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进行党建工作的时候通常会要以清廉村居为主要方向,下面小编整理了村委会清廉建设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复制和下载。
村委会清廉建设工作方案1
根据省《关于印发〈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州《关于印发〈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县委印发的《关于推进清廉宣恩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村居基层延伸,向每个党组织和党员覆盖,不断提高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宣恩县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总指引,以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为总要求,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总揽,以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为主线,以“推动山区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健全村居监督体系和提升监督能力为抓手,大力加强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四清四廉”工程,努力打造宣恩清廉村居生态系统。到2022年末,全县清廉村居建设制度机制建立、成果初步显现;到2025年,全县村(社区)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不断强化、干部队伍清正廉洁、村风民风淳正向善、自治法治德治环境优良,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到2035年,全县清廉村居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成为新风尚,清廉深入人心,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工作内容
(一)坚持党建引领,实施“清正奉廉”工程
1.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健全完善村(社区)党组织理论学习制度和党组织书记领学带学督学机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党务公开、民主评议、重大事项报告等组织生活制度,将述责述廉、廉政谈话向基层拓展,建立村(社区)党员干部廉洁档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民族、宗教等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排查和管控,守好基层意识形态阵地。抓好“道德讲堂”推进德治建设,巩固“律师进村”法治成果,完善党建统领,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一统三治”基层治理模式。(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司法局、各乡镇党委)
2.夯实基层组织基础。稳妥开展行政村优化布局调整后的各项工作,推进组织融合、生活融合、法治融合、解决好村庄“空心化”、村级经济实力不强、带头人难选等问题。严明换届纪律,高质量抓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健全村党组织体系,选优配好党小组长,推行将党小组长依法推选为村民小组长。强化农村党员分类管理,推行有职党员定岗履责、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做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党委)
3.选优配强村(居)主职。实施“红色头雁”工程,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实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县级联审。健全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建立“届期履职规划+年初实事承诺+年底述职考核”制度。实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能力提升工程,常态化开展“书记论坛”,定期选派农村党组织书记赴先进地区跟班学习。持续向脱贫村、易迁安置村(社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基层组织涣散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选优派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用活驻村尖刀班,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指导和帮带作用,推动村(居)社会事业发展。(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
4.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建立健全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录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机制,打通村(社区)干部提拔晋升渠道。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村(社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注重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认真落实“鄂纪励十二条”,规范实施容错纠错,鼓励干部大胆干事创业。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落实落地。创新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严禁新增村级债务,逐步化解现有村级债务,2021年负债10万元以下的村实现清零,其他村完成年度任务。(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管局、各乡镇党委)
(二)推进阳光村务,实施“清源固廉”工程
5. 落实村(居)事务公开。厘清村(社区)基层组织权责边界,明确村居工作事项范围,减轻基层组织负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实现党务、村(居)务、财务“三务”公开全覆盖,设置村(社区)固定地点公示栏,积极推动村(社区)事务智慧化“阳光运行”。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村级事务“四议三公开”制度。(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
6. 严格集体“三资”监管。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登记管理。修订完善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完善村账镇管制度。实现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利用湖北农村资产产权交易系统和“三资”监管系统,实现信息动态更新和实时查询监督。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实体化运行,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探索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加大村(社区)集体“三资”审计力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牵头单位:县经管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
7. 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建优建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小微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工作机制,科学制订“小微权力”清单,按照“一个权力事项、一套工作流程、一张操作图表”的要求,推动村(社区)小微权力监管清单化、流程化、规范化,积极开辟线上线下“小微权力”公示专栏,做到阳光晒权。推进“大监督”格局形成,各级政府及农业农村、民政、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推动监督向村(社区)下沉,形成监督合力。(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各乡镇党委)
(三)织密监督网络,实施“清浊扬廉”工程
8. 持续推进反腐“拍蝇”。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加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力度,严查“微腐败”。推进“一村一警”和行政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防范和整治宗族恶势力、“村霸”等农村黑恶势力问题长效机制,保持扫黑除恶举报平台常态化运行,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实行统一分流转办、分级核查和上级复核办结制,确保露头就打、消除后患。(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党委)
9. 深入开展专项监督。开展5年过渡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突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持续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问责处理到位。(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各乡镇党委)
10.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扎实推进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加强整改清单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定期分析研判基层“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恩施州六条实施细则,加大村(社区)“四风”典型案例定期通报曝光力度,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持续深化标本兼治,树立新风正气。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使广大基层干部集中精力干事创业。(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
(四)强化宣教引导,实施“清风育廉”工程
11.弘扬法治清廉文化。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充分发挥基层文化阵地的作用,以“文化进万家”、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普纪普法“大篷车”和“学党史、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等活动为载体,宣传推广清廉文化。深入挖掘清廉文化资源,整合板栗园、忠峒里红色文化、野椒园家风家教,伍家台茶廉文化等,鼓励开展清廉文化文艺作品创作,串点连线成面。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法律明白人工程”,驻村工作队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加强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建设,每个乡镇创建1个乡村治理示范村。(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文旅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
12.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定期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推动志愿服务进村入户。发挥乡风文明理事会作用,持续开展“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行动。规范制定和修改完善村规民约,把好家规好家训好家风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强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监督执行,积极探索积分制管理办法,有效发挥正面清单引导、负面清单约束作用。规范建立群众自治组织,推行道德评议会、红黑榜曝光等评议机制,引导和支持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参与基层治理的作用,严厉整治“大操大办、天价彩礼、整无事酒”等陋习,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塑造清朗乡风。稳步推进公益公墓建设,加强活人墓、豪华墓清理,逐步解决散埋乱葬问题。开展诚信教育、科普等活动,确保乡村无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坚持以“出彩系列”为载体,开展“乡风文明”百姓宣讲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养清廉家风,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司法局、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党委)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21年10一12月)。制定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建立重点工作清单。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多形式、多角度开展宣传,激发全民参与热情,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1月一2024年12月)。建强培优村(社区)党组织,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健全完善清廉村居制度建设,规范村居小微权力运行,织密监督网络,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化标本兼治。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培育清廉文明乡风,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月—)。健全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丰富完善内容和形式,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深入挖掘典型事例、人物,宣传推广典型、经验,打造清廉村居“宣恩风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县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妇联、各乡镇党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县领导领衔,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民政部门牵头,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党委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和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一以贯之。乡镇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清廉村居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和责任人,分步骤、分阶段有序推进。县清廉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月一督导、一季一调度、半年一推进、一年一考核”的方式,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强督办检查。县委考评办、纪检监察机关、各乡镇党委要把清廉村居建设情况纳入党建考核内容,定期开展调研督查和情况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和相关个人予以提醒、约谈、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示范。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依托中国宣恩网、“宣恩发布”短视频平台、“浪漫宣恩”“贡水清风”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总结清廉村居建设的成果,选树、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打造一批有影响、高质量的清廉村居建设品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清廉村居建设成效。
村委会清廉建设工作方案2
为深入推进我镇XX村打造清廉村居,根据《关于我市深入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为主线,以健全村居监督体系和提升监督能力为抓手,依托XX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大力加强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基层组织坚强有力、党员干部清正勤勉、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三资”监管规范有序、村风民风家风淳正向善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到2021年底,将XX村打造为清廉村居示范村;2022-2025年,以XX村为示范持续推进全镇开展清廉村居创建。
二、工作重点
(一)深入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
1.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推进村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培训,从严从实做好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讨程管理和跟踪问效,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责任单位:镇组织办、XX村委会)
2.加强村居带头人队伍建设。深入实施”红色头雁”工程,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制度,选用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村党组织书记,坚决防止降低标准、降格以求。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管理,落实村级党组织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注重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作用。(责任单位:镇组织办、镇纪检办、XX村委会)
3.加强村居干部教育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加强村居党员干部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将述责述廉、廉政谈话向基层拓展,建立村居党员干部廉洁档案,形成全方位监管机制,督促村居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纪律要求。建立健全村干部表彰奖励制度,加大评优评先力度。(责任单位:镇组织办、镇纪检办、镇财管所、镇经管站、XX村委会)
4.开展全市人民调解试点村建设。依托市司法局资金支持和业务指导,在“五有六统一”标准基础上,强化基础设施,提升调解能力,创新调解模式,提高调解质效,打造XX人民调解靓丽名片,以点带面推动全镇人民调解取得大发展。(责
2
加强村居带头人队伍建设。深入实施”红色头雁”工程,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制度,选用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村党组织书记,坚决防止降低标准、降格以求。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管理,落实村级党组织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注重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作用。
镇组织办
镇组织办、
镇纪检办、
XX村委会
3
加强村居干部教育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加强村居党员干部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将述责述廉、廉政谈话向基层拓展,建立村居党员干部廉洁档案,形成全方位监管机制,督促村居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纪律要求。建立健全村干部表彰奖励制度,加大评优评先力度。
镇组织办
镇组织办、
镇纪检办、
镇财管所、
镇经管站、
XX村委会
4
开展全市人民调解试点村建设。依托市司法局资金支持和业务指导,在“五有六统一”标准基础上,强化基础设施,提升调解能力,创新调解模式,提高调解质效,打造XX人民调解靓丽名片,以点带面推动全镇人民调解取得大发展。
镇司法所
镇司法所、
XX村
规范村居小微权力运行。厘清村居基层组织权责边界,明确村居工作事项范围,实行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减轻基层组织负担。按照管人、管事、管财、管物等方面职能权责,分类梳理权力事项,制定全镇规范村小微权力清单和履职流程图,推动村居小微权力监管清单化、流程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小微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工作机制,开辟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小微权力运行公开与监督渠道,保证权力运行公开透明、高效规范。
镇纪检办
镇纪检办
6
深化村居事务公开。严格执行村级事务"四议两公开”和村级党务、村务、财务
“三务”公开制度,坚持做到”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设置完善村固定地点公示栏,积极搭建信息化公开平台载体,全面实行事务运行过程和结果实时查看、实时监督,保障村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镇经管站
镇经管站、
XX村委会
7
强化村集体"三资"监管。完善加强村集体"三资"监管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经济(股份)合作社职能,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讲一步加强村帐镇管制度建设,强化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推动“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管办分离。加大村集体"三资"审计力度,实行专项审计、内部审计。试行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审计结果运用。
镇经管站
镇经管站
XX村委会
制定村规民约。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机制,持续加强党统一领导的村民
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议事会等自治组织建设,指导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为村民提供健康向上的行为规范。
XX村委会
XX村委会
9
用好红白理事会。成立红白理事会等民间协会组织,严厉整治”大操大办、天价彩礼、整无事酒”等陋习,赋予红白理事会监督职能,做到统一节俭化、环保绿色化、习俗简约化,剔除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恶俗。全面开展”豪华墓“活人墓”“大碑大墓”专项整治,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
XX村委会
农村进行党建工作的时候通常会要以清廉村居为主要方向,下面小编整理了村委会清廉建设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复制和下载。
村委会清廉建设工作方案1
根据省《关于印发〈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州《关于印发〈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县委印发的《关于推进清廉宣恩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村居基层延伸,向每个党组织和党员覆盖,不断提高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宣恩县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总指引,以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为总要求,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总揽,以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为主线,以“推动山区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健全村居监督体系和提升监督能力为抓手,大力加强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四清四廉”工程,努力打造宣恩清廉村居生态系统。到2022年末,全县清廉村居建设制度机制建立、成果初步显现;到2025年,全县村(社区)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不断强化、干部队伍清正廉洁、村风民风淳正向善、自治法治德治环境优良,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到2035年,全县清廉村居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成为新风尚,清廉深入人心,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工作内容
(一)坚持党建引领,实施“清正奉廉”工程
1.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健全完善村(社区)党组织理论学习制度和党组织书记领学带学督学机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党务公开、民主评议、重大事项报告等组织生活制度,将述责述廉、廉政谈话向基层拓展,建立村(社区)党员干部廉洁档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民族、宗教等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排查和管控,守好基层意识形态阵地。抓好“道德讲堂”推进德治建设,巩固“律师进村”法治成果,完善党建统领,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一统三治”基层治理模式。(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司法局、各乡镇党委)
2.夯实基层组织基础。稳妥开展行政村优化布局调整后的各项工作,推进组织融合、生活融合、法治融合、解决好村庄“空心化”、村级经济实力不强、带头人难选等问题。严明换届纪律,高质量抓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健全村党组织体系,选优配好党小组长,推行将党小组长依法推选为村民小组长。强化农村党员分类管理,推行有职党员定岗履责、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做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党委)
3.选优配强村(居)主职。实施“红色头雁”工程,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实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县级联审。健全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建立“届期履职规划+年初实事承诺+年底述职考核”制度。实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能力提升工程,常态化开展“书记论坛”,定期选派农村党组织书记赴先进地区跟班学习。持续向脱贫村、易迁安置村(社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基层组织涣散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选优派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用活驻村尖刀班,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指导和帮带作用,推动村(居)社会事业发展。(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
4.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建立健全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录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机制,打通村(社区)干部提拔晋升渠道。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村(社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注重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认真落实“鄂纪励十二条”,规范实施容错纠错,鼓励干部大胆干事创业。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落实落地。创新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严禁新增村级债务,逐步化解现有村级债务,2021年负债10万元以下的村实现清零,其他村完成年度任务。(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管局、各乡镇党委)
(二)推进阳光村务,实施“清源固廉”工程
5. 落实村(居)事务公开。厘清村(社区)基层组织权责边界,明确村居工作事项范围,减轻基层组织负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实现党务、村(居)务、财务“三务”公开全覆盖,设置村(社区)固定地点公示栏,积极推动村(社区)事务智慧化“阳光运行”。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村级事务“四议三公开”制度。(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
6. 严格集体“三资”监管。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登记管理。修订完善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完善村账镇管制度。实现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利用湖北农村资产产权交易系统和“三资”监管系统,实现信息动态更新和实时查询监督。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实体化运行,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探索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加大村(社区)集体“三资”审计力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牵头单位:县经管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
7. 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建优建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小微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工作机制,科学制订“小微权力”清单,按照“一个权力事项、一套工作流程、一张操作图表”的要求,推动村(社区)小微权力监管清单化、流程化、规范化,积极开辟线上线下“小微权力”公示专栏,做到阳光晒权。推进“大监督”格局形成,各级政府及农业农村、民政、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推动监督向村(社区)下沉,形成监督合力。(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各乡镇党委)
(三)织密监督网络,实施“清浊扬廉”工程
8. 持续推进反腐“拍蝇”。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加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力度,严查“微腐败”。推进“一村一警”和行政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防范和整治宗族恶势力、“村霸”等农村黑恶势力问题长效机制,保持扫黑除恶举报平台常态化运行,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实行统一分流转办、分级核查和上级复核办结制,确保露头就打、消除后患。(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党委)
9. 深入开展专项监督。开展5年过渡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突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持续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问责处理到位。(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各乡镇党委)
10.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扎实推进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加强整改清单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定期分析研判基层“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恩施州六条实施细则,加大村(社区)“四风”典型案例定期通报曝光力度,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持续深化标本兼治,树立新风正气。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使广大基层干部集中精力干事创业。(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
(四)强化宣教引导,实施“清风育廉”工程
11.弘扬法治清廉文化。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充分发挥基层文化阵地的作用,以“文化进万家”、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普纪普法“大篷车”和“学党史、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等活动为载体,宣传推广清廉文化。深入挖掘清廉文化资源,整合板栗园、忠峒里红色文化、野椒园家风家教,伍家台茶廉文化等,鼓励开展清廉文化文艺作品创作,串点连线成面。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法律明白人工程”,驻村工作队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加强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建设,每个乡镇创建1个乡村治理示范村。(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文旅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
12.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定期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推动志愿服务进村入户。发挥乡风文明理事会作用,持续开展“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行动。规范制定和修改完善村规民约,把好家规好家训好家风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强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监督执行,积极探索积分制管理办法,有效发挥正面清单引导、负面清单约束作用。规范建立群众自治组织,推行道德评议会、红黑榜曝光等评议机制,引导和支持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参与基层治理的作用,严厉整治“大操大办、天价彩礼、整无事酒”等陋习,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塑造清朗乡风。稳步推进公益公墓建设,加强活人墓、豪华墓清理,逐步解决散埋乱葬问题。开展诚信教育、科普等活动,确保乡村无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坚持以“出彩系列”为载体,开展“乡风文明”百姓宣讲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养清廉家风,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司法局、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党委)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21年10一12月)。制定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建立重点工作清单。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多形式、多角度开展宣传,激发全民参与热情,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1月一2024年12月)。建强培优村(社区)党组织,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健全完善清廉村居制度建设,规范村居小微权力运行,织密监督网络,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化标本兼治。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培育清廉文明乡风,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月—)。健全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丰富完善内容和形式,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深入挖掘典型事例、人物,宣传推广典型、经验,打造清廉村居“宣恩风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县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妇联、各乡镇党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县领导领衔,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民政部门牵头,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党委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和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一以贯之。乡镇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清廉村居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和责任人,分步骤、分阶段有序推进。县清廉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月一督导、一季一调度、半年一推进、一年一考核”的方式,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强督办检查。县委考评办、纪检监察机关、各乡镇党委要把清廉村居建设情况纳入党建考核内容,定期开展调研督查和情况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和相关个人予以提醒、约谈、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示范。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依托中国宣恩网、“宣恩发布”短视频平台、“浪漫宣恩”“贡水清风”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总结清廉村居建设的成果,选树、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打造一批有影响、高质量的清廉村居建设品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清廉村居建设成效。
村委会清廉建设工作方案2
为深入推进我镇XX村打造清廉村居,根据《关于我市深入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为主线,以健全村居监督体系和提升监督能力为抓手,依托XX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大力加强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基层组织坚强有力、党员干部清正勤勉、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三资”监管规范有序、村风民风家风淳正向善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到2021年底,将XX村打造为清廉村居示范村;2022-2025年,以XX村为示范持续推进全镇开展清廉村居创建。
二、工作重点
(一)深入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
1.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推进村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培训,从严从实做好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讨程管理和跟踪问效,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责任单位:镇组织办、XX村委会)
2.加强村居带头人队伍建设。深入实施”红色头雁”工程,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制度,选用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村党组织书记,坚决防止降低标准、降格以求。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管理,落实村级党组织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注重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作用。(责任单位:镇组织办、镇纪检办、XX村委会)
3.加强村居干部教育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加强村居党员干部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将述责述廉、廉政谈话向基层拓展,建立村居党员干部廉洁档案,形成全方位监管机制,督促村居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纪律要求。建立健全村干部表彰奖励制度,加大评优评先力度。(责任单位:镇组织办、镇纪检办、镇财管所、镇经管站、XX村委会)
4.开展全市人民调解试点村建设。依托市司法局资金支持和业务指导,在“五有六统一”标准基础上,强化基础设施,提升调解能力,创新调解模式,提高调解质效,打造XX人民调解靓丽名片,以点带面推动全镇人民调解取得大发展。(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