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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方案1
按照区政府对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牵头、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依法处置、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打击非法营运机制,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依法取缔一批利用微信、QQ等网络渠道从事非法营运违法行为的网络平台,引导一批符合条件的社会车辆加入网约车平台,集中端掉一批道路旅客运输非法组客“窝点”,集中打击一批非法经营“黑车”,公开曝光一批从事非法营运人员,促进我区道路客运市场有序健康发展,确保客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推动我区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成立西区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副主任由余磊、XXX、XXX、兼任,负责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人员。
一是非法营运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欺行霸市、具有黑恶性质的非法营运团伙;二是长期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的经营者以及群众举报、影响恶劣的非法营运人员;三是为获取非法利益,专门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车辆“喊客、揽客、组客”的违法违规人员;四是带头闹事、聚众滋事、阻扰执法和暴力抗法的违法人员。
(二)重点车辆。
一是专门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的车辆;二是利用“营转非”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的车辆;三是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上路行驶的非法车辆。
(三)重点区域。
重点整治农村客运站点、清香坪、格里坪、河门口、陶家渡等非法客运突出区域长期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的组客“窝点”、车辆停靠揽客地点。
四、工作步骤
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12月起至20XX年1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2月24日—20XX年1月4日)。
1、开展摸排调查。
深入开展调研、调查、摸底,做到“三个摸清”,为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提供可靠依据,一是摸清梳理辖区内非法营运特点;二是摸清掌握涉嫌非法营运车辆及经营者基本情况;三是摸清总结其活动规律,明确打击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
责任单位:格里坪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
2、加快推进网约车平台落地。
积极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做好网约车平台落地服务的前期准备工作,待网约车相关工作规范出台后,积极指导网约车平台公司完善规章制度和设施设备,立即按规定办理网约车平台线下服务能力审核许可。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3、召开专项整治会议。
安排我区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提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全面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4、强力营造舆论氛围。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自媒体、户外宣传栏、公交站台、公交和出租车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宣传道路运输法律法规、网约车政策,以及非法营运的违法性、危害性,引导群众不参与非法营运经营,引导公务人员带头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不为非法营运者“说情”;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向社会公布非法运营举报奖励电话。
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做好正面引导,形成社会共识,营造打击非法营运良好的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格里坪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区教育体育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
5、继续规范运营秩序。
根据公交专用(优先)道运行情况,协调市交通运输局、市公交总公司适时优化调整公交车运营数量、发班频次、收班时间、线网布局;根据需求,适当延伸部分城乡结合部公交车的运行线路,保障群众基本出行需求;增设出租汽车即停即走站点,规范出租汽车停靠;开展出租汽车运营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拒载、涨价、绕道、强行组合等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
6、加快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
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安排,做好国家关于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政策的宣传执行,深化巡游出租汽车改革,开展巡游出租汽车运营规范专项整治;积极引导网约车平台吸纳符合条件的社会车辆转型为网约车。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5日—20XX年1月20日)。
根据市里统一部署,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属地包保、依法查处、确保稳定”的原则,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长效监管”的工作方针,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维护合法经营者和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净化城市交通环境,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二、目标任务
取缔汽车站、机场、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等非法营运车辆聚集点,查处伪造假出租车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非法营运活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营运健康的客运市场经营秩序。
三、整治重点
(一)车辆
(1)从事非法营运的私家车和企事业单位车辆;
(2)经伪造的假出租车辆;
(3)从事非法营运的残疾人代步车辆;
(4)从事非法营运的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电瓶车。
(二)人员
(1)从事伪造及销售假出租车的违法犯罪人员;
(2)从事伪造、销售或盗窃出租车设施设备及证牌的违法犯罪人员;
(3)从事非法营运的违法犯罪团伙。
(三)区域
汽车站、机场、工业园区、高速公路出入口、商业中心、大专院校、医院周边及城乡结合部等地区。
四、步骤与措施
专项整治行动从x年9月20日至x年11月5日,结束后转入长效管理阶段。
专项整治行动分宣传动员、集中查处二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x年9月20日至9月30日)
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政策、目的和意义,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在汽车站、机场和工业园区等非法营运多发地段,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宣传,动员出租车驾驶员和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行为;在出租汽车上张贴专项整治行动公益广告;各街镇组织人员深入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主家中,逐户逐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集中查处阶段(x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对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人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区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公安部门对妨碍执行公务、滋事闹事及暴力抗法等犯罪分子进行严厉打击;鼓励广大市民提供非法营运线索及证据,对举报造假出租汽车窝点并协助查处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对举报造假出租汽车并协助查扣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对举报非法营运车辆,能提供有力证据,并愿意作证的,一次性奖励500元。
五、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成立x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表)。
各相关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区住建局
区住建局是专项整治活动的牵头单位,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二)各街镇
1、各街镇要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服务保障等工作。
2、会同运管部门对非法营运车辆、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调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逐车逐人见面,上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开展耐心细致的劝导工作;实行包保教育,责任到人,包保到户。
3、会同公安、工商、运营等部门捣毁制、贩假证牌出租汽车窝点,打掉涉嫌犯罪的非法营运团伙。
4、通过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形式,深入社区、村组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行为。
(三)x运管所
1、负责调查摸排全区涉嫌非法营运车辆及残疾人车辆的基本情况;
2、负责组织协调参与联合执法的人员和车辆;
3、抽调专人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处罚办公室,采取强有力措施,从严查处非法营运行为;
4、科学合理调配运力,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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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方案1
按照区政府对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牵头、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依法处置、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打击非法营运机制,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依法取缔一批利用微信、QQ等网络渠道从事非法营运违法行为的网络平台,引导一批符合条件的社会车辆加入网约车平台,集中端掉一批道路旅客运输非法组客“窝点”,集中打击一批非法经营“黑车”,公开曝光一批从事非法营运人员,促进我区道路客运市场有序健康发展,确保客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推动我区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成立西区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副主任由余磊、XXX、XXX、兼任,负责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人员。
一是非法营运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欺行霸市、具有黑恶性质的非法营运团伙;二是长期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的经营者以及群众举报、影响恶劣的非法营运人员;三是为获取非法利益,专门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车辆“喊客、揽客、组客”的违法违规人员;四是带头闹事、聚众滋事、阻扰执法和暴力抗法的违法人员。
(二)重点车辆。
一是专门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的车辆;二是利用“营转非”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的车辆;三是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上路行驶的非法车辆。
(三)重点区域。
重点整治农村客运站点、清香坪、格里坪、河门口、陶家渡等非法客运突出区域长期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的组客“窝点”、车辆停靠揽客地点。
四、工作步骤
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12月起至20XX年1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2月24日—20XX年1月4日)。
1、开展摸排调查。
深入开展调研、调查、摸底,做到“三个摸清”,为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提供可靠依据,一是摸清梳理辖区内非法营运特点;二是摸清掌握涉嫌非法营运车辆及经营者基本情况;三是摸清总结其活动规律,明确打击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
责任单位:格里坪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
2、加快推进网约车平台落地。
积极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做好网约车平台落地服务的前期准备工作,待网约车相关工作规范出台后,积极指导网约车平台公司完善规章制度和设施设备,立即按规定办理网约车平台线下服务能力审核许可。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3、召开专项整治会议。
安排我区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提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全面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4、强力营造舆论氛围。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自媒体、户外宣传栏、公交站台、公交和出租车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宣传道路运输法律法规、网约车政策,以及非法营运的违法性、危害性,引导群众不参与非法营运经营,引导公务人员带头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不为非法营运者“说情”;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向社会公布非法运营举报奖励电话。
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做好正面引导,形成社会共识,营造打击非法营运良好的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格里坪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区教育体育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
5、继续规范运营秩序。
根据公交专用(优先)道运行情况,协调市交通运输局、市公交总公司适时优化调整公交车运营数量、发班频次、收班时间、线网布局;根据需求,适当延伸部分城乡结合部公交车的运行线路,保障群众基本出行需求;增设出租汽车即停即走站点,规范出租汽车停靠;开展出租汽车运营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拒载、涨价、绕道、强行组合等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
6、加快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
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安排,做好国家关于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政策的宣传执行,深化巡游出租汽车改革,开展巡游出租汽车运营规范专项整治;积极引导网约车平台吸纳符合条件的社会车辆转型为网约车。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5日—20XX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