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即春节运输,是中国在农历春节前后发生的一种大规模的高交通运输压力的现象,下面小编整理了2023年春运组织方案,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3年春运组织方案篇1

为确保春运期间全县交通运输畅通,旅客出行安全,外出务工人员流动有序,减少重大客运交通责任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__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__】2927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做好20__年春节运输工作文件精神,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总体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春运时间

自20__年2月4日开始至20__年3月15日结束,为期40天。

二、工作目标

通过采取超常手段,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县际出入口安全督查,严管、严查、严处各类道路运输和水上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交通安全畅通、运输秩序良好。春运期间力争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杜绝群死群伤特大恶性道路和水上交通事故;二是不发生严重旅客滞留事件;三是不发生因管理不力而造成的严重交通堵塞;四是不发生影响恶劣的涉路、涉运群体性治安事件。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春运工作,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任组长的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春运工作综合组织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春运办)、指挥调度中心、安全督查组等机构。

春运办设在县运管所。具体负责春运工作的综合协调,春运突发事件的处置,调配运力的审核与申报,春运牌证统一领发及春运宣传、统计、信息上报及总结工作。春运办24小时值班电话:

指挥调度中心设在,设中心办事处。具体负责对全县道路春运工作的统一指挥调度、单车春运牌证的核发及路单签发工作。

安全督查组下设等五个安全督查服务站,具体负责辖区过往营运客车安全监督检查和对运输经营者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分流转运旅客等。水上交通安全督查由水上交通春运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1月28日至2月3日):各有关单位、有关部门根据本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制定春运具体实施方案应急预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__年2月4日至3月15日):各有关单位、有关部门按照方案精心布署,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确保春运目标实现。

(三)总结评比阶段(20__年3月16日至3月20日):各有关单位、有关部门对春运情况进行总结,表彰先进,找出差距,进一步提高春运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1)加强运输组织

1.提前做好客流预测。县运管所和县内各运输企业要科学预测春运旅客需求,合理制订运输方案,统筹安排运力资源。要加强农村道路运力投入,满足乡镇群众节日出行需求。在本县运力不足的情况下,允许向客源地省、市借调运力。

2.做好不同运输方式衔接服务。县内各运输企业要增加等地机场、火车站的包车运输,增强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性和互补性,更好地服务旅客出行。城区公交车、出租车要延长运行时间,及时疏运旅客。

3.各乡(镇)要对照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能,做好水上交通船舶的组织和管理,切实保障航运、港口安全畅通,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二)强化安全管理

1.严格外调运力的资格审查、监管。所有外调运力一律由向县运管所申报。经省、市运管部门审批合格的外调运力,核发《县20__年春运调配运力核准证》。对未经批准由企业或个人擅自租调的外籍(含本省其它县、市)车辆,一经发现一律扣车、中止运行,并依据《省道路运输条例》及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每辆车不低于10000元的处罚。各春运安全督查服务站不得擅自放行未经审报核准的外籍车辆,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所有运政执法人员一律严禁参与春运经营,否则一经查实,一律给予免职待岗处理。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乡(镇)、县安监局、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府办发【20__】号文,切实履行自身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一岗双责制”、“三包责任制”等责任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预防和减少事故;县安监局要做好交通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管协调,加大对运输过程危化物品的监管;县农业局要加强对农用船管理,要专门制订春运期间农用船管理方案;各运输企业及船舶要认真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涉及20__年春运的单位和县内各运输企业,要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对投入春运的车辆、车站要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不留隐患死角。要组织对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进行集中排查,严禁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春运,公路部门要对辖区春运客流途经线路进行集中排查治理,增加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

4.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所有参加春运的营运客车都要参加春运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参加春运。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制度,各客运站要加强对运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春运期间要严格执行“三品”查堵制度,重点查处夹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5.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县运管所要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和安全告知制度。加强对农村道路的安全检查,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组织执法小分队、农村劝导队,及时查处、劝阻、纠正超员载客、非客车载人等违法行为。

6.狠抓春运治安管理。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要认真做好防恐防暴各项准备,进一步强化对治安复杂地区的巡逻和控制,最大限度的把警力投入到车站重点部位,切实加大社会面秩序维护和掌控力度。

(三)、切实提高应急保障水平

1.建立完善应急预案。春运期间,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各涉运单位和企业要针对可能出现的冰冻、极寒、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和大批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认真完善应急预案,对应急救援、应急运力组织、应急保障等措施进行统筹安排。

2.备足应急物资。要做好各类应急车辆、应急食品、应急药品、应急油料等物资的准备工作。在易积雪结冰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和运输场站,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大型清障和铲冰除雪设备,组织好应急队伍,保证能及时调用,快速恢复交通通行条件。

3.做好异常天气的预报预警。县气象局要针对冬季气候特点,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防、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和各运输企业要根据恶劣天气预报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有关准备。各运输企业要及时掌握气候变化和线路通行情况,完善安全提醒制度。

4.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当突发事件、极端恶劣天气造成旅客大规模、大范围、长时间滞留和运输中断时,各涉运单位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调集各方运力资源,加强车辆分流疏导,对滞留在路上的人员要尽快组织救助,对车站滞留的旅客要妥善安排到安置点,对短时延误的旅客,要做好解释安抚工作。

5.做好应急值守工作。春运期间,各乡镇及有关涉运单位和县内各运输企业,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严格工作纪律,严禁脱岗误事现象发生,主要领导和值班人员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遇有特殊情况,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信息。

(四)切实提升服务质量

1.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和县内各运输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要通过电视、广播、短信、微信、微博等渠道,及时发布天气变化、班次增减、客票余额、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各类信息,方便旅客合理安排出行。县卫生防疫部门要做好运输工具和场站的卫生防疫工作,防控疾病传播。

2.进一步创新售票方式。县内各运输企业要积极创新售票方式,增加客票代售点,提供上门售票、电话订票、网上购票、手机购票、团体预售往返票等多种服务。

3.进一步拓展多种形式的便民服务。县内各运输企业要继续组织开展“情满旅途”、“务工人员平安返乡”等活动,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县交警大队要继续为自驾摩托车返乡务工人员提供维修、饮水、简单医疗等便民、志愿服务。

4.进一步维护好旅客合法权益。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县运管所要严厉打击站外揽客、“甩客”、“倒客”、“宰客”、倒卖车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乱罚款等价格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各运输企业要公布服务监督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做好道路治堵保畅。公路事务中心要细心细致对辖区内公路防护设施、桥梁、隧道进行全面检查,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警示牌和防撞栏等安全设施,对危险和设施不足的桥梁、路段抓紧时间维护并增设警示标志;组织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进行排查和除险加固,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的防范控制,加强对繁杂路段、易塌路段的巡查,及时清除路障、塌方等,加强对施工路段、容易造成堵车路段的指挥疏导。做好抢险机械及物资准备,科学组织雨雪、路面结冰、大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防范处置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健全气象信息快速通报机制,确保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有效衔接。恶劣天气下督促道路、水路客运调整运营计划,引导群众减少驾车出行,降低路上滞留和事故风险。针对可能出现的大范围低温雨雪天气,细化完善应急预案,提前准备铲冰除雪,应急救援等物资设备,落实好应急运力、做好积压车辆疏散、司乘人员保障等工作。针对极端天气导致的航班廷误或取消情况,全力做好滞留旅客情绪疏导和后勤保障。

九、加强协作营造良好局面

(一)强化联合执法。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站外揽客,用客、倒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扎实开展非法营运及“羊儿客”的集中整治工作;加强协作努力保证道路畅通。

(二)维护治安秩序。公安部门要配备充足的值勤力量和机动警力,加强机场、车站、码头公共区域的巡查管理,维护良好秩序。

(三)加强价格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管理,严查乱涨价、乱收费等行为,确保春运票价稳定。

(四)共享气象信息。气象部门加强中短期和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及时准确发布气象信息,为有关部门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提供支撑。

(五)做好宣传引导。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春运一线的优秀事迹,树立行业先进典型;要畅通民意渠道,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对热点和难点问题,要及时回应,做好解释沟通。

十、坚守岗位,做好春运执勤值班值守工作

春运期间,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强化春运情况调度和相关数据统计分析,落实专人负责春运统计工作。民航、道路和水路运输等部门要按时向交通局报送运输完成情况,遇有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要严格按照程序及时上报。20xx年3月1日前,道路中心、港航中心、机场办将20xx年春运工作总结报送县交通局(57682107)。

2023年春运组织方案篇3

春运期间人员集中流动性大,疫情传播风险增加,为统筹做好春运工作和疫情防控,根据全国及省市春运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阜阳市20xx年春运服务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和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要求,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严防死守,把疫情防控放在春运工作首位,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提升春运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平稳有序出行。

二、职责分工

(一)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县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议、研究、批准全县春运工作方案及领导小组人员,检查指导春运工作开展情况,决策春运工作重要事项,协调解决春运重大问题,督促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落实职责。

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部署,组织督促检查春运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跟踪掌握春运动态,及时发布春运信息。

(二)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及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管理,督促行业管理部门重点做好“两客一危”车辆、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强运输市场的管理,牵头落实道路运输市场常态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整治合力,依法打击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科学制定运输方案,优化运力配置,满足旅游出行需求;发布公路通行信息,保障公路畅通。督促指导道路水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春运期间疫情防控要求,重点做好进出场站人员快速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科学佩戴口罩、快速引导客流等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对客运一线服务人员健康管理,开展日常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强化实名制购票和对号入座管理,及时停运太和来往中高风险地区的道路客运班线及包车客运业务。督促道路水路运输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营运车船的维护检测,加强司乘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管理,落实卫星动态监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督促重点企业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客运场站、公交场站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突发能力。

(三)县公安部门负责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落实疫情防控强制隔离和封锁措施;打击造谣惑众、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群众利益。公安部门要加强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场所治安管理,加大对炒票、拉客宰客、“黑票点”、“黑站点”等非法活动的打击力度,确保春运期间治安秩序良好;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需要在重点路段设置春运交通安全服务检查点,加强过往车辆特别是“两客一危”车辆、重型货车、校车的安全检查,严管严查“三超一疲劳”、人货混装、报废车上路、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对易堵路段及时集中警力开展交通疏导,充分发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作用,维护正常交通秩序;落实常态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配合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公安部门负责依法维护社会秩序,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人流密集场所管控,保护重点区域人员人身安全。

(四)县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春运期间卫生应急预案,做好春运期间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场所的便民医疗服务和疫情监测防控工作。负责加强春运疫情防控指导,督导公铁水等单位完善防控措施,指导交通场站设置隔离区;统筹协调处置交通环节发现的疑似病例,对发现的疑似人员早隔离、早治疗。

(五)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春运安全工作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春运工作,督促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加强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对春运期间安全生产事故组织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六)铁路部门负责火车站内疫情防控、旅客运输和区域内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铁路部门疫情防控各项职责,重点做好进出站人员快速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科学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对客运一线服务人员健康管理,开展日常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快速引导客流等疫情防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进出站人员的健康码核验、车站广场安全保障等工作。加强行包安检,防止乘客携带危险品上车。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车站广场的安全保障工作。

(七)县人社部门负责农民工流动情况的监测工作,提前摸排务工人员返乡返岗需求,加强工作衔接。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督,保证返乡的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避免节前民工集体讨薪等恶性的事件发生。

(八)县邮政部门负责做好春运期间邮件、包裹、快递的收寄、安检、运输工作;督促快递企业做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控和物品消杀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九)县气象部门负责天气信息发布,为春运提供及时、准确的气象信息服务。

(十)县教育部门负责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因校制宜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春季开学时间。加强校车的监督管理,确保春运期间上下学时段校车规范运行,车辆及驾驶员符合要求,加强假日期间校车封存管理和乘车安全宣传。

(十一)县文化旅游体育部门负责发布旅游信息,规范旅游环境和秩序;引导旅客错时错峰旅游,指导景区按照不超过核定人数75%的标准合理安排游客接待工作;督促旅行社认真查验旅游包车企业、车辆、驾驶员资质条件,落实用车“五不租”制度。(用车“五不租”制度,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交办运〔20xx〕6号),即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

(十二)县新闻宣传部门负责春运宣传报道工作,跟踪报道春运工作开展情况,发布春运信息,传播社会正能量;及时发布疫情防控要求、旅游安全提示,引导公众错峰避峰出行,减少不必要出行。

(十三)团县委负责做好春运期间志愿者服务工作,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

(十四)县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做好春运期间城市市容的管理工作,加大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违章搭建等行为的治理,为旅客创造良好的市容环境。

(十五)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做好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场所及周边地区的市场管理,确保经营有序;依法打击违反价格管理的行为。

(十六)县发改部门负责做好交通运输价格管理和相关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十七)县武警部门负责维护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场所的春运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八)县消防救援部门负责做好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针对返乡务工人员的消防宣传活动,加强灭火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九)各乡镇(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统筹做好本辖区春运服务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研究部署抓实抓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履行乡村路长职责,督促乡村道路专管员提高公路巡查、安全隐患排查频率,对通达农村客运班车的道路重点巡查;开展道路清障,治理沿路逢集设市,加强道路停车管理,联合交管部门合理设置集镇、三轮车、四轮车等非机动车限时禁行路段,明确具体人员引导机动车和三轮车、四轮车等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在指定区域,确保集镇道路客货运输畅通;全面完成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积极配合开展好春运工作。

三、实施步骤

20xx年春运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20xx年1月28日之前)

组织开展春运客流量调查和预测分析,联系各有关部门和重点单位,掌握各种运输方式需求、安排及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成立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县春运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春运工作组织和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组织部署所承担的工作,制定具体方案,细化责任,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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