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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1
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清廉XX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办〔2022〕5号),以及市纪委监委关于推进清廉XX建设的安排部署,为扎实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XXX新时代XX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清廉河南和清廉XX建设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始终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机制更加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敬畏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明显下降,打造干部清正、村务清爽、干群亲清的清廉村居,不断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干部清正工程。
以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提升村(社区)干部管党治党意识和廉洁履职能力为出发点,着力抓好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形成“抓干部、干部抓”的强大合力。
1.打造“清廉班子”。
认真组织村(社区)干部特别是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深入学习XXX新时代XX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XXX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群众观念和党风廉政、案例警示教育,始终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做到廉洁履职、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操办婚丧喜庆、因私出国(境)等应事前向乡镇(街道)报备。
(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机关各监督检查室、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2.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强化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密切关注民政低保、大病救助、高龄补贴等重点领域,健全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村(社区)干部履职行为负面清单,把“清”与“廉”的要求贯彻到乡村权力运行各环节、全过程,以基层政治生态的不断净化,着力涵养良好的党风、政风、村风、民风。
完善“智慧监督平台”系统,建立基层单位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实现由线下监督向线上监督、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转变。
(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责任单位:机关各监督检查室、网信室、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二)实施监督提升工程。
积极探索“一肩挑”背景下的村(社区)班子运行管理新模式和有效监督治理新路径,在有效发挥乡镇(街道)党(工)委全面监督、乡镇(街道)纪(工)委专责监督、职能部门业务监督、包村驻村日常监督的同时,更加突出村级监察监督、巡察审计专项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持续提升村社治理效能。
3.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合力监督。
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紧盯村(居)务决策和公开、村级财产管理、村级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等进行全程监督,对发现涉嫌贪腐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村(社区)党组织、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实现对村(社区)“两委”成员监督全覆盖,重点加强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
(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责任单位:组织部、机关各监督检查室)
4.实现县级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和强化审计监督。
县级党委一届任期内要对所辖村(社区)党组织至少巡察1次,对问题反映较多的村(社区),突出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强化监督。
严格执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届中至少进行1次任期审计,县级直接审计财务管理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社区)。
(牵头单位: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责任单位:机关各监督检查室)
(三)实施村级事务管理阳光工程。
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完善“三务”公开制度、强化村级事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严格规范事项决策。
凡属村经济发展、公共事务、大额资金使用、惠农政策落实、工程建设、社会治理、宅基地审批等重大事项,严格按“四议两公开”程序议事决策,村级较大工程项目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公开招投标。
村级财务收支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联审联签,“一肩挑”的村(社区)须同时由1名村(社区)“两委”成员参与联审联签,严格实行“村账乡管”,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
涉及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收支管理、收益分配等需由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须经村(社区)党组织研究讨论后,由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落实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防止资产流失。
(牵头单位:第二监督检查室,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6.深化村(社区)“三务”公开。
全面落实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以县为单位制订公开事项目录,统一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通过公开栏、数字电视、手机APP、网站等方式定期向党员群众公开有关事项,凡是涉及村(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凡是涉及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事项、凡是村(居)民关心的事项,都要全方位公开。
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应经常到村调研了解情况、加强具体指导,包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要加强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指导把关,对需要公开事项及时提醒,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要全程监督,确保决策规范、公开到位、群众满意。
(牵头单位:第五监督检查室,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四)实施亮剑护民工程。
大力整治基层微腐败,坚决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以优良作风助力清廉村居建设。
7.深入化解信访举报。
之后,按照清廉XX建设、清廉村居建设要求,转入常态化推进阶段,不断深化经验拓展,强化示范引领,创新方式方法,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清廉村居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清廉村居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当好清廉村居建设的推动者、组织者、实施者,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同配合。
要立足职责定位,履行好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好主体责任,发挥好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清廉村居建设的工作合力。
发挥系统优势,构建“室组地”共同参与,上下贯通、条块结合、协作联动的工作格局。
(三)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的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清廉村居建设宣传活动,全面展示清廉村居建设的动态信息、先进典型、工作成果。
要充分挖掘本地特色亮点,打造一批有影响、有实效、能推广的清廉村居品牌。
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2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根据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清廉浙江”要求,县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清廉XX”建设的实施意见》(县委〔〕31号),全面开展“清廉XX”建设。
我局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在全系统开展“清廉教育”建设,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XXX新时代XX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力争经过5年的时间,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围绕中心工作,狠抓措施落实,深入推进廉洁高效机关建设和崇廉尚洁校园建设,着力营造公平优质、清廉正气的教育改革发展环境,为加快我县教育现代化建设,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证。
二、主要举措
(一)落实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
1.健全机制,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三张清单明任务。
制订班子成员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清单,实现工作内容项目化、工作措施具体化。
采取“共性+差异”的方法,分层分类制定主体责任清单,量化到科室、学校,细化到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链。
二是责任报告全覆盖。
每季召开一次专题分析会,局长听取班子成员汇报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每半年一次约谈,局班子成员面对面听取分管联系科室、单位和学校负责人汇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每年召开一次全系统主体责任汇报会,局党委点人点题点事听取下属党组织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总结成绩,红脸出汗;
学校每年一次向所属乡镇汇报育人工作,代表委员现场点评打分,提建议,找差距。
三是履职留痕全过程。
组织党员干部签订廉洁承诺、两个责任承诺,组织全体教师签订师德承诺;
统一印发履行两个责任记实本,半年一检查,一年一考核,经过记实留痕倒逼责任落实。
2.突出重点,严肃政治生活。
一是注重日常监督。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运用警示教育、谈心交心、谈话函询等方式,促进抓常抓细,真正使“组织就在身边,监督就在眼前”成为常态。
二是突出重点监督。
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权力约束,规范权力运行。
围绕校舍建设、物资采购、招生、招师等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
三是用好问责利器。
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同教育局党委对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开展情况进行专项巡察,对政治生活不正常、不规范,执行上级党委决策命令偷工减料,推进工作不力的,依法依纪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3.监督执纪,推进作风建设。
一是内部审计结合专项巡察(检查)。
发挥内部审计免疫功能,成立教育系统巡察队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过专项巡察、专项检查等方式深入排查,实现问题线索的早发现、早整改、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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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1
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清廉XX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办〔2022〕5号),以及市纪委监委关于推进清廉XX建设的安排部署,为扎实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XXX新时代XX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清廉河南和清廉XX建设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始终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机制更加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敬畏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明显下降,打造干部清正、村务清爽、干群亲清的清廉村居,不断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干部清正工程。
以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提升村(社区)干部管党治党意识和廉洁履职能力为出发点,着力抓好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形成“抓干部、干部抓”的强大合力。
1.打造“清廉班子”。
认真组织村(社区)干部特别是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深入学习XXX新时代XX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XXX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群众观念和党风廉政、案例警示教育,始终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做到廉洁履职、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操办婚丧喜庆、因私出国(境)等应事前向乡镇(街道)报备。
(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机关各监督检查室、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2.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强化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密切关注民政低保、大病救助、高龄补贴等重点领域,健全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村(社区)干部履职行为负面清单,把“清”与“廉”的要求贯彻到乡村权力运行各环节、全过程,以基层政治生态的不断净化,着力涵养良好的党风、政风、村风、民风。
完善“智慧监督平台”系统,建立基层单位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实现由线下监督向线上监督、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转变。
(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责任单位:机关各监督检查室、网信室、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二)实施监督提升工程。
积极探索“一肩挑”背景下的村(社区)班子运行管理新模式和有效监督治理新路径,在有效发挥乡镇(街道)党(工)委全面监督、乡镇(街道)纪(工)委专责监督、职能部门业务监督、包村驻村日常监督的同时,更加突出村级监察监督、巡察审计专项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持续提升村社治理效能。
3.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合力监督。
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紧盯村(居)务决策和公开、村级财产管理、村级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等进行全程监督,对发现涉嫌贪腐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村(社区)党组织、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实现对村(社区)“两委”成员监督全覆盖,重点加强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
(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责任单位:组织部、机关各监督检查室)
4.实现县级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和强化审计监督。
县级党委一届任期内要对所辖村(社区)党组织至少巡察1次,对问题反映较多的村(社区),突出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强化监督。
严格执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届中至少进行1次任期审计,县级直接审计财务管理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社区)。
(牵头单位: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责任单位:机关各监督检查室)
(三)实施村级事务管理阳光工程。
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完善“三务”公开制度、强化村级事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严格规范事项决策。
凡属村经济发展、公共事务、大额资金使用、惠农政策落实、工程建设、社会治理、宅基地审批等重大事项,严格按“四议两公开”程序议事决策,村级较大工程项目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公开招投标。
村级财务收支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联审联签,“一肩挑”的村(社区)须同时由1名村(社区)“两委”成员参与联审联签,严格实行“村账乡管”,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
涉及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收支管理、收益分配等需由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须经村(社区)党组织研究讨论后,由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落实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防止资产流失。
(牵头单位:第二监督检查室,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6.深化村(社区)“三务”公开。
全面落实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以县为单位制订公开事项目录,统一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通过公开栏、数字电视、手机APP、网站等方式定期向党员群众公开有关事项,凡是涉及村(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凡是涉及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事项、凡是村(居)民关心的事项,都要全方位公开。
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应经常到村调研了解情况、加强具体指导,包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要加强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指导把关,对需要公开事项及时提醒,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要全程监督,确保决策规范、公开到位、群众满意。
(牵头单位:第五监督检查室,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四)实施亮剑护民工程。
大力整治基层微腐败,坚决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以优良作风助力清廉村居建设。
7.深入化解信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