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9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

自2022年4月8日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制定《天津市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总结推广办案经验,将全链条打击整治、追赃挽损等要求落实到案件办理全过程。本次专项行动的打击范围是以“养老”为名、通过欺骗手段侵害老年人(60岁以上公民)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包括但不限于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等犯罪。

本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是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

快捕快诉战果显著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发挥捕诉一体优势,依法快捕快诉一批社会影响力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共办理养老诈骗犯罪案件81件,批准逮捕47人,提起公诉113人。围绕保障老年人消费安全和食药安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全流程追赃挽损,最大限度挽回老年受害群体财产损失,在检察环节共追缴、督促退赔人民币2100万余元,查封房产5套,扣押汽车17辆。

通过办理刑事案件,深挖养老诈骗案件背后原因,查补漏洞,完善机制,共制发检察建议19份。通过办理养老诈骗公益诉讼案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4份,促进加强行业治理。

拓展宣传深度普法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宣传发动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利用检察机关新媒体平台发布涉老反诈宣传作品560余件,原创作品128件。针对老年群体乐于参与线下宣传的特点,印制宣传品,以开办法治教育讲堂现场普法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共开展现场宣讲活动160余场,发放纸质宣传册1.14万余份,宣传品3100余份。

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保持严惩高压态势,持续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坚持精准打击,会同其他执法司法机关把好政策法律界限,提升办案质效,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坚持打深打透,全力追赃挽损,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防范化解风险;加大检察建议制发力度,促进诉源治理,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拓展普法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实效。

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2

为深入贯彻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要求,我区积极开展相关行动。

着重做到养老诈骗宣传教育的宣传全覆盖,着重提高老年人的防诈骗能力。

做好宣传工作常态化,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是落实关心关爱老年人的重要工作,为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我区召开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

会议要求,迅速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专班,统筹谋划、组织实施,保证工作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

二、强化宣传氛围

我区镇街组织网格员入户开展“养老诈骗”宣传工作,发放养老反诈宣传手册,本周共发放宣传手册3000份,张贴100多张海报、标语、横幅等,手机短信发送7000余条。

进一步提高群众的防诈骗意识,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减少老年人上当受骗的机会。

三、加大全面排查

我区相关单位和镇街依法按照职责主动开展摸排,对可能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切实将一切可能威胁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之事,尽早尽快地扼杀在摇篮之中,让他们知法懂法,安全、开心地安度晚年。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提高站位,将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统筹部署,强力推进,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3

为认真贯彻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根据《**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集中利用二个星期时间对我市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对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进行了“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现有养老机构情况

全市现有公办养老机构**家,民办养老机构*家,共有****张养老床位。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家,都是由社区(村)投资建设并运营,规模偏小。

通过机构自查、部门检查,我市养老机构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情况。

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

根据《**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迅速行动,统一制定宣传标语等相关内容由乡镇民政办牵头,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分步开展。

(二)找准重点,全面杜绝隐患。

广泛宣传。

为做好我市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作为宣传重点。

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干部及综治网格员作用,在社区、村人口聚集的公共区域和各小区重点出入卡口以及老年人常去的休闲场所周边,以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贴宣传画,板报,开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

提醒老年人及亲属,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

各职能部门排查活动中暂未发现各自主(监)管领域内存在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

动态管理。

按照上级部门提供的'养老服务机构拒绝诈骗集资承诺书、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分类造册,全面掌握重点人员动向,为政府落地稳控责任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

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9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

自2022年4月8日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制定《天津市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总结推广办案经验,将全链条打击整治、追赃挽损等要求落实到案件办理全过程。本次专项行动的打击范围是以“养老”为名、通过欺骗手段侵害老年人(60岁以上公民)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包括但不限于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等犯罪。

本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是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

快捕快诉战果显著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发挥捕诉一体优势,依法快捕快诉一批社会影响力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共办理养老诈骗犯罪案件81件,批准逮捕47人,提起公诉113人。围绕保障老年人消费安全和食药安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全流程追赃挽损,最大限度挽回老年受害群体财产损失,在检察环节共追缴、督促退赔人民币2100万余元,查封房产5套,扣押汽车17辆。

通过办理刑事案件,深挖养老诈骗案件背后原因,查补漏洞,完善机制,共制发检察建议19份。通过办理养老诈骗公益诉讼案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4份,促进加强行业治理。

拓展宣传深度普法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宣传发动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利用检察机关新媒体平台发布涉老反诈宣传作品560余件,原创作品128件。针对老年群体乐于参与线下宣传的特点,印制宣传品,以开办法治教育讲堂现场普法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共开展现场宣讲活动160余场,发放纸质宣传册1.14万余份,宣传品3100余份。

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保持严惩高压态势,持续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坚持精准打击,会同其他执法司法机关把好政策法律界限,提升办案质效,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坚持打深打透,全力追赃挽损,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防范化解风险;加大检察建议制发力度,促进诉源治理,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拓展普法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实效。

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2

为深入贯彻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要求,我区积极开展相关行动。

着重做到养老诈骗宣传教育的宣传全覆盖,着重提高老年人的防诈骗能力。

做好宣传工作常态化,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是落实关心关爱老年人的重要工作,为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我区召开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

会议要求,迅速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专班,统筹谋划、组织实施,保证工作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

二、强化宣传氛围

我区镇街组织网格员入户开展“养老诈骗”宣传工作,发放养老反诈宣传手册,本周共发放宣传手册3000份,张贴100多张海报、标语、横幅等,手机短信发送7000余条。

进一步提高群众的防诈骗意识,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减少老年人上当受骗的机会。

三、加大全面排查

我区相关单位和镇街依法按照职责主动开展摸排,对可能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切实将一切可能威胁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之事,尽早尽快地扼杀在摇篮之中,让他们知法懂法,安全、开心地安度晚年。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提高站位,将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统筹部署,强力推进,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3

为认真贯彻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根据《**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集中利用二个星期时间对我市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对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进行了“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现有养老机构情况

全市现有公办养老机构**家,民办养老机构*家,共有****张养老床位。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家,都是由社区(村)投资建设并运营,规模偏小。

通过机构自查、部门检查,我市养老机构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情况。

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

根据《**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迅速行动,统一制定宣传标语等相关内容由乡镇民政办牵头,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分步开展。

(二)找准重点,全面杜绝隐患。

广泛宣传。

为做好我市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作为宣传重点。

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干部及综治网格员作用,在社区、村人口聚集的公共区域和各小区重点出入卡口以及老年人常去的休闲场所周边,以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贴宣传画,板报,开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

提醒老年人及亲属,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

各职能部门排查活动中暂未发现各自主(监)管领域内存在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

动态管理。

按照上级部门提供的'养老服务机构拒绝诈骗集资承诺书、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分类造册,全面掌握重点人员动向,为政府落地稳控责任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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