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出的关于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应急预案及流程,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各位带来帮助,欢迎各位前来阅读与下载。
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应急预案及流程1
一、目的
1、为维护病人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2、本预案适应于医疗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
二、防范措施
1、加强法制教育,加强医务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增强医务人员工作责任心,做到依法行医。
2、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搞好优质服务,做到热情接待病人,主动与病人及家属沟通,耐心解释,坚持医疗原则,坚持廉洁行医,不得以医谋私。
3、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学习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能过送出去学习、进修、培训及请知名专家到医院教学等方式,提高我院的整体业务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更好地提高医院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务人员和医院整体防范医疗纠纷、事故的能力。
4、健全防范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制度落实管理。
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是保证正常医疗作秩序,提高医疗质理,防范医疗事故的重要举措。
医护人员要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
医院的管理人员要经常到各科室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防范规定
1、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必须围绕“病人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种抢救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
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3、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与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病人面前诽谤他人和他科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4、任何情况下,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师,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执业。
5、加强对下列重点病人的关注与沟通:
(1)低收入阶层的病人;
(2)孤寡老人或子女不在身边者;
(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4)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者;
(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6)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
(7)有发生院内感染征兆或已发生院内感染者;
(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9)住院预交金不足者;
(10)已产生医疗欠费者;
(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2)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
(13)特色身份的病人;
6、对于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
安排专人接待病人及家属,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7、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和程序及顺序。
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其结果要认真分析,妥善保管。
8、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特别关注老年人和儿童的用药安全,禁止将喹酮类药物使用于18岁以下人群。
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症,严禁滥用抗菌药物,第三代头孢抗生素一般不得预防性使用。
9、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院、科感染监控人员的作用,对于已经发生的院内感染及时登记报告,不得隐瞒,服从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
(7)所开具的处方必须符合处方管理有关规定;
(8)门诊病历由病人自己保管;
13、收治病人
(1)收治病人落实急诊优先,专病专治的原则。
禁止科室之间盲目抢收病人造成延误诊断治疗和医疗纠纷;
(2)对于慢性病和危重病人,各科必须以病情和病人利益为出发点,不得以各种接口拒收病人;
(3)凡具体空床的专业或病区,不得以任何接口拒绝接受他科借床病人;
(4)病人在住院时,签署《住院知情同意书》和委托书,由其委托人负责代理病人履行在院期间的知情权及选择权;
14、三级查房及会诊
(1)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的重要措施,各级医师必须严格执行;
(2)对于普通病人,住院医师每日查房2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1次,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
(3)对于重点(危重)病人,必须及时查房和巡视;
(4)对于危重病人和病情复杂的病例,以及具有潜在医疗纠纷的病人,必须及时报告医务科,组织院内会诊,必要时请院外专家会诊;
(5)收治14岁以下病人前须请儿科会诊;
(6)急诊值班医师必须是3年住院医师以上人员;
(7)院内急会诊、会诊医师必须在10分钟内到位,一般会诊,会诊医师在24小时内到位,及在48小时内完成会诊记录;
15、术前讨论
(1)住院期间的大型手术必须报告医务科、医务科负责组织、召集相关科室术前讨论。
中型手术病例必须经过科室术前讨论(急诊、抢救手术病例除外),病历中要有详细记录,术者必须参加;
(2)禁止以术前讨论代替三级查房;
16、病人的知情同意内容如下:
(1)疾病的诊断、拟实施的检查,治疗措施,预后,难以避免的治疗矛盾,门诊治疗中药物的毒副作用,住院病人的主管医师、主治医师及相应的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
(2)检查、治疗措施有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矫正不良后果可能采取的进一步措施,住院治疗中必用药物的毒副作用。
(3)手术中需留置体内材料;
(4)医疗费用中自付费用情况;
(5)手术、医学专用及其他侵袭性操作的实施情况;
(6)手术过程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一致病灶;
(7)术中需切除术前未曾向病人交代的器官组织时;
(8)危重病人因特殊检查需进行搬动有可能造成危险时;
(9)输血、造影、介入、射频、气管切开、化疗等;
(10)其他需病人或家属了解的内容;
上述3-10条均应有文字记载以及病人或委托人签字。
四、报告制度与应急处理
1、一旦发生医疗差错事故,需立即通知上级医师和科室主任,同时报告医务科(白天),院总值班(夜间、节假日),不得隐瞒。
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病人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可能挽救病人的生命。
由护理因素导致的`差错事故,除按上述程序上报外,同时按照护理体系逐级上报;
2、由职能部门组织科室负责人查找原因;
3、由医务科组织多科会诊,参加会诊员人为当班最高级别医师;
4、科室主任与医务科决定接待病人家属人员,指定专人进行病情解释;
5、根据家属要求,医务科结合情况,是否封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所规定的病历内容;
10、如果病人死亡,科室应及时将死亡通知书送到其家属,并要求其在存根上签字。
当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困有异议时,科室应该告诉病人家属在病人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同时,将谈话记录在案。
如果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起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困判定的,应该承担责任。
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11、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务科在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资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包括下列内容:
(1)住院病人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病人的入院记录(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医学专用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病人,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做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它材料。
12、如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异议,将申请再将鉴定。
医院与病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医疗纠纷。
13、协商解决赔偿应当考虑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后果与病人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等等。
赔偿范围和数额应当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确定,不得扩大赔偿范围和金额;
14、协商解决医疗事故赔偿,要制作协议书。
协议书应当记明医患双方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医患双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名。
病人一方签字一般由病人本人签字,病人本人不能签字的,由病人的近亲属或委托授权的其他关系人签字;
15、与患方协商解决后,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医务科向市卫生局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16、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与患方协商,申请市卫生局调解,并提交有关材料,市卫生局调解成功后,按照调解书的要求履行。
一次性赔偿金额超万元的,必须经第三方或法院裁定;
17、患方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的,我院将积极组织力量,准备应诉。
并作好以下准备工作:
(1)确定诉讼代理人;
(2)书写并提交答辩状;
(3)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4)收集有关资料和证据;
(5)收集证人证言;
(6)收集有关技术和管理规范;
(7)收集有关医学文献;
18、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生效后,在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绵阳市卫生局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19、医疗事故处理完毕后,医务科将所有资料归档,并对发生医疗事故的科室和有关人员按照医院缺陷管理条例以及处理医疗纠纷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三、流程:
1、医疗投诉发生后,科室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瞒不报告,将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2、由医疗问题所导致的纠纷,科室主任应先调查,迅速积极的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防止矛盾激化,争取科内解决。
接待纠纷患方,认真听取患方意见,针对患方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方能够接受,投诉受理到此为止;
3、职能科室接到科室报告或者患方的投诉后,应立即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方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为止。
如果患方不能接受,请患方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的材料,然后找有关责任人调查了解问题的详情,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向分管副院长汇报,与患方协商处理意见,如患方接受,处理到此为止。
4、对职能部门已接待,但仍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方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
当事科室在3天内背齐所需病案摘要、原始病案、有关资料及科室意见。
5、如患方向法院起诉后,当事人、律师、职能部门出庭;