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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风行动招聘会计划1
为了进一步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落实好区委区政府“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失学”的工作目标,为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关爱机制,情系贫困学生,共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经研究在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实施“春风助学行动”,使用圆梦行动结余资金,资助一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特拟定此工作计划。
一、活动主题
推进均衡发展,建立关爱机制。
二、资金来源
从圆梦行动结余资金中划拨200万元用于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对象及资助标准
1、孤儿、烈士子女每人资助1500元;
2、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每人资助3000-5000元;
3、没有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低保户家庭学生、残疾人家庭学生、无稳定经济收入的单亲家庭学生、丹江口移民家庭学生、因重大疾病或其他重大灾难致贫家庭学生每人资助800元。
四、工作程序
“春风助学行动”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孤儿、烈士子女、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资助,拟在XX年元月30日前完成;第二阶段:没有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低保户家庭学生、残疾人家庭学生、无稳定经济收入的单亲家庭学生、丹江口移民家庭学生、因重大疾病或其他重大灾难致贫家庭学生资助,拟在XX年3月30日前完成。
1、活动宣传及调查摸底。
各学校通过不同形式积极宣传区教育局“春风助学行动”工作计划,使该活动家喻户晓;认真组织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工作,将符合不同类型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生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各学校对提出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认定后,指导学生填写《春风助学行动申请表》,同时要求学生提供必要的相关证明(孤儿、烈士子女提供孤儿证、烈士证书复印件;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提供疾病诊断书、住院病历、住院费用结算单等复印件;其他类型学生需要提供残疾证、低保证或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提供家庭情况证明等)。
3、学校评审公示。
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学生提供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经过认真审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资助中心核定。
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班对各校上报《受助学生名册》及学生《申请表》等进行复核,核定后,在区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5、资金发放。
助学资金以现金的形式通过学校发放。
6、资料建档。
各校要对所助学生资料建档备查。
五、组织领导
为了深入推进此次助学行动,区教育局成立以杨汉明局长任组长,江中华副主任任副组长,资助中心、财务科、基教科、监察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资助中心翁胜华同志任主任,具体负责此次助学活动组织工作。
六、时间安排
1、12月20日前,学校宣传资助政策,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摸底工作。
2、XX年1月10日前,组织孤儿、烈士子女、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申请,学校评审、公示,报送区资助管理中心。
3、XX年1月20日前,资助中心下校复核、公示。
4、XX年1月30日前,发放第一批助学金。
5、XX年3月5日前,学校组织符合第二批受助条件学生申请,学校评审、公示后报送区资助管理中心。
6、XX年3月20日前,资助中心复核、公示。
7、XX年3月30日前,发放第二批助学金。
8、XX年4月15日前,资料建档、工作小结。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要高度重视本次助学工作,要精心组织、细致安排,成立专班,制定计划,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活动。
3、加强技能培训,引导返乡创业。
一是统筹培训资源,动员各类培训机构以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为目标,开发一批适合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培训专业和课程。
二是积极引导和组织农村劳动力特别是“两后生”主动参加技能培训,提高技能水平,并确保参加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的农村劳动力都能享受到相应补贴政策。
三是大力宣传返乡创业政策,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强化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激发广大农民工创业热情。
4、加强权益维护。
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
对有维权需求的农民工,要告知维权途径,引导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用人单位加强用工指导,引导督促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
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生活、保障劳动经济权益、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的物质文化生活。
2023年春风行动招聘会计划3
一、活动主题
千企万岗稳就业,创新创业创未来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至4月上旬,共安排100天。
三、主要服务对象
(一)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专业技能人才、退役士兵、就业困难人员等各类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城乡劳动者。
(二)以县经济开发园区为平台,以省、市“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工作组走访调研有人才和用工需求的企业为重点,着力服务我县实体经济。
四、活动规模
活动期间计划组织8场招聘会,组织50家用人单位进场招聘,提供1000个以上的岗位,力争实现就业700人。
运用互联网+政务模式,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各类城乡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创业。
五、组织保障
县人社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邀请财政、经信、经开区、民政、教育、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等部门共同参加。
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活动宣传和组织实施,其他成员单位协助县人社局分别组织不同求职人群积极参加专场招聘活动,积极与招聘单位进行对接,确保招聘活动取得实效。
六、活动安排
“就业春风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活动准备阶段,二是集中开展阶段,三是跟踪服务阶段。
(一)活动准备阶段(时间:20xx年1月到20xx年1月下旬)
工作目标:重点关注掌握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县企业用工状况所造成的影响,以及全县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和用工进度情况。
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就业失业的形势监测分析,及时完善政策储备。
1.开展两项重点调查。
一是对全县重点企业当前生产用工情况开展调查。
及时掌握企业用工计划和用工动态情况,建立企业用工需求基础台账。
二是对全县外出务工节前返乡和节后返岗情况开展调查。
调查时间从1月20日(农历腊月十五)至20xx年2月xx日(农历正月十五),重点调查节前返乡人数、节后就业去向、返乡就业创业等情况。
开展两项重点调查工作时,要结合我县就业失业动态五项监测工作要求,密切关注中美贸易摩擦可能对企业用工需求和外出务人员返乡的影响,及时收集信息,精准掌握动态,准确统计数据,为更好地开展就业春风行动各项活动提供数据支持。
2.深入宣传扩大影响。
一是举办“20xx就业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
向社会发布此次活动主题、工作目标、活动安排等内容,进一步扩大就业春风行动影响力。
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广播、电视等平台发布全县大型招聘活动日程安排和重点企业岗位信息,全方位、多角度、高密度、高频率地开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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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风行动招聘会计划1
为了进一步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落实好区委区政府“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失学”的工作目标,为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关爱机制,情系贫困学生,共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经研究在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实施“春风助学行动”,使用圆梦行动结余资金,资助一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特拟定此工作计划。
一、活动主题
推进均衡发展,建立关爱机制。
二、资金来源
从圆梦行动结余资金中划拨200万元用于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对象及资助标准
1、孤儿、烈士子女每人资助1500元;
2、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每人资助3000-5000元;
3、没有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低保户家庭学生、残疾人家庭学生、无稳定经济收入的单亲家庭学生、丹江口移民家庭学生、因重大疾病或其他重大灾难致贫家庭学生每人资助800元。
四、工作程序
“春风助学行动”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孤儿、烈士子女、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资助,拟在XX年元月30日前完成;第二阶段:没有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低保户家庭学生、残疾人家庭学生、无稳定经济收入的单亲家庭学生、丹江口移民家庭学生、因重大疾病或其他重大灾难致贫家庭学生资助,拟在XX年3月30日前完成。
1、活动宣传及调查摸底。
各学校通过不同形式积极宣传区教育局“春风助学行动”工作计划,使该活动家喻户晓;认真组织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工作,将符合不同类型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生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各学校对提出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认定后,指导学生填写《春风助学行动申请表》,同时要求学生提供必要的相关证明(孤儿、烈士子女提供孤儿证、烈士证书复印件;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提供疾病诊断书、住院病历、住院费用结算单等复印件;其他类型学生需要提供残疾证、低保证或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提供家庭情况证明等)。
3、学校评审公示。
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学生提供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经过认真审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资助中心核定。
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班对各校上报《受助学生名册》及学生《申请表》等进行复核,核定后,在区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5、资金发放。
助学资金以现金的形式通过学校发放。
6、资料建档。
各校要对所助学生资料建档备查。
五、组织领导
为了深入推进此次助学行动,区教育局成立以杨汉明局长任组长,江中华副主任任副组长,资助中心、财务科、基教科、监察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资助中心翁胜华同志任主任,具体负责此次助学活动组织工作。
六、时间安排
1、12月20日前,学校宣传资助政策,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摸底工作。
2、XX年1月10日前,组织孤儿、烈士子女、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申请,学校评审、公示,报送区资助管理中心。
3、XX年1月20日前,资助中心下校复核、公示。
4、XX年1月30日前,发放第一批助学金。
5、XX年3月5日前,学校组织符合第二批受助条件学生申请,学校评审、公示后报送区资助管理中心。
6、XX年3月20日前,资助中心复核、公示。
7、XX年3月30日前,发放第二批助学金。
8、XX年4月15日前,资料建档、工作小结。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要高度重视本次助学工作,要精心组织、细致安排,成立专班,制定计划,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