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案是指根据评估分析或经验,对潜在的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影响程度而事先制定的应急处置预案,小编在这里整理了商场疫情应急预案范文最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XX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大型商超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突出落实大型商场、超市等相关责任人的防控主体责任,最大力度控制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保障企业安全有序经营,特制定如下应急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高度重视大型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市部署上来,周密组织,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切实做好大型商超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加强对大型商场、超市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及时发现,立即报告,迅速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严防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联防联控。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联防联控、分工负责,共同落实防控措施。
(三)及时处置。对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观察病例应做到分类、有序管理,确保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对防控对象及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
三、预防措施
(一)完善防控机制。大型商场、超市的权属人或经营者要建立内部疫情防控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和应急预案。
(二)加强排查检测。大型商场、超市权属人或经营者可通过要求员工办理“工作人员出入证明”等方式,督促企业对每一名员工的籍贯和14天内去向进行排查,并“一人一档”做好员工建档登记。督促承租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兰返兰员工,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和隔离管控等工作,全面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集中隔离后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工作。要加强大型商场、超市出入口管控,确保进出人员戴好口罩,实行逢进必检体温制度,亮健康码。
有进口食品上架的超市,要落实“三证一码”制度,并落实好物品、内外包装和冷库(柜)的消杀措施。
(三)设施物资到位。大型商场、超市权属人或经营者要购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必备物资;设置有集体宿舍的商家、企业,要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辖区园区、镇街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村(社区)报备。
(四)做好清洁消毒。大型商场、超市权属人或经营者每日至少一次对卫生死角、垃圾收运点、电梯及其他封闭空间等公共部位的环境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减少病毒传播渠道。加强对卫生保洁工作人员的培训,重点讲解各种药剂的使用方法,确保清洁消毒取得预期效果。
(五)强化宣传引导。大型商场、超市权属人或经营者落实联防联控要求,及时将政府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和疫情防控指引通过微信公众号、企业微信群、公司宣传栏等途径进行广泛推送,微信群等途径进行推送,引导相关人员科学实施疫情防控、正确使用口罩等各种防疫物资,避免恐慌情绪和谣言传播。
四、加强应急处置
(一)对顾客、工作人员进入场所或工作过程中首次测温超过37。3℃以上或出现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胸闷等呼吸道感染症状,需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间隔2-3分钟复测,37。3℃以下无其它症状允许正常进出场所;
2、水银体温计复测仍高于37。3℃,指导顾客、工作人员规范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转移至临时隔离点;
3、大型商场、超市权属人或经营者进一步询问有无流行病学史,无流行病学史建议本人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4、有流行病学史,通知120急救车带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5、规范开展疫情常态化工作;
6、规范即使向商务局和卫生健康局上报相关信息。
(二)大型商超接到卫生健康部门通报的关于顾客、工作人员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顾客、工作人员与上述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报告。
1、启动应急预案,依法依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2、严格执行大型商超工作区域封闭式管理;
3、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开展通报人员的接触人员排查登记和管理;
4、加强大型商超公共区域及重点场所(就餐场所、公用卫生间等)通风消毒工作;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工作,经卫生学评级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协助对可能污染的场所、交通工具等的环境和物品开展终末消毒;
5、加强就餐秩序管理,通过分餐制、错时就餐等办法,降低就餐人员密度;
6、加强大型商超工作人员晨午检和缺勤追踪;
7、停止使用电梯等公共设施;
8、减少或停止举办大规模促销活动、展览展示、聚餐、培训、会议等聚集性活动;停止使用母婴室、儿童游乐场所、健身馆、酒吧、舞厅、电影院、电子游戏厅等公共设施服务;
9、根据卫生健康部门防控要求做好对可能污染的场所、交通工具等环境物品和顾客、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准备工作;
10、根据卫生健康部门调查结论采取缩短营业时间,并控制顾客数量经营方式;做好实施封楼硬隔离准备,经卫生健康部门检查排除传播风险方可正常经营;
11、加强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
12、保持公共区域环境整洁,垃圾“日产日清”,对垃圾点每日进行消毒;
13、落实专人负责与疫情相关的工作人员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14、规范及时向商务局和卫生健康局上报相关信息。
五、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大型商场、超市权属人或经营者要切实落实防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各项防控措施。对出现确诊病例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采取隔离等有效措施,控制疫情扩散蔓延。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导致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的企业、商家,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注:流行病学史,指国(境)外28天内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14天内旅居史或上述人员密切接触史,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人员的密切接触者有密切接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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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
2.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对进入商场和超市的顾客和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验健康码,体温和健康码正常者方可进入。
4.商场、超市及其对外租赁的商铺,应严格根据所在地区疫情风险等级、营业面积、营业区域、营业内容、客流高峰时段等情况,合理设置一定时段内的顾客最大接待量,防止造成人员聚集。
5.确保有效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应在开启前检查设备确保运行正常,确保新风取风口与排风口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6.每日正式对外营业前,集中空调提前运行1小时,每日正式结束营业清场后,集中空调延长运行时间1小时。
7.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存储柜、购物车筐、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卫生间门把手、公共垃圾桶等)要做好清洁消毒。
8.保持电梯、咨询台和售货区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9.公共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在电梯口、咨询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10.应设置“2米线”,提醒顾客排队付款时保持安全距离。
11.推荐顾客自助购物、非接触扫码付费,尽量减少排队时间。建议购物时间不超过两小时。商场超市营业时间内设置卫生防疫监督员,提醒商户及顾客正确佩戴口罩,避免人员聚集。
12.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3.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顾客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14.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15.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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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商场超市: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坚决遏制疫情扩散,有效控制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根据XX市商务局工作指示和安排,为规范疫情期间经营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生产、生活物质供应,推动商贸流通业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XX市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请全市各商场超市严格遵照执行。
一、建立组织机构
各商场超市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发展的严峻复杂形势,坚决贯彻防输入、防蔓延、防风险的各项要求,高度重视防控工作,织密防控网络。各商场超市经营单位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牵头负责疫情防控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场内各经营者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各经营单位要成立董事长或总经理、店长为组长,其他副职为副组长,部门经理为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副职领导和部门经理职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防疫要求制定本单位具体防控方案,方案应包括复工管理、防疫人员配备、防疫物资保障、人员防疫管理、应急预案、培训宣传等内容,未制定防控方案、未达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复工营业。
二、复工前的准备工作
(一)进行员工内部排查。各商场超市要在复工前做好从业人员情况排摸。严格实行人员实名制管理,用工情况建档成册,明确人员来源和近期流向,排查是否为疫区人员,或接触疫区人员,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员工上岗前要做好体检,员工身体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才能上班。存在疫情隐患人员暂缓复岗。
(二)开展培训教育。复工前应开展从业人员的卫生防疫教育,防疫教育内容应参照省、市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文件规定,重点对上班前、上下班途中、进入经营场所等如何防护进行培训。
(三)落实防疫物资。复工前应储备足量的防疫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口罩、消毒药水、体温计、防疫药品等防疫用品。复工后根据防疫物资消耗情况及时补充。
(四)开展值班值守。复工前做好应急值守,各经营单位要落实负责人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配备卫生员、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
三、复工后防控措施
(一)加强内部员工管控。企业与复工员工签订岗位防疫责任承诺书,员工如实报告自己健康状况,进入经营场所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在岗员工每日测量体温2次,体温超过37。3℃及以上报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并送医院就诊。上班必须戴口罩、勤洗手,做好个人防护。加强商场超市服务人员饮食起居的防疫工作,实行分餐制,人员配备独立餐具,避免集中就餐。设立食堂的,必须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悬挂在制作间醒目位置。炊事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严禁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及未达到卫生防疫标准的家禽。
(二)做好经营场所防控工作
按规定配备空调系统或排气扇等机械通风设施设备并正常运转,保持公共场所内空气流通,保证定期清洗空调滤网,加强开窗通风换气。如配置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卫生检测或卫生学评价,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登记。做好电梯、公共地毯、走廊、卫生间、门把手、门帘、收银台、购物车等公共区域及相关设施的保洁及消毒工作,避免人群交叉感染。配备并正常使用防病媒生物或废弃物存放设施设备。
(三)开展疫情监测。设立监督岗和体温检测点,按要求对所有进入商场超市人员开展体温测量工作,体温超过37。3度者严禁入内;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者,工作人员应做好实名登记后向属地社区、卫生防疫部门和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四)加强现场秩序管控。严禁未佩戴口罩者入内。引导顾客有序购物,不聚集,不逗留,购物后即刻离开。杜绝人群聚集、长时间逗留,购物、结算、出入要保持距离,关闭非必需业务。
(五)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食品法律法规和规章,严禁采购、加工、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严禁销售未经检疫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白条禽及禽类产品,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变质过期食品。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商业促销活动。
(六)做好商品供应。确保正常营业和主要生活必需品供应不断档、脱销、不乱涨价。自觉接受价格监督部门监督。
(七)落实消防安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消防通道保持畅通,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八)强化宣传引导。必须在商场超市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警示标语、告知书、通告,在经营场所通过广播、视频、宣传标语、展板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疫情预防科普宣传。
四、创新新经营模式
各商场超市要密切监测经营状况,聚焦疫情对经营带来的冲击和影响,针对自身特点主动研究应对举措。积极探索借助电子商务等手段,加大网络订货、配送上门等新销售模式,加强有效保障企业和消费者双重利益。加强物质装备投入,有条件的大型商超增配智能扫码计价付款终端,减少人员之间交叉感染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