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是对一段时间内的学习或工作进行分析与检查,总结经验,以便后续提高个人工作能力。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

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工作总结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州医保局关于认真做好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广泛宣传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政策法规,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县医疗保障局开展以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总结: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而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舆论导向,是避免社会和公众对于欺诈骗保危害认识不足的重要举措,为使此次宣传工作能进一步形成社会共识,形成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集中宣传月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了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全局总动员,抓落实,确保了宣传范围覆盖宽,宣传效果有声势。

二、突出主题,丰富宣传方式

根据统一安排,本次集中宣传月活动主题明确为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为切实开展好此次宣传活动,召开宣传月工作部署会,明确宣传主题、宣传方式、宣传内容。

(一)开展线上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等多种媒体多种方式宣传医保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通过县政府官方公众号太阳部落、县融媒体等平台加强宣传造势,并在各级医保经办窗口、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等特定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播放宣传片。

(二)开展线下宣传。以协议医药机构、医保部门经办窗口为主要场所,在医院门诊大厅、零售药店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

(三)开展近群众宣传。为使宣传活动能够最大限度争取形成社会共识,团结群众,形成打击骗保的高压态势,整体提升宣传效果,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宣传工作下沉的方式,主动进入社区、进入农村、进入乡镇医疗机构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结合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工作,制作双语宣传策,对基本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了宣传和解读,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四)开展政策宣讲活动。打击欺诈骗保,重点在医疗机构,基础在人民群众,为切实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骗保行为,强化

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结合我县实际,由局长授课,组织辖区内县级医疗机构、卫生院、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基金维护宣讲活动,集中宣传医保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协议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集中宣传医保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医药机构医务人员进行现场答疑解惑,提高知晓度,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的法制意识,激发他们主动参与到维护基金安全的工作中,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确保效果,加强宣传力度此次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广泛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辖区内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按照宣传月活动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推进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此次宣传活动共出动工作人员26人次、发放各类宣传册70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40余张,通过以上活动,提高了社会知晓度,进一步激发广大公众积极主动参与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在人民群众种逐步树立医保基金为人民,基金安全人人护的医保基金监管社会治理新理念。

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2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根据州县医保局的安排部署,按照基金监管督查全覆盖要求,我院医保工作进行了自查工作,对照检查内容认真排查,积极整改,现将梳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对医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首先,我院全面加强对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从制度上确保医保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其次,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讲述身边的欺诈骗保的典型案例,并按照文件的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治疗项目及不该使用的药品严格把关,从各职工思想上筑牢“医保的基金绝不能骗,政策的红线绝不能踩”的意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恶意套取医保基金违规现象的发生,打造诚信医保品牌,加强自律管理,树立医保定点单位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问题

1、串换药品收费:存在部分不在医保支付范围内的药物替代为医保支付药物;

2、住院病人存在开出无适应症的药物;

3、住院病人开具口服药时超出7日的药量,与住院天数不匹配的情况;

4、门诊购药存在使用他人医保卡的现象,并有一家开多种药品的情况;

三、整改措施

规范经办流程,加强医患沟通,严格自查自纠杜绝串换收费,执行医保目录内药品名称和价格标准结算。

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3

为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活动深化到“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湛医保〔20XX〕27号)的行动部署,持续巩固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努力构建一个“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监管新格局,我局自5月起在坡头区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现将主要行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5月10日,为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活动深化到“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中,我局召开了会议,会上陈杏局长总结4月份“打击其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咨询月经验及做法,要求全体干部研究完善医保基金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反欺诈体系,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二、继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行动

持续在全区各级政府大院门口、各定点药店和人流密集的重要路口张挂宣传横幅,利用LED塔宣传漫画短片。

三、全力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

按照XX市和我区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部署,我局先后巡查了乾塘镇、南调街道办、官渡镇等镇街医院和定点药房,建立了“区医保定点机构管理群”微信群,通过网络媒体,有效传达了国家、省有关“打击其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信息,并要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药单位开展自纠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规范自身经营行为。

宣传是手段,实效是检验。医保基金监管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局将严格按《XX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医保基金监管措施,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4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县医保局关于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紧急会议精神,切实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院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立即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小组,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工作,对照检查标准,逐条逐项落实,现将此次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1、根据自查要求自查小组对我单位执业许可证执业范围、科室人员资质进行了自查。未发现超范围执业、无资质执业现象。

2、根据自查要求自查小组对我单位医疗仪器设备许可范围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医疗仪器设备有违反设备批准资质、使用范围的骗保现象,仪器设备与医技人员资质服务能力一致,不存在骗保情况。医疗仪器不存在不合格使用情况。

3、根据自查要求自查小组对我单位医药服务价格标准进行了自查。床位使用在核定范围内,住院出院首、末日不存在重复收费现象、不存在分解收费现象,药品及诊疗费用均按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建立药品账目并单独存放,药品统一配送并严格实行“两票”制度,定期盘点药品并保存盘点表。药品严格按进、销、存系统执行,未出现进、销、存不一致现象,不存在骗保情况。

4、根据自查要求自查小组对我单位财务进行了自查。财务账簿齐全,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统一收费标准收费并使用省统一收据,严格执行会记、财务管理等制度。

5、通过自查发现我院医保工作距医保局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个别医务人员思想上对医保工作不重视,业务上对医保的学习不透彻,认识不够充分,哪些要及时做,还有待进一步夯实提高,同时需加强专业技术学习。

今后我院要更加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医疗保险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要求相关人员按照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检查手册对自己的岗位工作进行梳理整改,定期开展自查并且形成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欺诈骗保现象的出现,以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同时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技能,加强医患沟通,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不断提高患者满意度。使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充分保障,通过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参保人员、社会各界对医保工作的认同度和支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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