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出的关于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各位带来帮助,欢迎各位前来阅读与下载。

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1

为进一步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努力把校园打造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现就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集中查处通报一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恶性事件,指导各地进一步摸排工作死角,织牢联动网络,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欺凌事件。

各地教育部门要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条件保障等方面,对行政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学校要对全校学生开展全面梳理排查,与家长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及时查找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二)及时消除隐患问题。

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与家长进行沟通,调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并举一反三,及时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流程、细化工作举措、防控化解风险、营造良好氛围,切实防止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要对近年来发生过学生欺凌事件的学校和地区,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各地教育部门要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

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

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

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

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

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

(四)规范欺凌报告制度。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

学校全体教师、员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都应主动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和家长要相互通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对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对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广泛的欺凌事件,要及时报送教育部业务主管部门。

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起因、过程、涉及人员等)和已采取的措施等。

报告内容要准确、客观、详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

(五)切实加强教育引导。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状况,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宣传解读,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要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提高防治学生欺凌的意识和能力。

要进一步加大家庭教育力度,密切家校沟通交流,引导学生家长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依法落实监护责任。

要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影视节目、网络游戏等侵蚀影响。

(六)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发生学生欺凌事件的地方,要认真反思,深入总结经验教训,全面提高防治工作水平。

其他地区要引以为鉴,警钟长鸣,防患未然。

各地都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制订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清单,明确省市县各级各部门职责,压实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教职工各岗位责任。

进一步强化预防机制,制订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救制度,积极探索在班级设置学生安全员,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

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教育行政、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工作考评,作为评优评先先决条件。

进一步健全问责机制,对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督导检查、通报约谈,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恶性欺凌事件处置情况。

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

1、加强宣传教育。

5月份,集中组织全体师生开展以“反校园欺凌,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专题教育。

6月分三个专题,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让学生知法懂法。

组织教职工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校会、班会、宣传语、板报、显示屏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形成“反校园欺凌”震慑力。

举行主题班会,让学生全面了解校园欺凌的相关内容。

7月份开展“反校园欺凌”宣传活动月。

2、完善制度机制。

健全“反校园欺凌”管理体系,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利用心理咨询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和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明确负责人。

加强法治教育,结合实际把“反校园欺凌”教育立足于长期教育,逐步构建“反校园欺凌”教育与师德教育、学生德育教育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教育机制。

制定完善《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联动作用,注重心理咨询工作正常开展,每一个班级设立学生安全委员会,班主任及时掌握情况。

3、搞好专项治理。

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

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查处。

针对以下问题抓好专项治理:

1.叫同学侮辱性绰号,指责同学无用、侮辱其人格等;

2.对同学进行重复性的人身攻击。

拳打脚踢、推撞绊倒、拉扯头发;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

3.损坏同学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

4.传播关于同学的消极谣言和闲话;5.恐吓、威迫同学做他或她不想做的事情;

6.让同学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

7.分派结伙,孤立、排挤同学;8.敲诈、强索同学金钱或物品。

第二阶段:20xx年9月—12月

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形成报告。

五、工作要求

1、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和谐校园的创建。

2、坚持防止矛盾激化的原则。

对参与校园欺凌事件的学生,要坚持以教育疏导为主,教惩相辅等原则,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

3、坚持预防为主各负其责的原则。

校长对学校整体安全负责,学校门卫处负责人对本校各室安全负责,各班级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安全负责,欺凌事件一旦发生,必须第一时间上报。

对已经发生的欺凌事件,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切实对学生和社会负责。

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3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XXX小学预防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构成:

1、组长:XXX(校长)

2、副组长:XXX(党委书记)、XXX(安全副校长)、XXX(业务副校长)

防欺凌办公室设在安全副校长办公室

防欺凌专职负责人:XXX

3、实施科学有效的追踪辅导

欺凌和暴力事件妥善处置后,持续对当事学生追踪观察和辅导教育。

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在充分了解其行为动机和深层原因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给予其改过机会,避免歧视性对待。

对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树立自信,恢复正常学习生活。

对确实难以回归本校本班学习的当事学生,妥善做好班级调整和转学工作。

认真做好学生欺凌和暴力典型事件通报工作,既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又要注意不过分渲染事件细节。

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4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在我县时有发生,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

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县教体系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

根据州教育和体育局、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教体通〔20xx〕56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安全、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县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教体局局长谭子好任组长,原教育局副局长向子权、县人民政府主任督学姚本桂任副组长,各股室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安股,梅光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章长林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三、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

四、安排及要求

全县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从20xx年6月上旬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

各学校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和本地实际,迅速制定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6月下旬—7月)

1.开展教育。

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

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完善制度。

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3.加强预防。

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4.及时处理。

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

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5.监督指导。

县督导部门要加强对各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

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当地教育督导部门报告。

第三阶段:组织检查阶段(9月—12月)

1.学校自查。

各校要对校园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摸底,建立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台账;要对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6月30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教育和体育局校安股、教育督导室。

2.专项督查。

县教体局、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督查组于9月1日至7日对全县各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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