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工作之前最好做好方案,下面小编整理了村级防返贫监测排查工作方案及措施,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村级防返贫监测排查工作方案及措施1
为贯彻落实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组织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落实我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对所有行政村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的全部农户开展全面排查。
彻底解决监测对象识别、帮扶、风险解除过程中存在的应纳未纳、体外循环,政策把握不准、简单以收入识别,对有劳动能力监测对象“一兜了之”,以及风险消除简单化等问题。
充分结合国考省考市级交叉检查中发现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统筹安排、一体推进,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进一步精准施策,实事求是解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工作内容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
以家庭为单位,按照全省2022年监测范围6500元为参考依据,全面排查农户的实际生活状况,包括收入情况、“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刚性支出情况,以及在就医、上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
在集中力量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入户排查的同时,要充分利用农户自主申报(手机APP、村级微信群、12317热线等)。
排查发现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制定并落实好帮扶措施,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要重点排查以下六类人群:一是脱贫户特别是202x年脱贫的贫困户;二是2022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低和较上年度收入减少的农户;三是分散供养特困户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四是农村低保户特别是2022年和2022年新识别的;五是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存在新致残和重度残疾情况的;六是多子女家庭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
(二)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
对所有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全面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消除风险时收入是否超过当地当年度监测范围;“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家庭成员是否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义务教育阶段有无辍学失学学生,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是否有保障;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的生活困难问题是否稳定解决,生活是否恢复正常状态等情况。
对风险消除不稳定以及整户无劳动能力的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照识别认定程序重新纳入。
(三)排查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对所有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全面排查帮扶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重点排查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是否仅落实了兜底保障措施,存在“一兜了之”的问题;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监测对象,是否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问题是否正在解决过程中;对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监测对象,是否结合其自身需求和风险类型,落实多样性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是否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
对落实帮扶措施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帮扶措施不精准、不全面的,以及帮扶效果不明显的监测对象,要重新研判、优化举措,抓紧解决问题,尽快消除风险。
(四)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
各分管领导及时加强与医保、农业农村、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持续保持与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的沟通联络,及时排查水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人口就业困难等有可能造成规模性返贫致贫的风险隐患,强化分析研判,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防范预案,加紧落实帮扶举措,提前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要重点排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高于2%的行政村。
(五)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
结合省数据质量通报和市级日常自查下发问题数据的情况,在入户排查过程中,全面核实核准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监测对象的数据信息。
重点关注监测对象收入支出、务工就业、在校生、劳动力、“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是否缺失,监测对象分类、家庭成员信息、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录入是否准确,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是否及时更新完善等。
对存在问题的数据信息,要及时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修改完善,提高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
同时,按照统一要求,补充完善乡(镇)防返贫监测模块有关数据信息。
(六)部门信息比对。
按照监测对象新识别认定程序原则上不超15天,由于认定程序时间的缩短,各村必须及时准确报回新识别人员全部信息,乡镇统一交县乡村振兴局进行信息比对。
三、进度安排
(一)培训部署(5月8日前完成)。
乡镇对全体乡村两级干部、驻村工作队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确保做到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集中排查(5月18日前完成)。
各村要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对辖区内所有农户进行全面筛查,确保工作不留死角。
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程序识别认定为监测对象,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原则上不超过15天。
要提高工作时效,监测对象信息比对与其它识别程序环节可同步推进、压茬进行。
充分利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与相关行业部门日常数据比对结果,对新纳入的低保户、特困户等,可不重复开展信息比对,直接进入下一识别程序环节。
(三)信息录入(5月29日前完成)。
各村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经排查发现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乡镇向县乡村振兴局提出书面申请,县乡村振兴局上报,经省乡村振兴局审核把关后,报国家乡村振兴局同意备案,开放系统功能权限。
第二步:提交申请(提出名单),入户核实。
新增监测对象时,农户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个人申请及承诺授权书》。
对达到风险消除标准的农户,村(社区)“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提出拟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名单,镇乡村振兴办再组织入户调查核实。
第三步:村内公示,信息比对。
各村(社区)召开评议会议(有会议记录、签到册、现象照片或视频资料)。
对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农户(拟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在群众集中地公示5日,对民主评议确定的拟纳入监测对象,在进行村级公示时,同步组织开展信息比对。
第四步:乡镇审核。
形成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复核名单),由镇里统一汇总报县乡村振兴局。
(三)信息修正录入(6月2日前完成)。
各村(社区)对照《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摸底调查表》(附件1)进行细致筛查,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打印的基础信息核实核准,并予以修正。
镇里组织人员对录入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问题数据清洗(6月6日前完成)。
信息录入完成后,镇里将对照县乡村振兴局下发的问题数据清单,认真开展问题数据清洗,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进一步提升系统数据质量。
(五)提交总结报告(6月10日前完成)。
镇里全面总结排查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形成排查工作总结报告和集中排查情况明细表(附件3)、集中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4)将盖章扫描件(含电子版)报县乡村振兴局防贫监测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精心组织部署,按照“谁排查、谁负责”原则压实排查责任,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任务。
各村(社区)要明确一名村级联络员,于4月30日前报镇乡村振兴办。
(二)强化调度指导。
镇级会有序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加强工作督促和指导,帮助各村(社区)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提升工作实效,希望各村(社区)把握时间节点,及时完成各阶段的任务。
(三)确保工作实效。
坚决杜绝排查工作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搞形式、
走过场,各村(社区)要采取强有力措施,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确保采集的信息真实准确,确保此次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村级防返贫监测排查工作方案及措施3
在已经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基础上,进一步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现要求各乡镇对所有农村人口全面排查,对排查出因各种原因导致人均收入骤减的户及时纳入和识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进行监测。
相关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一)建立预警性常态化排查机制1.排查范围。
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排查覆盖所有行政村及农村社区、所有农村人口。
重点关注有失业人员、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2.排查方式。
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采取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农户自主申报等途径进行排查,各种途径互为补充、相互协同;
及时掌握分析媒体、信访等信息,拓宽风险预警渠道。
(1)基层干部排查。
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帮扶力量结合日常走访进行排查,重点核实行业部门筛查预警信息、应用系统校验预警信息和农户申请情况,并定期跟踪回访。
在坚持常态化排查的基础上,根据国家部署安排并结合我省实际,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两次集中排查。
(2)部门筛查预警。
县级逐步完善预警信息推送机制,组织、发改、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卫健、应急管理、审计、市场监管、统计、医保、金融、乡村振兴、信访、大数据管理、林业、残联、税务等相关行业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职责做好信息预警、数据共享、数据比对等工作,及时将“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疑似问题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的预警信息推送乡村,为乡村组织开展预警性常态化排查和确定监测对象提供信息支撑。
(3)农户自主申报。
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农户政策知晓度。
鼓励支持监测对象通过参与农村项目建设、公益劳动等增加收入。
3.综合保障。
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对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情况,及时落实医疗、残疾人、灾害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
对“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方面存在隐患的监测对象,采取有力举措及时加以解决。
4.社会帮扶。
继续发挥定点帮扶、驻村帮扶等制度优势,鼓励各地创新帮扶手段,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及时化解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
鼓励支持各地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客观公正、群众受益”原则,开展精准保险帮扶,预防因病、因残、因意外事故、因自然灾害等因素引发的返贫致贫风险。
5.扶志扶智。
积极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脱贫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积极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
通过选树自强不息、稳定增收致富典型和开展文明户评选等活动,不断激发监测对象勤劳致富内生动力。
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残济困,营造守望相助、互帮互爱的文明风尚。
(四)风险消除1.风险消除原则。
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标注“风险消除”。
标注“风险消除”后,不再享受监测对象的帮扶政策。
需要落实“四个不摘”的继续落实,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但如果是脱贫户继续享受有关政策。
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
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
风险消除时间没有强制要求,但是不能当月进当月出。
2.风险消除程序(1)村级评议公示。
结合家庭收入支出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以及帮扶成效,村级组织对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情况进行综合研判,通过民主评议,初步拟定风险稳定消除监测对象名单并在村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乡镇确定公告。
乡镇对村级上报的公示无异议的拟定风险稳定消除监测对象及时审核,确定最终风险稳定消除监测对象,并在所在村公告。
(3)标注风险消除。
乡镇将风险稳定消除监测对象名单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备案,并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同时完善信息采集表及相关档案内容。
(4)告知监测对象。
标注风险消除后,乡镇组织村级将风险消除结果告知所标注的监测对象。
3.其他有关事项。
针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再次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照监测程序重新进行认定,并纳入监测帮扶范围。
在国家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进行监测对象风险再标注。
村级防返贫监测排查工作方案及措施4
为进一步做实我乡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及帮扶工作,筑牢防止返贫致贫防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按照**县乡村振兴局《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全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范围
以家庭为单位,对全乡所有农村人口(*户*人)进行排查。
二、力量组织
组织乡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工作。
三、时间安排
6月23日前按照《**县**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时间安排表》(附件1)明确的时间节点,完成集中排查工作;按程序审定后,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作为新增监测对象纳入监测,并将相关信息数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四、排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