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娱乐场所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精选5篇》,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娱乐场所疫情防控管理制度1

为贯彻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的重要指⽰精神及《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有序推进演出场所恢复开放,制定本指南。

⼀、总体要求

(⼀)坚持常态防控。

各地⽂化和旅游⾏政部门应当按照“属地原则”,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作,制定包含演出场所在内的疫情防控⽅案和应急预案,并及时进⾏动态调整,确保安全。

(⼆)坚持有序开放。

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情况下,在低风险地区,经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可以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但暂缓举办中⼤型营业性演出活动,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员已在境内的除外)。

在中、⾼风险地区,暂缓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

(三)坚持预约限流。

恢复开放的演出场所应当严格执⾏⼈员预约限流措施。

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数不得超过剧场座位数的30%,要间隔就坐,保持1⽶以上距离。

演员之间要保持⼀定距离。

含有多个剧场的综合性演出场所,同时只能开⼀个剧场。

在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游乐园、宾馆、饭店、酒吧、餐饮场所、⾳乐厅等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演出主办⽅要安排⼯作⼈员在现场做好⼈员疏导。

⼆、场所防控管理

(四)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演出场所要严格执⾏疫情防控规定,制定本场所防控⼯作制度和应急预案,把防控责任落实到具体个⼈。

(五)做好⽇常消毒通风。

演出场所要对舞台区、观众区、化妆间、通道、出⼊⼝、⾏政办公场地等公共区域,每⽇定时进⾏两次消毒。

建⽴《场馆清洁消毒记录表》,记录消毒时间、责任⼈等信息。

演出场所要保持通风状态,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选⾃然通风。

(六)配备防护⽤品。

演出场所要配备⼝罩、⼿套等防护物资,并在洗⼿间配备洗⼿液及消毒⽤品,为员⼯和观众提供必

要防护保障。

(七)加强防疫宣传。

演出场所应通过设置提⽰牌、摆放宣传品、电⼦显⽰屏等多种⽅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

(⼋)排查安全隐患

演出场所恢复开放前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全⾯排查⽕灾等安全隐患,并按照《⽂化部关于落实安全⽣产责任加强⽂化市场安全⽣产⼯作的通知》(⽂市发〔2017〕5号)有关规定,加强场所⽇常检查,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整⽴改。

(九)⿎励线上服务。

⿎励推⼴在线实名制购票及电⼦票,⿎励使⽤在线⽀付,尽量减少直接接触。

对剧院等专业演出场所,实⾏实名制购票和实名制⼊场。

三、演员和观众管理

(⼗)做好演职⼈员管理。

演出主办⽅应当与参演单位和个⼈签订安全协议或健康承诺书,提前做好对演职⼈员(含⾏政、后勤等⼯作⼈员)的体温监测等防控措施。

每场演出尽量压缩不必要的演职⼈员,注意保持⼀定距离。

演员⼈均化妆间⾯积不低于5平⽶。

(⼗⼀)做好⼊场检测登记。

演出场所应当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并安排专⼈值守。

观众进⼊演出场所必须佩戴⼝罩,测量体温,出⽰健康码。

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娱乐场所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精选5篇》,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娱乐场所疫情防控管理制度1

为贯彻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的重要指⽰精神及《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有序推进演出场所恢复开放,制定本指南。

⼀、总体要求

(⼀)坚持常态防控。

各地⽂化和旅游⾏政部门应当按照“属地原则”,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作,制定包含演出场所在内的疫情防控⽅案和应急预案,并及时进⾏动态调整,确保安全。

(⼆)坚持有序开放。

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情况下,在低风险地区,经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可以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但暂缓举办中⼤型营业性演出活动,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员已在境内的除外)。

在中、⾼风险地区,暂缓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

(三)坚持预约限流。

恢复开放的演出场所应当严格执⾏⼈员预约限流措施。

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数不得超过剧场座位数的30%,要间隔就坐,保持1⽶以上距离。

演员之间要保持⼀定距离。

含有多个剧场的综合性演出场所,同时只能开⼀个剧场。

在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游乐园、宾馆、饭店、酒吧、餐饮场所、⾳乐厅等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演出主办⽅要安排⼯作⼈员在现场做好⼈员疏导。

⼆、场所防控管理

(四)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演出场所要严格执⾏疫情防控规定,制定本场所防控⼯作制度和应急预案,把防控责任落实到具体个⼈。

(五)做好⽇常消毒通风。

演出场所要对舞台区、观众区、化妆间、通道、出⼊⼝、⾏政办公场地等公共区域,每⽇定时进⾏两次消毒。

建⽴《场馆清洁消毒记录表》,记录消毒时间、责任⼈等信息。

演出场所要保持通风状态,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选⾃然通风。

(六)配备防护⽤品。

演出场所要配备⼝罩、⼿套等防护物资,并在洗⼿间配备洗⼿液及消毒⽤品,为员⼯和观众提供必

要防护保障。

(七)加强防疫宣传。

演出场所应通过设置提⽰牌、摆放宣传品、电⼦显⽰屏等多种⽅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

(⼋)排查安全隐患。

演出场所恢复开放前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全⾯排查⽕灾等安全隐患,并按照《⽂化部关于落实安全⽣产责任加强⽂化市场安全⽣产⼯作的通知》(⽂市发〔2017〕5号)有关规定,加强场所⽇常检查,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整⽴改。

(九)⿎励线上服务。

⿎励推⼴在线实名制购票及电⼦票,⿎励使⽤在线⽀付,尽量减少直接接触。

对剧院等专业演出场所,实⾏实名制购票和实名制⼊场。

三、演员和观众管理

(⼗)做好演职⼈员管理。

演出主办⽅应当与参演单位和个⼈签订安全协议或健康承诺书,提前做好对演职⼈员(含⾏政、后勤等⼯作⼈员)的体温监测等防控措施。

每场演出尽量压缩不必要的演职⼈员,注意保持⼀定距离。

演员⼈均化妆间⾯积不低于5平⽶。

(⼗⼀)做好⼊场检测登记。

演出场所应当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并安排专⼈值守。

观众进⼊演出场所必须佩戴⼝罩,测量体温,出⽰健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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