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工地核酸检测管理制度精选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工地核酸检测管理制度精选1
为进一步落实省、宁波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切实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坚决守住“四条底线”、实现“一个确保”,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疫情输入反弹防线,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共同编织联防联控的“防疫网”,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慈防办〔2021〕76号)文件要求,现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各建筑工地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做好从业人员每周一次核酸检测工作,施工单位具体负责落实从业人员每周一次核酸检测工作,监理单位配合建设单位组织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从业人员每周一次核酸检测工作。各建筑工地包括属地小微项目,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包括施工作业人员、参建各方管理人员以及保安、保洁、食堂等后勤服务人员。
二、各建筑工地前期向市安质服务站报送的《建筑工地从业人员排查登记表》,应同时在项目部留存备查。如人员更新应及时将更新信息报送至市安质服务站,并对人员来源情况和核酸检测情况进行重点标注。各镇(街道)村镇建设办、城建办牵头负责属地在建小微项目全面开展人员排查工作,各项目填报《建筑工地从业人员排查登记表》(附件1),并由参建各方盖章确认后,以镇(街道)为单位于8月17日前将通过浙政钉报送至市住建局建设管理科高迪钦处(PDF扫描件)。
三、各建筑工地应由施工单位编制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方案,并经建设、监理单位签章确认,方案应包含核酸检测领导小组组织构架和责任人名单、从业人员核酸检测人数和开展核酸检测的时间(可分批开展核酸检测)等,并于8月17日前将方案报送市安质服务站。各建筑工地应派专人与属地(平台)核酸检测工作联络人(附件2)进行对接,妥善安排好本项目核酸检测工作。
四、为切实做好建筑工地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我局将于8月17日前把各建筑工地清单和《建筑工地从业人员排查登记表》推送至各镇(街道)村镇建设办、城建办。各镇(街道)村镇建设办、城建办要加强对属地项目督促指导,做好属地建筑工地同属地卫生院所等核酸检测场所的沟通联络,促使各建筑工地平稳有序开展核酸检测工作。
五、根据慈防办〔2021〕76号要求,全国疫情形势平稳后检测频次可调整为每月1次,后续建筑工地从业人员核酸检测频次调整,根据防控办指令另行通知。
工地核酸检测管理制度精选2
为深入贯彻落实3月11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结合当前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打好施工现场疫情“歼灭战”,从严从细从实做好本市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现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实施建设工程“封闭式”管理
(一)即日起本市所有建设工程实施“封闭式”管理。各工地应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按照人员只进不出的原则进行管理,不具备封闭施工条件的装饰装修工程、加装电梯工程、房屋修缮工程等暂停施工(特殊情况需要继续施工的必须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暂缓新项目开工,后续开复工视疫情管控情况另行通知。各相关单位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停工项目人员管理。
(二)非必要不增加新人员,新进入施工现场的从业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生活区、办公区在工地之外的,非必要不外出。同时应做好途中闭环管理,并统一安排接送。
(四)材料进场应设置专用过渡区域,完成防疫消杀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送货司机、卸货人员等其他外来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加强工程项目人员核酸检测
(一)各区迅速组织各建筑工地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核酸检测。
(二)对工程项目出现新冠肺炎确诊、密接、次密接等情况的,项目部应主动联系配合属地疾控部门要求进行检测,确保人员核酸检测全覆盖,同时做好过程防护,避免疫情传播风险。
(三)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要做好疫情防控预案,一旦发现核酸检测异常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向属地疾控部门和监督机构报告,按疾控部门要求对相关项目人员采取隔离措施,对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区域开展防疫消杀,除必须连续施工的特殊工艺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停止一切施工作业。
三、加强建设工程日常防疫管理
(一)各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同属地社区的联动,主动纳入属地疫情防控体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各建设工程应严格落实现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现场所有人员出入登记和健康监测,加强建设工程现场防疫消杀管理,做好防疫物资和隔离观察点准备,切实做好全过程疫情防控。
(三)非必要不聚集,减少人员流动,工作会议原则上通过线上方式进行。
四、加强监督检查和信息报送
(一)各区建设管理部门应配合属地做好建设工程疫情防控管理,加强值班值守,做好联络协调工作。同时要及时将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传达至项目一线,将疫情防控作为近期监管重点,督促各参建单位开展疫情防控专项自查,加强区级督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等单位和个人,尤其是执行落实“封闭式”管理等措施不力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二)各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应加强值班值守,并于每日16点前将疫情统计情况、核酸检测统计情况等报送各区监督机构。各区监督机构应于每日17点前将有关情况报送市安质监总站。
工地核酸检测管理制度精选3
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加快提高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204号),进一步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提升我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应对可能发生的疫情新情况,扩大检测范围,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的防疫防控工作,阻击疫情,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加快提高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通知》、《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等内容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提升本县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能力。
四、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健全机制
应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减少突发疫情的发生引起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把突发疫情应急工作7与公共卫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完善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疫情提供保障。
五、成立提高核酸检测能力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健局医政股,某某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领导小组确定并动态调整检测策略和人群范围。
(一)重点人群““应检尽检”8+1+1类人员::
1、密切接触者;
2、境外入境人员;
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工地核酸检测管理制度精选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工地核酸检测管理制度精选1
为进一步落实省、宁波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切实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坚决守住“四条底线”、实现“一个确保”,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疫情输入反弹防线,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共同编织联防联控的“防疫网”,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慈防办〔2021〕76号)文件要求,现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各建筑工地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做好从业人员每周一次核酸检测工作,施工单位具体负责落实从业人员每周一次核酸检测工作,监理单位配合建设单位组织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从业人员每周一次核酸检测工作。各建筑工地包括属地小微项目,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包括施工作业人员、参建各方管理人员以及保安、保洁、食堂等后勤服务人员。
二、各建筑工地前期向市安质服务站报送的《建筑工地从业人员排查登记表》,应同时在项目部留存备查。如人员更新应及时将更新信息报送至市安质服务站,并对人员来源情况和核酸检测情况进行重点标注。各镇(街道)村镇建设办、城建办牵头负责属地在建小微项目全面开展人员排查工作,各项目填报《建筑工地从业人员排查登记表》(附件1),并由参建各方盖章确认后,以镇(街道)为单位于8月17日前将通过浙政钉报送至市住建局建设管理科高迪钦处(PDF扫描件)。
三、各建筑工地应由施工单位编制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方案,并经建设、监理单位签章确认,方案应包含核酸检测领导小组组织构架和责任人名单、从业人员核酸检测人数和开展核酸检测的时间(可分批开展核酸检测)等,并于8月17日前将方案报送市安质服务站。各建筑工地应派专人与属地(平台)核酸检测工作联络人(附件2)进行对接,妥善安排好本项目核酸检测工作。
四、为切实做好建筑工地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我局将于8月17日前把各建筑工地清单和《建筑工地从业人员排查登记表》推送至各镇(街道)村镇建设办、城建办。各镇(街道)村镇建设办、城建办要加强对属地项目督促指导,做好属地建筑工地同属地卫生院所等核酸检测场所的沟通联络,促使各建筑工地平稳有序开展核酸检测工作。
五、根据慈防办〔2021〕76号要求,全国疫情形势平稳后检测频次可调整为每月1次,后续建筑工地从业人员核酸检测频次调整,根据防控办指令另行通知。
工地核酸检测管理制度精选2
为深入贯彻落实3月11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结合当前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打好施工现场疫情“歼灭战”,从严从细从实做好本市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现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实施建设工程“封闭式”管理
(一)即日起本市所有建设工程实施“封闭式”管理。各工地应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按照人员只进不出的原则进行管理,不具备封闭施工条件的装饰装修工程、加装电梯工程、房屋修缮工程等暂停施工(特殊情况需要继续施工的必须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暂缓新项目开工,后续开复工视疫情管控情况另行通知。各相关单位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停工项目人员管理。
(二)非必要不增加新人员,新进入施工现场的从业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生活区、办公区在工地之外的,非必要不外出。同时应做好途中闭环管理,并统一安排接送。
(四)材料进场应设置专用过渡区域,完成防疫消杀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送货司机、卸货人员等其他外来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加强工程项目人员核酸检测
(一)各区迅速组织各建筑工地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核酸检测。
(二)对工程项目出现新冠肺炎确诊、密接、次密接等情况的,项目部应主动联系配合属地疾控部门要求进行检测,确保人员核酸检测全覆盖,同时做好过程防护,避免疫情传播风险。
(三)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要做好疫情防控预案,一旦发现核酸检测异常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向属地疾控部门和监督机构报告,按疾控部门要求对相关项目人员采取隔离措施,对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区域开展防疫消杀,除必须连续施工的特殊工艺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停止一切施工作业。
三、加强建设工程日常防疫管理
(一)各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同属地社区的联动,主动纳入属地疫情防控体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各建设工程应严格落实现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现场所有人员出入登记和健康监测,加强建设工程现场防疫消杀管理,做好防疫物资和隔离观察点准备,切实做好全过程疫情防控。
(三)非必要不聚集,减少人员流动,工作会议原则上通过线上方式进行。
四、加强监督检查和信息报送
(一)各区建设管理部门应配合属地做好建设工程疫情防控管理,加强值班值守,做好联络协调工作。同时要及时将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传达至项目一线,将疫情防控作为近期监管重点,督促各参建单位开展疫情防控专项自查,加强区级督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等单位和个人,尤其是执行落实“封闭式”管理等措施不力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二)各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应加强值班值守,并于每日16点前将疫情统计情况、核酸检测统计情况等报送各区监督机构。各区监督机构应于每日17点前将有关情况报送市安质监总站。
工地核酸检测管理制度精选3
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加快提高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204号),进一步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提升我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应对可能发生的疫情新情况,扩大检测范围,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的防疫防控工作,阻击疫情,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加快提高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通知》、《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等内容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提升本县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能力。
四、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健全机制
应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减少突发疫情的发生引起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把突发疫情应急工作7与公共卫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完善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疫情提供保障。
五、成立提高核酸检测能力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健局医政股,某某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领导小组确定并动态调整检测策略和人群范围。
(一)重点人群““应检尽检”8+1+1类人员::
1、密切接触者;
2、境外入境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