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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学校活动疫情防控预案最新篇1

为切实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大理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祥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的通告》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体目标

为切实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防范和应对学校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在发生人感染冠状病毒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学校以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冠状病毒疫情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积极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有力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原则

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效监测,如若发现疑似人员,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有效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染人群,迅速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群防群控原则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目前是一种传染性极强的疾病,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强健康教育和法制宣传,净化环境,提高师生防范意识,发动学生家长和社会力量群防群控,切断传播途径,保护广大青少年这一易感人群。

(3)预案启动原则

当学校己发生新型冠状病疫情且本校存在输入的可能,或本校出现疑似人员时,根据专家评估,报经县县教育体育局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

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1)应急组织指挥机构

学校成立云南驿镇感乡小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郭启昌;副组长:杨大信;成员:杨涛、郭向红、李雪艳

(2)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在县教育体育局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与卫生防疫部门密切配合,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工作方针,贯彻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指导思想,做好指导、指挥预防控制工作。若疫情发生,视疫情发展情况,报经县教育体育局批准,落实学校停课、停学等措施。

四、具体工作要求

根据大理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大理州学校(幼儿园)师生返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和《祥云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间托幼结构和学校防控指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学前准备

储备一定数量的消毒和个人防护用品,并设立临时隔离观察室。对全校教职工开展必要的培训。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校长负责教职工、班主任负责班级学生,掌握全校师生员工的假期旅居轨迹、每日健康状况等信息,根据排查结果合理安排人员返校。

整治校园环境。清扫、消毒要全面,不留死角。

返校条件。寒假中有省外经历的师生员工,有14天医学隔离记录,并且进校前进行体温监测方可入校;假期中有省内县外经历的`,出具14天居家隔离的体温监测及健康状况记录,还有承诺书,进校前再进行体温监测方可入校;不出县的师生员工进校前只需进行体温监测就可入校;特殊情况,如有咳嗽、发烧、感冒症状的一律不准进校,行动轨迹不明不入校,不戴口罩不入校,没有进行体温监测不准入校。

(二)开学当天

所有师生员工必须佩戴口罩入校,门口有教师组织开展体温监测并记录,学生不扎堆,间隔在1米以上,超过37.3摄氏度的坚决不准进入学校。落实好晨午检制度,凡有可疑症状的师生员工,立即报告,并及时隔离。落实因病缺勤跟踪登记制度,如发现师生中出现可疑症状或短时间内因病缺勤人数明显增多,应及时上报中心校。

上好开学第一课,重点讲解安全、防疫、要求,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等)。

吃饭要错峰,间隔在1米以外。

(三)开学后

学校实现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人员进出,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校内配备足够的水龙头、洗手液、干手纸和含醇手消夜。勤洗手,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疫情期间,减少校内人员的聚集,取消大型会议、集会等活动。所有师生员工应佩戴防护口罩,加强教室、办公室、餐厅等区域通风清洁。

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坚持从业人员包括体温监测的晨午检,杜绝从业人员带病上岗,餐饮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必须佩戴防护口罩、戴一次性手套、穿工作服。加强餐厅的通风、餐具消毒,推行分餐、错时就餐。

保持校内环境整洁,开展预防性消毒。可用高效低毒消毒剂对高频接触的物体和室内陆面进行消毒,活动室、餐厅等公共场所,使用后应进行预防性消毒。

校内禁止饲养动物和宠物,加强不明来源动物监测。

密切关注师生员工的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教育与咨询。

(四)疫情应对措施

校内出现疫情时,及时上报中心校,并在县疾控中心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

1、传染源管理

校内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应立即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上报,配合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按规定进行隔离治疗,必须持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方可返校。密切接触者需接受14天的医学隔离观察。

2、校内疫情控制

按照规定要求对划为疫点的场所设置醒目的警戒线,在县疾控中心指导下完成消毒工作,及时向师生通报情况,并做好思想稳定工作,防止产生恐慌情绪。

3、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暂停升旗仪式、年级会议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安全第一课等需要全体学生参与的集会等活动以广播形式开展,暂停校际间师生聚集活动。坚持以一个班级及以下为单位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4、错时安排学生入校和离校时间,家长须在校门外接送学生且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接送孩子的家长佩戴口罩,接到孩子后及时离开。

5、持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鼓励师生加强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身体素质。

6、原则上不召开学校教职员工大会,可利用网络平台或学校广播召开会议。不组织开展全校性、校际间聚集性教学和教研活动,倡导网络教研,通过电话、视频、微信等方式开展校本和校际间教研活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开展的,要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在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严格遵守相关卫生要求,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尽量缩短活动时间,并控制参与人数。

(五)持续保持校园环境卫生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卫生管理,各班级每天要对教室进行清扫和消毒,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运动场馆、图书馆、教师办公室、实验室、厕所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由相关负责人积极进行清扫与消毒。

2、有水龙头的办公室和公共卫生间均配置杀菌香皂等,卫生保洁人员要定时对地面、墙壁、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六)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来访人员须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场地一律暂停对外开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

2022学校活动疫情防控预案最新篇3

为科学有效地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在学校(幼儿园)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教职工、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教育系统的发生和蔓延。

二、编制依据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市教育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所有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全面摸排组、物资保障组、督导检查组、安全稳定组、宣传工作组、卫生防疫组、教育教学组、纪检监察组。在市委、市政府统一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我市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处置工作,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学校一旦出现疫情,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工作。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部门联动,群防群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疾病防控、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联系,形成部门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市教育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全面摸排、物资保障、督导检查、安全稳定、宣传工作、卫生防疫、教育教学、纪检监察等专项工作组,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对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组织部署,实施联防联控,开展督导检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要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和组织辖区各级各类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

2、贯彻落实上级的决定事项,做好对学校、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

3、督促、检查各学校、幼儿园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

4、学校发生疫情后,会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分析和研判由此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果断作出决定,采取有效措施,发出处置指令。

5、协调本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上级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理的信息。

6、负责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应急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六、市教育局各专项工作组职责

1、综合协调组:负责对接、协调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防控工作任务;负责对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市教育局防控工作会议的`组织、综合材料的起草和审核;负责教育局防控工作文件制定、下发和简报编辑、对上报告;负责疫情防控结束后所有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负责协调需要局领导出席和参加的关于防控工作相关活动等。

2、全面摸排组:全面摸排组主要负责对全市各县(市、区)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学生、邯郸籍在湖北疫区就读返邯大学生发热、疫区接触史等情况进行摸排,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上报。

3、督导检查组:负责对驻邯大中专院校;市直高中、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含民办)落实防控工作措施进行日常的督导检查;负责开学后市直各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及常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协调局领导和机关处室采取联系县和分包校的'形式对全市学校进行定期分包督导;负责收集汇总各督导组督导检查情况。

4、物资保障组:负责对局机关和市直学校防控物资储备、防控工作经费落实等提供保障。

5、宣传工作组:负责涉及教育系统防控工作的信息发布;负责市教育局防控工作信息对外、对上宣传;负责有关涉校涉生的舆情监控,负责教育系统防控工作的舆论引导;负责师生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6、安全稳定组:负责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学校安全稳定;负责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负责涉校涉生社会稳定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局机关及市直学校离退休老干部、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

7.卫生防疫组:负责与市卫健委和疾控中心的沟通、协调;负责学校疫情防控技术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中消杀指导,防护物资配备指导;负责学校防护物资废弃物处置指导;协调指导机关后勤中心对教育局机关大楼日常消杀、机关出入人员体温检测登记;负责协调指导考试院对考试院办公场所消杀、出入人员体温检测登记。负责协调指导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负责对本处室工作人员体温晨午检和外出情况摸排登记。

8、教育教学组:负责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指导,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对学校日常管理的监督;负责停课期间“空中课堂”开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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