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召开会议需要先写工作方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欢迎各位阅读和参考。
为保证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和流行时有效预防和快速应对,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暴发和流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造成的危害,保障全县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快速防范体系,确保任何一所学校发生疫情时,能快速获得信息,立即组织救治,最大限度地保障全县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高度重视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狠抓疫情防控重点环节,不得举办聚集性活动,要面向离校学生,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做好防控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预防为主,外堵内防。
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学校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成立汪清县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处理指挥部,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统一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指导和督促学校认真履行职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应急处理工作;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展形式,依法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
领导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4人。
组长:xx。
组长工作职责:负责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理指挥统筹工作。
副组长:xxx。
副组长工作职责:负责抓好所分管学校的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成员:教育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和幼儿园园长。
成员职责:科室负责人结合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所管辖工作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学校负责人制定学校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实行每日疫情“零报告”制度,做好学生、教职工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体卫艺科,主任由xxx兼任。
办公室职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日常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传递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信息,形成阶段性及总体应急工作报告。
四、疫情监测、发现和报告。
(一)病例监测和发现。
各学校应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或哺乳动物、啮齿动物、禽类等,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及其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二)报告。
学校一旦发现师生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立即由所属学校组成的事件处理小组对有症状的师生进行观察、询问、隔离,同时向县教育局报告情况,县教育局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将初步调查的疫情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随时上报进展情况,严格控制事态的发展。
幼儿园召开家长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2
为了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治的能力和水平,及时有效地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校园的发生和流行,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结合我省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落实教育工作部署,结合园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全园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实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不发生校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成立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日常管理及宣传工作,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措施,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处置督导检查,做好与当地疾控中心的联络与沟通,配合当地疾控中心做好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
组长:郑燕香
副组长:李妙君
成员:郑妈妈郑晓莲、刘玲玲、郑煜煊、陈萍、卢景纯、郑佳漫、刘楚荣、郑黄伟郑舜娜林漫霞小珠老师林晓伟百惠老师
保健老师:郑协如
三、预防措施
1、幼儿园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2、卫生保健员和班主任密切配合做好每天晨检工作,晨检做到一摸、二问、三看、四查,并认真填写幼儿全日观察登记表,保证幼儿园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3、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需进行体检,持健康证方可上岗;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取得体检保健手册方可入园。
4、幼儿园开展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定期进行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保证每周的健康教育,培训学习一般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幼儿园学习场所、生活场所通风换气和定期喷雾消毒和紫外线消毒。
6、按疾控制定的《各类物品消毒方法》做好各项预防性消毒工作。
四、应急处理措施
幼儿园在接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预警报告后,实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相关部门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并按照以下流程做好相关工作:
1.幼儿园师生员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时都应立即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领导小组报告。
2.在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时,必须及时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填报报告卡,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区疾控中心报告。任何人不得瞒报、慌报、缓报疫情。
3.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及时转送附近医院诊治。
4.保健老师及时通知幼儿家长。
5.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由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相关人员在医生的指导下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控中心进行终末消毒。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严格进行临床观察。
6.对易感人群应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的医疗措施。
7.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的调查。
8.在传染病期间,各班指定专人每天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本班幼儿的缺课情况、健康状况,辅导员要及时查明幼儿缺课的原因,并保持联系,以便进行跟踪管理。
9.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相关人员加强校园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消灭鼠害,灭蚊灭蝇灭蟑螂。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良好,对人员密集的教室、食堂、学生宿舍、办公室会议室等定期进行喷雾消毒和紫外线消毒。
10.门卫严格把好校门关,外来人员来访登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寝室、教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区域。在园期间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离园。
11.教师利用健康教育课,宣传部、广播、校园网、微信平台等媒介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增加师生自我保健知识,引导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师生自我保护能力。
五、建立幼儿园传染病登记和复课检诊制度
1.园医如发现学生中出现疫情或疑似疫情,要将患病学生情况按要求填写在《传染病疫情登记本》上,并将登记本长期保存。
2.幼儿园对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学生复课实行复课检诊双证明制度,即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相关医院定点门诊开具复课证明,交给校医复检后,再开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校医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六、预警通报与信息发布
1.预警通报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首位发现人按照相关程序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报告,由园长或分管领导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明确疫情报告的范围、内容。其次,做好传染病病因追踪。
2.各类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在没有得到证实之前,严格实行保密制度。
3.所有涉及疫情信息的资料均应按相关要求妥善保管、处置。
4.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
幼儿园召开家长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3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有效预防、及时防控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幼儿园的发生和流行,本着师幼健康一的原则,不断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突发传染病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全体教职员工以及幼儿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尤其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阶段,根据本园实际,力求做到科学预防、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实现对新型冠状病毒的控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应急目标
1.严防疫情输入校园,确保园所的安全与稳定,并普及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治知识,提高教师和幼儿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新型冠状病毒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做到疫情防控常态化。
3.检验对疫情现场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师幼中的发生和传播,及时发现存在的缺陷,并尽快进行完善。
三、组织机构与分工
(一)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安全工作负责人
成员:园长
负责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协调关系。遇到突发疫情迅速控制局面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方案经相关部门同意后,迅速组织实施,并指导检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对事件迅速做出处理。
(二)成立疫情报告组
组长:园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负责对各班防控工作相关信息收集上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平时的'日报;如果接到各班疫情报告,立即核实,于第一时间按照程序向教育办报告疫情,并及时收集疫情动态和传播范围,并根据疫情流行趋势,做到汇总、分析,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幼儿园日常防控工作
1.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掌握信息,向教职工和家长及时传达。
2.各班班主任每天上午十点之前在工作群里上报班级幼儿有无发热情况,做好每日疫情(教工、幼儿人员)统计工作,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制度,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
3.坚持幼儿进行每日体温检测,并及时做好记录。
4.做好常见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增强师幼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认真开展好环境卫生及幼儿用具、玩具的消毒的消毒工作。
6.各班组织幼儿开展开园第一课,预防新冠肺炎专题教育和生命健康教育,增加幼儿防疫知识储备。
五、应急处置
1.进行每日晨午检,由班主任对早晨进入教室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卫生状况,发出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咳嗽、腹泻、呕吐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排查人,幼儿园疫情排查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幼儿园及时向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汇报,经医院诊断排除后方能返园。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排查人,幼儿园疫情排查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呼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如发现疑似新冠患者幼儿,应立即启动日报告制度,对发病幼儿及早隔离,学校各班级、各部门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4.疫情处置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将幼儿送往隔离室进行体温检测并进行情绪安抚。
5.幼儿或教职工一旦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情,全园开展消杀工作,不留死角,重点对患病幼儿所在班级进行消毒,所有师幼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幼儿园负责每日追踪和情况上报。
6.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部门评估,由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7.全园师幼持核酸检测证明返园复课,患病幼儿持定点医院开具的证明方能返园。
幼儿园召开家长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4
一、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可参照制订。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原则,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五、机构职责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联络沟通,配合地方疾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六、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Ⅲ级为出现发热、咳嗽、无力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患者;Ⅱ级为出现疑似病例;Ⅰ级为出现确诊病例。
七、信息报送
学校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一是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二是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三是直报。发生Ⅰ级(特大)事件,除了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外,可直接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告时限及程序。责任报告人为各级各类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1、初次报告。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Ⅲ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三)信息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