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手机还是电脑,手机上能看到的广告越来越多了,所以对于这些行为要坚决进行整治,下面小编整理了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1

今年以来,按照市、县局深入开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安排,对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全面安排,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到目前为止,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200多人次,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9起,处罚款15万元;责令停止发布广告11余条,责令改正虚假违法广告25条。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较好地发挥了广告监管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治工作基本情况

(一)全面部署,齐抓共管,夯实整治工作基础

在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中,我们把做好基础工作摆在了首要位置。一是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深入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行动动员大会后,我局召开了同等规模的大会,对我县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行动做了专项部署,对各部门的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进一步加强了全县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协调领导小组的协调领导作用,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成立由周海荣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张雪坡任副组长,商广股、公平交易分局、消保股、市管分局、注册登记分局、监管股、办公室、各基层所负责人为成员的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商广股,负责全区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全局实行分片包干整治的形式,各相关股室与其对口的联系所密切协调配合,各负其责。二是由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牵头研究制定了《××20××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方案》,对全年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步骤、有重点、有目标的开展整治工作。三是由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在反复征求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按市工商局、市药监局、市质监局、市卫计委联合制定的《永州市药品、医疗、医疗器械、保健品广播电视广告发布管理暂行规定》,对全县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虚假违法广告比较集中的行业的广告发布进行了规范治理。

(二)明确职责,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涉及多个职能部门,为形成工作合力,我县进一步完善了由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委网宣办、县公安局、监察局、县卫计委、城管执法局、县文体广新局等部门共同参加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在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中的职责。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医疗药品广告的监督检查,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开展医疗药品广告监测、定期公布违法医疗药品广告。对违反医疗药品广告有关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广告的和利用医疗广告进行医疗服务虚假宣传的,依法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予以处理。同时,认真处理卫生行政部门移送的违法违规医疗药品广告案件,对屡禁不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依法从重进行处理,直至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加强培训,严把广告发布审查关

为提高广告经营单位和广告发布单位的广告审查水平,严把广告业务制作关、发布关,我们把加强对广告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是在年初组织力量对全县的广告审查员队伍进行了调查摸底,对广告审查员的数量、文化层次、广告审查水平进行了全面了解,及时掌握了全县广告审查员的基本情况。二是制定了周密的广告审查员培训方案,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三是狠抓广告经营单位的业务培训。今年以来,我们对全县部分广告主、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发布单位进行了相关广告法律法规的培训,就广告经营单位的相关法律权利、义务、责任进行学习,发动广告经营单位和广告发布单位积极加入市广告协会。

(四)强化监管,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今年以来,我们严格按照整治要求,重点整治医疗、药品、房地产行业等虚假违法广告,重点查处以新闻形式、形象证明、夸大宣传等形式进行虚假违法宣传的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处房地产发布虚假广告案件6起,医疗机构未经审查擅自发布医疗广告2起;电视台发布违法药品广告1起。

二、整治中遇到的新情况

通过前段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较好的实际成效,但由于多方面的因素,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还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受利益驱使,导致发布违法虚假广告现象屡禁不止。

(二)未经批准在大街小巷乱贴乱划的招生办证等“野广告”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机动性和反侦察性,大大增加了整治工作的成本和难度。

(三)地方保护主义、行业保护主义的现象时有发生,给各相关职能部门查处案件设立了重重阻力,导致取证艰难,处罚更难。

(四)相关职能部门监管经费不足,广告监管工作缺乏保障。

这些情况表明,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并非一蹙而就的事情,需要打持久战,要坚持不懈地长期抓。

三、明年工作打算

为了巩固前段工作成果,将整治违法虚假广告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明年整治工作的重点是进一步巩固整治违法虚假广告的长效机制。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县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坚持,坚决做到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力量不减,以切实加强对全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

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虚假违法医疗药品广告整治工作由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划分,实行分工负责。各整治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打击力度,确保监管到位。对因工作失职、监管不力造成后果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三是进一步加强协调。要继续坚持和完善“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人选,加强信息沟通,形成整治合力,扩大整治成果。

四是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要充分发挥广告行业协会的作用,促使广大广告经营单位守法经营,自觉抵制发布违法虚假广告,从源头上杜绝虚假广告的发布。

五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广告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为整治违法虚假广告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2

今年,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精神以及全国广告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云南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现将1-10月我省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行动,推动“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

我省在过去两年开展“诚信广告”行动的基础上,今年初,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工商广字[2004]第215号)精神,及时制定了符合我省实际的“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于18年1月26日召开云南省“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号召广告经营单位积极参加、坚决配合工商部门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这一阶段的具体做法有:

(一)建立联合行动制度。各地工商局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部分地州还把商广、公平交易、法制、市场、经检、消保等处(科)室作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以“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工商系统内部其他处(科)室联合行动、统一部署的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专项整治行动。

(二)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重点整治、重点规范。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和我省制定的实施方案,各州、市工商局严格按照要求,对保健食品、药品、医疗服务等三种商品或服务、以及五类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和规范。

(三)建立案件随查随报制度。要求凡适用一般程序查处的违法广告案件、上级部门交办案件、以及群众投诉案件,都要及时上报,随查随报。案件办结后必须连同行政处罚决定书及时上报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四)联合有关部门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开展专项行动中,各地工商局联合当地药监、卫生部门在一季度开展药品、医疗服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各部门统一协调、密切联合、形成合力,对药品、医疗服务广告市场进行综合治理。

(五)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完善信用等级评价体系。根据日常监测和检查的情况,对辖区内广告企业划分为三个等级,按照“界定距离、分类监管、突出重点、强化效能”的原则,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广告企业诚信档案,完善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曲靖市工商局制定了《关于在曲靖市广告行业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和市场退出机制量化考核的通知》,将广告经营单位分为A、B、C、D四级,并实行百分制考核。

(七)充分发挥广告协会的作用,加强自律。积极发挥广告协会的作用,配合工商部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动员,引导全体会员遵守承诺,开展自检、自查、自行整改,并提交自检自查报告,通过行业自律,规范广告市场。

二、行动迅速,措施有力,积极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六月份,在已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我省按照国务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十一部门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精神,重点整治虚假违法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广告的要求,积极行动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

(一)及时制定实施方案,部署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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