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地方的疫情都比较严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于疫情防控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疫情静默管理方案1
2022年10月17日,XX市XX区在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6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经分析研判,海南区实施静默管理。为进一步遏制疫情蔓延,经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从10月17日21时起对全市其他区域(XX区、XX区)实施静默管理,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静默管理期间全市居民保持静默状态。各区之间互不流动,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上必须居家,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中风险区实行“足不出区”,每天每户派一人错峰取物;其他区域参照中风险区管控。
二、实行交通管制。全市实行“只进不出”管控措施,确需离开我市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道路旅客运输等暂停营运。全市保供、保产、保稳、防疫车辆凭证通行,保供企业“点对点”接送,不符合规定的社会车辆不运行、不流动,途径我市车辆需绕行。
三、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生活超市、药店、医疗机构等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各区、市级牵头行业主管部门对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医务工作者、保供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统一制发证件并严格控制发放范围,凭证件出入,实行闭环管理;其他人员原则上居家办公,驻市单位、企业参照执行。
四、全市中小学开展线上教学;非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停止线下教学;寄宿制学校师生已返校的,实行封闭管理;养老机构、监管场所等实行封闭式管理,停止探视;邮政快递行业暂停运行;外地滞留旅客在所居住酒店、宾馆、客栈、民宿就地静默,严格配合属地落实好各项管控措施。
五、生活必需品由指定保供企业和外卖公司进行配送,并对从业人员严格管理(一天一检)、点对点配送,取货、送货采取“不见面”“非接触”方式,配送到各社区疫情防控服务点;其他外卖公司、跑腿人员一律暂停运行。
六、管控区域范围内的在职党员要亮明身份,就地主动投入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参与社区救治转运、核酸采样、宣传发动、物资保障、秩序维护等工作。
七、全市以社区(村)为单位,统筹设立核酸检测采样点,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开展区域核酸检测。请市民积极配合,服从所在街道(镇)、社区(村)的安排分批次前往采样点,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完成采样工作。检测时,主动出示“健康码”,采集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八、各类药店、诊所暂停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告示,引导需要购买“四类”药品的市民到发热门诊就诊。
九、静默管理期间,对急需就医人员(如危重症患者、孕产妇、透析患者等)开辟就医绿色通道,社区(村)管控人员负责与医疗机构对接,确保以上人员得到及时治疗。市民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需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宾馆或酒店等报告。
十、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全市生活物资储备充足,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生事以及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以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并通过官方信息发布。静默管理期间对大家出行和日常生活带来的不便请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疫情静默管理方案2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呈现点多面广、局部多发的态势。近日,我县先后发现8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XX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实行临时性全域静默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院要加强对发热患者的筛查,未设立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擅自诊治。
二、药店、个体诊所暂停营业。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第一时间到发热门诊就诊。
三、县内除保障居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外,其他企业封闭生产经营,并严格落实好防控措施。
四、县内除保障居民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外,商场、KTV、电影院、健身房、室内游泳馆、酒吧、网吧、洗浴中心、棋牌室等其他营业场所、门店暂停营业。
五、县内除保障城市运行及物资货运的车辆外,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停运、火车站停止售票。五原县境内人员(含县外滞留人员)按照“不进不出”的原则,县外人员非必要不进五原,县内人员非必要不离开五原。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县人员,按照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巴防指通告〔2022〕63号)执行。确因特殊情况入县人员,按照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巴防指通告〔2022〕60号)执行。
六、县内暂停举办展销会、宴会、庆典、招聘会等聚集性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学校、幼儿园及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活动。
七、坚决打击违法违规活动,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以及编造散布谣言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八、静默管理措施和时限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动态调整。目前,全县各类生活物资保障充足,请广大居民群众不要紧张恐慌,及时关注官方发布权威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疫情静默管理方案3
为高效有序开展我县全域全员核酸检测和抗原筛查,充分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切实筑牢我县疫情防控堡垒,坚决打赢打好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结合近期疫情特点,决定对全县29个乡镇(街道)全部实施静默管控。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2年9月21日(星期三)18时起实施管控,暂定2022年9月24日(星期六)18时解除管控。
二、管控区域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规定,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对全县29个乡镇(街道)全部实行静默管理。对静默区域实行“人员限出、区内限流、严禁聚集”,村(社区)村(居)民非必要不出小区,倡导居家配合,不聚集、不扎堆,鼓励每户每天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到就近地点购买生活物资。对封控区严格按国家高中风险区域规定管理,所有人员非必要不流动。
三、管控要求
(一)管控区域内所有出入村(社区)、小区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戴口罩、登记。倡导居家办公配合防疫,居家期间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二)公安、武警、医疗部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凭工作证出入静默区域,应急、通信、抢险、环卫、供电、供水、供气等民生保障单位和疫情防控相关单位工作人员,须持单位证明出入静默区域;对确需外出就医等特殊需要的,应向村(社区)委员会报备登记。
(三)管控区域内的村(居)民严格落实“居民防护十要十不要”要求,自觉做到居家隔离。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有序参加核酸检测或做好抗原检测。
(四)各小区各单位要定期对电梯(楼道)等重点区域和电梯按键、楼梯扶手、门把手等人员频繁接触的重点部位进行消毒。
(五)暂停图书馆、健身场所、培训机构等有关室内公共场所的活动。
(六)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并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查验核酸等防控措施。
(七)餐饮店在落实疫情防控的要求下继续营业,但不堂食。
(八)静默区域内对交通予以限行,一律凭物资运输通行证或防疫工作通行证放行。物资通行证由县交通运输局发放和管理,防疫工作通行证由疫情现场处置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发放和管理。
(九)静默区域内人员在静默期内原则上只进不出,欲离纳人员做好出行调整和票务退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