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冷链食品出现阳性应急预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冷链食品出现阳性应急预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做好我县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仓储运输、餐饮服务等环节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或外地通报核酸呈阳性同批次的进口冷链食品流入我县等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机制

根据“属地负责、依法规范、科学应对、快速高效”的原则,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在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积极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一)全县冷链物流环节核酸检测发现阳性产品的应急处置措施

1.启动响应

在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检测出阳性产品后,辖区市场监管所要第一时间将情况方案县局疫情防控办。

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启动应急响应的决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响应措施

(1)对涉及的冷链食品开展溯源排查。

通过系统检索或现场回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质、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检验方案等,查询涉疫食品进销、入境报关等情况,掌握同批次涉疫食品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对涉疫食品进行下架、封存处理。

同时,将溯源情况方案县疫情防控办。

(2)责令或督促涉疫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立即停止经营活动,进入应急状态,做好配合工作。

(3)会同或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生产经营场所内的相关食品、从业人员、经营环境、运输车辆采集样本进行核酸检测。

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涉及人员排查、流调等工作。

对核酸检测呈阳性的食品,要按照县疫情防控办要求,会同卫生健康、商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做好污染食品的无害化处理。

(4)会同或协助卫生健康、交通运输部门做好涉疫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运输车辆环境消杀工作。

(5)协助交通运输、商务、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外地通报流入的阳性进口冷链食品的应急处置措施

1.启动响应

各相关单位收到外地涉疫进口冷链食品流入本地的信息通报后,要第一时间将情况方案县疫情防控办。

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启动应急响应的决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响应措施

(1)通过系统检索或现场回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质、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检验方案等,查询涉疫食品进销、入境关等情况,掌握同批次涉疫食品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对涉及冷链食品去向溯源排查,实施下架、停售、封存。

同时,将涉疫食品名称、批号、数量、销售日期、销售者和联系方式等方案县局疫情防控办。

(2)会同或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涉及食品、从业人员、环境采集样品开展核酸检测。

(3)协助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公安、邮政等部门按职责协同开展涉及车辆、司乘人员及接触人员等调查工作,查明轨迹路线。

(4)根据核酸检测方案结果,开展后续处置工作。

如检测方案呈阴性,可建议县局疫情防控办终止应急响应;若检测方案呈阳性,按照前款(一)的相关规定开展应急处置。

(三)信息报送

信息报送包括首次方案、进展情况方案和终结方案。

各相关单位在发现核酸检测阳性产品首次方案后,应每日方案处置进展情况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送终结方案,信息报送县局疫情防控办。

(四)应急响应终止

各相关单位根据县局疫情防控办评估判定结果和同意终止应急响应终止的指令终止应急响应。

四、信息发布

同时,应立即组织力量开展确认检测和后续处置工作。

七、核实处置

(一)核实确认

开展确认检测时,工作人员应佩戴执法记录仪或录像设备并做好自身疫情防护工作,要严格按照采样有关技术指南进行操作,记录确认产品包装完整、开箱、采样、送样等全过程,确保不会造成交叉污染,如果是进口冷链食品,还要确认入境检验检疫证明与包装标示信息相符。

相关操作应保留可经后续调阅的档案材料,包括视频、照片、原始记录等,整个过程要确保真实、完整、规范。

同时,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货查验情况与“浙冷链”系统数据进行核对;若记录数据不一致,市场监管部门应立即开展调查,以案件调查方案形式将情况报送市市场监管局。

(二)情况通报

对于确认检测结果为呈阳的,县防控办应将采样和检测情况连同确认产品包装完整视频记录等材料一并报送市防控办确认。

(三)应急处置

1.接触者管理。

对于密切接触者应立即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筛查;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实施核酸检测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同时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健康监测等措施。

2.食品相关管理。

对核酸检测呈呈阳的食品,要在48小时之内处置到位,对食品存放场所进行封锁消毒。

(1)食品无害化处理。

在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新冠核酸呈阳食品和外包装用有效氯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浸泡消毒30分钟后,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派医疗废物专运车辆运送到地点,按感染性废物进行焚烧处置。

对污染食品的同批次食品,在分析明确食品污染来源后,根据污染来源不同进行处理,如为本地污染,其他地区同批次食品无需处理;如为食品源头污染,同批次食品均按照污染食品处理;如无法确定污染来源,应当及时向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方案相关信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研判后采取相应措施。

(2)环境消毒。

消毒处理前,需消防部门对冷库、冰箱、冰柜的电路、电源进行安全检测,确保不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

食品完全清理后,应及时对原存放环境进行消毒。

可用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

冰箱、冷库等低温设备设施,消毒前应当断电恢复至室温,再用有效氯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

(3)人员防护。

工作人员在转运食品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

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罩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

完成搬运作业后,应做好人员情况的登记,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并进行14天健康状况监测。

(4)运输车辆消毒。

清理转运后,用有效氯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货车等运输工具进行喷洒消毒,达到消毒作用时间,用清水冲洗干净。

3.维护社会稳定。

“物防”专班成员要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事发地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现场秩序,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发布不实疫情相关信息的人员予以处置;必要时,协调相关媒体和网络平台删除不实消息,并在显著位置发布澄清或辟谣信息。

八、责任追究

发生新冠疫情检测呈呈阳的相关食品单位存在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存在散布不实言论,存在妨碍相关监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等情况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瞒报、缓报、谎报和漏报新冠疫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工作评估

随时组织开展疫情形势及相关防控工作情况的评估。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核查处置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资源需求、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等。

评估方案上报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物防”专班,为调整防控策略提供依据。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冷链食品出现阳性应急预案3

为防止新冠核酸呈阳冷链食品(以下简称“呈阳食品”)流入市场,防范由于呈阳食品扩散引起的新冠疫情,进一步做好呈阳食品无害化处置工作,特制订本预案。

一、制定依据

温馨提示! 你需要支付 ¥1.00 元后才能查看付费内容
点赞(0)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