进展情况,随时接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接受专家组关于现场医疗救援的指导,加强与其他部门和机构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实现资源最优配置。
5.根据突发事件类型,携带相应的防护装备,做好个人防护。
6.任何部门和医务人员在未得到应急领导小组授权时,不得向新闻部门通报突发事件现场的任何信息。
五、信息报送制度
1.注重报告时效
信息报告工作要把握重点,特别注重报告时效。对于涉及10人及以上人员伤亡的事件,应报告总值班及分管领导上班事件报应急办、医务科及分管领导,应急办或医务科在接到报告或在收治伤员并初步确认后,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基本情况,并及时续报。
2.规范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应做到要素齐全、内容规范,简明扼要。信息应统一出口,统计口径应一致,可根据工作需要采用多种报告形式,涉及到敏感内容的,应通过机要途径报告。
六、队伍管理制度。
1.根据我院制定的预案及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部署要求,基于辖区内重点关注和防范的突发事件类型和发生频率,结合人力资源情况,系统分析评估医院医学救援队建设需求。
2.将部分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技术保障人员选拔至医学救援队,并根据各类突发事件任务需要增配相应专业和数量的人员,根据事件性质,动态调整。
3.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级负责、协调运转”的原贝II,组建人员数量和专业比例适当的卫生应急队伍。队员应具备现场应急指挥与决策、应急管理和协调、监测预警与风险评估、现场检伤分类和应急处置、伤员分流转送、后勤保障等技能。
4.严格依据政治素养、职称学历、业务能力、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队员遴选,接受过卫生应急培训或参加过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者优先考虑。
5.将参加卫生应急一线人员纳入高危职业人群管理,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在重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伤抚恤或工伤保险等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保障。
6.队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当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告知。
七、物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