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好的方案可以让事情更加顺利地朝着计划进行,为了保障事情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小编这里整理了疫情期间物资配送实施方案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疫情期间物资配送实施方案范文1

为规范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防护⼝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防疫物资管理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的原则,由市⼯信局指定专⼈专库进⾏统⼀管理,保管⼈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库,并建⽴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乘药业集中⽣产的防控物资由市⼯信局根据市防控⼯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信局统⼀⼊库管理。

3、市红⼗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信局备案,⾮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信局统⼀⼊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是急⽤优先保障,⾸先保障医疗救护⼈员,重点服务防控⼀线;⼆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产和存放地点实⾏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信局统⼀负责,市卫健局(⼀名副局长和⼀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名科长到市⼯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把⼿”负责的归⼝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信局负责根据每⽇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医护⼝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信局(联系电话:0738-*******);市⼯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防控物资调配⽅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信局将当天⽣产、采购、⼊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四、成员单位职责

1、市⼯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常⼯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医疗物资的对⼝采购⼯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通道”和海外物资⼊关的协调⼯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应急采购,实⾏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字会、市⼯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优势,积极加⼤防疫物资外购⼒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作的要求,切实履⾏各⾃职责。

五、防疫物资监管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和擅⾃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和擅⾃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执法⼒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六、本办法⾃发布之⽇起施⾏,⾄解除突发公共卫⽣事件⼀级响应为⽌。

疫情期间物资配送实施方案范文2

为进⼀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使⽤管理,切实发挥防控物资在保障⼴⼤师⽣⾝体健康与⽣命安全的重要作⽤,现就应急防控物资保障使⽤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应急防控物资的管理

1、经检验合格的应急防疫物资,按照防疫物资的不同属性,实⾏分区、分类存放。

2、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作。尤其是84消毒液、医⽤酒精等消毒⽤品,都有⼀定的腐蚀、易燃性,存在保存和使⽤风险,要严格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安全使⽤。

3、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定期检查防疫物资使⽤情况,防⽌应急防疫物资被盗⽤、揶⽤、流失和失效。

⼆、加强应急防控物资保障储备

⽴⾜应对最严峻疫情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防控物资应急准备⼯作,加⼤防控物资储备⼒度,确保紧急状态下能调得出、⽤得上,最⼤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学校安排⼀定的专项经费⽤于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储备⾜量的防护⽤品:⼝罩、⼿套、护⽬镜、防护服、消毒液、洗⼿液、额温枪、电⼦体温计、消毒⼯具等,物资储备量应达到⼀个星期使⽤量。

学校保障每个班级标配⼀把额温枪、⼀个电⼦体温计、免洗消毒液、消毒液及喷壶等。

三、应急防疫物资发放使⽤

(⼀)发放使⽤原则

(1)厉⾏节约。在⽬前防疫物资紧缺的现状下,要牢固树⽴“科学使⽤、厉⾏节约”的思想,尽可能发挥最佳防疫效果。

(2)严格使⽤范围。应急防疫物资专项⽤于当前学校疫情防控⼯作,⼀律不得擅⾃改变、扩⼤使⽤范围和⽤途,不得出售、出租防控物资。

(3)统筹调配。学校总务处结合现有防疫物资实际存量,以及各班级防疫物资需求,确定防疫物资使⽤发放数量。

(⼆)应急防疫物资发放

1、严格发放程序。发放疫情防控物资要做到账⽬清楚,⼿续完备,谁签字、谁负责。要对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建⽴台帐,总务处负责管理使⽤情况。

2、严格回收管理。对未使⽤或者可回收利⽤的防疫物资(体温计等)在疫情结gq后要进⾏清理消毒,及时组织回收,按照要求交⾄总务处。

疫情期间物资配送实施方案范文3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的紧急通知》《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预案》等⽂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办法。

⼀、组织领导

学校防控⼯作领导⼩组指导开展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管理⼯作,具体⽇常⼯作由学校后勤保障专项⼯作组组织实施。根据学校《关于成⽴疫情防控⼯作专项⼯作组的通知》(南科委字〔2020〕6号)要求,后勤保障⼯作组组长由钱闻明同志兼任,副组长由李季平、葛坚、张云良、王国祥、刘舍礼同志兼任。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管理由党政办、后勤服务中⼼、资产处牵头,财务处、审计处等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具体任务主要包括物资需求统计、物资采购计划、多⽅联系货源、及时实施采购、物资保管存放以及物资申请、批复及发放等⼯作,负责统筹全校应急物资的使⽤调配,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态变化情况、提出请求⽀援等。

⼆、具体措施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需求统计与采购计划

1、应急物资需求统计。各单位、各部门从⼯作需要出发,统计物资需求,上报物资清单。物资清单主要包括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以及急需程度等。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主要包括消毒液、⼝罩、体温测量仪、防护服等物品,其他物品由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学校相关规定⾃⾏采购。

2、应急物资采购计划。学校后勤保障专项⼯作组汇总统计各单位、各部门物资需求,结合上级要求、当前状况及未来趋势等情况,定期充分研究、科学制定防控物资批量采购计划,形成《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疫情防控应急物资批量采购清单》(附件1),报学校疫情防控⼯作领导⼩组研究确定。

(⼆)疫情防控物资货源联系与采购实施

3、应急物资货源联系。学校相关部门密切与地⽅政府、教育厅联系,想⽅设法多管齐下,积极开展联系应急物资货源联系⼯作。

4、应急物资采购实施。经学校疫情防控⼯作领导⼩组研究同意,相关部门根据物资批量采购计划,合理选择采购渠道,及时实施物资采购。对于市场紧缺、需求紧迫且多⽅联系⽆法通过常规采购⽅式获取的应急物资,由后勤保障⼯作组提出有关建议(明确采购⽅式、名称、数量及单价等)(附件1),经学校疫情防控⼯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实施。

(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存放与申请领⽤

5、应急物资储备存放。批量采购的应急物资到校⼊库须填写《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库交接单》(附件2)或供货商出具的送货清单,建⽴台帐、定期盘点,安排专⼈妥善保障物资(附件3)。

6、应急物资申请领⽤。应急物资采取“集中管理、统⼀调配、部门申请、审批领⽤”的原则进⾏发放使⽤,物资发放建⽴台帐明确⼊库与领取、名称与数量、⽇期与⼈员等信息。各单位、各部门从⼯作需要出发,以部门为单位提出物资申请,经学校疫情防控⼯作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同意,领取相关物资并由各领⽤部门指定专⼈妥善保管物资,做好发放记录备查。学校疫情防控⼯作领导⼩组可结合⼯作需要紧急调配应急物资。物资领⽤调配相关⼯作表单见附件4。

疫情期间物资配送实施方案范文4

⼀、为进⼀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的管理,确保物资正常供给⼯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物资⼊库时应进⾏外观质量检查和数量验收并办理⼊库登记。

三、不同性质的物资应分开存放,有安全隐患的物资要严格分开储存。

四、在物资分区分类的基础上,将库房所有货位做出明显标记,以利于提⾼物资进出效率,缩短收发时间,减少差错,便于物资的统计,盘点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五、领取物资要按使⽤需求领取并进⾏严格登记。

六、严禁带⽆关⼈员进⼊仓库,仓库内严禁存放私⼈物品,严禁私领、私分仓库物资。

七、库房管理⼈员应坚持⽇常检查,每天上下班时对所管物资的安全情况、安全防护和消防设备、⽤具是否齐备,库房门窗安全情况、照明灯具是否关闭、有⽆漏⾬等进⾏认真检查,发现被盗应⽴即报告领导,同时注意保护现场。

⼋、严禁库房内吸烟、动⽤明⽕。严禁保管⼈员私⾃改装、私拉⽤电线路,私⾃拆装⽤电设施,以免造成⽕灾事故。

疫情期间物资配送实施方案范文5

为做好我区疫情防控⼯作,有序开展疫情防控物资统⼀调配,规范防控物资统计需求、采购、接收、发放等⼿续,合理、合规使⽤各级财政下拨、区红⼗字会划拨及其他社会团体、个⼈捐赠资⾦,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现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指导原则

(⼀)坚持全区⼀盘棋。强化区级统筹和责任分⼯,落实好上级统⼀调配和本级采购、供应任务。

(⼆)建⽴⽇报告⽇调度制度。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坚持⽇报告、⽇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前期物资收、发、结存情况,合理调度近期需求。对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实⾏统⼀登记、统⼀管理、统⼀调拨。

(三)突出重点保障原则。执⾏“四优先”要求,梯次安排、⾼效分配,切实做到优先保障⼀线医护⼈员必需;优先保障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环卫、⽹格化排查等基层⼀线⼈员必需;优先保障公共场所服务窗⼝⼈员必需(待窗⼝⼈员上班后);优先保障重点复产复⼯企业(项⽬)必需。优先保障后的富余物资⽅可安排其他需求。

⼆、具体内容

(⼀)规范防控资⾦管理。

1、各级财政拨付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资⾦和接收的各类捐赠资⾦,全部交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由区卫健委在区政府会计中⼼设⽴专户管理,专帐核算。

2、各类捐赠资⾦应确保专款专⽤,落实到防控⼀线。

(⼆)规范防控物资采购及置换管理。

1、坚持每⽇会商。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每⽇上午召开会议研究当⽇采购、分配计划。

2、严格审批⼿续。当⽇采购⾦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内区卫健委副主任审批;当⽇采购⾦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副组长审批。

3、灵活运⽤物资置换。根据当期物资需求情况,对急需且暂难以采购到位的物资,可经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与相关单位进⾏同价值的物资置换。

(三)规范捐赠物资管理。

1、区红⼗字会、慈善组织、各基⾦会等接收的⾮定向捐赠物资,全部交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统⼀造册、统⼀调配。

2、定向捐赠的物资,由接受捐赠的单位优先使⽤,富余物资可移交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调配。

3、强化对捐赠物资的规范管理,确保接收、⽀出和使⽤全过程透明可查、公平公开、规范有序。

(四)规范物资供给分配。

1、建⽴统⼀管理、条块结合、属地负责的供应保障机制。医⽤重点防控物资由使⽤单位提出意见,经区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审核把关,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负责统筹协调,安排分配。

2、区各医疗机构防控物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不⾜部分,可由使⽤单位提出申请,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后安排。如出现特殊情况,可“⼀事⼀议”帮助解决。

3、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线防控⼈员的'⼀般防控物资安排。⼀般防控物资原则上⾃⾏采购,难以采购且物资不⾜时可提出申请,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尽⼒帮助解决。

辖区内常住居民和企业,所需⼀次性⼝罩等⼀般防控物资,采取市场化⽅式供应,并有序向社会平价投放。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商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落实。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从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调出的物资,资⾦由其⾃⾏承担。

4、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负责按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每⽇发放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作组、区直各单位的防控物资。

5、区教体局负责做好教职员⼯、学⽣的⽇常监测及物资需求保障和发放⼯作,物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提供。发放给民办学校的物资,由区教体局负责统计汇总,资⾦由其⾃⾏承担。

6、部分重点企业(项⽬)的物资需求,经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区主要领导同意后给予保障,在落实签批⼿续后调出物资,资⾦由相关企业⾃⾏承担。

(五)规范物资登记管理。

1、完善物资⼊库验收。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物资接收⼩组要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致,负责物资统⼀造册、建⽴⼊库台账。根据货物特点进⾏合理堆放;对特殊物资,应隔离堆放。

2、完善物资发放管理。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物资发放⼩组,应建⽴出库台账,落实领⽤⼿续。对当⽇发放凭证,应妥善保管,并进⾏汇总登记。

3、完善物资回收管理。各相关单位对帐篷、测温仪等可回收物资,使⽤结束后,要会同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做好清理消毒和回收⼯作。对失去使⽤价值的,严格遵守报废程序,集中销毁,严禁流⼊社会。

4、完善物资统计⼯作。各类物资变动情况均需专⼈负责进⾏统计,对物资的收、发、存情况,每⽇报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汇总。

三、其他要求

(⼀)各地、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调⽤应急防控物资。对拒不执⾏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调度指令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

(⼆)各地、各单位物资发放应及时公开发布市场投放信息,稳妥引导市场预期,避免因物资不合理投放等引起⼈群聚集。

(三)严禁⼯作⼈员滥⽤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挪⽤、侵占或者贪污捐赠物资;对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地、各部门要⼴泛动员宣州客商、乡贤、侨胞和社会有识之⼠积极开展捐赠⼯作。

本办法⾃公布之⽇起施⾏,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结束后⾃动失效。具体要求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负责解释,如上级另⾏出台规定,从其规定。

疫情期间物资配送实施方案范文6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工业企业将陆续进入复工期,为做好我市企业的防控,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企业做好准备工作

(一)进行企业复工备案登记。

企业有复工意愿的,必须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提出复工的申请备案,审验批准后方可复工。

(二)成立防控领导小组。

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每项工作必须明确专人负责。

(三)制订应急处置措施。

制订应对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有条件的企业要配备有独立通风系统的隔离房间以及防疫应急车辆。要与附近的医院建立沟通,确保突发情况能及时送医就诊和住院治疗。

(四)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复工前要做好充足的消杀物资准备,包括口罩、护目镜、手套、防护服、红外体温计、杀菌洗手液、消毒液、消杀喷雾器等。

(五)提前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防护。

复工前,安排人员对工作场所、作业场地、食堂、员工宿舍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防护及环境清洁,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及临时隔离室。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前必先进行健康检查,相关信息必须登记在册。

(六)加强复产安全管控

加强节后复产安全管控,做好重要设备复产方案,排查事故风险,及时消除隐患。

二、督促员工做好返程及上下班防护

(一)进行人员核准。

企业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提前掌握返岗返工人员情况,提前做好疫情重点区域人员的疏导劝返工作,对14天内有湖北等重点区域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区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劝其暂时不要返岗。

(二)指导工人做好返程防护。

对于返岗员工,倡导员工错峰返程,分批、有序出行。需全程佩戴口罩,乘坐火车、公交、地铁时,可以用携带的消毒用品(比如消毒液、消毒湿巾),对扶手、座椅等身体能够接触到的地方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

(三)优化上下班方式。

提倡员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交叉感染,优选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抵达公司或居住地后第一时间用肥皂或含酒精的洗手液洗手。下班后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不去影院、商场等人群密集场所。

三、严格人员管控

(一)严格执行员工排摸、登记,做好人员隔离及医学观察工作。

严格执行员工摸排、登记,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对于来自重点地区不能劝返的员工必须严格执行集中隔离14天的要求;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采集咽拭子标本检测阴性后,方可正常上班。从其他地区返岗的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居家隔离14天的要求,如无感染症状,方可正常上班。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并督促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和随访。

(二)加强消毒、安保人员防疫。

大厅接待、门岗检查等对外部接触人员,需注意自身防护安全,佩戴一次性用品包括口罩、手套、帽子、隔离衣,防止交叉感染,并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

(三)严格执行出入人员体温检测制度。

企业应在单位入口设置体温监测点,严格执行出入人员体温检测制度,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工作,一旦发现可疑症状,立即指导其就诊。

(四)严格落实员工戴口罩上岗工作制度。

确保员工防护到位,严格落实职工戴口罩上岗工作制度,职工开展协作工作、公共作业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员工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存在化学毒物或粉尘的作业场所作业时,员工应根据接触浓度佩戴相应的防毒、防尘口罩或面罩。

(五)建立员工病假记录制度。

员工每天开展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乏力或腹泻等呼吸道症状,应劝其尽早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

(六)严把企业工作区域入口关。

做好来访车辆和人员询问、登记,对来自疫情高发地区或接待过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尚不满14天的,禁止其入内;对其他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进行相关信息确认后方可入内。

四、加强公共区域防护

(一)每日对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消杀。

每日开始工作前,安排人员对门厅、通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更衣室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电梯间按钮区、扶手、会议室的话筒、桌面等,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每日至少1次,可根据人流量等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消毒频次。个人办公工位区域内,对办公桌椅、电脑等每日进行消毒清洗作业,保持工位整洁干净。

(二)空调系统定期消毒,加强工作场所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消毒,办公区域空调温度建议控制在18-20度。建议加大过滤网更换频率,每2小时对所有空调滤网、热回收机组滤网、空调机房地漏等区域用酒精消毒一次。2-4小时开窗通风一次,每次20-30分钟。

(三)大幅精简现场集中开会和集体活动。

大幅精简大型会议、集中培训、大型活动和大型外部接待等人员聚集活动。对于必须的会议,应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时间,保持会场通风,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会议时保持间隔,尽量不使用公共杯具。会后用0.5%的84消毒液抹擦物体表面及地面。

(四)规范垃圾处理,进一步加强垃圾的分类管理。

规范垃圾处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加强垃圾桶等垃圾容器清洁,定期消毒处理。放置废弃口罩专用箱,安排专门保洁人员对废弃口罩专用箱及周边进行清洗、消毒。

五、完善后勤管理

(一)加大防疫知识宣传。

利用企业宣传栏、公告栏、微信群、企业网站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和呼吸道传染疾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使员工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二)进行员工心理干预。

密切关注员工心理健康,一旦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安排企业医务人员或专业心理干预专家开展心理健康干预和辅导,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和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发生。

(三)加强对餐饮、安保、保洁、驾驶等服务及人员的管理。

服务人员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近期去过湖北,或者与病患接触人员禁止从事食堂服务。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四)强化食堂管理,提倡用餐分时段分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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