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乡镇疫情防控居家隔离实施方案8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乡镇疫情防控居家隔离实施方案1
根据xx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xx疫应急指办法〔20xx〕13号)文件要示,为切实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推动农村地区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坚决打赢农村疫情防控阻击战。
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力量组织
(一)在现有应对疫情工作领导机制下,镇上组建由乡镇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党员防疫工作队,着力构建“指挥部统一指挥、班子成员包片、村社具体落实”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实行辖区包片责任制,班子成员包村(班子成员不在的由驻村负责人负责)、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包社、社干部负包户,各村(社区)组建由村组干部、党员、群众志愿者等至少10人以上的工作服务队。
(三)各工作服务队下辖3个小组(1是人员排查监测组,2是卡口值守劝导组,3是消杀服务保障组)开展人员排查、检测值守、宣传劝导、防疫消杀、服务保障工作,每个小组由党员带队,在保障工作力量的同时,适当控制人数。
(四)工作服务队成员要按照统筹安排、职责分工、纪律规范开展工作,佩戴口罩和统一标识,做好自身防护。
二、人员调查摸排
(一)对各村(社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村、社负责对所辖区域从xxx等重点疫区返乡人员(以下简称可疑人员),对照户口簿或身份证逐户逐人调查摸排并登记造册,每天上午10.30前上报党政办,由所在村、社落实专人负责进行全程监管。
(二)对非重点疫区返回的其他村(居)民,要居家隔离14天,并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胸闷等症状的,要落实专人引导其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就诊。
(三)群众到药店购买退烧、咳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并由药店向当地村、社实时报告,由村、社安排医疗人员对其进行体温检测和诊断并及时上报白沙镇人民政府。
(四)如本村(社)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都,则要全力配合当地政府和医疗主管部门做好转移隔离工作。
三、检测点设置
(一)乡级检测点。
乡级检测点设在乡镇进出主要通道上,我镇于荆桥高速路口设置检测点。
原则上每个乡镇不超过2个,乡际交界处设置1个共用检测点。
检测点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尽量不外出,确因特殊事宜进出乡镇的,必须进行体温监测、信息登记等,并按《进乡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
(二)村级检测点。
每个自然村原则上只设1个进村路口,安排专人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确因特殊事宜进出村的,按《进乡村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
其余路口设置安全隔离栏,隔离设施前设置“禁止通行”“掉头”等标识,标明进村路线,并加强巡查维护。
对乡镇主干道途经并已设乡级检测点的,村上不再设置检测点。
(三)检测点信息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户口所在地、常住地、联系电话、车牌号码以及近期是否接触xxx、xxx、xxx等重点疫区人员,从xxx等重点疫区返回或有接触史人员等情况。
登记结束后,实行实名签字制度。
四、居家隔离观察
(一)对“特殊类(A类)”“一类”“密切接触类”“新回白沙类”和xxx市返(来)白的重点人员要做好居家隔离管控,及时发放告知书、张贴居家隔离观察告示,并进行“一对一”实时动态监控,不准外出,不准外来探视,由村(社区)医生负责每天早晚测量体温各1次,并建立登记台账,询问其有无其它呼吸道症状,每天上报党政办。
(二)其他返(来)白人员,由其自行测量体温,自觉按照居家隔离观察要求,做好居家隔离和个人防护,村医负责抽查测量,并建立台账。
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对有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的,政府派专人和村医负责将其送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三)各村(社区)应做好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健康宣教、法律宣教、心理疏导以及邻里关系调解,特别是对转移隔离人员的家庭要落实专人关心帮助。
(四)居家隔离观察期限为14天。
期满后,由村(社区)上报,我镇提供居家隔离观察的期满证明,经体检无异常后,报白沙镇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方可解除居家隔离观察。
(五)在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下,将本村(社区)可疑人员的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务工地点、返乡时间、监测责任人姓名及号码等基本信息,按组别在村内和居住相对集中的醒目位置公布,每日动态更新,发动群众互相监督、主动报告(白沙镇:0818-xxxxxxx)
五、强化宣传劝导
(一)各村(社区)要利用村村响、宣传车、移动“小喇叭”、微信(QQ)群等媒介,循环播放疫情防控公告、应急管控措施以及相关防疫知识,时间段为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8点。
(二)在村人员原则上在家留守,出门必须佩戴口罩。
人与人交流保持1.5米以上距离。
(三)宣传劝导小分队对聚集聊天、走亲访友、集会娱乐等行为要及时劝导制止,如有不配合的,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
辖区内所有工程建设一律停工,“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并报村(社区)备案,村(社区)干部全程参与管理。
对确需从事务农活动的村民,务必佩戴口罩,且禁止聚集性务农,不请帮工。
期间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必须单人单间、使用独立卫生间,不得与他人共同居住生活;
2、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3、居家医学观察人员观察期间,严禁擅自离开隔离场所,其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拒绝一切探访,其他人员尽量不进入隔离房间;
4、居家居家观察期间,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主动报告至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
5、由社区医务人员上门指导家庭清洁消毒和采样核酸检测。
二、居家健康监测
1、居家健康监测人员(解除集中隔离人员和中高风险所在设区市低风险地区来泰人员),在家中或单位宿舍接受所在社区(村居)的日常健康监测,监测天数一般为14天或7天,具体时间由社区通知;
2、期间尽量单独居住。
如确需与他人共同居住,应避免密切接触。
不得组织或参加会议、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得从事学校、培训机构组织的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不得进入歌舞厅、浴室、电影院、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
3、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需向社区(村居)报备,全程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和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限时定向往返;
4、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服从社区安排,凭社区开具的《采样联系单》,做好个人防护,定点往返,自行至指定辖区医疗机构采样检测,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居家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期间,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时,立即向社区报告。
由社区安排专车或拨打120及时至市人民医院(润泰院区)发热门诊就诊。
乡镇疫情防控居家隔离实施方案4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郏县居家隔离人员操作规范制定如下:
一、凡确定居家隔离的人员,医学观察14天。
要相对独立居住(最好有单独卫生间的单间),避免与家人接触,三餐专人送取,餐具用后消毒,卫生间定期消毒,拒绝一切探访,避免交叉感染。
二、对居家隔离人员工作人员每天上门测体温两次,专人负责,“人盯人”“一对一”,记录详实,对隔离人员身体、心理、生活等方面都要关注,有情况及时上报处置。
三、隔离期间必须戴口罩,多通风,勤洗手。
在隔离期间未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医学观察14天后由工作人员报乡镇卫生院,县疾控中心下发解除告知书后,解除隔离。
四、隔离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村(社区)、工作人员分别将病情及时上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送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县级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五、有居家隔离人员的户,其家人均不得外出,生活物资、清运垃圾等由社区的工作人员负责。
六、严格限制活动范围,居家隔离人员与其家庭成员的共享区域必需最小化,确保共享区域(厨房、浴室等)通风良好(保持窗户开启)。
七、其他家庭成员尽量不进入隔离区域,如必须进入隔离者居住空间时应佩戴口罩,口罩需紧贴面部,在居住空间中不要触碰和调整口罩。
口罩因分泌物变湿、变脏,必须立即更换。
摘下并丢弃口罩之后,进行双手清洗。
八、要与隔离者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与隔离者有任何直接接触,或离开隔离者居住空间后,须清洁双手。
准备食物、饭前便后也均应清洁双手。
九、家属应尽量减少与隔离者及其用品接触。
杜绝共用牙刷、香烟、餐具、饭菜、饮料、毛巾、浴巾、床单等。
餐具使用后应使用洗涤剂和清水清洗并消毒。
十、推荐使用含氯消毒剂和过氧乙酸消毒剂,每天频繁清洁、消毒家庭成员经常触碰的物品,如床头柜、床架及其他卧室家具。
至少每天清洁、消毒浴室和厕所表面一次。
十一、使用普通洗衣皂和清水清洗隔离者衣物、床单、浴巾、毛巾等,或者用洗衣机以60-90摄氏度和普通家用洗衣液清洗,然后完全干燥上述物品。
将隔离者使用的床品放入洗衣袋。
不要甩动衣物,避免直接接触皮肤和自己的衣服。
十二、戴好一次性手套和保护性衣物(如塑料围裙)再去清洁和触碰被隔离者的人体分泌物污染的物体表面、衣物或床品。
戴手套前、脱手套后要进行双手清洁及消毒。
乡镇疫情防控居家隔离实施方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