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整理了关于2023饮用水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一起来看看吧。
2023饮用水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清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处置工作,《永康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于20__年3月发布。
鉴于我市“千吨万人”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变化,以及《永康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20__)》中水污染风险评估、事故后的污染治理等方面内容需进一步细化,特对《永康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__版)》进行修订,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等法律法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__)、《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等技术规范。
1.3适用范围
(1)地域范围
永康市域范围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杨溪水库、太平水库、洪塘坑水库、三渡溪水库、黄坟水库、上黄水库、珠坑水库、源口水库。
①杨溪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杨溪水库总库容6453万m3,是以灌溉、供水为主,结合防汛发电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
水库水以提水方式通过管线接入南山水厂、芝英水厂,经过滤、消毒等一系列措施处理后,通过管线接入供水管网。
日供水规模22万吨,受益人口40万人。
取水口地理坐标:120°838.674"E,28°5319.496"N。
保护区总面积124.82km2:其中一级保护区水域面积3.72km2,一级保护区陆域面积7.05km2,二级保护区面积114.05km2。
②太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太平水库总库容4173万m3,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供水、发电、养鱼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
水库水以自流方式通过管线接入桥下水厂,经过滤、消毒等一系列措施处理后,通过管线接入供水管网。
日供水规模3.75万吨,受益人口8万人。
取水口地理坐标:120°1046.905"E,29°152.027"N。
保护区总面积78.65km2:其中一级保护区水域面积3.34km2,一级保护区陆域面积2.54km2,二级保护区面积72.77km2。
③洪塘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洪塘坑水库总库容522.8万m3,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发电、养鱼、供水综合利用的小(一)型水库。
水库水以自流方式通过管线接入洪塘坑水厂,经过滤、消毒等一系列措施处理后,通过管线接入供水管网。
日供水规模2万吨,受益人口2万人。
取水口地理坐标:120°1332.038"E,28°5949.752"N。
保护区总面积18.65km2:其中一级保护区水域面积0.41km2,一级保护区陆域面积1.06km2,二级保护区面积6.45km2。
④三渡溪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三渡溪水库总库容1091万m3,是一座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发电、供水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
水库水以自流方式通过管线接入象珠水厂,经过滤、消毒等一系列措施处理后,通过管线接入供水管网。
日供水规模2.5万吨,受益人口6万人。
取水口地理坐标:120°422.338"E,29°149.912"N。
保护区总面积22.88km2,其中一级保护区水域面积0.51km2,一级保护区陆域面积1.64km2,二级保护区面积20.73km2。
⑤黄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黄坟水库总库容979万m3,是一座以供水、灌溉为主,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的小(一)水库。
水库水以自流方式通过管线接入黄坟水厂,经过滤、消毒等一系列措施处理后,通过管线接入供水管网。
日供水规模1.08万吨,受益人口2万人。
取水口地理坐标:120°217.706"E,28°5942.893"N。
加强各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团体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水源地环境污染特点,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坚持“资源共享、保障有力”。
加强污染源信息、水资源信息、环境状况信息、应急处置信息的及时共享,确保各类信息统一融合,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加强政府对人力资源,应急储备、救助资源等保障力度,加强政府对应急处置、防灾减灾的经费投入,确保应急处置及后续工作稳步推进。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2.1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构成
永康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包括永康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设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现场应急工作组三级体系。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程度和应急处置工作需求,还包括可能的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如上级或周边地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专业应急组织、应急咨询或支援机构。
2.1.1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永康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
(1)市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领导
副总指挥:市府办分管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市水务局局长。
成员: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供电公司、通讯营运单位等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区)分管领导。
市应急指挥部在市生态环境分局下设办公室,由市生态环境分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各镇(街道、区)在发生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时,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事件现场处置工作;负责协调解决事件应急处置所需当地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资等,组织发动当地群众投入救援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单位)分析污染事件原因及控制、处理排污单位。
(2)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①掌握有关事态变化情况,根据现场情况,研究确定具体应急方案、措施,并确定其他重要事项。
②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负责市际之间污染事件应急协调工作。
③统一对外发布环境污染事件所造成环境污染的信息。
(3)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制定、修订《永康市集中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出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年预警级别和事件等级建议;按规定报告和通报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视情况上报金华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控制污染源对水质的影响,并在新闻媒体定期发布水质报告;对由于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提出事件性质、等级和危害的意见,会同相关部门分析原因,确定污染源和污染物,提出处理意见,防止污染扩大;对污染事故调查取证,依法对污染事故责任单位作出处罚;跟踪污染动态情况,对建立和解除污染警报的时间、区域提出建议;对环境恢复、生态修复提出建议。
2)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新闻发布,收集分析各界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协调相关部门对事件现场媒体活动进行管理、指导。
3)市发改局:参与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善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将饮用水源突发环境应急预防与处置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办理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重点项目和预警、预测工程的立项审批。
4)市公安局:负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抢险救援,落实应急处置的治安、保卫、交通管制和其他措施;负责查处导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的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对发生的群体性的事件,组织专业力量稳妥处置;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负责110指挥中心接入的信息报告处理工作。
5)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群众转移安置、事故善后工作。
6)市财政局:负责将污染事件监测和预警日常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申报、筹集和拨付突发饮用水水源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有关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在每年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突发饮用水水源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及能力建设;负责保障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期间的费用。
7)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于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场地。
8)市建设局:加强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监督管理;负责因建设工地造成饮用水水源污染处置工作,协助做好其他突发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应急处置所需的建筑工程机械设备、人员及相关工程技术支持。
9)市交通运输局: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并协助做好水域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0)市水务局:组织规划备用水源地必要的取水和应急供水能力建设,督促自来水企业采用特殊的自来水处理措施,如减压供水、改路供水、停水等,确保饮用水安全;负责组织协调在供水领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具体的应急供水保障及事后用水恢复工作。
11)市农业农村局:管理暴雨期间入河农灌退水排放行为,防范农业面源导致的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参与农药、化肥及畜禽养殖业等造成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负责农业环境污染的预防预警、调查、损害评估。
12)市商务局:负责生活类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及时组织企业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市场供应。
13)市经信局: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救援防护装备、监测设备和应急处置物资的生产供应保障工作;协调电力、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电力、通信等相关保障工作。
14)市卫健局:负责集中式供水管网末梢水水质的卫生监督监测,及时上报并通报管网末梢水水质异常信息;组织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监测、防疫工作,并及时为地方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参与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供涉及饮用水污染所致疾病防治等相关信息;配合做好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饮用水水源的卫生监测;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及时为基层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负责120急救中心接入的信息报告处理工作。
15)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规范市场秩序,指导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的生产流通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
16)市应急管理局:充分利用现有市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参与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督促指导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工作;防范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次生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及时上报并通报事故信息;提供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信息。
17)市气象局:及时上报、通报和发布暴雨、洪水等气象信息;负责卫星遥感分析和气象情况监测,分析气象条件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负责应急期间提供水源地周边气象信息。
(6)_
由市公安局牵头,成员单位主要包括事发地镇(街道、区)等。
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政府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的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
(7)调查评估组
由市生态环境分局牵头,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市应急管理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事发地的镇(街道、区)等。
职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污染损害调查,委托开展评估、核实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对一般环境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提出事件防范意见;对应急处置过程、有关人员的责任、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等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形成总结上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并存档。
(8)应急专家组
由生态环境、卫生、安全、水务、供水、农业等有关专家组成,建立咨询专家库,由现场应急指挥组从专家库中抽调相关人员,成立环境应急专家组。
职责:指导水源地应急预案的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根据全市重大危险源的分布情况,结合国内外有关技术信息、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对突发性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评估,为市应急指挥部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
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为污染区域的警报设立与解除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指导应急工作组进行现场处理处置。
指导水源地水体污染程度的事后评估工作。
3应急响应
3.1应急工作线路分析
根据生态环境部20__年3月23日发布的《关于发布<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__年第1号),水源地应急预案编制参考以下应急响应工作线路。
略
3.2信息收集和研判
3.2.1信息收集
本预案明确信息收集的责任单位主要为应急指挥部中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信息收集范围与本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适用的地域范围保持一致。
信息来源、信息收集范围和途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途径:
(1)市政府、生态环境、建设、水务等部门,可通过流域、水源地或供水单位开展的水质监督性监测(常规断面)、在线监测(常规和预警监控断面)等日常监管渠道获取水质异常信息,也可以通过水文气象、地质灾害、污染源排放等信息开展水质预测预警,获取水质异常信息。
(2)市生态环境分局通过电话、网络、投诉举报等途径获取突发环境事件信息;通过流域、水源地、供水单位开展的水质监督性检查、在线监测等日常监管渠道获取的水质异常信息;水源地上游及周边主要风险源监控获取的异常排放信息。
(3)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收集由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可能对水源地周边或上游造成影响的信息;负责地质灾害引发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水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和预警信息监控。
(4)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收集因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可能对水源地周边或上游造成影响的信息。
(5)市卫健局负责收集因水源性致病病原体引发的突发饮用水源环境事件信息。
(6)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收集饮用水源地周边或上游畜禽死亡等突发事件信息。
(7)市气象局负责收集灾害气候引发的异常气象信息。
(8)市公安局负责收集110接警电话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9)各水环境风险源企业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负责通过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和风险评估收集预警信息,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防患于未然。
预测预警信息应包括:事件的类别、水质异常数据、起始时间地点、可能影响范围、危害紧急程度、级别判定、发展态势以及应采取的相关措施等。
3.2.2信息研判与会商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核实和研判的责任单位为市应急组织指挥部下设的办公室以及应急专家组,信息研判的程序和方法等具体内容如下:
(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日常监管渠道首次发现水质异常或群众举报、责任单位报告等获取突发事件信息的部门,应第一时间开展信息研判和会商。
(2)第一时间对获取的信息,核实真实性。
(3)必要时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应急监测或补充调查,核实信息的准确性,收集更全面、更权威的资料信息,同步通报生态环境部门。
(4)市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信息进行预判分析后,及时上报市政府。
接到信息报告的市政府,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及应急专家组进行会商,研判水质变化趋势和影响程度,若判断可能对水源地水质造成影响,应立即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并将相关信息逐级上报。
(1)发布预警后,市应急指挥部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②责令有关部门及时收集、报告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③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随时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分析和评估,预测发生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
④发布预警公告,宣布进入预警期,并将预警公告与信息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
⑤通知现场应急指挥部中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应急准备,进入待命状态,必要时到达现场开展相关工作
⑥通知水源地对应的供水单位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停止取水、深度处理、低压供水或启动备用水源等准备。
⑦向社会公布与公众有关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
⑧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和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2)当发布红色预警时,还应该采取下列措施:
①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②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③根据预警级别,针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负有监管责任的政府或部门可以对排放污染物可能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停运、限产、停产等相应措施,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或限制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④调集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⑤依法采取的预警措施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义务。
3.3.5预警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应急指挥部应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当判断危险已经消除时,市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终止应急响应措施。
3.4信息报告与通报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应坚持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做到即到即报,及时核实、加强研判,随时续报,决不允许迟报、谎报、瞒报、错报和漏报。
3.4.1信息报告程序
发生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时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信息报告。
(1)发现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水源地污染的有关人员和责任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1小时内向市政府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及生态环境等部门报告。
(2)有关部门在发现或得知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立即进行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经过核实后,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和金华市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3)金华市政府主管部门先于永康市政府主管部门获悉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可要求永康市政府主管部门核实并报告相应信息。
(4)特殊情况下,若遇到敏感事件或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时期,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有关责任单位和部门应立即向市应急组织指挥部报告。
3.4.2信息通报程序
经核实,对突发饮用水源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市政府和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通报,并通报其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成员单位。
发生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时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信息通报。
(1)对初步认定为一般突发饮用水源环境事件的,应当1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
(2)对初步认定为较大、重大、特重大突发饮用水源环境事件的,应当立即内向市政府和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报告。
同时在1小时内通知下游地区采取必要措施,减小受害范围。
3.4.3信息报告和通报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和通报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
初报是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首次上报;续报是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是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
(1)初报。
从发现事件后起立即上报;采用电话或短信等形式口头上报,但应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初报主要内容包括:突发污染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和数量、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初步情况,并提供可能受到突发饮用水源环境事件影响的环境敏感点分布示意图。
(2)续报。
今天小编整理了关于2023饮用水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一起来看看吧。
2023饮用水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清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处置工作,《永康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于20__年3月发布。
鉴于我市“千吨万人”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变化,以及《永康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20__)》中水污染风险评估、事故后的污染治理等方面内容需进一步细化,特对《永康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__版)》进行修订,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等法律法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__)、《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等技术规范。
1.3适用范围
(1)地域范围
永康市域范围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杨溪水库、太平水库、洪塘坑水库、三渡溪水库、黄坟水库、上黄水库、珠坑水库、源口水库。
①杨溪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杨溪水库总库容6453万m3,是以灌溉、供水为主,结合防汛发电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
水库水以提水方式通过管线接入南山水厂、芝英水厂,经过滤、消毒等一系列措施处理后,通过管线接入供水管网。
日供水规模22万吨,受益人口40万人。
取水口地理坐标:120°838.674"E,28°5319.496"N。
保护区总面积124.82km2:其中一级保护区水域面积3.72km2,一级保护区陆域面积7.05km2,二级保护区面积114.05km2。
②太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太平水库总库容4173万m3,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供水、发电、养鱼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
水库水以自流方式通过管线接入桥下水厂,经过滤、消毒等一系列措施处理后,通过管线接入供水管网。
日供水规模3.75万吨,受益人口8万人。
取水口地理坐标:120°1046.905"E,29°152.027"N。
保护区总面积78.65km2:其中一级保护区水域面积3.34km2,一级保护区陆域面积2.54km2,二级保护区面积72.77km2。
③洪塘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洪塘坑水库总库容522.8万m3,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发电、养鱼、供水综合利用的小(一)型水库。
水库水以自流方式通过管线接入洪塘坑水厂,经过滤、消毒等一系列措施处理后,通过管线接入供水管网。
日供水规模2万吨,受益人口2万人。
取水口地理坐标:120°1332.038"E,28°5949.752"N。
保护区总面积18.65km2:其中一级保护区水域面积0.41km2,一级保护区陆域面积1.06km2,二级保护区面积6.45km2。
④三渡溪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三渡溪水库总库容1091万m3,是一座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发电、供水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
水库水以自流方式通过管线接入象珠水厂,经过滤、消毒等一系列措施处理后,通过管线接入供水管网。
日供水规模2.5万吨,受益人口6万人。
取水口地理坐标:120°422.338"E,29°149.912"N。
保护区总面积22.88km2,其中一级保护区水域面积0.51km2,一级保护区陆域面积1.64km2,二级保护区面积20.73km2。
⑤黄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黄坟水库总库容979万m3,是一座以供水、灌溉为主,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的小(一)水库。
水库水以自流方式通过管线接入黄坟水厂,经过滤、消毒等一系列措施处理后,通过管线接入供水管网。
日供水规模1.08万吨,受益人口2万人。
取水口地理坐标:120°217.706"E,28°5942.893"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