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出的关于清明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各位带来帮助,欢迎各位前来阅读与下载。

清明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1

随着清明节临近,春耕生产、祭祖扫墓、踏青春游等林区人为活动增多,我镇各将进入森林火灾易发、多发时期,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我镇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省和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理念,扎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二、工作目标

认真统筹做好清明期间我镇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明确职责,督促森林防灭火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努力控制一般火灾,严防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力保障服务全市疫情防控大局和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安全稳定。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压实森林防灭火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各村支部相关责任,层层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杨家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各村委会一线森林防灭火责任制要落实到位到人,任务要细化分解到位。

(二)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

各村委干部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责任,加强和完善联防联治机制,采取广播、电视、报刊、手机信息、宣传车、横幅、海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杨家镇人民政府发布的《禁火令》,全面深入做好清明节森林防火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倡导文明、简约祭祀新风尚,疫情时期减少返乡祭祖活动,切实强化全民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意识,重点要在进出林区主要路口、林区道路两侧增设防火宣传牌、警示牌,各林区有墓地进出路口、地段沿途要写森林防火标语,教育和警示入林区扫墓人员禁止用火,宣传车辆要深入林区村庄、田间地头以及墓地集中区和涉林景区(点)往返巡查宣传广播。

各村委会要认真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做好引导广大民众文明祭祀,禁止使用明火扫墓活动宣传工作。

做好学校学生森林防灭火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

及时清理国道、省道(含高速公路)、县道路旁边森林火灾隐患。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控。

一是要排查火灾隐患。

要组织织密防线,切实加强森林火灾风险区(点)的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制度,落实责任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

二是要包山头地块。

各驻村干部、村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护林员或临时聘请人员,划分责任区,网格化管理,深入到山头地块巡查,必要时采取“人盯人”方法,确保火源管控与火情巡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林区、每一个山头、每一处地块。

积极劝导减少祭祀集中活动,确保辖区人员不聚集、疫情不反弹、防火有保障。

林业站护林员、专职护林员除了要管护好自己责任林地外,还要协助村委会做好防火工作,切实做到每个坟墓林区、山头都要有人看守。

认真做好管护人员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不定期检查护林员护林的情况,保证清明节期间每个护林员在岗在位。

三是要加强执法处罚。

公安派出所要在清明期间定时开展巡查执法行动,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加强林区执法巡查和强化依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厉惩处森林火灾肇事者,保持野外违规用火高压打击的态势。

(四)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一是扑火预案准备。

各村委会要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依法科学有序开展工作。

二是扑火队伍准备。

镇级消防队伍要处于待命状态,应急指挥、消防队伍,随时待命,严阵以待,一旦接到山火报告,快速出击,科学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发生森林火灾时,各村委分管领导、村干部要亲赴火场一线,现场指挥,组织力量处置。

(五)强化值班值守。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清明节假期,各村委会必须要有一人在岗,值班人员在岗在位,要规范火情报告,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火情信息,全面掌握火情动态,确保信息畅通,不得迟报、瞒报,做到应急处置安全、有序、高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

各村支部要认真吸取以往的森林火灾教训,进一步增强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扎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支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研究本地区的情况,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

清明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2

镇、村、部门要团结协作,紧密配合,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全面进入战备状态,适时集结,超前布防,凝聚森林防火合力。

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迅速组织人员快速出动,集中力量速战速决,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三)强化纪律,严肃追责问责。

凡因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森林火灾,或因工作失职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照《中坝镇20xx年度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灭火工作问责实施办法》(中委〔20xx〕32号)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清明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3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从源头上清除火灾隐患,杜绝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生态安全,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理念,全力以赴抓好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生态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深化宣传教育,从严管控野外违规用火,积极稳妥处置突发险情,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三、管控重点

从严管控全县林业用地及林缘300米范围,清明祭扫人员点香点烟、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等祭祀用火行为;春耕生产群众焚烧秸秆、烧甘蔗叶等农事用火行为;踏青春游人员野炊烧烤、林区吸烟等随意用火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

3月20日-3月28日,镇村两级要完成动员部署,特别是宣传氛围营造、进山火种检查、坟头墓地看护以及督查巡查、驻村督导、应急处置等重点防范措施和人员要全部落实到位。

(二)严管阶段。

4月3日-7日,各级森林防灭火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要按照网格化巡查和定点责任看护工作制度以及既定工作部署,全力抓好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综合保障各项工作,确保我县清明节期间林区安全稳定。

(三)总结阶段。

4月8日-9日,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成效,对存在问题要强化措施,及时整改;有效做法要深入挖掘,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

工作总结于4月10日前报送到县森防指办公室。

四、工作任务

一要全力营造浓厚氛围。

新闻媒体要加大文明祭祀、林区禁火舆论引导;林区乡镇和有林单位要派出宣传车辆,深入林区村组、田间地头以及墓地集中区和涉林景区(点)往返巡查广播,警示教育广大群众违规用火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类检查站要播放禁火法规、发放宣传资料,对进山入林人员面对面教育劝诫,全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切实提高社会公众森林防灭火意识。

二要从严管控野外用火。

一是全县干线公路和林区村口、路口、沟口各类检查站卡要落实精干力量,层层盘查过往车辆和人员携带火种及易燃祭品进山入林。

二是全体瞭望观测和巡山护林人员要全时段、网格化地密切监控林区,特别是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区、坟头墓地集中区的人为活动和野外用火,确保隐患早处置,火情早报告。

三是严格执行“人盯人、人盯坟”的管控机制,拉长战线、延长时间,严看死守,特别要盯紧看死返乡祭扫人员和林区孤坟、散坟、老坟,确保不出问题。

四是镇级扑火力量要靠前布防,对重点站卡和火情多发区域实行重点管控、巡查。

五是公安机关要强化执法,从严处罚,形成震慑,保持野外违规用火高压打击态势。

三要深入督查工作落实。

清明节期间,县镇领导、森防指成员单位要多批次地深入基层组织和一线岗位,督导检查工作部署、责任落实、宣传造势、火源管控、应急备战等情况。

要重点查、反复查,加大督导力度和密度,推动森林防灭火措施和责任有效落实。

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将全过程跟进督导整改落实。

对涉嫌失职渎职造成森林火灾发生的有关人员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要切实做好应急准备。

一是县气象部门要加强天气情况发布,遇有大风天气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遇有降水气象条件要积极组织人工增雨作业。

二是县、镇两级森林消防队伍要齐装满员、高度戒备,并结合本地区林情火情特点靠前布防或分区巡查。

三是遇有火情发生,当地主要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按照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快速调集优势扑救力量,在确保人员和重要设施安全的前提下,将火情扑灭在初发阶段。

四是扑火救灾要统一指挥、明确责任、令行禁止,严禁违反《森林火灾扑救技术规程》,组织扑火队伍在危险地形、危险时段和危险火环境下扑火作业,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五、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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