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用户安全用气宣传计划方案精选5篇,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欢迎阅读下载。

用户安全用气宣传计划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建委《关于开展“燃情岁月”之“燃气用户供用气安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xx[20XX]52号)文件精神,加强对燃气用户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增强用户用气安全意识,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防范燃气安全事故能力,防范重大安全用气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从20XX年12月1日开始至20XX年1月3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15日):动员部署,编制宣传活动材料,制定活动方案

2、第二阶段(20XX年12月16日―20XX年1月20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用气宣传系列活动。

3、第三阶段(20XX年1月21日―20XX年1月30日):总结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局燃气站负责协调、指导辖区内燃气企业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活动,审查宣传活动材料的和活动方案,组织宣传活动,收集、汇总阶段性工作。

2、各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编制宣传活动材料,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活动,总结、上报阶段性工作。

三、宣传内容

1、相关法律、法规;

2、燃气技术标准、国家规范及安全供用气常识;

3、正确选择和使用钢瓶、调压阀、燃气灶、热水器、燃气连接软管等方法;

4、剖析单位燃气用户用气事故典型案例;

5、用气安全检查要点、注意事项,以及防范和处置燃气突发事故的应急措施和方法。

四、宣传工作方法与要求

1、围绕主题,精心组织安排宣传工作方案

此次“燃情岁月”安全用气宣传活动的主题是“燃气用户供用气安全”。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紧密围绕主题,指定分管领导负责宣传工作;要根据本企业供气性质和用户分布状况,精心组织,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重点引导单位燃气用户落实各项安全用气管理制度,消除安全隐患

具体方案可参照“五个一”要求,即印发一期宣传材料,悬挂一幅宣传标语,进一个社区或单位开展宣传咨询,组织一次入户安检,举办一期安全培训。

2、形式多样地开展宣传活动

(1)组织学*、培训。

各燃气管理人员和各企业员工要组织学*《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和有关燃气安全知识,各企业要加强对本企业服务、安检、维修人员的技能培训,并配合单位燃气用户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2)编印、发放安全供用气宣传材料。

各企业要组织编印内容丰富、通俗的宣传材料,所有材料应向局燃气站报备。

各燃气经营企业应在各燃气储配站、充装站和供应站门口,悬挂大幅宣传条幅及张贴标语、墙报,在单位燃气用户的用气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用气常识或操作指南、应急处理程序等宣传单。

(3)深入开展入户宣传活动。

各企业应抽调精通业务、爱岗敬业的人员组建宣传队,深入各社区和单位燃气用户,联合当地居(村)委会、物业公司,开展宣传安全活动。

活动内容包括:免费入户安检、安全用气常识咨询、分发安全宣传材料、剖析单位燃气用户用气事故案例等。

(4)多渠道营造安全供用气的浓厚氛围。

充分发挥燃气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安全用气宣传活动协调和指导检查,并可联合*、消防、安监、质监、执法、工商等部门,有组织、有步骤地做好用气安全宣传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网、报纸、通讯、网络等传媒手段,加大用气安全宣传力度,报道活动动态,力求做到安全用气知识家喻户晓。

3、加大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力度,保障用气安全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以此次“燃情岁月”宣传活动为契机,开展对本企业供用气设施设备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

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对瓶装液化气流通环节的跟踪落实,严禁对无证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对用户用气场所、钢瓶存放地点不具备安全条件等问题,要向用户发出隐患整改书面通知单,并予以劝阻、制止、督促纠正;拒不整改的,依照合约予以停气处理;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入户安检,对擅自安装或擅自拆、改、移室内管道燃气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消除。

4、加强交流,做好信息传递、反馈工和燃气经营企业要指定专人将本企业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收集汇总,加强宣传信息传递、反馈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方法。

五、有关动员部署安全宣传及检查的具体时间

1、12月13日组织召开燃气经营企业负责人会议,传达贯彻榕建液[20XX]61号文件精神,部署开展宣传活动工作,制定活动方案。

1、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把安全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规划好重点宣传活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落实。

2、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活动主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研究。

要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推广先进经验、宣传典型案例,做好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全社会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氛围。

3、落实措施,加强对燃气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继续加强对燃气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发挥骨干人员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广大燃气从业人员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

要按照《省燃气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促使其熟练掌握关键岗位的安全技能。

要充分发挥燃气企业的主体作用,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4、强化监管,严厉打击燃气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进一步加大对燃气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要认真查处未办理资质证件等法定手续擅自从事活动的行为,以及燃气企业无资质证书、企业“从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进行活动的行为。

同时,对于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用户安全用气宣传计划方案3

为了您和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大家在使用燃气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燃气公司各项规定。

1、已通天然气的房间,用户不得再使用其他燃料,如瓶装液化气、煤等。

2、天然气橡胶管不得穿墙越室,并定期检查,定期更换(18个月),发现胶管老化、龟裂、曲折或损坏需要及时更换。

为确保安全,请用户尽量使用不锈钢波纹管,不要使用塑料软管。

3、燃气器具每次使用后必须将开关拨到关闭的位置;每次使用前必须确认安全无漏气时,方可通气点火。

4、烹调时,厨房内须随时有人照料,避免汤水溢出熄灭炉火,导致天然气泄漏。

5、外出、夜间入睡前、长期不用燃气具时,一定要关闭室内总阀。

6、如遇供气突然中断,应将燃气器具开关、室内燃气总阀同时关闭,直至正常供气后方可继续使用。

为确保安全,请您千万不要使用不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器具。

7、用气“六”不准:

(1)不准擅自拆、改燃气设施和用具。

如需拆、改(如装修)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燃气安装、维修企业负责施工。

确需移动燃气计量装置及计量装置前的设施,必须经燃气供气单位同意。

(2)不准将燃气管道、阀门、流量表、燃气器具等燃气设施密封或暗室安装。

如装在墙壁内、吊顶内、柜内、灶台内等。

(3)不准在安装燃气表、阀门等设施的房间内堆放杂物、住人。

(4)不准在燃气管道是牵挂电线、绳索悬挂杂物。

(5)不准私自开启或关闭燃气管道公共阀门。

(6)不准非法使用燃气设施和偷盗、转供燃气。

8、应进行日常检漏。

常用方法是用毛刷蘸肥皂水涂抹在燃气开关各接口处,如有气泡出现,即说明该处漏气,切不可用明火检查。

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通知燃气单位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9、为了及时发现燃气的泄漏,建议安装家庭用燃气报警器;另备灭火器一个以防发生火灾。

10、发现室内燃气设施或者燃气器具等发生泄漏,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1)迅速关闭气源总阀门;

(2)严禁开、关任何电器或者使用电话,切断户外总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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