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学生来说,食品安全是尤为要注意的,不然容易引起食物中毒,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学校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1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联防联控做好学校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预防学校食物中毒发生,最大限度保护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预案

I.工作机构

成立学校师生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日常监察:生活管理中心学生工作处总务处学生会生活部

II.处理小组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负责组织抢救中毒师生,安排检查现场,调查事件的起因,负责安排善后工作。

2、宝负责日常超市和食堂的食品、食物安全检查工作,并制定管理措施及检查的各项措施,并与市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

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立刻报告,抢救中毒师生,解决善后工作。

协助有关人员对超市的食品和食堂的食品展开全面检查。

3、监督组每周实行大检查制度,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改正。

并不定时进行抽查。

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确保师生安全。

4、学生会生活部要每天坚持卫生检查并如实填写记录表,对发现的如饭菜过期、有异味等问题及时报告以便检查整治。

5、生活教师坚持每天的检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报告学生工作处。

Ⅲ、中毒应急预案处理工作程序

1、如发现师生就餐后,集体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水泻等症状,各班主任、值周、值日教师要马上报告医务室、校长办和校长,学校汇总情况怀疑集体中毒后立即启动本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2、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有关领导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3、迅速与学校医务室取得联系,采取就地救护。

校长或校长办公室组织车辆或拨打急救中心120,就事态情况迅速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把中毒严重的师生送医院进行抢救,确保在第一时间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

并迅速与家长联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抢救进展情况。

4、由组长负责组织调查事故原因。

组织调查询问相关人员,弄清中毒事件起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中毒人员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配合其他部门进行有效工作,待防疫人员到达后立即提取24小时的留样并进行检查。

如怀疑故意投毒,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进行立案侦察。

学校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2

为了保障我校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以便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把中毒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校应急防治预案。

一、建立食物中毒预案报告

本校区内教职员工和学生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立即向校值班室和医务所(室)报告。

值班人员、校医务人员接报后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

与此同时上报校长办公室,按有关规定上报市卫生局或市疾病控制中心、有关医院进行紧急处置。

二、食物中毒人员的救治

对食物中毒人员,症状属较轻微的,校医务所(室)应就地组织力量及时对发病人员进行应急的对症救治。

做好病状纪录并完好留存病人的吐泻物。

中毒严重者,应及时转上级医院,并携带详细的病案记录。

校区应及时调配车辆,以最短时间送至医院救治,必要时传呼110警务车或120救护车将患者紧急运送医院救治。

学校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4

一、指导思想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维护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做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减少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健康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

学校本着为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即适应对学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二、成立食物中毒预防应急小组

学校成立应急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总务处、大队部和值日老师、食堂管理员等组成。

具体情况是: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对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

1、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2、采取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3、组织医生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包括急救(催吐、洗胃、洗肠)、对症治疗和特殊治疗;

5、对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四、食物中毒的报告和紧急报告制度

1.及时逐级报告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班主任或分餐老师应及时向校领导或校医报告,学校则向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和象山区教育局报告。

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

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2.保护现场、保留样品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

3.如实反映情况

学校负责人及与本次中毒有关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分餐老师及病人等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

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4.对中毒食物的处理

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应立即停止食用。

在卫生部门已查明情况,确定了食物中毒,既可对于引起中毒的食物及时进行处理。

对中毒食物可采取煮沸15分钟后掩埋或焚烧。

液体食品可用漂美混合消毒。

食品用工具、容器可用1~2%碱水或漂美溶液消毒。

病人的排泄物可用20%石灰乳或5%的来苏溶液进行消毒

五、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1、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及用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2、对微生物性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洁、消毒接触过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用具以及贮存食品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

3、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中毒食品或可能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可疑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六、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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