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房屋安全排查整治自查验收情况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下载。
房屋安全排查整治自查验收情况报告1
01
相关政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总书记对湖南长沙经营性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求收集辖区内相关检测机构对《xx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意见后,区住建局召开了《关于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培训会》。
02
政策响应
农村自建房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广东省内近期恰临雨季,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迫在眉睫,我司为响应区主管部门的要求及委托专门成立自建房安全排查专项小组分别对从化区五镇三街镇街、居委、村委干部进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培训指导。
03
街镇工作培训
我司自建房安全排查专项小组应区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分别对从化区五镇三街镇街、居委、村委干部进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培训指导。
04
排查内容
农村房屋的安全性鉴定,以定性判断为主。
根据房屋场地、主要结构构件的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对房屋的基本安全作出评估。
鉴定以现场检查为主,并结合入户访谈、走访建筑工匠等方式了解建造和使用情况。
重点排查对象为:
(1)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
(2)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
(3)人员聚集的房屋;
(4)建设年代久远的房屋等。
房屋外部检查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的层数、主要建筑材料、楼(屋)盖形式等
(2)地基基础的稳定和变形情况
地基基础着重检查外露基础现状,并通过地基基础变形在上部结构中的反映进行判断。
如:上部结构有无因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引起的裂缝、倾斜等。
(3)房屋是否有整体倾斜、变形
(4)房屋外观损伤和破坏情况
房屋内部检查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盖构件的材质,有无受力或变形裂缝、锈蚀损伤及其程度;
(2)各承重构件之间的有无拉脱、松动、变形;
(3)判定墙体裂缝时,应注意区分抹灰层等装饰层的损坏与构件本身的损坏,必要时应剔除其装饰层进行核查
房屋存在“歪、裂、扭、斜”等变形损伤和质量缺陷,如墙体裂缝、墙柱倾斜、木构件腐朽或变形、地基沉降、屋面塌陷、楼板开裂变形等,或自建房进行过改扩建、改变用途为人员聚集经营类用房、采用预制楼板、建设年代久远的建筑物均存在安全隐患。
为了你与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如有以上情况,请联系正规的检测鉴定机构或上报相关部门,我们将根据房屋现状情况勾选墙体、梁柱、地基、屋面、楼板等质量缺陷和危险点部位的检测鉴定进行风险预判。
房屋安全排查整治自查验收情况报告2
为消除我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x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镇积极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对所有农户住房安全进行巡查检查,现将我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危房改造概况。
截至目前我镇共排查上报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8户。
其中,2户危房改造户已经基本全面完工,剩余6户装修等改造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其中,2户已转移至安全住房,4户正在加快整改。
房屋安全排查整治自查验收情况报告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领导就近日“宁波奉化倒房事故”做出的重要批示和全省危旧房大排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绍兴市危旧房大排查工作会议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全区范围内的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坚决防止类似坍塌事故的再发生,经区政府研究,特制定上虞区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方案。
一、排查范围
排查区域以城区为主,也包括乡镇、街道的所有危旧房屋等。
二、排查对象
全区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以城镇既有住宅房屋调查登记建档工作为基础,确定“六个”方面作为必查对象:
(一)老楼危楼必查。
建造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住宅房屋,尤其是80年代、90年代建造的各类商品房、旧住宅区建筑。
(二)受灾的房屋必查。
曾受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影响导致受淹的部分房屋。
(三)保障性住房必查。
尤其是区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公房。
(四)公共建筑必查。
人员聚集的学校、医院、车站、商场、文体场所、农村礼堂等公共建筑。
(五)群众有投诉反映的必查。
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房屋质量安全、违规装修等建筑。
(六)在建建筑工程必查。
在建的建筑工程,重点是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安置用房、城乡公共建筑等。
三、排查内容
要求按幢排查登记,记载排查情况,建立排查档案,主要排查内容如下:
(一)房屋结构有无倾斜、变形、开裂等现象,地基基础、梁、柱、承重墙体、楼盖、屋盖、构造连接支撑、围护结构、电路设备、给排水管道等安全隐患情况。
(二)是否有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情况。
(三)是否属于整体危险的房屋,如属整体危险房屋,人员是否已经撤离。
(四)是否属于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如属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
(五)房屋原开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情况,现管理责任制落实单位等情况。
(六)在建建筑工程排查内容。
检查建设、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是否履行质量安全相关主体责任,是否严把材料关、设备关、现场关、工艺关等关键技术节点。
安全隐患是否得到全面排查整治。
经排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应填写《上虞区危旧房安全隐患登记表》(见附件1),要求一幢一表。
四、排查职责
本次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以“政府属地负责,部门各司其职,街道(乡镇)具体实施,业主自查自报”为总原则,落实排查工作责任。
(一)各乡镇、街道的职责
各乡镇、街道是本次危旧房安全大排查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辖区内危旧房安全大排查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具体实施、政策制定;设立公开电话,受理房屋安全质量的群众投诉;建立危旧房安全排查的基础档案。
(二)区建设局的职责
牵头组织全区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指导协调大排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负责统一汇总上报危旧房安全大排查相关数据等工作;具体负责区直管公房及保障性住房的安全排查。
(三)区建管局的.职责
负责区在建建筑工程的安全排查工作,协助解决全区大排查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四)区行政执法局的职责
负责对已确定为违章建筑的危旧房的执法及监督工作。
(五)区相关部门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